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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三毛作品有感
初读三毛是那本《万水千山走遍》,那时候觉得三毛是个个性不羁爱自由的多情女子,有过很多段生活阅历,也有几段丰富的情感历程,有风一样女子的个性,却不失对生活的热爱和掘强!
就在上周接连三天我是一口气读完了她的《撒哈拉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当我一读到那本《撒哈拉》我就沉浸在三毛的沙漠世界里无法自拔。
这个像风一样女子的三毛,只因一句前世的乡愁就来到了撒哈拉,大漠的生活绝非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然而这个从小家庭生活环境还不错的女子竟然选择了将自己安放在大漠。幸运的是三毛有愿意与她相守的荷西,那个比他小几岁,甚至为了她放弃工作提前来到沙漠等她的痴情男人,让我好生羡慕。
在《警告逃妻》中,全文完全是由荷西给三毛的信件展现了可爱的丈夫以及荷西对三毛的爱,三毛丢下河西回国后准备在国内居住一段时间完全不顾荷西的感受,于是荷西创造了一个假想情敌终于”逼“回三毛。看到这段有趣的夫妻逗趣故事,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让人想这绝对是真爱吧。
在《大胡子与我》中,三毛以一段开场白对话俩人结婚的开始,那句话我始终记忆犹新:
结婚前大胡子问三毛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三毛说”看的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的话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家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三毛叹了口气。
“ 如果跟我呢?”荷西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的饱钱也就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的多吗?”
三毛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是这样的坦白,双方成了彼此的伴而不是另一半,彼此的包容理解让两人在沙漠的生活是多姿多彩。这在《白手成家》中俩人把一个完全不成样子的出租屋打造成一个充满艺术情调又不失家庭温暖的浪漫小屋可以看出来,有音乐、书籍、艺术摆件还有爱的小家,这在大漠实属罕见吧。这样的情调终归是因为俩人有共同的语言和对美的享受,对生活的敬意。
大多人会认为婚后的生活一定是平淡无其的,但是三毛的大部分文章读来都是生动有趣的,这也难怪为什么这么多人爱三毛,因为三毛给人的是一种幸福的东西。即使一件很小的微不足道的生活小事三毛也可以形容的那么感人入目。《一个陌生人的死》《巨人》《芳邻》等展现了三毛是个多么可爱又热心肠的女子,她照顾并送终孤苦无依的老人,她同情为早当家的坚强小孩,她”无私“的借给想要的日常用品并教他们读书写字,自己身体不好还为他们看病的善良举动。尽管我也不理解最后三毛为什么如此热爱生活却也选择自杀,这对于我和千千万万的读者都是一个迷吧。
对于三毛的个性在《西风不相识》中可以最初的表现出来,三毛出国游学的初期本是听着家人的警告,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原则与人相处,但是这在后来是行不通的,三毛那种天生硬骨头的脾气是无法容忍人善被人欺的行为的。于是我行我素,于是不讨好别人、为自己合法的挣回权益让我佩服这样的女子。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子大都数被认为是”女汉子“,但是本人就是喜欢女汉子(本人就是朝着女汉子的方向发展的,哈哈)。
看了这么多你前世的乡愁,我竟然无比的神往,不知道能否有一天带着我的”荷西“前往看看,但是这曾是我的梦想!
