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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数字硬件工程师岗位职责
1.独立完成数字系统部分的架构设计和具体实现,以及相关硬件调试。2.支持射频人员的硬件调试和软件人员的代码调试,包括相关测试线缆的设计制作。3.编写测试代码和书写相关文档,指导工艺人员进行规模检验和生产。4.支持系统联调和翅号核准、入网测试。5.为产品开通和售后阶段的各种问题提供远程或现场支持。6.协调研发、计划、生产各环节的相关技术问题。第二篇:研发部门岗位职责
研发部第一级别>部门经理?
研发部第二级别>项目总监,部门副经理? 研发部第三级别>项目经理?
研发部第四级别>各开发语言组主管【java,,Android,ios,UI,Test】 研发部第五级别>执行者 研发部经理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研发部经理
职位概要:负责软件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自有产品及基础技术的开发。
工作内容:管理、组建公司开发团队,参与公司相关政策的制定;拟定和执行本部门年度、月度目标、工作计划及总结;设计、开发、维护、管理软件产品。 一、直接职责
1、拟定本部门年度、月度目标、工作计划及总结;
2、负责本部门的成本控制工作以及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及监督、管理工作; 3、参与技术业务制定流程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4、领导技术团队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5、负责管理公司的整体核心技术,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术方案; 6、负责协调项目开发或实施的各个环节,把握项目的整体进度; 7、指导、审核项目总体技术方案,对各项目结果进行最终质量评估;
8、会同项目经理共同审核项目组内部测试计划,并组织项目组负责软件项目的后期维护工作;
9、针对部门的发展计划,向公司提供部门员工的培训要求,抓好部门员工的专业培训工作; 10、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组织审定部门各项技术标准,编制、完善软件开发流程;
11、负责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满足和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提出的系统更新、新产品等技术需求;
12、关注国内外软件市场的发展动向、最新技术及信息,组织内部技术交流。 13、配合市场部门开展工作,向市场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14、需求调研中,配合项目经理进行需求调研工作,并对生成的需求调研报告进行审核评定。 15、明确文档编写种类及格式,对项目组需要生成的文档进行质量、数量和时间控制,并组织召开评审会;
16、制度本部门人员短期和长期需求计划,并配合行政部的人员招聘工作; 二、管理职责
1、抓好本部门项目组总结分析报告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专题分析报告或综合分析资料;
2、开展公司的市场经营和客户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场调查、经营分析,掌握竞争对手动态,及时组织竞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
3、组织实施公司机构和人员的调整设置、绩效考核及二级薪酬分配,提出员工的招聘和使用计划,保证公司内部考核、薪酬分配制度的合理完善及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推进公司目标的实现。提供项目的设计方案,协助公司顺利接下项目;
4、参与工程项目的洽谈、制定和审核工作,对公司所签合同有关软件技术合同部分中工期、技术方案、软件合同额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5、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掌握员工主要思想动态,倡导队伍的创新和团队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6、规范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员工整体技术水平,把握技术发展方向,使得技术发展方向与主流技术合拍;
7、定期组织部门人员培训,组建一个高效、有朝气、技术过硬的开发团队; 三、工作权限
1、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 2、下属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岗位等考核权、指导权、分配权; 3、所属人员的违纪、违规纠正权及事实处理权或处理申报权; 4、对本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的额度内审核权;
5、对研发部人员及公司其他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出指导建议权; 四、管辖范围
研发部所有工作及总经理授权范畴。 五、工作标准(或要求)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行使公司给予的管理权力,研发部统一对外出口为研发部经理;
2、有效、合理的部署全部门的工作安排;
3、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针对项目方案做出分析; 4、对软件的整体设计以及调研进行审核及补救; 5、调动部门员工的工作热情,使部门形成良好风气; 6、处理部门突发事件,组织人员及时处置;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职位名称:项目经理
职位概要:负责项目的开发进度监控,制定项目开发计划,测试计划,人员分配,项目模块划分等软件项目开发及实施。
工作内容: 配合业务人员制定技术方案,根据项目类型提出准确的需求制定项目进度计划表,负责验收工作。 一、直接职责
1、全面负责整个公司产品项目开发的设计分析,总体规划; 2、编制项目开发计划,制定技术方案,识别和控制项目风险;
3、有效监控项目的开发进度,测试进度,控制项目开发整个过程及关键环节;
4、有效管理项目资源,为项目所有成员提供足够的设备、有效的工具和项目开发过程; 5、进行项目功能模块划分,开发工作人员安排;
6、负责与客户的沟通,有效的控制客户需求,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和管理问题;
7、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保存并转助理存档; 8、承担公司技术发展领域性探索实践,并进行可行性转化;
9、为公司重大决策项目、新产品技术项目的开发研制专题提供背景材料或咨询意见; 10、参与公司各项目的招标、投标书软件接口等资料的编写与策划。 11、配合各工程施工项目软件验收工作; 二、管理职责
