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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三毛作品有感
今天,我读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觉得很感人。三毛是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家,四处流浪的孤儿。他经常吃不饱,穿不暖,可怜极了!看到这本书,使我想起我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却经常浪费食物,还要挑食。每天吃饭时,妈妈给我挑了很多菜,我却东挑西捡的,不好好吃饭。有一天早上,妈妈给我一个面包,我吃了几口,就偷偷地扔进垃圾桶里。和三毛相比,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感到羞愧极了!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更想到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可怜的人,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希望我们每个人能多一份爱心,去关心和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给他们一份温暖。“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们更应该珍惜粮食,做一个尊重他人,珍惜他人劳动的成果的人。
第二篇:读《滚滚红尘》有感
翻开这本书,就感觉是张爱玲的那段人生或是那个感情故事。真的很像,尤其是在人物背景的定位上。当然,文字终归是文字,它比我们现实人生就要单纯温和得多了。所以,我读书不像去理解张爱玲那么吃力。在此,我并不想也没有必要把剧中人与厚重,圣洁的张爱玲先生扣在一起,二者是无法相融在一起的,我只是想说出我心中的一份真实感觉。笔下的人物,永远是作者轻轻组合出的一个幻影,是灵魂内部的东西。
剧中多次出现了蓝色。韶华似乎永远都是一袭蓝衣,而她的床单也是淡蓝色。我自从上高中后,对蓝色那份越奇的痴爱,好似是生命的另一种表达,又好似蓝色本身就是一份生命呈现与承担,或说是越过现实的一份梦幻。每当我看到那一幕幕的蓝色,我就感觉它能包容我小小的心。然而,一直以来我都不是以一袭蓝衣出现在世人面前,内心中那场完美的梦境哪敢搬到现实中来被曲解和击碎?这也是我的生活方式,在人群中,我希望自己是那个可被忽略不计的黯淡的孩子。而在内心深处,我是有梦的,这些梦大多苍白而易碎,所以我只在选用笔和笔记本时固执地选用蓝色。我要把我灵魂的真实与最爱——文字,交给另一份最爱——蓝色来收藏。我需要流露我的真实感情,但我不希望被人轻易地读懂。
王能才对韶华说:“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然而,如今早已是一个遗落了披肩的时代,而没有灵魂的人呢,随处皆见。但我还是不愿把王看作是没有灵魂的人,相反,他是清醒而沉隐的。他的“没有灵魂”只是一份无力感。而这份“无力感”,是时代及他的所处1境地造成的,他并不糊涂。他没有我内心时常萌发的那种丝裂的痛感与挣扎,也是因为他的沉稳。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梦,没有灵魂!
剧中那么美地多了一个月凤的存在,这使我觉得人与人的“圆满”。一看到她的存在,我就很想将此书送给几个被我看作是已刻入了我的生命里的女友。老实说,对于安稳感来说,友情胜过爱情。友情总让我感觉更袒诚,洁美和安全,友情中的两个人,是肩靠肩的同在,而爱情,让人感觉是面对面的同在,它会牵连到许多问题。对于敏感而又有思想的人来说,它是易碎的,似乎怎么逃,也逃不了一些必然的矛盾!是的,我还是一个全然不懂爱情,未经世事的孩子,承受不了按其中的颠簸与挣扎以及无奈,同样无法去谈论它的色彩。于我而言,那还是一份站在我很遥远的去路的未知。多年前,我是一个连友情也抗拒也不敢靠近也害怕失望的孩子。而就现在而言,与外界的交流,我只想活在友情中进行我一人的梦幻,至于爱情,那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吧!如今的我,还承担不来,也因为我太过脆弱,敏感,易碎,沉溺,自恋和神经质。一个对自己的灵魂或是自己所爱的追求太过热烈的人总是极易迷失自我的吧!
剧中几乎没有坏人,若说悲剧,那只是时代的烙印。三毛的文字中从未出现过邪恶,这使人读来没有恨,而是平和。不是她的世界不存在,是哀痛有意滤去了,可我喜欢这份过滤。能来此世上走一趟,真的不易,三毛不该浪费在那些无意义的恨上。
我在探寻的,是我的灵魂与人生。渴望坦然,淡然地活着,和月凤一样,不想把生命交给那些具体的事,也和她一样说话时爱放“烟雾弹”,更和她一样只想活着。在我某一方面的性格上,是像她的,但同时又有内心一些很复杂甚至是矛盾的感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