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六清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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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火”的理念,狠抓源头管理,以野外火源管理和宣传教育为重点,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在山火扑救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提供生态屏障。

二、研判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事关自然资源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由于“今冬明春”气候干燥,加之多年来实行封山造林后,山上灌木杂草茂盛,可燃物增多,导致火险因素上升;同时,随着乡村旅游不断盛行,进入林区游玩人员也随之增加,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并且烟花鞭炮、上坟烧纸等各种违章用火现象屡禁不止。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化解一切不利因素,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明确目标,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利用上户讲、广播、标语、发放宣传纸、微信等方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和紧急避险意思。一是中小学校负责每学期对中、小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法制课;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督促和劝导家长不要野外用火,加强学生监管。二是各村要在本辖区重要地段设置固定宣传牌,在进山路口两侧醒目处书写和更新规范性宣传标语,各自然村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三是高火险期(9月初至次年4月底)晴天,每天要安排人员上山巡逻,铭锣员进村入户铭锣,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防火常识、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

2、加强火源管控。在森林防火期间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经过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后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方可用火。

3、加强重点人员和重点地段管控和隐患排查。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和上山放牧以及思想不端正的木材贩子等人员,各村要逐一排查登记,实行严格监控;各村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特别是进山人员、高压线走廊、山体中及山体周边拉电线等等)乡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深入村、组、林区进行的防火宣传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各村要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山头和易发、多发火灾的山头要派人设卡设点,严看死守,并要开展“两清一开”活动,即:“清坟边、清林边、开设防火隔离带”。

四、健全组织,建立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1、各村必须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扑火应急小分队,准备3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2、乡、村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乡防火值班安排与党政办公室安排的干部值班表一致,防火期间全体乡、村干部、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

3、防火期内,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时向乡防火办报告防火情况,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

4、各村委会要随时督促检查组干部(组林长)和村监管员是否履职到位,防火重点时期的晴天每天巡山,并做好巡山日志,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要全天全路线巡护,确保辖区内防火安全,村委会对不能认真履职的及时向乡林长办报告并更换。

5、各村一旦知晓(包括发现、被通知等)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并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如遇特殊火情或遇占坊、展坪、祝岗、端溪等地发生大面积火情,各村务必组织不少于10人的扑火应急队在半小时赶赴山火现场参与扑火。

6、发生森林火灾时,未经批准所有人员不得乱发火灾视频,如因乱发火灾视频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强领导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1、各村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村书记(村负责人)任组长(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副书记、民兵营长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切实领导做好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成立不少于15人应急扑火小分队,队长由村书记担任,副队长由村民兵营长担任,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及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名单上报乡林长办)。

3、压实责任,乡、村、组三级干部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既“全员出动”,又“分区域包干”。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挂村班子和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负责的山头,护林员分片责任区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山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凡是村辖区内山林发生火灾,一律按照分工责任区域追究其责任,对于村村交界等责任不明确的,将实行连带责任。

六、严格考核,细化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奖惩

1、乡政府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责任制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2、对排查山林火灾隐患和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对村书记(负责人)、及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上级部门考核办法,列入村级工作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

3、各村在辖区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火点被区级通报,扣除挂组村干部2个月绩效工资;发生火点被市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2个月绩效工资、挂组村干部3个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挂组村干部责任;发生火点被省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3个月绩效和挂组村干部5个月绩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村书记和挂组村干部的责任。

4、乡、村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扑救等工作。乡、村储备物资包括:防火鼓风机、防火服、防火帽、打火把、镰刀、砍刀、手电等。

各村委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乡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森林防火宣传和监管。按照《连城乡2022-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全乡森林防火实施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底,如在森林防火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不坚守工作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会议宣传

㈠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㈡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㈢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㈣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㈤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㈥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㈦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㈧3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二、广播电视宣传

㈠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㈡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㈢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㈣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㈤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㈥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三、文字宣传

㈠印发《会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00份张贴全县。

㈡印发《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㈢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㈣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㈤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㈥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㈦印发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学校“四个一”宣传

㈠、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㈡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㈢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㈣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㈤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㈥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㈦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活动。

第三篇: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管理局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坚持预防扑救并重齐抓,不断提升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春防时间安排

春季森林防火期为3月15日至6月15日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4月20日至5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

进入防火期,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树立责任意识,弘扬敬业精神,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位置,当作首要工作来抓,坚守一线抓防火,安排部署,检查指导。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发生山火亲自率队进入火场,保证组织指挥到位。

