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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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专项实施方案

春节、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任务极为艰巨。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全镇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提前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争取清明节期间实现无森林火灾,火警,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xx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打造生态强镇,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防控为抓手,以安全为目的。建立起“政府负责,村组主体、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多措并举,把宣传送进百姓家。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主动防火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而告之。清明防火期xx镇林业站每天都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大势宣传,并在火灾易发地段、交通主道、人群集居地、山林入口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村里早晚要广播一次,护林员要加大巡山力度并要喇叭喊话,喊话内容为“清明扫墓,文明祭祖”;“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野外用火”等二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齐心协力。镇森林防火指挥要组织专人到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并要组织小学生开展游行宣传,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2、严防死守,把火源挡在某某外。森林防火,重在预防。清明期间要做到:一是巡查要到某某。各村护林员实行全巡查、鸣锣警示、喇叭喊话,重点地段、某某要落实责任制。二是联村领导要包村组。镇联村干部要包村组、组织村支两委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三是防火检查站要设在路口。清明期间是群众上山踏青、旅游、休闲和上坟祭祖高峰期,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抽调林业站工作人员、镇干部,要在兰陵村入口处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发放清明节森林防火通知,各村也要在村主要路口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护,把路口、守坟头、管某某,严格检查、死看硬守,杜绝火种进入某某。四是党员干部要责任到地段。各村坟墓集中地、火灾易发地由各村党员干部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焚纸、上香挂坟地进行巡回检查,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五是重点人员监管要到位。各村加强对痴、呆、傻及智障等特殊人员和重点防控人群的监管,防止意外失火发生。

3、严阵以待,把队伍用在实战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任务艰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张谷英镇要做到:一是扑火队伍严阵以待。xx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各村的防火应急分队要24小时全天待命,并要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调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救灾目标。二是扑火装备完好无损。林业站要对扑火机具、通信器材和防护装备进行检修,有故障的扑火机具必须尽早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报县防火办请求技术支持,必须保证扑火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4、真抓实干,把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值班值守制度。清明防火期间,各乡镇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二是督查管理制度。清明防火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要求将不定时到各村督查,对防火工作实施不到位、扑救火灾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厉问责。三是有火必究制度。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的统一要求,张谷英镇公安派出所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派出所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象,控制火灾肇事者,掌握了解案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移交县森林公安局。

第二篇: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全县综合防控能力,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更好地促进全县林业发展、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加大防范化解风险力度,着力消除重大隐患。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环节责任,全面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实现火案查处率达到98%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森林防火由于受极端天气影响,冬春季干旱少雨,加之林下可燃物增加,农事用火频繁,踏青游玩,上坟祭祀等诸多因素,森林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增大,形势更加严峻。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超前部署,周密安排,将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抓紧、抓牢、抓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森林防火工作要常抓不懈,全面推进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的转变,将工作重点下沉,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预防措施,提高扑救能力,夯实防火基础,提升综合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一)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森林防火及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森林防火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原则,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县、乡镇(街道)重要议事日程,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目标工作考核;强化主要领导负责制和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村、组、户和具体的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并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户等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职责,做到林区农户和单位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要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责任。

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林业工作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

2.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本方案的落实;

3.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工作;

4.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例会,研判森林防火形势,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负责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督促落实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3.培训森林防火专业队伍;

4.承办县林业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林业局防火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镇宁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安排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等森林防火项目。

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安排,重点督促各中小学落实“五个一”工程(每个学校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活动,每个班级开一次森林防火主题班会,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或手抄报,每个学生以“保护森林从我做起”为题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将开展情况以图片和简报形式反馈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县纪委县监委:负责督促同级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并依法对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时期向广大群众公益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险等相关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维持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县民政局:负责森林火灾受灾、受伤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承办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因公牺牲、致残的人员评定,烈士的申报、审批和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申报、筹集和拨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资金,加强森林防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镇宁自治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镇宁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要求。并负责督促检查林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储备库、烟花爆竹厂等重点森林防火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执行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的车辆,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辆通行优惠政策,在扑救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时,保障扑火救灾运输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民在森林防火期进入森林防火区烧秸杆、烧田埂地埂、烧灰积肥等违规农事用火行为进行处理,协调指导加强林区农事生产用火的管理,当牧场、草场发生火灾时,参与应急处置,并组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卫星遥感火点监测,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气象条件等级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预警;指定火灾现场附近气象台、站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根据气候条件做好人工增雨作业。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进行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组织播报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森林火灾预警警报和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制定森林火灾的新闻发布方案,起草新闻通稿,组织新闻及网络媒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预防知识普及,加强舆情监测并正确引导舆论。

