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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普及防灾减灾和群众自防、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提升全民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以及防灭火业务知识和科学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工作格局,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方针,不断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加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内容
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规定和违规用火的法律责任、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事迹等。
(二)重点区域
要在农林交错区、偏远山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人流密集地段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
(三)重点时段
在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2月)、“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人(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12”防灾减灾日,以及春节、元宵、清明节、庙会、五一、国庆等森林防火特殊时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宣传贯彻《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全县森林防火部门,要通过培训、讲座、研讨、经验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禁火令》,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禁火令》的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指导性。要充分利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宣传单(册)、宣传板等方式展开宣传,增强全社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治火水平。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标识布设密度
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和增设工作,加大布设密度,林区公路、高度路旁及重点区域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牌。宣传标识要做到外形统一美观,内容规范醒目。在林区重要入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等都有设置本辖区森林火警报警电话,要加大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和森林防火预警信访旗的设置密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好森林防火。
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宜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
(三)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1条,每年2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面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四)积极开展好“森林防火八进”活动
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进企业、进景区的“八进”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特别是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要联系协调教育部门在防火期组织“六个一”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主题班会、出一期图文并茂的森林防火知识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印发一封《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
(五)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带动一片、宣传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六)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先进典型的宣传
注意发现和深入挖掘我县森林防火战线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反映森林防火人员长期驻守艰苦环境、尽职尽守的感人事迹,放映扑火人员不畏艰难、英勇善战的精神。通过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导向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推动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第二篇: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xx镇林地面积69627亩,占土地面积131949亩的41.7,有林地面积54989亩,占林地面积的80。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第三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森林消防机制。有效遏制和杜绝森林火险隐患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情,严防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
火灾常发地带、公路沿线、陵园附近、水源林、风景林、森林公园等重点林区是全乡护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上述区域必须重点监控,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灾。
(二)抓住重点环节
一是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二是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三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四是村级责任细化追究。这些重点环节必须齐头并上,综合施治,才能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三)管住重点人群
无自制能力人员、中小学生、外来人员、从事农事活动的人员等是护林防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无自制能力人员由监护人负责监管,所属村组也要责任到人;中小学生由中小学校长和学生家长负责监管;耕种及其他人员由村委会负责层层落实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郭镇乡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如下:乡长徐向亮任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和分管应急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易艳辉兼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应急办及各村书记为成员,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
2.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分管农业和分管应急工作的支部委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并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全乡的护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乡党政班子联系包村制度,负责对所联系村护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
4.乡政府与各村委会及农户签订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村委会要按照责任状要求,认真抓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要按照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5.开通全天候24小时森林火警电话:
(二)强化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安全知识
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属各相关单位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各村委会召开村组干部防火工作会,安排布置各项措施,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森林防火牌大力宣传。防火人员(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配合小组干部发放防火宣传单并签字到户,尤其注重对智障人员监护人的宣传。各中、小学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努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狠抓火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要切实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按照省防火指挥部“两监管三检查”的总体要求,严格监管野外用火,严格监管特殊人员,认真开展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关键部位反复检查。全乡10名护林员和防火临时人员时刻进入防火状态,实行挂牌、佩带袖套上岗制度,杜绝火源进山。
2.加强对林区野外火源的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实施设卡、蹲守、跟踪巡查等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杜绝火源进山,各村委会卡点设置情况,于每月1日前报乡党政办。在林区边缘500米内,严禁吸烟、严禁上坟烧香烧纸、烧草地、烧地埂、野炊,林区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炮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火种检查收缴,全乡所有林地一律实行封山管理。各村两委要坚持见烟就罚,见火就查的好做法,充分有效地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村规民约,加大处罚力度。
3.加强村组界防火,设置生物防火林带,为保障造林成果,各营林单位(村组、农业合作社、营造林大户)务必在村组界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具体标准为:村界生物防火林宽度不小于8米,组界生物防火林带宽度不小于5米。从方案实施之日起,各营林单位造林必须设置生物防火林带并自行配备防火器材,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管单位验收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林业主管单位有权不安排苗木及相关配套项目。
