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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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22―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依法治火”的理念,狠抓源头管理,以野外火源管理和宣传教育为重点,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相关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在山火扑救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建设提供生态屏障。

二、研判形势,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事关自然资源保护、事关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由于“今冬明春”气候干燥,加之多年来实行封山造林后,山上灌木杂草茂盛,可燃物增多,导致火险因素上升;同时,随着乡村旅游不断盛行,进入林区游玩人员也随之增加,火源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并且烟花鞭炮、上坟烧纸等各种违章用火现象屡禁不止。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化解一切不利因素,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明确目标,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利用上户讲、广播、标语、发放宣传纸、微信等方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火扑火意识和紧急避险意思。一是中小学校负责每学期对中、小学生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法制课;并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督促和劝导家长不要野外用火,加强学生监管。二是各村要在本辖区重要地段设置固定宣传牌,在进山路口两侧醒目处书写和更新规范性宣传标语,各自然村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三是高火险期(9月初至次年4月底)晴天,每天要安排人员上山巡逻,铭锣员进村入户铭锣,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防火常识、安全避险常识的宣传。

2、加强火源管控。在森林防火期间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经过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后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方可用火。

3、加强重点人员和重点地段管控和隐患排查。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和上山放牧以及思想不端正的木材贩子等人员,各村要逐一排查登记,实行严格监控;各村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特别是进山人员、高压线走廊、山体中及山体周边拉电线等等)乡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深入村、组、林区进行的防火宣传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各村要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山头和易发、多发火灾的山头要派人设卡设点,严看死守,并要开展“两清一开”活动,即:“清坟边、清林边、开设防火隔离带”。

四、健全组织,建立森林防火工作机制

1、各村必须建立一支不少于15人的扑火应急小分队,准备3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2、乡、村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乡防火值班安排与党政办公室安排的干部值班表一致,防火期间全体乡、村干部、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

3、防火期内,实行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5时向乡防火办报告防火情况,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

4、各村委会要随时督促检查组干部(组林长)和村监管员是否履职到位,防火重点时期的晴天每天巡山,并做好巡山日志,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要全天全路线巡护,确保辖区内防火安全,村委会对不能认真履职的及时向乡林长办报告并更换。

5、各村一旦知晓(包括发现、被通知等)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并在立即组织扑火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如遇特殊火情或遇占坊、展坪、祝岗、端溪等地发生大面积火情,各村务必组织不少于10人的扑火应急队在半小时赶赴山火现场参与扑火。

6、发生森林火灾时,未经批准所有人员不得乱发火灾视频,如因乱发火灾视频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强领导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1、各村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必须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村书记(村负责人)任组长(对本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副书记、民兵营长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切实领导做好本村森林防火工作。

2、各村成立不少于15人应急扑火小分队,队长由村书记担任,副队长由村民兵营长担任,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及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名单上报乡林长办)。

3、压实责任,乡、村、组三级干部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既“全员出动”,又“分区域包干”。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明确挂村班子和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负责的山头,护林员分片责任区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山有人看、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凡是村辖区内山林发生火灾,一律按照分工责任区域追究其责任,对于村村交界等责任不明确的,将实行连带责任。

六、严格考核,细化森林防火工作目标奖惩

1、乡政府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责任制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2、对排查山林火灾隐患和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对村书记(负责人)、及驻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上级部门考核办法,列入村级工作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

3、各村在辖区范围内每发生一次火点被区级通报,扣除挂组村干部2个月绩效工资;发生火点被市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2个月绩效工资、挂组村干部3个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挂组村干部责任;发生火点被省级通报的,扣除村书记3个月绩效和挂组村干部5个月绩效工资,同时由纪委追究村书记和挂组村干部的责任。

4、乡、村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扑救等工作。乡、村储备物资包括:防火鼓风机、防火服、防火帽、打火把、镰刀、砍刀、手电等。

各村委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乡政府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森林防火力度、森林防火宣传和监管。按照《连城乡2022-2023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全乡森林防火实施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底,如在森林防火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不坚守工作岗位,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xx街道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1、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节森林防火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林业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2、即日起,街道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宣传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

3、各村必须在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对每个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段、坟场和路口派专人负责把守,做好引导、防范工作。

4、中小学校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护林防火、文明祭祖的重要意义。

5、党政办5、6、7号每天对全办干部职工及村两委成员普发防火短信一条。

二、严格检查

1、清明节期间,街道将组织对各村及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的巡视和督查。

2、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督促和检查,特别要督促护林人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进行巡查。