县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驻县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抓好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宣传和预防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人做好森林防火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林区坟山、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气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库、烟花爆竹厂等重点部位的责任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管理部门合理设置防火隔离带。确保责任明确,宣传到户、隐患排查全面、预防措施到位,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物资保障和责任倒查工作。

(三)加强协作,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毗邻的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四、强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落实

(一)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林场、景区、加油站、油库、弹药库、燃(煤)汽站、重点文物、重要物资库、烟花爆竹厂周边、坟山、学校等重点区域发布禁火公告(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城镇、公路沿线及周边山头地块内烧秸秆,烧灰积肥等一切野外用火。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牢牢把住野外火源这个关键环节,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各乡镇(街道)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林场要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防火检查站(点),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公安、应急、交通、农业、环保、市场监管、民政、住建、旅游、公路、监察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限期完成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对设在林区或林区边缘的炸药库、烟花爆竹厂、加油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重点部位,各乡镇(街道)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1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加强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节等各个重点时段,对油库、炸药库、火灾多发区、重点防火单位等重点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林区边缘有人巡,坟区有人看,t望台有人观察,必要时增加巡查次数、延长巡查时间。乡镇(街道)、村级要建立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县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预报天气实况,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互联网等媒体要及时播发或刊登森林火险公益广告。

(三)强化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立宣传牌、发宣传品、写防火标语、播防火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认识。加强元旦、春节、元宵、清明节、五一、国庆节等节日和时段的宣传教育,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各作业点、各村组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森林防火警示教育案例,广泛进行宣传,对一些典型火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

五、加强督办督查力度,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高火险时段和火源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未按要求报送火灾信息等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检察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强化扑救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国森防〔2013〕4号)要求,加强现有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伍培训管理。在2019年9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环翠中队、白马湖中队、江龙中队、乐纪中队、白马林场中队及各乡镇(街道)、村组建的半专业队伍必须集中待命,及时“打早、打小、打了”各类火情。

(二)及时修定扑火预案。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 1 次预案演练。

(三)搞好扑火安全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其他不适宜扑火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扑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县、乡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安排能满足防火工作必需资金,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县、乡镇(街道)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需要,要充分利用林业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把涉及到的防火资金用好、用活、用足、用到位,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改善扑火装备不足、落后、设施薄弱的状况,不断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七、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处,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火情出现,森林公安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警、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特别是森林公安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件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严惩处。

八、严格防火值班,火情报告制度

各级防火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高森林火险时段,县森防办主要领导要每天了解火情动态,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要亲自坐镇指挥中心带班,各岗位值班同志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各乡镇(街道)在第一次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实后10分钟内,必须向县森防办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人民政府(办事处)要迅速查明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等,及时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名胜区、重要危险源、水源保护地等敏感地区的森林火灾,实行零报告制度。

九、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

随着林业建设步伐的加快,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森林保险的全面铺开,森林防火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过去防火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指导,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村规民约和管理模式,使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从“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要充分发挥村组信息灵、情况熟、行动早的作用,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率,降低灾害损失,使森林防火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十、管好用活护林员,筑牢第一防火墙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护林员管理,严格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对于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要落实奖励,充分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对于不认真履职的,要严格惩处,该退即退。严格防火期巡查管理,做到火患早排除、火情早报告、火灾早扑救;开展辖区重点火险区域调查,绘制分布图,为森林防火护林巡查优化打好基础,筑牢森林防火第一防火墙。

第四篇: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档林火灾虽然是自然灾害,但在很多的时候是人为造成的,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和破坏性,是一项重要的抢险救灾工作。为认真贯彻执行《档林防火条例》的精神,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档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档林火灾能快速将林火扑灭,把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档林防火组织机构

1、镇政府成立

档林防火指挥部。党委副书记、镇长同志任指挥长,人大主席任常务副指挥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党政办、农办、林业站、档林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中学、学区、医院为成员单位,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电话为,报警电话。

2、工作分工

指挥长负责档林防火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协调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档林防火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督促各村各单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案件的查处、档林防火宣传、基础设施的建设落实、建立完善档林防火组织机构及措施的落实。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全镇民兵扑火应急队伍的`建设、训练和调度。