1、负责软件项目的立项、需求调研、需求分析、系统开发、系统部署实施等过程的管理; 2、根据公司的经营模式,负责带领技术团队构架、研发、设计各项产品,力争达到国内同类产品中最具价值产品的战略目标;
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及时组织评,并制订相应的调整方案和应对措施;
4、确定部门合理的组织结构、工作目标,负责部门岗位责任制执行,明确分工,制定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培训; 5、负责项目团队建设和项目指导,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进及项目小组管理; 三、工作权限
1、对公司决策性制度或规划有参与,建议权;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及时组织评估权;
3、审查和批准重大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以防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技术决策权; 4、项目发展出现不能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申请协作权; 5、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 6、考核项目组各成员权; 四、管辖范围
前期技术方案,中期项目开发。后期项目验收。 五、工作标准(或要求)
1、召集该项目的相关人员做项目每日总结;
2、了解每个成员的工作进度情况,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能寻找资源解决; 3、小组成员之间的配合是否协调一致;
4、了解软件规范及国内国际相关标准,按时按需完成项目进度,如有需要,根据当前的进展情况调整项目计划;
5、项目当前的进展状态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则项目经理有权安排项目组加班,以保证工期;
7、项目经理接收到新的需求,应该在项目每日总结会上提出,并分配安排工作;
8、新来的需求特别紧急或影响到项目组当前正在进行的任务,需要召集项目组成员紧急讨论外,否则不应打断项目组的当前工作; 开发工程师
职位名称:开发工程师
职位概要: 负责软件项目开发
工作内容:负责软件平台核心部分的研发,包括功能设计、代码实现, 并编写核心代码,确保软件的性能和可扩充性 一、直接职责
1、熟悉软件开发流程;
2、负责与需求人员接口,熟悉项目的需求规划说明;
3、负责与开发组长接口,熟悉项目的开发计划,及项目的概要设计说明数据库设计;
4、按计划完成功能模块的功能设计、代码实现, 代码编写和单元测试,并提交测试人员进行功能测试;
5、与测试人员接口,完成相关功能模块的BUG修复;
6、根据项目要求,判断是否需要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编写; 7、严格遵守相关开发工具的编码规范;
8、参与需求和设计讨论,对项目开发各个环节进行签字确认;
9、为前端技服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服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10、提交相关年、月、日计划和总结; 二、管理职责
1、对各项目软件开发、编程等有效程序的质量、进程的自我管理; 2、确定客户所开发项目的政策、文件等信息保密性; 3、对自编项目的自检自查; 三、工作权限
1、对公司决策性制度或规划有建议权; 2、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有自我评估权; 3、对重大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有建议权;
4、项目发展出现不能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申请协作权。 3、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管理权; 四、管辖范围
针对项目及软件开发中得框架设计,功能实现及总经理授权的范畴。 五、工作标准(或要求)
1、与其他员工合作开发,共同进行产品的开发、维护以及测试; 2、产品编写、设计要对项目组长负责;
3、完成功能模块的编码设计,单元测试和BUG修复;对自己的功能模块的质量自检; 4、参与其它编写结果的交叉检测;
5、为前端技服人员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服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软件测试工程师
职位名称:软件测试工程师
职位概要: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者和保障者,负责软件质量的把关。
工作内容:按照软件工程规范流程,进行软件平台核心部分的测试,包括功能测试、代码测试, 并编写测试等不同阶段的各种测试工作,以及研发部文档。 一、直接职责
1、按照测试流程和计划,构建测试环境,设计测试脚本和用例,执行测试脚本和测试用例,寻找Bug;
2、分析问题所在并进行准确定位和验证,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并提交Bug 报告; 3、跟踪并验证Bug,并确认问题得以解决;
4、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并提交测试报告,编写其他相关文档; 5、完成软件开发的集成测试工作; 二、管理职责
1、软件项目的测试管理工作
2、收集日常遇到或是通过检测出的的错误,并进行归档整理,备查; 3、日常本部门考核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权限
1、对部门各项管理或是工程细则有建议权;
2、对项目测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有自我评估权; 3、对重大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有建议权;
4、项目发展出现不能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申请协作权。 5、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管理权;
6、对测检不符要求的项目有权退回项目责任人手中重新处理; 四、管辖范围
五、工作标准(或要求)
1、使用各种测试技术和方法来测试和发现软件中存在的软件缺陷; 2、单元、集成、确认和系统测试工作需要贯穿整个软件开发生命周期; 3、测试人员将发现的缺陷编写成正式的缺陷报告,提交给开发人员进行缺陷的确认和修复; 4、测试人员需要分析软件质量,给出软件各种质量特性具体度量,最后给出一个软件是否可以提交用户使用的结论;
5、测试过程中,为了更好地组织与实施测试工作,测试负责人需要制定测试计划;
6、测试人员为了更好更有效地进行测试,保证测试工作质量,需要在执行测试工作之前首先需要设计测试用例,形成测试用例报告;
7、在测试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测试过程,提高测试水平; UI设计工程师
职位名称:UI设计工程师
职位概要: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形象保障者,负责整体软件的布局,美观,用户体验。