三、火源监管

1、按照市政府防火指挥部要求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各村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对坟场、墓地比较极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地段(某某某某)提前组织清理杂草,防患于未然并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段地严防死守,每个地段不得少于2人,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散落在林内的零星坟头监管力度,对主要的交通路口,落实人员对过往人群大力宣传防火工作,加强早、中前后和傍晚等时段的防火监管工作。

2、要积极引导、教育村民祭祀时尽可能到田间、地头、家门口等安全地段进行焚烧,严禁携带火种、烟花爆竹和香纸等易

燃易爆物品进入某某坟地。

3、加强对“老、弱、痴、呆、傻、未成年人、乞讨人员”的监控和管理,发生火灾时不得让以上人员参与扑救。

四、加强值班

1、各村、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办事处、村、组三级森林防火通讯信息畅通。办事处将清明节防火值班表,联系方式于4月4日前报市防火办。各村的防火小分队20人的花名册和清明节期间防火方案及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办事。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向办事处报告情况,没有火情也要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

3、清明节期间,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村两级干部和防火队员管理,严格按规定上下班,无故不得请假,有重大事情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五、人员保障

街道应急小分队、各村应急小分队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严阵以待。扑火砍刀、车辆、通讯设备、风力灭火机和手电筒等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要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火情就是命令,要随时投入战斗。

六、严肃处理

1、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森林派出所和林业站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2、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森林派出所、林业站要迅速从严查处。

第三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20XX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

第四篇:农村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第五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一直是我镇的重点、难点工作之一,如何抓好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和火警、火灾的发生已成关键。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望各村、各单位站在讲政治、守纪律、真抓实干的高度,认真、严格有效地进行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支村两委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今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创建文明生态太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防灭火应急办公室,主任由李勇担任,具体负责森林防灭火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组织、发动,周治国协助;刘俊良负责现场指挥、扑灭火,周治国协助。镇纪委加强巡察,对防灭火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支村两委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联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洲泉村、公平村、桐树村、华南村和周边边境地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秋冬和清明期间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老人、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宣传发动

(一)镇政府方面:

1、分发“森林防火公开信”3000份及回执。

2、喷绘防火宣传标语400份(每村30份)。

3、镇村村响每日滚动播出3次,重点节假日全天滚动播放。

4、移动公司给我乡境内手机用户发送一条防火短信。

5、政府出动一辆宣传车,到边到角全天候进行防火宣传。

7、与各村、各机关单位签订责任状。

(二)各村及有关单位方面:

1、每村张贴宣传标语,每组(自然村)不少于10张。

2、每户张贴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签好户主回执。

3、各村必须组建森林防火队伍,组成人员有各组组长、护路队员、生态护林员。并签好聘用合同和制定考核奖罚措施。

4、各村开好支村两委森林防火专题工作会,明确村支书分管森林防火。

5、各村在9月20日前开好户主会,要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每个户主都要签)

6、每个班级每周必须上一堂以上森林防火宣传课,要有图片资料,有课件。

7、每所学校放学时必须开展一次加强森林防火意识的提醒。

8、每所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列队防火宣传,以图片资料发到镇农业中心为准。

9、各村除村级防火员巡查外,防火重点期间要安排至少一名鸣锣员进行全村鸣锣。

四、巡查工作

1、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

2、填写好巡查日志。(下雨天不用填写)

3、查处野外用火,发现野外用火及时扑灭并进行处理。野外用火视情节轻重处罚300至500元,并当场开具收据。对拒不接受处理意见或情节特别恶劣的,由派出所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谈话笔录并办好拘留手续,执行拘留。

4、督查村级巡查人员及村干部在岗情况,一天一报告,两天一通报。

5、遇到火警及时扑灭,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扑救。

6、灵活组织好集中巡查和分散巡查。

8、各组选好一名记录日志事项人员。

五、督查工作

1、镇成立一支督查工作组,组长由陈彬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2、督查各村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有督查表)

3、督查镇巡查队伍日常工作。(巡查人员到岗情况、巡查日志内容、巡查野外用火处理情况等)

4、对中学、中小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防火工作进行督查。

5、对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排名前三位的村进行奖励。

6、每月督查一次,森林防火特护期间每天督查一次。

六、扑救工作

(一)队伍建设

1、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李平总指挥,刘小平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李勇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周治国、曾育峰、曾小兵。

3、各村成立一支10-15人的扑火队伍,由支书任队长、分管同志任副队长,并配齐基本装备。(拖把、砍刀、服装、手电筒、水壶等)

