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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春季草原和森防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决定将2018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定为春季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春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今春防火形势,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区委十二届二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要求,我们将全面落实省、市森防工作会议精神及《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确保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防火重点期(4月20日―5月20日)死看死守不发生森林火灾,实现春防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理清工作思路。各有林单位要准确分析春防形势,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做好春防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林业工作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及监管力度,增强全民森防意识。
1、各有林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宣传载体。加强防火宣传和对“12119”林火报警电话的宣传工作,突出抓好风景区、旅游景点的宣传教育。青山森林公园等主要景区要认真履行森林经营主体职责,在林区重要出入口和人口密集处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警示牌、制作防火宣传栏、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加强对导游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向游客宣传森林防火常识,提高游客防火意识,减少人为火灾隐患。
2、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加强依法管火。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划定高火险区,必要时进行封山管制,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依法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对烧地边地堰、野外吸烟、野炊等违法用火要依法惩处,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使森林防火安全常识人人皆知。二是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地段的火源管理。进入高森林火险期,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山,严禁林区增添新坟,增设森林防火检查站,对火灾高发区、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对林区内道路两侧及坟头墓地的杂草进行集中清理,严格管护。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理。重点加强高危人群的看护与监管,对林区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抓好各防区的责任落实。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属地行政领导负责制原则,长胜乡及六个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职责,各林场的防火设备、人员等要时刻处于“备战”状态。各有林单位t望塔上要昼夜有人t望,做到小火不过时,大火不过夜,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有林单位要做到在火情面前不分属地,目标一致,统一听从调动,稳妥处理森林火情。三是抓好春防的值班、值宿工作落实。辖区内各级防火组织要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宿,要求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参加;重要岗位要有专人看守;各级防火组织要与区“防总”办公室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通畅。
(四)加大信息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火情上报制度。长胜乡、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林场在春防期间,要严格执行火情上报制度,对迟报、误报、瞒报者要严肃处理,对处置不力致使小火酿成大灾的,要一查到底,同时严肃追究该单位领导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8年春季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双东组通[2017]6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岭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
第二篇: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一直是我镇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如何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和火警、火灾的发生已成关键。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望各村、各单位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真抓实干的高度,认真、严格有效地进行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支村两委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创建文明生态太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防灭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李勇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组织、发动,周治国协助;刘俊良负责现场指挥、扑灭火,周治国协助。镇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支村两委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洲泉村、公平村、桐树村、华南村和周边边境地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秋冬和清明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老人、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宣传发动
(一)镇政府方面:
1、分发“森林防火公开信”3000份及回执。
2、喷绘防火宣传标语400份(每村30份)。
3、镇村村响每日滚动播出3次,重点节假日全天滚动播放。
4、移动公司给我乡境内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火短信。
5、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到边到角全天候进行防火宣传。
7、与各村、各机关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各村及有关单位方面:
1、每村张贴宣传标语,每组(自然村)不少于10张。
2、每户张贴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签好户主回执。
3、各村必须组建森林防火队伍,组成人员有各组组长、护路队员、生态护林员。并签好聘用合同和制定考核奖罚措施。
4、各村开好支村两委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明确村支书分管森林防火。
5、各村在9月20日前开好户主会,要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每个户主都要签)
6、每个班级每周必须上一堂以上森林防火宣传课,要有图片资料,有课件。
7、每所学校放学时必须开展一次加强森林防火意识的提醒。
8、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列队防火宣传,以图片资料发到镇农业中心为准。
9、各村除村级防火员巡查外,防火重点期间要安排至少一名鸣锣员进行全村鸣锣。
四、巡查工作
1、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
2、填写好巡查日志。(下雨天不用填写)
3、查处野外用火,发现野外用火及时扑灭并进行处理。野外用火视情节轻重处罚300至500元,并当场开具收据。对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情节特别恶劣的,由派出所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谈话笔录并办好拘留手续,执行拘留。
4、督查村级巡查人员及村干部在岗情况,一天一报告,两天一通报。
5、遇到火警及时扑灭,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扑救。
6、灵活组织好集中巡查和分散巡查。
8、各组选好一名记录日志事项人员。
五、督查工作
1、镇成立一支督查工作组,组长由陈彬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2、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督查表)
3、督查镇巡查队伍日常工作。(巡查人员到岗情况、巡查日志内容、巡查野外用火处理情况等)
4、对中学、中小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5、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排名前三位的村进行奖励。
6、每月督查一次,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每天督查一次。
六、扑救工作
(一)队伍建设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李平总指挥,刘小平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李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周治国、曾育峰、曾小兵。
3、各村成立一支10-15人的扑火队伍,由支书任队长、分管同志任副队长,并配齐基本装备。(拖把、砍刀、服装、手电筒、水壶等)
4、调查组由陈彬任组长,成员为镇纪委全体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负责查处失火原因和失火者。
5、后勤组由赵仕琛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室。负责打火物资的准备和运送。
(二)组织实施
1、接到火警火灾报警信号,指挥部在第一时间传达给二大支队长和所在村扑火队长、派出所、党政办公室。
2、火警火灾所在村村支书、主任1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3、镇防火办公室要在15分钟内准备好打火装备:拖把、水箱、砍刀、矿泉水、手套等。