第二篇:《雨季不再来》读后感1000字
《雨季不再来》读后感1000字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雨季不再来》读后感1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知是什么时候接触到三毛的,应该是刷视频看到她的金句吧,当时我还好奇是《三毛流浪记》的三毛长大了吗?结果后来发现不是,哈哈,三毛有一系列作品,而我上周读了她的《雨季不再来》,一开始我不懂这个书名,何为雨季不再来,仅仅是更文艺一点吗?书中三毛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这本书是我一个生命的阶段,是我无可否认亦躲藏不了的过去。”
初见三毛
三毛(1943年3月26日―1991年1月4日),本名陈平,祖籍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出生于重庆市南岸区黄桷垭,中国台湾当代女作家、旅行家。
1967年,先后游学西班牙、德国、美国,并创作了散文集《雨季不再来》。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随后与荷西结婚。1976年2月,移居加那利群岛;5月,出版第一部散文集《撒哈拉的故事》,讲述夫妻二人在沙漠的生活经历。1977年到1979年,先后发表《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温柔的夜》等散文集。1980年,荷西意外逝世后回到台湾定居。1981年,出版散文集《梦里花落知多少》,表达对丈夫的思念之情。1982年,根据中南美洲旅行经历所创作的散文集《万水千山走遍》出版。1987年,出版散文集《我的宝贝》,展示她所收藏的一些物品。1990年,创作的第一部中文剧本,也是她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出版。1991年1月4日,在台湾荣民总医院逝世,终年四十七岁。
走进她的雨季
《雨季不再来》以三毛的生命历程为主题,记录了三毛17岁到22岁的成长过程,那里有着青涩的爱恋,朦胧中显露出一丝丝迷茫,沉寂中渴望这一点点冲动,感受到对未来的憧憬和期盼。真实呈现出三毛少女时代的成长感受,辍学、自闭、叛逆,游学西班牙、德国、美国后,渐渐成长为独立自信的青年,本书中透露的纯真情怀和异质美感,可以清楚地印证她传奇性格的痕迹。
我很喜欢三毛的文笔,因为她的文字是朴素简单中透出点点星光,让我沉迷。三毛有三位绘画老师,恩师顾福生那么鲜明的`一件正红V领毛线衣,就在台北市泰安街那条巷子的阴天黄昏里明亮亮地成为一种积极永恒:韩湘宁老师――一个不用长围巾的小王子。夏日炎热的烈阳下,雪白的一身打扮,怎么也不能再将他泼上任何颜色。彭万墀老师是一座厚厚实实的塑像,左手垂着,右手五指张开,平摆在胸前,不说话也不动。那一个冬天,看来看去,穿着的老是一件质地粗糙,暗蓝色圆口大毛衣。文笔优美,引人沉醉,这大概是文学的魅力吧!
书中记录了三毛坎坷崎岖的经历,有时候我会有一种感觉:“奥!原来你是这样的三毛啊,还有这样的经历。”后面附录有三毛的家书,我发现基本是浪子在外的碎碎念。
父亲有话说
三毛的父亲让我更多地了解到一些三毛的信息,比如陈平原名叫做陈懋平,“懋”是家谱上属于她那一代的排行,“平”是因为在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父亲希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的大使命。由于三毛学不会“懋”字,所以自作主张的去掉了。后来又自作主张,叫自己Echo,说:“这是符合,不是崇洋”。后来又变成三毛了图片,说:”三毛里面藏着易经的卦“。总之,很有意思。
母亲有话说
在母亲眼里,自己是很委屈的,因为三毛的父亲是律师,有关法律事务的诉讼,离不开笔,写了一辈子,而三毛在家永远是在房间里写字,比如:“以前她写作,躲回自己的公寓里去写。我这妈妈每天都要去送”牢饭“。她那铁门关得紧紧的,不肯开,我就只好把饭盒还放在外面,我急得用力拍门,只差点没哭出来。她写作等于生死不明。”
今天就到这吧,我后面会继续阅读她的《撒哈拉的故事》、《稻草人手记》,继续阅读三毛的人生。期待下次书中相见。
第三篇:读三毛作品有感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三毛流浪记》,我收到了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三毛,这本书里讲了三毛到处流浪,无依无靠,忍饥挨饿,受尽欺负的悲惨生活,让人看了很心酸。
尽管三毛过着这样的生活,可是,从他的身上却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他富有同情心,富有正义感、乐于助人、不向命运屈服…….