(四)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1.乡政府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的半专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共36人)的建设,购买相应的扑火装备并对扑火队员进行培训。如遇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及时组织扑救。
2.增加森林防火应急队临时人员50人,和乡政府工作人员20人一起编为6个小组。组员由组长自己挑选,组员对组长负责,组长对领导小组负责。各组所有人员除卡点留守两名外,其余人员必须划片责任进行巡逻,乡、村防火办要做好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第一线堡垒作用。
3.结合我乡用火习惯及火灾发生规律,确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我乡的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火特护期内必须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蒂;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烟火爆竹,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不准在林区驱兽;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玩火取乐;不准智障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活动。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实施野外用火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在林区和林缘吸烟、烤火、玩火、野炊、焚烧农作物废弃物、烧荒、烧田埂,在林区墓地、坟头随意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对责任当事人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依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未经批准在林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和用火狩猎等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封山禁游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依法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4)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员监管不力,进入林区及林缘违规用火的,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损失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凡违上述情形,随意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全乡在各村及麻布山森林公园、武广高铁沿线、白鹤、福寿山庄等重点防火单位设置10个护林防火观察点,每个卡点由所在村安排两名人员看守,严防火种入林,并确保发现火情及时赶到现场扑救。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发现火情,各村要及时组织扑救并在5分钟内向乡领导小组报告火情。领导小组接报告后,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组织扑火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旦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格执行五个百分之百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七)严格防火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考勤。进入防火期,各村要进入临战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村干部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内,村、组干部严禁私自外出,如确实需外出的必须报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同意,各村每天都要安排专人值班,应急分队随时待命。一遇火情,立即组织扑救,确保准确及时,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发现不在岗或通信不畅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学习,提高火灾扑救查处率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组织干部职工、村“两委”成员及组干部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扑救基本知识、技能,并对护林员、森林防火临时人员以及半专业扑火队进行培训,确保扑救队伍人身的安全。
(九)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
对乡机关干部年度内在蹲点村每发生一起火灾,或森林防火人员引起责任事故,如启动问责程序,将由纪委进行追责。
第四篇: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构建“和谐、平安”校园,根据宣森防指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的意识,并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森林防火宣传的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磊(校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唐 健(副校长)
郑 轶 (副校长)
赵 川(工会主席)
冯 卫(教导主任)
陈彦妃 (总辅导员)
组 员:桂秀梅(办公室主任)
吴 于(安全干事)
罗 艳(财会人员)
向 平(财会人员)
张碧英(幼儿园负责人)
小学、幼儿园各班主任
由唐健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抓好学校的森林防火工作,协调各部门处理具体事宜。建立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的防火责任制,及时掌握信息,及时沟通联系,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六个一”教育活动。
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印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发放一张森林防火温馨提示卡。
2、将森林防火教育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要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团队活动、学科渗透和校园广播站等多种渠道组织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习了解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知晓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全面提高广大师生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观念,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3、建立家校共防的机制。
要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通过学生“带法回家”,将学到的森林防火宣传知识、法律法规带回家庭,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真正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熟知,自觉遵守,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四、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学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亲自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2、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3、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一直是我镇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如何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和火警、火灾的发生已成关键。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望各村、各单位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真抓实干的高度,认真、严格有效地进行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支村两委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创建文明生态太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防灭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李勇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组织、发动,周治国协助;刘俊良负责现场指挥、扑灭火,周治国协助。镇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支村两委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洲泉村、公平村、桐树村、华南村和周边边境地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秋冬和清明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老人、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宣传发动
(一)镇政府方面:
1、分发“森林防火公开信”3000份及回执。
2、喷绘防火宣传标语400份(每村30份)。
3、镇村村响每日滚动播出3次,重点节假日全天滚动播放。
4、移动公司给我乡境内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火短信。
5、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到边到角全天候进行防火宣传。
7、与各村、各机关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各村及有关单位方面:
1、每村张贴宣传标语,每组(自然村)不少于10张。
2、每户张贴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签好户主回执。
3、各村必须组建森林防火队伍,组成人员有各组组长、护路队员、生态护林员。并签好聘用合同和制定考核奖罚措施。
4、各村开好支村两委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明确村支书分管森林防火。
5、各村在9月20日前开好户主会,要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每个户主都要签)
6、每个班级每周必须上一堂以上森林防火宣传课,要有图片资料,有课件。
