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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三毛作品有感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三毛流浪记》,我收到了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小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三毛,这本书里讲了三毛到处流浪,无依无靠,忍饥挨饿,受尽欺负的悲惨生活,让人看了很心酸。
尽管三毛过着这样的生活,可是,从他的身上却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他富有同情心,富有正义感、乐于助人、不向命运屈服…….
他看见有位老人饿着肚子,就毫不吝惜地把自己收藏着舍不得吃的一块烧饼拿出来分一半给老人,他看到老人吃完后还没吃饱,就把另一半也给了老人,他自己却饿得肚子“咕咕”直叫。有个小孩失足落了水,三毛纵身一跳,救起了小孩儿,然后慢慢地爬上岸,飞快的走了。我觉得他跟雷锋叔叔有点像,就是做好事不留名。
三毛一个人游荡在上海,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把报纸当被子,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纸,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负,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读完这本《三毛流浪记》后,我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现在有吃有穿,丰衣足食,真是幸福呀,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怀,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课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
我要像三毛学习不怕吃苦,乐于助人的精神。在别人遇到困难时,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勇于面对,勇于面对。
第二篇:读三毛作品有感
初读三毛是那本《万水千山走遍》,那时候觉得三毛是个个性不羁爱自由的多情女子,有过很多段生活阅历,也有几段丰富的情感历程,有风一样女子的个性,却不失对生活的热爱和掘强!
就在上周接连三天我是一口气读完了她的《撒哈拉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当我一读到那本《撒哈拉》我就沉浸在三毛的沙漠世界里无法自拔。
这个像风一样女子的三毛,只因一句前世的乡愁就来到了撒哈拉,大漠的生活绝非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然而这个从小家庭生活环境还不错的女子竟然选择了将自己安放在大漠。幸运的是三毛有愿意与她相守的荷西,那个比他小几岁,甚至为了她放弃工作提前来到沙漠等她的痴情男人,让我好生羡慕。
在《警告逃妻》中,全文完全是由荷西给三毛的信件展现了可爱的丈夫以及荷西对三毛的爱,三毛丢下河西回国后准备在国内居住一段时间完全不顾荷西的感受,于是荷西创造了一个假想情敌终于”逼“回三毛。看到这段有趣的夫妻逗趣故事,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让人想这绝对是真爱吧。
在《大胡子与我》中,三毛以一段开场白对话俩人结婚的开始,那句话我始终记忆犹新:
结婚前大胡子问三毛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三毛说”看的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的话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家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三毛叹了口气。
“ 如果跟我呢?”荷西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的饱钱也就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的多吗?”
三毛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是这样的坦白,双方成了彼此的伴而不是另一半,彼此的包容理解让两人在沙漠的生活是多姿多彩。这在《白手成家》中俩人把一个完全不成样子的出租屋打造成一个充满艺术情调又不失家庭温暖的浪漫小屋可以看出来,有音乐、书籍、艺术摆件还有爱的小家,这在大漠实属罕见吧。这样的情调终归是因为俩人有共同的语言和对美的享受,对生活的敬意。
大多人会认为婚后的生活一定是平淡无其的,但是三毛的大部分文章读来都是生动有趣的,这也难怪为什么这么多人爱三毛,因为三毛给人的是一种幸福的东西。即使一件很小的微不足道的生活小事三毛也可以形容的那么感人入目。《一个陌生人的死》《巨人》《芳邻》等展现了三毛是个多么可爱又热心肠的女子,她照顾并送终孤苦无依的老人,她同情为早当家的坚强小孩,她”无私“的借给想要的日常用品并教他们读书写字,自己身体不好还为他们看病的善良举动。尽管我也不理解最后三毛为什么如此热爱生活却也选择自杀,这对于我和千千万万的读者都是一个迷吧。
对于三毛的个性在《西风不相识》中可以最初的表现出来,三毛出国游学的初期本是听着家人的警告,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原则与人相处,但是这在后来是行不通的,三毛那种天生硬骨头的脾气是无法容忍人善被人欺的行为的。于是我行我素,于是不讨好别人、为自己合法的挣回权益让我佩服这样的女子。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子大都数被认为是”女汉子“,但是本人就是喜欢女汉子(本人就是朝着女汉子的方向发展的,哈哈)。
看了这么多你前世的乡愁,我竟然无比的神往,不知道能否有一天带着我的”荷西“前往看看,但是这曾是我的梦想!