工作内容:按照软件工程规范流程,进行软件的相关UI的设计,包括标签图标、软件LOGO, 前端UI及相关样式效果代码。 一、直接职责
1、按照项目流程和计划,构建项目效果图,设计颜色配比搭配,符合客户需求,提高用户体验。
2、将效果图落实到相应UI或者前端代码上; 3、跟踪并验证UI效果,确保满足客户需求;
4、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并提交需求效果确认书,编写其他相关文档; 5、完成UI设计的相关工作; 二、管理职责
1、软件项目的UI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项目中的UI设计思路和客户需求,了解当前或超前的设计思路和UI效果,及时更新或增加UI设计库;
3、日常本部门UI设计资料的管理; 三、工作权限
1、对部门各项管理或是工程细则有建议权;
2、对项目UI设计、前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有自我评估权; 3、对重大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有建议权;
4、项目发展出现不能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可以向上级申请协作权。 5、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管理权; 四、管辖范围
五、工作标准(或要求)
1、使用各种绘图制图工具如PS,AI等;
2、熟练使用前端代码及交互代码,JS,div+CSS,或当前主流UI框架; 3、可以根据当前主流UI框架快速搭建出客户需求的界面效果;
第三篇:《安徽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办法》
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现将《安徽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设置和相关管理工作。
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安徽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服务群众措施,实现由具有条件的汽车销售单位代办机动车登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交管局《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实施要点》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单位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负责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设立由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汽车销售单位所在地点、人员配备、设备、场地及其销售车辆的注册登记数量等情况,按照“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确定,报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核准后设立。
第三条
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制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工作管理规范和制度,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所办业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以“××(汽车销售单位名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名称对外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的任命须报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
第五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行定期考核制度。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继续从事代办业务;不合格的,停办代办业务。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定期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业务范围和资质条件
第六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机动车登记的业务范围:
代办本站所在单位新售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不得为其代办注册登记:
1、品牌型号未经车管所备案核准的;
2、出厂超过两年的;
3、有明显使用痕迹的;
4、属于进口机动车的;
5、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以外的;
6、警用车辆及其它特种车辆、出租车、囚车、运钞车等;
7、有车身广告的。
第七条 可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汽车销售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汽车销售单位必须是具有机动车销售和服务资格的国产小型客车品牌专营店(4S店),且本单位销售的新车在该市年注册登记量在1000辆以上。
(二)申请单位须具备用于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不小于60平方米的办公专用房,作为业务大厅,内设开放式办公柜台。
(三)业务大厅内应设有等候区、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提供饮水机、书表式样及笔墨等服务设施,配备用于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片的影音播放设备。
(四)具有供待办注册登记车辆停放和检验的场地,场地面积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
(五)从事机动车代办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且专职工作人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六)配备办理业务必需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并与车辆管理所联网。
(七)具有存放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档案材料等物品的专用库房,安全防范设施齐全。
第三章
工作内容和岗位设置
第八条
登记服务站负责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进行数据预录入,初步审查群众提交的证明、凭证,整理档案资料,在车管所的监督下查验机动车,代发机动车牌证。