2、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林区人们的防火意识。局电视台每期《沾河新闻》有森林防火的内容,大力宣传防火工作中的突出做法和先进事迹。各林场(所)布置好防火宣传一条街,插防火彩旗、挂横幅、贴标语、广播每天定时宣传。场区、公路两侧宣传牌要进行刷新、扶正,破损的更换,保持宣传效果。林场(所)与外来人员、重点人员和疯、傻、痴、呆人员的监护人签订防火合同书、保证书,做到上门入户宣传,深入作业点、农业点宣传,不留死角死面。

3、“三清”巡护检查到位

南沾河、伊南河、奋斗地区作为“三清”检查的重点,各相关单位继续加大“三清”工作力度。吉岭库、北沾河、汤元山、尖新山四个林场各派2支小分队,在关键时期进驻南沾河驻点看守清理。伊南河2支队伍进驻大平台巡护,茂岚进驻重点部位驻防巡护,疙疸敏、浦洛口、岭顶管护站巡护本责任区。立新、胜利严管北部农林混居林区的.火源,重点是制止私自烧地边、扩地边等违规用火行为。边界各防火工作站把守大界线,清理外来人员,局属森林消防一中队8个小队关键时期分别进驻南沾河、伊南河施业区的重点部位,清理私自入山人员,防住外来火源。

4、继续坚持依法治火

公检法作为依法治火主力军,要继续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公安警力达到每个林场至少一名,高火险期,公检法三机关依法治火驻场包保干部按时到位开展工作。山上各派出所按照管辖区域进行执法检查和稽查,清查火源,惩处违规。发生火情第一时间进入火场,调查火因,查处火犯。坚决打击野外带烟带火、林内私自用火等行为,达到处罚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5、严格管理各种火源。

进入防火期,各防火检查站、岗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入山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登记和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无证人员、无防火装置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山。高火险期,在重点区域增加岗卡,南沾河地区实行封山戒严。加强对春播、森林抚育、林下经济管护承包、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岗亭严格检查、护林员跟班巡护、场领导经常检查和指导,野外作业点要指定专门的防火负责人。发挥义务防火员、监督员的作用,形成全民防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氛围。

6、强化火情监测。

进入防火期,各塔了望员开始上塔了望观察,严密监视责任区。了望员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熟悉掌握责任区内的地理情况,提高观察了望和通话能力。幸福、乌斯孟主塔做好通讯中转,确保火场和指挥中心通讯畅通。各单位、部门的对讲机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关机,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命令的上传下达。幸福气象站做好火险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制定中长期火险预报,发生火情随时提供气象资料。

7、提高火情处置能力。

认真落实《沾河林业局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入防火期,局属专业队、武警森林部队及时进驻执勤点,严阵以待开展工作。林场(所)扑火队要满编满员,强化扑火技能训练,机具装备和车辆状态完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接扑火命令能迅速出发。

重要设施和林场(所)、村屯周围必须按照规定开设防火阻隔带,制定紧急避险方案,划定避险路线和场地,并进行演练。

第四篇:森林防火灭火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好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河源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青州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鹏飞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宋兴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0762-5100372。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伍交由农林水服务中心管理,主要负责队伍的日常培训和及时调整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各村(居)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森林特别防护期到来前,镇、村(居)召开全体护林员动员大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森林防火预警及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护林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林政知识、森林保险宣传、护林员管理办法、消防相关知识及实战演练等。

(二)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

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三)实行野外火源“人防”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实行野外火源“人防”制度,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护林员包片区内发生野外违规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1起的给予口头警告,发生2起的作书面检讨,发生3起的给予扣绩效300元,超过3起及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给予解聘。

村干部实行包村小组、包户,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包村(户)区内发生野外违规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1起的给予口头警告,发生2起的作书面检讨,发生3起的给予扣绩效500元,超过3起及因有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给予追责;镇(街道)干部包村片区因有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按有关问责制追责。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设置有奖举报制度。为加大对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行为的打击力度,每年10月至次年4月30日,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镇设立野外违规用火举报电话(0762-5100372)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举报有效的人员,由镇政府对举报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五)加强特殊区域群体管理。各村(居)要加强对辖区内痴、聋、呆、哑、精神病及智力缺陷者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加强对指定监护人的提醒和监督,明确专人监督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校长、园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火承诺书》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们做出承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杜绝野外用火。