二、主要工作

1、防火期间,督促检查各村抓好档林防火责任制、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工作落实,并根据高火险天气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相应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2、一旦发现火情,各村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并到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扑救,直到扑灭为止。

3、镇档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驻村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赶到火灾发生地点组织扑救。在高火险天气、重大节日期间,镇档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成员单位到各村开展档林防火大检查。

4、民兵为应急扑火队伍,要随时做好扑灭火灾的准备工作,随时服从镇档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5、档林火灾发生后,林业派出所、林业工作站立即派员到火灾现场进行调查,迅速查出火灾肇事者,并将调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档林防火指挥部,依法对肇事者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对重大档林火灾及有关人员伤亡事故的档林火灾事件,报上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6、对已发生的档林火灾,须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

三、保障措施

1、通讯保障

(1)镇里和各村在重点档林防火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畅通。

(2)各村主要领导、分管档林防火的领导的电话,在防火期内保持畅通。对因电话不畅,信息中断影响火灾扑救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车辆保障

在档林防火期间,镇里安排专用车辆进村到组进行档林防火知识、政策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从源头堵截火灾的发生。

3、物资保障

档林扑火应急队伍所需的扑火工具和调派大批人员参加扑灭重大火灾所需工具和物资由镇里负责落实。临时组成的义务扑火人员的扑火工具由所在的村组负责落实。

第五篇: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元旦是我国法定假日。近日,天干地燥,元旦放假旅游、返乡人员增加,森林火险等级很高,森林防火形式严峻。为认真做好元旦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森林火警火情,结合我乡实际,按照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防控要求,制定乡20xx年元旦森林防火防控工作预案。

一、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结合20xx年工作务虚会、“七保”工作会议,对元旦期间的防火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元旦期间,全乡取消休息日,照常上班,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再宣传、再发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群的森林防火意识。

1、各村召开元旦期间工作会议,针对不同时间的不同特点,制定元旦期间森林防火方案,细化元旦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部署,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在利用横幅标语、通告、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的基础上,结合“两节”期间群众大走访,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做好元旦期间防火值班、巡查。

3、做好学生防火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并动员家人在放假期间注意防火安全,当好家庭防火宣传员。

二、加强防火隐患摸排和防火部署

1、抓好重点地段摸排。全乡重点地段参照《乡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包保责任分解表》。

2、抓好特殊群体监管。开展老人、儿童、精神病人及痴呆傻人员等特殊群体上门教育和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专人跟踪监护,并及时签订承诺书。

3、抓好重点部位防控。落实责任人,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督查指导

1、元旦期间,乡村组干部分片到组到路段,对返乡及旅游人员进行防火宣传和督促工作。

2、元旦期间,乡全体联村、包组干部下村指导,蹲守。乡防火办组织人员沿途巡查,协调各村防火工作。

四、扑火应急准备

1、调整充实乡、村应急扑火队伍及向导人员,进入冬至重点时段,各应急扑火队伍应保持临战状态,保证一旦发生火警火灾,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乡、村两级应急扑火装备及物资充足到位,保证扑火的正常使用。

3、元旦期间,乡、村要确保1辆防火运兵车随时待命。

4、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立即启动乡森林防火预案。

五、做好值班和保证信息畅通

1、乡、村两级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乡干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村将元旦期间值班安排表及重点地段的责任人员于12月27日前报乡防火办。

3、严格执行火情逐级上报和零报告制度。

第六篇:森林防火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及《xx市政府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水源保护区、重点林区、滇池面山等为防范重点,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依法治火、从严护林,力争不发生、力争不成灾、力争不出现人员伤亡,维护林区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

为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取消按林地和有林地面积下达控制指标的管理办法,对林火次数、火灾受害率、林火当日扑灭率实行零指标管理。

(二)林火管理指标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防火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农林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护林员。对森林防火责任人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2.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专业、季节性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各有林街道办事处组建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

3.根据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洛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雨花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15万元,新城林场最低配套15万元,乌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龙城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督促辖区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按区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投入森林防火经费。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林业职能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及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

5.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特别是在防火重要时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严管特殊人群。认真落实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三项制度,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6.划分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围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阻隔设施,确保重点区域安全。

7.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林火时,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火场挂牌指挥制度,做到扑救山火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快速高效,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8.认真落实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工作,不发生死灰复燃,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各街道办事处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用长远的眼光对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的要求,切实落实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林权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对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做到林区农户100%收到村民小组发放的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层层签定责任状至基层单位或辖区施工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为管辖区域内的有林单位或在林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划定责任区域,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同时要督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在辖区林区内从事开发和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落实农林部门责任制。按照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要责任的要求,实行农林部门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农林局与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防火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护林员。