第三篇:滚滚红尘读后感
《滚滚红尘》读后感1000字
《滚滚红尘》的歌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同名电影本身却并不特别出名。至于剧本,也许只有耐心读完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女主人公韶华因与小健恋爱,被其父禁足。他在房中闭关写书,连载后获得了男主角章能才的注意,章能才拜访了韶华后,两人相恋。后来,韶华、章能才与月风三人出门,遇日军搜查,章能才的汉奸身份被发现。抗战胜利,韶华因与章能才的纠葛被邻人殴打。月风投身革命运动被杀。解放南京后,章能才试图带韶华去台,韶华却在登船前拒绝了,一向倾慕她的余老板也放弃船票,留在大陆。最终,韶华死于文革。
有人说,此剧的原型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但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那个动乱年代,知识分子的迷惘,以及个人抉择与历史洪流间没有悬念的斗争。
论迷惘,章能才最具代表性。他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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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周到。然而他身为汪伪文化部长,实在是众矢之的、民族罪人。但他自己对韶华的告白却发人深思:“我只是个要口饭吃的人。”作为一个有相当地位和良好知识水平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民族大义”、“民族气节”,但他同样明白日军的威力和手段。他无论选择什么,都将带来灾难——无非是来自何方、何时发生的问题。他选择了失节,不然就得没命。众人咒骂他的行为,但人们并不知道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与官员所受到的来自日军压力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但失节事大,章能才自始至终从良心上都未给自己找到开脱理由。表面上投诚了,实际上,那七年,他始终浑浑噩噩,他之所以热爱韶华,一定程度上是服一剂安定,让自己远离政治的丑恶与自己的虚伪。
韶华的情感是迷惘的。也许第一个小健只是她年少气盛时的情人,那么章能才便是在精神与肉体上都为她所热爱的足以终身相随的人。但她无法调和汉奸与情人的关系,她因此陷入彷徨。余老板终究与她不在一个频道上,灵魂之间的火花终究只属于章能才。
而这一切迷惘,根本来自于个人抉择与历史选择的冲突。章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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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选择活命——无可厚非啊,不然四万万同胞都得自尽吗?韶华选择精神充实——只有章能才可以满足她。月风选择跟随“先进”,余老板跟随内心。这一系列在和平年代听来不算太坏的决定,终于在那个动乱的故事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历史的洪流缺乏怜悯,转动的历史齿轮由每一个人构成,但它却会碾碎许多无辜的个体。而个人无法在知道结果前,保证抉择正确。红尘万丈,人的悲剧性在于,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跟随公理、常理走,依然会成为历史的祭品,并且永远湮没于岁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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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读三毛有感
我对于三毛的涉猎并不太深,她是一个在文坛上名噪一时的人物,抑或是一个操持着家务的平淡女子。有关她的评价太多太多,但我均不予理会。
没有看过三毛的照片,但我一厢情愿地把她当成一个美丽的,至少是可爱的女子。
有人把三毛和张爱玲作比,我笑笑,不置可否。
从美到极致的绝色女子沙伊达,到仇恨撒哈拉威人却最终为之送命的沙巴军曹;从为寻求爱舍弃一切的老实伙计沙仑,到被人奴役仍心怀自由的哑奴……,她笔下的人物,似乎都笼着一层阴影,一步步向着可悲的结局走去。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撕碎给人看,这活不错。美丽的人,美好的事物,却不一定都有完美的结局。只因结局的缺憾,便说悲剧没有意义吗?《红楼梦》,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都向世人有力地证明:悲剧往往比喜剧更加撼动人心。
三毛却又不是纯粹的悲观主义者,我更愿意相信,她是个十足的乐天派。
因为看了一张撒哈拉大沙漠的照片,感应到了前世的乡愁,这个一意孤行的倔强女子毅然决然地抛弃了安逸的生活,选择了贫瘠的沙漠。只一念之间,却付诸于行动,义无反顾。
初到沙漠,她真切地感到了白手起家的艰难:“我被风沙迷了眼睛,觉得毫无方向。”她坚持下来了。用废弃的材料,构筑了一个极格调的家。从三毛的文字中,我们领略凄楚与绝境的战栗,漫天黄沙翻滚的雄浑,“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幽记,驼铃声声的悠扬……我的青春没有撒哈拉,从她的作品里,我领悟到一个别样的温柔、袤远、充满活力的撒哈拉。三毛懂得怎样化苦为乐,她管这叫作生活的艺术。
艺术,对的,三毛学过画,也颇有一点艺术造诣。在别人看来一文不值的坟场老人雕刻的石头,她花一千块钱如获至宝地买回来。她懂艺术,所以,她有敏感的心灵和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
旅行和读书是她生命中的两颗一级星,最快乐和最疼痛都夹其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流浪异域,勇敢潇洒的异乡人,却把“行”和“知”完美地揉合在了一起。她从小便不安分,不肯活在芸芸众生既定的轨道里。对于她来说,有书可读,有路可走,快哉快哉!写作,只不过是生活之余的调剂品,正如蛋糕上的樱桃。
三毛的书我没有看到最后,有人说,她的人生正如她的小说那样,起伏不定。最后。好几逃离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继续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
对于她的逝世,我竟没有一丝的怅然。
也好,人生就像一个圆圈,起点即是终点。三毛的一生很泼墨很尽兴,她离经叛道,做了许多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我为她高兴,她是真性情地活过,她是真正为自己而活。
很自然而然地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天空没有鸟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我又想起三毛最爱的天堂鸟,朵朵花瓣好像跳动的火苗,怒放着燃烧,红艳的鸟儿扑腾着翅膀,似乎下一秒就会飞回天堂去。
本就是的,天堂鸟的花语,正是“自由”。
第五篇:毛《滚滚红尘》观后感
我要的那一缕风,它曾经在我身边吹过……
留下了柔柔的暖。
它自由没有顾虑,把忧愁深锁,不屑红尘污垢;
处在淤泥,却清高而不染的一缕不羁的轻风薄云。
初见,你微笑中
眼睛明澈里的那个身影,是我最幸福的笑容。
两情相悦意属时才懂爱的美,它存在的真!
眼里的对焦除了彼此,尽是万般亦是虚幻……
让我们
幻化成风、空气里的尘埃、天上的白云、蒲公英的种子,
牵着手糸着红绳任风飘摇,可好?!
可是,
我还没来得及牵上你的手系上红绳,
你就消失不见了,
久久寻觅,安静等待……
可也许,那又只是我做的一个梦,
梦终归是要醒的。
我的心因为你的出现才被孤独
揉成一团团,再被敲碎了,
成粉沫点点飘零得不再有成形的样子……
曲终
白雪皑皑,苍茫大地,无边的穹顶之下
为什么只有你的孤身只影?
你再也找不着,微笑时眼里的那个幸福身影了,
因为,我已随风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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