他看见有位老人饿着肚子,就毫不吝惜地把自己收藏着舍不得吃的一块烧饼拿出来分一半给老人,他看到老人吃完后还没吃饱,就把另一半也给了老人,他自己却饿得肚子“咕咕”直叫。有个小孩失足落了水,三毛纵身一跳,救起了小孩儿,然后慢慢地爬上岸,飞快的走了。我觉得他跟雷锋叔叔有点像,就是做好事不留名。
三毛一个人游荡在上海,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把报纸当被子,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纸,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负,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读完这本《三毛流浪记》后,我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真是幸福呀,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怀,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课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
我要像三毛学习不怕吃苦,乐于助人的精神。在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勇于面对,勇于面对。
第四篇:读三毛有感
一个平淡的生命或者说一个平庸的女子放逐到什么地方最能体现出她本性的东西,或者说一个人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才能真真切切地为自己活一回。她选择了撒哈拉。在哪里,只要和沙漠有关的东西,人性中的自我,沙漠中的自我,自然之中那些神秘莫测的自我都可以随便爱,随便恨。那是一个你不随时感动沙漠,沙漠随时就会感动你的世界。你活在沙漠的品质里,你只能少一些不由自主,多一些可以悲悯的实实在在。你甘愿把自己的安身立命许给天涯,别人在适者生存的链条中拿走的是利益和平庸,她拿走的是心甘情愿。在她看来只有心甘情愿才是自己说了算的东西,是自己真正为自己负了一场责,做了一场主。她认为面对一段旅途,情愿和值得都是一种前行的力量。
读过她的书的人总是会说,永远的三毛被她自己的个性和独特伤的很重,甚至在平常人看来她的确是自己把自己毁了。但我们又会这样说,她才是我们的心疼和凄楚,她执意让自己遭遇绝境的苦和奔波的累是可以被我们原谅的,她无所顾忌地出来一下就是对我们当初的来处最好的探望和敬畏。
这时候如果我们还会这样说,她是一个苦命的女子,那我们就错了。她喜欢用类似沙漠这样的绝境拼命张扬个性,把沙漠的荒凉、恒古、绝迹的美当作是大自然与上苍给她最好的馈赠,她都一一做到了。
世界留给她很多不选择流浪的机会,可她偏偏选择了撒哈拉,活活把自己赶进了沙漠,用无尽的奔波作为感受生之悲欢。
她拼命地轻轻来,又拼命地潇潇洒洒着走,她拼命地快乐,又拼命地悲伤。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我们没有能力成为三毛,假如我们总是喜欢活给别人看,追求让别人看着是幸福的错觉,我们就不敢让自己有任何的闪失,但我们会把最值得的思念和敬畏作为对曾经感动我们的三毛最好的补偿。不管我有多么普通,尽管我懂得的尽是些不由自主的东西,但我在乎三毛所给我的那份沙粒般的感动。三毛是我精神的钻戒,带上她走天涯,那是我心里闪烁着的最弥足珍贵的东西。
我除了一边好好读她的书,一边爱上她,也只能做一个好好心疼她的读者。身所不至,心向往之。如果说撒哈拉是三毛前世的乡愁,我就是她沙漠里睡着的泪,是她放荡不羁和拼命经历的伤口。
第五篇:《滚滚红尘》观后感
看了刚才某些电影评价,大多是不好的。有说这部电影只适合十五六岁的女生看,也有说林青霞只是在用心用力表演,却与故事不够相符。而我,只想给它满分,无论是故事,还是演员。或许,我的要求不高,或许我的心理年龄依旧处在十五六岁的少女时代,尽管我已经25岁。
谁说二十五岁就不再相信爱情?谁说那个时代的故事不能引起我们的共鸣?尽管我的感情经历太过丰富,尽管偶尔我会恨恨地想:爱情,有什么可信的呢!但我还是深深的感动了,感动得一塌糊涂。它让我对片中的爱情深深的羡慕,更多的是心*和哀叹。哭得一塌糊涂之后,我失眠了,这样的片,总是让我意犹未尽又心有不甘。投入到与主人公感同身受。总想说点什么或者想点什么才甘愿睡。
乱世中,章能才紧紧护住韶华,乱世后,他又为她穷困潦倒放逐自己。他说:失你,我才发现自己空了......而韶华,一个爱得轰轰烈烈的女子,隐瞒自己只有一张船票的事实,把自己的生命换成他的。那一幕,爱情就如战火般来得狂乱而猛烈,让我想到了泰坦尼克号上的爱情。。。她的爱,爱到了极致,也付出到了极致,就如月凤说的:他把他的心给了梦想,我把我的心给了他。正是如此,两个骨子里相似的女子才会紧紧的走到一起。谁说慌乱的年头,一份真爱难求?