4、镇二大支队必须在20分钟内集结完毕,由指挥部调度。半小时左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5、指挥部视情况向市森林防火办、消防支队请求支援。
(三)实施措施
1、扑救之前各支队应和当地有经验的人一起视察火情迅速研究扑火方案、队伍线路安排。
2、扑救过程中,各队员要听从队长指挥,不能盲目行事。
3、队长要从安全的角度带领队员有序处置火点。
4、各有关单位(由办公室通知)按应急预案随时作好准备工作。如卫生院要准备必备药品和车辆、派出所要准备好3人以上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
七、奖罚并举、绩效考核
1、驻片班子和驻村干部设立3000元目标管理奖(其中个人部分1500元),各村设立10000元作为目标管理奖(其中村级转移支付5000元)。
2、出现火灾一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不扣除目标管理;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领导15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班子30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元,驻村干部100元,驻片班子50元。
⑤发生火警,支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元,驻村干部150元,驻片领导80元。
3、出现火灾二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班子150元。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1000元,驻村干部300-600元,驻片班子150-30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2500元,驻村干部600-1500元,驻片班子300-75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300元,驻村干部100-150元,驻片班子50-80元。
⑤发生火警,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500元,驻村干部150-300元,驻片班子80-150元。
4、出现火灾三次及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
5、①出现森林火灾(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村领导1500元。
②出现森林火灾(面积15-100亩)的村,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1000元,驻片领导500元。
③森林火灾2小时以内扑灭的,按以上条款执行;2-8小时扑灭,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领导300元;超过8小时扑灭的扣完村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镇打火队和其他村支援的打火工资由该村支付。
6、扑火补助:
①凡上了山、到了火场打火的,扑火时间在8小时内的,每人每次100元;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次150元,每增加8小时加50元。
②到了现场,必须向现场指挥报道。没有上山的,不给以补偿。
③其他村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及调度,并享受同等待遇。
④扑救用车由现场指挥调度,原则上出车每次按100元补偿,其他村同样补偿。
7、村级护林员管理考核由各村自行制订。
八、严肃纪律、启动问责机制
1、镇督查组对每月一次的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对前三名的村给以500、300、100元的奖励,对排后两名的村,村支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镇属单位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表现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知情不报的,第一次乡纪委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及以上乡纪委组织调查。
3、在防火期间,巡查人员、扑救队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
4、在防火期间,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出差开会的以会议通知为准(重点防火期有会议通知的必须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有事请假1天以内的要向乡长请假,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5、火灾扑救期间:
①无故不参与扑救的,扣每人每次300元;
②有事不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的扣每人每次100元;
③多次无故不参加扑救的报镇纪委或市纪委处理。
6、对发生火灾一次的村,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驻片村干部300元。
7、对发生火灾两次的村,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扣该驻村干部500元,另外由镇纪委找其谈话。
8、对发生火灾三次的村,由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作检讨,并取消该村当年项目申请。驻村干部及所有村干部报镇纪委处理。如形成国家级、省级热点的,该驻片村干部一律停职停薪。
9、派出所连续两次火灾未侦破的报市纪委或镇纪委处理,并评其为当年“人民最不满意单位”上报。
10、对失火者是精准扶贫对象的,其结对帮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处理。
11、重点防火期间所有驻村干部必须留在辖区内,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12、防火期间,镇、村所有干部手机24小时必须开通。
13、镇机关单位为挂钩扶贫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第三篇: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村、各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增强森林防火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属地管理的要求,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林区防火工作,建立护林小组,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带班防火巡查制度、护林员包片巡山制度、防火值班制度。各村要做好“疯、痴、呆”人员的监护工作,做好防火值班、巡逻检查等森林防火有关工作,对因责任不明,任务不清、措施不力而引起森林火灾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成立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附件1),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全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郭韬同志任组长,人大主席毛丽沙、副乡长伍从凯同志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治保主任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帅树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及防火警戒期内,乡政府及各村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三、深入宣传,增强意识
各村、各部门要采取会议、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危害性、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扑救常识等,春节、清明等节日倡导鲜花祭祀,做到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开展防火宣传教育。义和学校要开设森林防火专题课,向学生宣传和普及森林防火知识,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每位学生都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中。
2.开展巡回宣传。开设森林防火广播,乡、村均要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乡、村、组开展巡回宣传,特别是在防火紧要期,做到每日宣传。
3.张贴防火宣传标语,竖立防火碑牌。防火期内,各村交通要道、重点林区、墓地集中区设防火标语,重点地段要有森林防火提示碑牌。
4.开设手机森林防火宣传平台。防火期内,乡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利用手机发送森林防火提示信息,经常性发送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防火提示等。
5.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宣传点。防火紧要期,各村在重点林区和主要路口设立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防止火源进山。
6.建立森林防火宣传队伍。以乡护林员为主,以村为单位成立防火宣传队伍,队员佩戴防火袖章,配备宣传工具,进村入户不间断地开展防火宣传。
四、加强监管,落实制度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消防监督和管理职能,防火期内野外用火必须申请“用火许可证”,防火重点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进入重点林区和天然林区,必须申请“入山许可证”,发现未经许可擅自用火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对高火险时段和火灾多发区域,要加大巡查密度,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要建立健全火源管理等火灾预防制度,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建立队伍,全力保障
一是成立乡、村森林防火巡查及抢险队伍(附件2),开展森林防火日常巡查工作,主要由机关干部、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和民兵组成,主要承担本区域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宣传、林区巡查、火源监管及灭火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电话:37659009),接到险情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听从指挥科学扑救。为全力保障森林防火工作,乡、村分别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配备有风力灭火机和必要的其它灭火器材,落实专人保管,防火器材要经常加强保养和维护,确保战时使用,乡财政所提供财力保障,确保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请各村、各部门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森林防火预案、火灾预防措施、队伍组建等,做到防火人员明确、防火责任明确、防火区域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