(六)加强值班接警和火灾扑救。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0762-5100372),并迅速组织村级应急分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场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同时镇政府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镇主要领导及森防指挥部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并视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镇扑火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之内集结完毕,20分钟之内赶到火点,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带队领导或在现场的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分组,并强调扑火安全事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在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过程中,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出工不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七)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镇挂村领导包村、村支两委包片包组,组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和重要路口”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村(居)、组三级联防机制。根据现有网格化管理有效划分,切实做到挂图包片,把山头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抓包保,人人有责任,谁包保谁负责谁担责;做到责任写在文件上,压实到个人肩上,奖优罚劣,追责问责。

(八)严格责任追究。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野外违令用火行为查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极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地对行政村及村级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由镇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或驻村干部无故脱岗的,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条例执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3.我镇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根据发生火灾面积大小和情节轻重,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五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国家、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提升火灾处置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能力,力争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责任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森林火灾受案率100%,结案率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完善工作机构。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林业部门的职责,搞好协调配合,落实森林防火机构,配齐森林防火人员。全面落实各林业管理站、雪落寨林场主要负责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各林业管理站、雪落寨林场干部职工森林防火工作联村包片责任,确保工作重心下移至村组。

(二)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出动宣传车、刷写宣传标语、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势宣传。在重要地段设立防火标志、警示牌,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及生态护林员的作用,让防火宣传进林区、进乡村、进校园、进景区、进家庭。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树立依法治火、科学防火理念,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和处置早期火情。因森林病虫害防治、重大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护林联防,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到岗到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火源巡查,强化火源管控,严查违规用火。要强化对旅游入山人员、老年人、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开展隐患大排查,消除隐患漏洞。要加大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地区、重点部位的火情监测力度和巡查密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确保火源管理不留盲区死角。要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高风险时段,加大巡护频度和密度。

(四)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施建设。完善鄂西南森林防火三期建设项目,建成防火物资仓库1座、嘹望塔2座、防火检查站3座、雪落寨林场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6658米229.1亩以及雪落寨林场路口监控系统4个,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定期维护和更新防火装备,及时补充防火物资储备。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机构和森林火灾专业或群众扑救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森林防火兼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培养素质过硬、精通实战的参战队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演练,提升森林消防队伍的扑救能力。

(六)做好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严格执行每日森林火情归口上报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积极组织早期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全力配合和服从应急管理部门的指挥,落实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七)打击防范结合,坚持依法治火。林业执法人员、森林公安要充分发挥对违法犯罪的打击职能,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在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快速破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惩处肇事者,触犯刑律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第六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一直是我镇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如何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和火警、火灾的发生已成关键。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望各村、各单位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真抓实干的高度,认真、严格有效地进行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支村两委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创建文明生态太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防灭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李勇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组织、发动,周治国协助;刘俊良负责现场指挥、扑灭火,周治国协助。镇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支村两委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洲泉村、公平村、桐树村、华南村和周边边境地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秋冬和清明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老人、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宣传发动

(一)镇政府方面:

1、分发“森林防火公开信”3000份及回执。

2、喷绘防火宣传标语400份(每村30份)。

3、镇村村响每日滚动播出3次,重点节假日全天滚动播放。

4、移动公司给我乡境内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火短信。

5、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到边到角全天候进行防火宣传。

7、与各村、各机关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各村及有关单位方面:

1、每村张贴宣传标语,每组(自然村)不少于10张。

2、每户张贴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签好户主回执。

3、各村必须组建森林防火队伍,组成人员有各组组长、护路队员、生态护林员。并签好聘用合同和制定考核奖罚措施。

4、各村开好支村两委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明确村支书分管森林防火。

5、各村在9月20日前开好户主会,要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每个户主都要签)

6、每个班级每周必须上一堂以上森林防火宣传课,要有图片资料,有课件。

7、每所学校放学时必须开展一次加强森林防火意识的提醒。

8、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列队防火宣传,以图片资料发到镇农业中心为准。

9、各村除村级防火员巡查外,防火重点期间要安排至少一名鸣锣员进行全村鸣锣。

四、巡查工作

1、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

2、填写好巡查日志。(下雨天不用填写)

3、查处野外用火,发现野外用火及时扑灭并进行处理。野外用火视情节轻重处罚300至500元,并当场开具收据。对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情节特别恶劣的,由派出所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谈话笔录并办好拘留手续,执行拘留。

4、督查村级巡查人员及村干部在岗情况,一天一报告,两天一通报。

5、遇到火警及时扑灭,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扑救。

6、灵活组织好集中巡查和分散巡查。

8、各组选好一名记录日志事项人员。

五、督查工作

1、镇成立一支督查工作组,组长由陈彬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2、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督查表)