分离后的相遇,她衣着光鲜,他落魄潦倒,他内心颤抖,她先是愤怒,然后终于内心崩溃。最伤心的时候为什么从来只有自己一个人?混乱的人群中,他远远的对她喊出纳三个字:我爱你!是她梦寐以求的啊,终于等到了,恍如隔世,内心亦被融化。满满的喜悦、悲伤、心*。。。
一个独具魅力的女子,总是不会被遗忘的,那个自称“我知道我配不上你”的余老板,也许他只是个过客,却是个有情有义的男子。对韶华一见钟情,捧着一堆丝绸送给韶华时候憨态可掬。在最后一班救命船上,看见未上船的韶华,毅然决然跳下船,不顾生死,只为了照顾韶华,尽管韶华不上船是因为把船票给了自己心爱的男子,他依然说“我只想照顾你,三五年后,局势稳定了,章先生会来接你走的,我不介意的。”这个时候,我的哭声是最大的。谁说商人重利轻离别?就算韶华一而再的轻视他,对他呼来喝,从未将他放在心上。爱情,正是如此吧,包容一个人的所有错误,就算不能相守一辈子,一起走一程也愿了。
烽火中的爱情,总是让我颤抖,让我震撼,爱玲说,这场战争,倾倒了一座城,却成全了流苏。但是,大陆的这场战争,却成全不了韶华和能才。悲伤的结局,总是会让人念念不忘。我又想到了爱玲和胡兰成,多么相似的爱情。谁说能才没有资格送给韶华老虎?谁说胡兰成是爱玲的污点?在我心中,爱情是最伟大的,不分国界不分尊卑不分善恶。轰轰烈烈的爱,勇敢的追求,总是可歌可泣的。
第六篇:读《滚滚红尘》有感
“烟雨红尘”,一夜之间,销声匿迹,也把我的“初恋”轮廓在黑夜之间淹没,还好”滚滚红尘”随之而来,抚慰了我的心灵,也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的心好像轻了些许,又开始欢喜了。
很喜欢韶华,能才,发自内心的。有时候,我不自觉地认为他们是同一个人,虽然他们有男女之别,虽然有人告诉我这篇剧本的爱情故事来源于张爱玲,虽然韶华比能才勇敢。但不管如何明辨是非,总觉得他们的心是相近的--1)韶华一生的追寻,不过两件事情:情感的归依,自我生命的展现;所以她将生命的注意力,放在情感与自我的纠缠追寻中。2)才能追寻一个才有所用,情有所托的心灵境界。
三毛说韶华身上有她的影子,我虽为平常女子,但依然深受其心灵震撼。韶华是一个生来极度敏感的人,对于在生命中发生的一切现象,都比一般人承受得更多。基本上,这种人的悟性也极高。我不知自己悟性是否高,但那种梦想写作的冲动又一次爬到了人生的.顶峰。
我也是一个即使在爱情中沉醉时,仍然感到没有安定感的人;也曾用急迫的女性口气求取保证;也曾遭到自己爱着的人拿自己跟别的女人去比,也想说过你的眼睛里都是别的女人,我的眼里,只有你。还一厢情愿地痴心坚信,我的眼里只有你,你的眼里也会只有我。可当当残酷的现实剥去一切伪装,吃惊到心灰。绝望的人不免为自己付出的爱绝望,也就懂了那份凛然的深情后的心死--那份说”什么时候要人给我蔽过雨了”中夹杂着”从来没有得到过爱"的酸楚,才会产生的更大的爱情执著。
我也希望自己对于人生有担当和勇气,希望自己是又痛苦又清楚的那种人,希望自己是一个靠文字发泄人生无奈的文字工作者,哪怕成不了代表,也可以燃烧灵魂,可以心随魂舞。真真切切地享受心与灵相逢的喜悦,幸福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一个自由的生活方式里。同时我也希望自己敏感得深稳,痛苦得看不出来,哪怕也没有什么人看重过我,却能给自己的心一个交代,对得住自己的灵魂。也许,会夹杂着"自信心"与"无力感"这两种可以同步同行的情绪,不计较于"男性交代",相信自己。
从这点看,我是由于个人主观的原因,造成猜度韶华和才能是同一个身体的结果。
当然我无法不喜欢月凤,她仿佛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自小寄人篱下(我也经历过),使她养成了相当独立又懂得自作主张的个性。这一点,就更像有段时期的自己。对于只想安安稳稳找一个男朋友(也可以说男人)--不必太多性格的,让自己有安全感就好。
我猜想韶华就是没有安全感的典型例子:睡成子宫里婴儿的样子;在突然失去怀抱之后的从梦中也会惊醒,而几下轻轻的拍抚,就能让她再度沉醉;她想到过去,泪眼中望着过去所在,眼神如此遥远,好像看过去了她的一生--这里面的过去,可能也只是忧伤,酸楚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安全感吧;因为别人的抛弃,她没有安全感,才可能会带着一家一当去爱护爱过自己的人,只是不愿让自己经过的通再碾过自己深爱的人;就算爱的人离去,她也不敢有安全感有信心地去阻挡,只是心被进去了,而人未出现。只可惜越渴望安全感,反到越离目标远了,因为那是一个死破男人,只记得自己。所以,关键时刻也一样,他只有他自己,他只记得自己,所以没有勇气像余老板那样冲出去。也许世上,能给人安全感的是有着一份向下人固执的承担和信仰忠孝节义春望那样的人,当然也包括余老板这种相信梦想,尊重梦想,爱护梦想的人。在这点上,我瞧不起才能。据说,乡下人拥有着人类最初的人性;那么,从才能,我们能否看出人性进化的悲哀?