7、每所学校放学时必须开展一次加强森林防火意识的提醒。
8、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列队防火宣传,以图片资料发到镇农业中心为准。
9、各村除村级防火员巡查外,防火重点期间要安排至少一名鸣锣员进行全村鸣锣。
四、巡查工作
1、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
2、填写好巡查日志。(下雨天不用填写)
3、查处野外用火,发现野外用火及时扑灭并进行处理。野外用火视情节轻重处罚300至500元,并当场开具收据。对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情节特别恶劣的,由派出所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谈话笔录并办好拘留手续,执行拘留。
4、督查村级巡查人员及村干部在岗情况,一天一报告,两天一通报。
5、遇到火警及时扑灭,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扑救。
6、灵活组织好集中巡查和分散巡查。
8、各组选好一名记录日志事项人员。
五、督查工作
1、镇成立一支督查工作组,组长由陈彬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2、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督查表)
3、督查镇巡查队伍日常工作。(巡查人员到岗情况、巡查日志内容、巡查野外用火处理情况等)
4、对中学、中小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5、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排名前三位的村进行奖励。
6、每月督查一次,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每天督查一次。
六、扑救工作
(一)队伍建设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李平总指挥,刘小平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李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周治国、曾育峰、曾小兵。
3、各村成立一支10-15人的扑火队伍,由支书任队长、分管同志任副队长,并配齐基本装备。(拖把、砍刀、服装、手电筒、水壶等)
4、调查组由陈彬任组长,成员为镇纪委全体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负责查处失火原因和失火者。
5、后勤组由赵仕琛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室。负责打火物资的准备和运送。
(二)组织实施
1、接到火警火灾报警信号,指挥部在第一时间传达给二大支队长和所在村扑火队长、派出所、党政办公室。
2、火警火灾所在村村支书、主任1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3、镇防火办公室要在15分钟内准备好打火装备:拖把、水箱、砍刀、矿泉水、手套等。
4、镇二大支队必须在20分钟内集结完毕,由指挥部调度。半小时左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5、指挥部视情况向市森林防火办、消防支队请求支援。
(三)实施措施
1、扑救之前各支队应和当地有经验的人一起视察火情迅速研究扑火方案、队伍线路安排。
2、扑救过程中,各队员要听从队长指挥,不能盲目行事。
3、队长要从安全的角度带领队员有序处置火点。
4、各有关单位(由办公室通知)按应急预案随时作好准备工作。如卫生院要准备必备药品和车辆、派出所要准备好3人以上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
七、奖罚并举、绩效考核
1、驻片班子和驻村干部设立3000元目标管理奖(其中个人部分1500元),各村设立10000元作为目标管理奖(其中村级转移支付5000元)。
2、出现火灾一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不扣除目标管理;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领导15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班子30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元,驻村干部100元,驻片班子50元。
⑤发生火警,支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元,驻村干部150元,驻片领导80元。
3、出现火灾二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班子150元。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1000元,驻村干部300-600元,驻片班子150-30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2500元,驻村干部600-1500元,驻片班子300-75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300元,驻村干部100-150元,驻片班子50-80元。
⑤发生火警,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500元,驻村干部150-300元,驻片班子80-150元。
4、出现火灾三次及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
5、①出现森林火灾(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村领导1500元。
②出现森林火灾(面积15-100亩)的村,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1000元,驻片领导500元。
③森林火灾2小时以内扑灭的,按以上条款执行;2-8小时扑灭,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领导300元;超过8小时扑灭的扣完村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镇打火队和其他村支援的打火工资由该村支付。
6、扑火补助:
①凡上了山、到了火场打火的,扑火时间在8小时内的,每人每次100元;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次150元,每增加8小时加50元。
②到了现场,必须向现场指挥报道。没有上山的,不给以补偿。
③其他村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及调度,并享受同等待遇。
④扑救用车由现场指挥调度,原则上出车每次按100元补偿,其他村同样补偿。
7、村级护林员管理考核由各村自行制订。
八、严肃纪律、启动问责机制
1、镇督查组对每月一次的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对前三名的村给以500、300、100元的奖励,对排后两名的村,村支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镇属单位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表现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知情不报的,第一次乡纪委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及以上乡纪委组织调查。
3、在防火期间,巡查人员、扑救队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
4、在防火期间,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出差开会的以会议通知为准(重点防火期有会议通知的必须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有事请假1天以内的要向乡长请假,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5、火灾扑救期间:
①无故不参与扑救的,扣每人每次300元;
②有事不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的扣每人每次100元;
③多次无故不参加扑救的报镇纪委或市纪委处理。
6、对发生火灾一次的村,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驻片村干部300元。
7、对发生火灾两次的村,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扣该驻村干部500元,另外由镇纪委找其谈话。
8、对发生火灾三次的村,由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作检讨,并取消该村当年项目申请。驻村干部及所有村干部报镇纪委处理。如形成国家级、省级热点的,该驻片村干部一律停职停薪。
9、派出所连续两次火灾未侦破的报市纪委或镇纪委处理,并评其为当年“人民最不满意单位”上报。
10、对失火者是精准扶贫对象的,其结对帮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处理。
11、重点防火期间所有驻村干部必须留在辖区内,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12、防火期间,镇、村所有干部手机24小时必须开通。
13、镇机关单位为挂钩扶贫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第六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促进生态文明,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一、组织落实,建立机构
扑救森林火灾要求指挥灵,队伍精,组织机构健全。鉴于人事变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调整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为副组长,xxx为成员。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二楼,电话:,各村也应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组织机构落实,任务明确。
二、分片负责,明确任务
各村必须牢记自己的防火责任段和重要险段,村主要是杨家岭山头;村南至宝塔村,北至县炸药仓库,全长2公里,此段为县工业园风景山,防火极为重要;村从至山脚――――村林场全长3公里,主要险段在山脚和林场;村从至到,全长4公里,主要险情在和。
三、落实扑救队伍,备足扑救器械
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组织扑火队伍,备足扑火器械,落实车辆,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派。
1、镇里成立一支27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各村务必组织一支30人的扑火应急分队,花名册及联系电话报镇指挥所,范文《乡镇森林防火预案》。
2、各村落实汽车一辆,镇落实汽车二辆,实行统一调配。
3、镇人武部备好40套作训服、解放鞋,20把柴刀,40根木棒和20只水壶。
4、各支队伍人员要求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和技术,备好相应的扑火工具,达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目的。
四、扑火预案,抢险措施
1、当火险等级进入四级,镇指挥所进入24小时值班,三个村要派出护林员、防火员进行全天巡逻。
2、重要节假日,如冬至、大年三十、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各村对林区坟地集中的地域要派专人看守,防止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
3、一旦发生火灾,各村要迅速上报镇指挥所,说明火灾地点、方位,镇上报县防火指挥部,同时快速集结扑火队伍,由各村书记、主任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镇防火指挥所统一指挥。
4、各支队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行动要快,扑救及时,方式方法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