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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财务主管工作岗位主要职责内容
1、制定本企业会计制度
财务主管(会计主管)根据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和其他法规、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主持起草本单位具体会计制度及实施办法,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并领导、督促会计人员贯彻执行。
2、组织领导财会部门工作
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要落实会计部门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领导本部门人员认真贯彻遵守国家财经法律和政策,遵守会计法规,严格按照本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加强会计核算。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还要组织本部门有关岗位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企业办理有关财产物资的各项会计事务的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共同执行。财务主管-会计主管有行使监督职能、严格财经纪律、防范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的责任。
3、做好高层领导的财务管理助手
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要作为高层领导的财务会计助手,充分提取和利用会计信息资料,为企业高层领导提供经济预测和经营决策的依据。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要参与经营决策,主持制定和考核财务预算。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还要从会计和经济法角度参与审查或拟定重要的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
4、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
企业会计要经常掌握货币资金收支结存情况和和种有价证券、短期投资的市场变动,按期编制各种长、短负债的偿债计划;开展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财务收支;组织有关部门和会计岗位人员按期汇集、计算和分析成本控制情况,加强成本控制和管理,向高层领导提出成本控制分析报告和成本计划。
5、保证按时纳税及应交利润
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应负责按照国家税法和其他规定上,严格审查应交税金、应交利润和其他应交款项,督促有关岗位人员及时办理解交手续,做到按期完成上交任务,不挪用、不截留、不拖欠。
6、负责定期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企业财经制度的一个内容,财务主管(会计主管)的职责在于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财产清查工作。结合财产清查,促使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法。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还要根据管理部门决定,按经营管理要求,协助有关部门核定机器设备需要量和物资储备定额。
7、搞好财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建立业务学习制度,组织财务部门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财务部门的整体素质。
第二篇: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收支的管理和核对;
2、负责办公室基本财务的核对和开具各项票据及与各银行业务对接;
3、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录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负责记帐凭证的编号、装订、保存、归档财务相关资料;
5、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三篇:公司财务主管工作岗位主要职责内容
一、在财务总监(番禺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会计组的治理工作。
二、负责领导所属的出纳(番禺出纳)员、记帐员、会计员按时、按要求记帐收款,如实反映和监督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保证各项经济业务合情、合理、合法。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组成员的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保证本组的会计核算工作正常进行。
四、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五、根据会计制度,定期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不超过10天),并与科目明细帐核对相符。
六、负责企业治理费核算,认真审核收支原始凭证,帐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帐目清楚,数字准确,结算及时。
七、负责专用款项的明细核算,正确反映各项专用基金运用和结余情况以及专项工程支出和完工情况。专用基金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对帐清算。
八、负责每月各项按规定进行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
九、负责公司税金合帐的登记和税金的交纳。
十、负责公司各部门的费用报稍业务手续。
十一、按每月工资表、水电耗用表、燃料耗用表等费用项目编制部门费用分摊表,根据工资表提取福利基金。
十二、对公司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治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十三、定期组织对公司固定资金和流动资产的清查、核实,确保财产的准确性,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治理,提高资金利用率。
十四、严格按照财务治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记帐凭证的稽核,组织会统报表的编审工作,保证财务结算的正确、及时和真实,为领导提供可靠的经营治理资料。
十五、及时把握流动资金使用和周转的情况,定期向总经理(番禺总经理)汇报工作。
十六、督导所负责岗位的工作情况,并对工作完成的效果负有直接的责任。
十七、定期组织所属部门员工学习有关国家财政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四篇: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第五篇:公司财务的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第六篇:财务部岗位设置
一, 财务部岗位设置:
财务部长1人,核算会计2人,出纳员1人。
二,岗位职责描述:
1,财务部长岗位职责描述
1)在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
3)负责组织《会计法》及地方政府有关财务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4)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成本核算规程、成本管理会计监督及其有关的财务专项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补充和实施。
5)组织领导编制公司财务计划、审查财务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全面平衡资金,开辟财源,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组织领导本部门按上级规定和要求编制财务决算工作。
7)负责组织公司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赢利水平,确保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8)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稽核、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其执行情况。
9)审查公司经营计划及各项经济合同,并认真监督其执行。
10)参与审查包括工资、奖金及其涉及财务收支的各种方案。
11.)组织考核、分析公司经营成果,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12).负责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划会计机构、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和考核,坚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13.)负责向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及时进行决策。
14.)有权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核算会计岗位职责描述
1)在财务部长的领导下,按照企业财会制度和核算管理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各种核和其他业务的记账工作。
2)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科目明细账和使用对应的账簿,认真、准确地登录各类明细账,要求做到账目清楚、数字正确、登记及时、账证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3)在财务部长领导下,准确、及时地做好账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资产基金增减和经费收支进行核算。
4)及时了解、审核企业原材料、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催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结算和出入库手续,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算。
5)负责依税法规定做好印花税贴花工作及相应的缴纳记录。
6)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按月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7)负责企业税金的计算、申报和解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8)负责会计监督。根据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核费用发生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企业规定。
9)协助出纳员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主动进行财会资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11)协助财务部长做好部门内务工作,完成财务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3、出纳员岗位职责描述
1)在财务部长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企业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收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银行对账单相符。
3)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月结日清,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错及时查清更正。
4)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额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县)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
5)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账凭证,及时传递给财务登账。
6)配合对应收款的清算工作。
7)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寺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8)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放企业员工的工资、奖金。
9)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
10).负责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掌管企业财务保险柜。
12)完成财务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