在生命的沟通上,月凤对男朋友没有要求。也许,她只是把她女性的风貌仍需要在一个男性身上,得到肯定和完成。实现她自称是一种"爱情动物"的规划。但她的心真的痴痴忠忠地就如此交了出去?我觉得蹊跷,要不然怎么会又有"男人这种东西,常常要换的嘛,不如只放你-在-我-心-底。"
对于只是按部就班地去面对人生的另一个女子--谷音,这点我们像,但我还没有彻底放弃心的探索和纠缠。也许,我没有她为老公和孩子必须放弃;也许,老公和孩子让她没有时间顾及其他了吧?虽然我和老公的关系也是团结合作派,而不是听话派。我也没有机会面对一个清水汤面贪生怕死的老公,又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
一种对于本身所承受的一切,都以逆来顺受这种韧性中国观,来对待生活的玉兰。也是我曾经的自己,这种观念,像没有人特意训练我,我天生就会一样。所以,我也就有了被别人打时,我只能痛苦地慢慢蹲下,像刺猬一样躲缩起来,可怜我没有刺。这样的伤害在没有任何保护的身上怎么不会任性而为;有良知的人,才可能会纳闷,停下来吧。不慎碰触那深藏的一角,便会让人看见我无奈放烟雾弹的样子,希望那人心里只会起了疼惜和感伤,而不是谓我何求。还好有春望这样的男子--像窗外已透出一点点微光--晨曦要来了的拂晓时分,救了玉兰,让玉兰的心有了欢喜,陪了一生有着救命恩情的男人。
容生嫂嫂,精明不外露,又有韧性的女子,在这一点,我觉得她是可敬的。半老徐娘,风韵亦是半掩半展--但看什么人在眼前,对于处于婚姻中的女人,倒是可以理解。但不管三七二十一,对于任何形式停留的男人,突然抓住了幸福和生命的意义。与隋波逐流的人也许一样,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韶华楼下住着一对小夫妻,其中的妻子,聪明在女人的吵架上:以吵架,打架这两种架式来表达自己对于丈夫的深情爱意。实际上,是有勇无谋的表现。我身边也有这种人,觉得这种人就是孩子,责任感很低;虽然为了证明自己长大生个孩子,但实际上,是没有想过孩子。作为孩子的孩子是很残忍的。
小夫妻中的丈夫,小勇,也许是没有自己目标,还没有找到目标的人的表现。司机虽然意识高点,但依然属于不敢为自己的心做主的人。在这点上,余老板,虽从他们中间走出,因为行动,但比他们要高一层。
一部自身灵魂的告白往往不经意地惊见自己,别人又何尝不是。自己是韶华,才能,月凤,谷音,是容生嫂嫂,是认为又吵又闹就能把幸福拥有却缘木求鱼的韶华楼下的妻子;还是连自己都救不了只讲从众心理的小勇,还是不够坚持,又不够有所作为,一辈子最终以下了个蛋就觉完了的小健,还是老古--只知沉迷逃避;还是余老板;还是司机--虽有所信仰,没做,也只是枉费了一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