4.认真落实地块管护责任制。今年继续把落实地块管护责任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细化林业员、护林员管护措施,加大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5.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划片包干、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联系点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督促,帮助联系点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同级指挥部汇报挂钩联系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适时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及时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及对策,确保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消除火险隐患不及时的单位,由区目督办进行目标督查,情节严重的,将提交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林火,都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肇事者、管护者或失职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防火期结束后,区指挥部组织考核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防”和“扑”的关系,真正把预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要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1.对原有防火线进行复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全区原有的防火线进行复修,确保在12月30日前复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根据呈贡新区建设、进入林区施工人员杂多的实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原有的宣传碑进行维修和保养,要求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对重点防火区域实施林下铲除。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或林下载物量超过标准、存在火险隐患的地段实施林下清除,及早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一要抓好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二要抓好专业扑火队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各组建一支应急扑火队,其中:吴家营、洛龙、雨花、乌龙、龙城街道办事处各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新城林场组建一支10人应急扑火队。应急扑火队按照半专业扑火队的标准进行建设,在防火期内集中,统一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扑火队建设。有林社区居民委员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清理余火和火场守侯工作;四要保障护林员待遇,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根据《xx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和区指挥部的要求,自进入防火期起,提高护林员工资。

五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林业员、专业扑火队队员。各单位负责培训基层干部、护林员、本级应急扑火队及义务扑火队。

5.严格按照物资储备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各有林街道办事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呈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格按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购置储备扑火物资,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或储备点,对扑火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山火扑救提供有力保障。

(四)疏堵结合,强化预防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疏”和“堵”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在疏的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对批准的野外用火,要落实防范措施,为用火提供服务,做到以理以情疏导。在堵的方面要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依法堵截。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村”的要求,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和教育部门要与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签定“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书,把“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每一所学校。二是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声像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休闲、娱乐的方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轻松进入社区。三是要利用宣传车和宣传材料,在林区、林缘地带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施工单位,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

四是继续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利用有线广播,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用火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使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依法用火。要特别重视对农户“一对一”的宣传,在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时,必须按照户主责任书发放签名制度,让农户签收,并对农户进行3―5分钟森林防火知识讲解,增强宣传效果。五是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布标,对原有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标语口号数量不足的,要及时新增,要让宣传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六是要在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七是要组织基层指挥员和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等相关人员观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提高安全扑救及避险自救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城市和农村相结合、单位和学校相结合、长期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区生产、施工作业及特殊用火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制定防范措施,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用火。其中:在林区、林缘、农地等地带进行农事用火的,由农户申报,逐级进行审批,“野外生产用火准烧证”报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对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有林社区居民委会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监督用火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火;林区施工作业用火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用火单位申报,经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停止对野外用火的审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对特殊人群实行严格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有林社区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状。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特殊措施,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4.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督促护林员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责任区无违规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组建的应急扑火队,要发挥在火源管理中的作用,成立巡逻小分队,划分巡逻区域,主动出击,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震慑违规用火者。对巡逻区域内出现的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林区安全。

5.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要针对冬至、元旦、春节、戒严期、清明节等各个森林防火重要时期的特点,认真分析各个阶段的森林火险形势,制定各阶段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对各个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新增巡山护林人员,加强防范力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对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专人把守,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切实管死火源。

6.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街道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一是严格按月例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定期会议,根据会议汇报交流的情况,及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要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节假日等各个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要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分片监管,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强化火情监测和处置,实现安全、高效扑救

1.严守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各t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林内动态,加强火情t望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巡山护林人员联系核实,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全力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值班车辆,做到一有情况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3.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各有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火情信息后,必须立即就位。对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森林火情(灾)归口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灾)时,严格按照归口报告制度,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不能越级或多头上报,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进入防火期后,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林单位、t望台每天定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汇报当日火情发生情况。

5.做好火灾扑救及后勤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森林火情(灾)时,要及时组织应急扑火队,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协调组织专业扑火队及驻区部队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制度,明确火场指挥、火案调查、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等各项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扑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明火扑灭、火场清理完毕后,火场移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或林权单位守候,并签定《火场余火守候责任书》。因余火守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死灰复燃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扑救山火的后勤保障由发生山火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区森林公安局和街道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快速侦破,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

《森林防火项目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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