第九条
车管所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岗位,登记服务站在工作岗位安排具体工作人员。各业务岗位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登记管理系统的用户权限,由车管所统一设置,实名授权。
第十条
车管所按照“方便群众、规范办理、严格审批、强化监督”的原则,为登记服务站基本业务岗位的设置、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细则。
第四章
业务办理
第十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应当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规范的规定,无违规办理机动车牌证问题。 第十一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严格审核法定证明、凭证。
(二)认真查验机动车,按规定核对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数据,核查车辆相关技术参数,协助车管所审查有无盗抢、走私、拼(组)装等情况。
(三)登记信息准确、完整、有效,登记内容实时上传。
(四)机动车档案资料齐全、有效,符合《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并及时移交车管所复核。
(五)办理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符合车管所制定的工作细则。
(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收取代办费,无搭车收费、乱收费等问题。
第五章
服务群众
第十三条
推行“微笑加高效”服务。
第十四条
制定窗口服务文明用语,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戴胸卡,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
规范设置窗口标识,设置业务办理须知、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栏及有关信息公告栏。
第十六条
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展板等设施。
第十七条
推行在业务窗口设置低柜台,实行开放式办公。
第十八条
对外办公区域管理规范,对来往人员和进出车辆管理有序。办公场所(大厅)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非法中介扰民现象。 第六章
内部管理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文明用语使用制度。 第二十条
建立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建立问题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安全防范制度。
第二十三条
健全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登记表格等领用及保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建立办公设备使用和保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建立登记资料保管和移交制度。
第七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
车管所定期对登记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内容、重点和要求,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七条
车管所负责对登记服务站新增工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登记服务站业务工作。
第二十八条
登记服务站所属公司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八章
业务保障
第二十九条
车管所为登记服务站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三十条
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车管所负责派员解决,需要到现场解决的,市区内一小时之内到达,市区外二小时之内到达。
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等统一由车管所发放。
第三十二条
用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光盘、挂图由车管所提供。
第三十三条
用于公示业务办理须知、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展示牌由车管所提供。
第九章
考评监督及奖惩
第三十四条
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代办业务范围,制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级评定标准与方法,每季度评定一次。车管所依据考评结果对登记服务站进行区别管理。
第三十五条
对评定为一等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或者在等级评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评定为等外或连续两次被评为四等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取消受奖资格,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七条
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机动车登机服务站奖励和惩戒办法,并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对机动车服务站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登机服务站,车管所应予以惩戒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力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办机动车牌证业务的资格。对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办理机动车牌证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查处相关责任人。对违规办理的机动车牌证一律撤销、收回。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行业务公开,公开监督电话,公布作息时间、服务承诺,设置意见箱、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