4、调查组由陈彬任组长,成员为镇纪委全体工作人员、林业派出所。负责查处失火原因和失火者。

5、后勤组由赵仕琛任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公室。负责打火物资的准备和运送。

(二)组织实施

1、接到火警火灾报警信号,指挥部在第一时间传达给二大支队长和所在村扑火队长、派出所、党政办公室。

2、火警火灾所在村村支书、主任10分钟内必须到现场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3、镇防火办公室要在15分钟内准备好打火装备:拖把、水箱、砍刀、矿泉水、手套等。

4、镇二大支队必须在20分钟内集结完毕,由指挥部调度。半小时左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5、指挥部视情况向市森林防火办、消防支队请求支援。

(三)实施措施

1、扑救之前各支队应和当地有经验的人一起视察火情迅速研究扑火方案、队伍线路安排。

2、扑救过程中,各队员要听从队长指挥,不能盲目行事。

3、队长要从安全的角度带领队员有序处置火点。

4、各有关单位(由办公室通知)按应急预案随时作好准备工作。如卫生院要准备必备药品和车辆、派出所要准备好3人以上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

七、奖罚并举、绩效考核

1、驻片班子和驻村干部设立3000元目标管理奖(其中个人部分1500元),各村设立10000元作为目标管理奖(其中村级转移支付5000元)。

2、出现火灾一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不扣除目标管理;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领导15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班子30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元,驻村干部100元,驻片班子50元。

⑤发生火警,支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元,驻村干部150元,驻片领导80元。

3、出现火灾二次的村:

①能提供失火者信息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元,驻村干部300元,驻片班子150元。

②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的但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500-1000元,驻村干部300-600元,驻片班子150-300元。

③不能提供失火者信息且未及时扑灭的,而由乡巡查人员发现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0-2500元,驻村干部600-1500元,驻片班子300-750元。

④发现火警虽扑灭而未上报乡指挥部的扣除村目标管理100-300元,驻村干部100-150元,驻片班子50-80元。

⑤发生火警,村两委不知情而由乡巡查队发现并及时扑灭的,扣除村目标管理200-500元,驻村干部150-300元,驻片班子80-150元。

4、出现火灾三次及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

5、①出现森林火灾(面积超过100亩以上)的村,扣完村目标管理奖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村领导1500元。

②出现森林火灾(面积15-100亩)的村,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1000元,驻片领导500元。

③森林火灾2小时以内扑灭的,按以上条款执行;2-8小时扑灭,扣除村目标管理奖2000元,驻村干部600元,驻片领导300元;超过8小时扑灭的扣完村和驻村干部目标管理奖,扣除驻片领导1500元目标管理奖。镇打火队和其他村支援的打火工资由该村支付。

6、扑火补助:

①凡上了山、到了火场打火的,扑火时间在8小时内的,每人每次100元;超过8小时的,每人每次150元,每增加8小时加50元。

②到了现场,必须向现场指挥报道。没有上山的,不给以补偿。

③其他村半专业扑火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及调度,并享受同等待遇。

④扑救用车由现场指挥调度,原则上出车每次按100元补偿,其他村同样补偿。

7、村级护林员管理考核由各村自行制订。

八、严肃纪律、启动问责机制

1、镇督查组对每月一次的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对前三名的村给以500、300、100元的奖励,对排后两名的村,村支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于镇属单位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表现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2、对于知情不报的,第一次乡纪委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及以上乡纪委组织调查。

3、在防火期间,巡查人员、扑救队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

4、在防火期间,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出差开会的以会议通知为准(重点防火期有会议通知的必须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有事请假1天以内的要向乡长请假,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

5、火灾扑救期间:

①无故不参与扑救的,扣每人每次300元;

②有事不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的扣每人每次100元;

③多次无故不参加扑救的报镇纪委或市纪委处理。

6、对发生火灾一次的村,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该驻片村干部300元。

7、对发生火灾两次的村,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扣该驻村干部500元,另外由镇纪委找其谈话。

8、对发生火灾三次的村,由村支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上作检讨,并取消该村当年项目申请。驻村干部及所有村干部报镇纪委处理。如形成国家级、省级热点的,该驻片村干部一律停职停薪。

9、派出所连续两次火灾未侦破的报市纪委或镇纪委处理,并评其为当年“人民最不满意单位”上报。

10、对失火者是精准扶贫对象的,其结对帮扶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处理。

11、重点防火期间所有驻村干部必须留在辖区内,特殊情况需外出办事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

12、防火期间,镇、村所有干部手机24小时必须开通。

13、镇机关单位为挂钩扶贫村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第六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矿山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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