3、督查镇巡查队伍日常工作。(巡查人员到岗情况、巡查日志内容、巡查野外用火处理情况等)

4、对中学、中小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5、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排名前三位的村进行奖励。

6、每月督查一次,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每天督查一次。

六、扑救工作

(一)队伍建设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李平总指挥,刘小平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李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周治国、曾育峰、曾小兵。

3、各村成立一支10-15人的扑火队伍,由支书任队长、分管同志任副队长,并配齐基本装备。(拖把、砍刀、服装、手电筒、水壶等)

4、调查组由陈彬任组长,成员为镇纪委全体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负责查处失火原因和失火者。

5、后勤组由赵仕琛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室。负责打火物资的准备和运送。

(二)组织实施

1、接到火警火灾报警信号,指挥部在第一时间传达给二大支队长和所在村扑火队长、派出所、党政办公室。

2、火警火灾所在村村支书、主任1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3、镇防火办公室要在15分钟内准备好打火装备:拖把、水箱、砍刀、矿泉水、手套等。

4、镇二大支队必须在20分钟内集结完毕,由指挥部调度。半小时左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5、指挥部视情况向市森林防火办、消防支队请求支援。

(三)实施措施

1、扑救之前各支队应和当地有经验的人一起视察火情迅速研究扑火方案、队伍线路安排。

2、扑救过程中,各队员要听从队长指挥,不能盲目行事。

3、队长要从安全的角度带领队员有序处置火点。

4、各有关单位(由办公室通知)按应急预案随时作好准备工作。如卫生院要准备必备药品和车辆、派出所要准备好3人以上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

七、奖罚并举、绩效考核

1、驻片班子和驻村干部设立3000元目标管理奖(其中个人部分1500元),各村设立10000元作为目标管理奖(其中村级转移支付5000元)。

2、出现火灾一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不扣除目标管理;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领导15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班子30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元,驻村干部100元,驻片班子50元。

⑤发生火警,支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元,驻村干部150元,驻片领导80元。

3、出现火灾二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班子150元。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1000元,驻村干部300-600元,驻片班子150-30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2500元,驻村干部600-1500元,驻片班子300-75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300元,驻村干部100-150元,驻片班子50-80元。

⑤发生火警,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500元,驻村干部150-300元,驻片班子80-150元。

4、出现火灾三次及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

5、①出现森林火灾(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村领导1500元。

②出现森林火灾(面积15-100亩)的村,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1000元,驻片领导500元。

③森林火灾2小时以内扑灭的,按以上条款执行;2-8小时扑灭,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领导300元;超过8小时扑灭的扣完村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镇打火队和其他村支援的打火工资由该村支付。

6、扑火补助:

①凡上了山、到了火场打火的,扑火时间在8小时内的,每人每次100元;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次150元,每增加8小时加50元。

②到了现场,必须向现场指挥报道。没有上山的,不给以补偿。

③其他村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及调度,并享受同等待遇。

④扑救用车由现场指挥调度,原则上出车每次按100元补偿,其他村同样补偿。

7、村级护林员管理考核由各村自行制订。

八、严肃纪律、启动问责机制

1、镇督查组对每月一次的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对前三名的村给以500、300、100元的奖励,对排后两名的村,村支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镇属单位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表现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知情不报的,第一次乡纪委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及以上乡纪委组织调查。

3、在防火期间,巡查人员、扑救队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

4、在防火期间,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出差开会的以会议通知为准(重点防火期有会议通知的必须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有事请假1天以内的要向乡长请假,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5、火灾扑救期间:

①无故不参与扑救的,扣每人每次300元;

②有事不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的扣每人每次100元;

③多次无故不参加扑救的报镇纪委或市纪委处理。

6、对发生火灾一次的村,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驻片村干部300元。

7、对发生火灾两次的村,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扣该驻村干部500元,另外由镇纪委找其谈话。

8、对发生火灾三次的村,由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作检讨,并取消该村当年项目申请。驻村干部及所有村干部报镇纪委处理。如形成国家级、省级热点的,该驻片村干部一律停职停薪。

9、派出所连续两次火灾未侦破的报市纪委或镇纪委处理,并评其为当年“人民最不满意单位”上报。

10、对失火者是精准扶贫对象的,其结对帮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处理。

11、重点防火期间所有驻村干部必须留在辖区内,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12、防火期间,镇、村所有干部手机24小时必须开通。

13、镇机关单位为挂钩扶贫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森林防火六清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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