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范文6篇)

时间:2024-01-08 00:42:2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78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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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阳城教育局护林防火通知精神及中心学校的紧急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义城完小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杨云鹏(校长)

副组长:xxx正(政教主任)

成员:杨晓绍(教导主任)郭扭雄(后勤总管)各班班主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导处,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活动要求。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1、加强管理,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事项的联系、协调和督导工作。

2、加强领导,学校领导作为活动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自觉参与、精心部署,抓落实,抓成效。

(二)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宣传教育课可以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时间进行。

(三)深化研究,总结经验。要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

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

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为辅;

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

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农村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政府行政领导、行业部门和森林经营者责任落实,积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四网两化”建设,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基础保障、应急救援和舆论引导“四种能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科学处置灾情,确保实现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确保重点林区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的当日发现率达到100%,当日扑救率达到100%,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率达到90%以上。为平安西源、和谐西源、生态西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森林火灾多由人为引起,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屏障、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要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充分借助传统和现代手段,组织开展

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多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防火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和应急避险知识。进一步拓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革陈规陋习,文明祭祀,遵章用火,从根本上减少火灾发生机率。在国有和集体林区等重点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志和宣传标语。在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有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突出抓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今年12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20xx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三、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制定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两侧和墓地周边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计划烧除、喷洒除草剂、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和清理工作。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把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严防严守,加强检查监控,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按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加强墓地管理,集中清理林内坟墓,把改革丧葬、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实

事去办,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林场、森林风景旅游区、城乡结合部、连片坟地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明确专人、蹲点检查。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和双休日等高火险时段的防控,严格落实林区用火管制制度,严厉查处一切野外违法用火。做好烧荒、上坟烧纸、林内吸烟、野炊等主要火源的全方位管理,重点时段要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紧紧围绕野外火源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1―2月份,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3―5月份,组织开展“百日安全创建活动”。

四、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扑火预案准备。各村、林场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要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按规定抓好森林防火员、森林消防队长和扑火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分级业务培训,提高组织指挥能力,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

(二)扑火队伍准备。在现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基础

上,进一步加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备足预备扑火力量。各森林防火重点村要逐步建立10―2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加强装备建设,严格训练,组织培训扑火队员熟悉当地林情、社情,提高实战能力和扑火效率。防火期内,各专业队伍要集中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火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做到 “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两委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

(三)物资保障准备。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本着装备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计划,对消耗或损坏的扑火物资要及时补足备齐,确保防火物资装备数量充足、运转良好、使用可靠。

(四)火案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对大的森林火灾,要按照火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五、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工作

各村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认真组织好x四网建设规划,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对现有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保养,使各种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六、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国办发33号文精神,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把各村领导的责任落实到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县的有关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政府要把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以及专业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适时召开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冬、春季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监督监管职能。在进入防火期后,以及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关键时期,各村要对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有计划地林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进行督查,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择机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各村要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要依法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三)落实责任。各村都要划定责任区,签订责任状,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清明节、五一节期间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到各村进行森林防火监督检查。

(四)加强村级防火办建设。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指导,坚持领导带班和防火期24小时值班制度,有序处置火情,认真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统计报表、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大火情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高质量地完成各级指挥部的其它日常工作。加强村级防火办设施设备建设,改善防火办工作条件。

第四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不折不扣把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森林防火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坚持用“脚步丈量”抓好监管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林业局决定成立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林业局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负责整治工作综合协调,由易长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检查、指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防火宣传、防火物资储备管护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治。防火责任落实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对防火工作根据新形势修订完善防火预案,防火队伍是否健全,镇办与村(社区)、村(社区)与农户是否签订了防火责任书,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防火宣传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是否制定了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方案落实情况,宣传效果情况,森林防火宣传牌设立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等;防火物资储备管护方面看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物资管理是否规范,重要物资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会操作等内容。

(一)重点人群。对辖区内森林防火重点人群进行再摸排,及时建立台账做好监管,对已落实监管责任的重点人群要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要求,确保监管到位。

(二)重点设施。深入排查全县林区及周边供电设施、化工厂、加油站、液化气站、爆材库、储油库、危化品库、卫星测控、矿山企业等重要设施的火灾隐患,防止因设施故障或管理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

(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城区森林公园、辖区内集中连片墓地、与森林紧密相连的集镇、林间村屯等重要部位的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四)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重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疫木处置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重点工程。主要包括重点林区在建工程现场用火隐患,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成立机构,制定印发贯彻《用“脚步丈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动员部署,对标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全面做好排查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年4月21日至20——年7月20日)。督导各镇办,各相关单位组织专人全方位全过程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问题建立“一台账”、“三清单”(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清单),做到所有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林业局将联合县安委办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导检查,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年7月21日至9月30日)。各镇办,各相关单位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梳理,重点看排查是否有遗漏,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用脚步丈量”,牵头领导要带头深入安全整治一线进行检查排查,积极配合检查督查。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森林防火整治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压实责任;要严格按照监管领域森林防火安全要求,对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所有森林防火隐患登记造册,按照隐患整改责任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夯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不流于形式,各项重大隐患全面排除。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林业局将实时组织人员对森林防火领域安全和环保整治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约谈、问责等制度,不断促进相关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及时上报信息。林业局森林防火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县专班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9月底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安委办。

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每月17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书面报林业局7楼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为摸清底数,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认真统计汇总后上报本单位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联系电话xx。

第五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切实维护好全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河源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关于落实森林防火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 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强火源管控,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实现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全年禁火;建立规模适度、专兼结合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森林防灭火装备水平,有效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实现森林防灭火全覆盖;完善森林防灭火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无人员伤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青州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刘鹏飞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宋兴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0762-5100372。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护林员、半专业扑火队伍交由农林水服务中心管理,主要负责队伍的日常培训和及时调整因工作调动的人员。各村(居)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森林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完善各村义务扑火队,保证森林防火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四、工作措施

(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森林特别防护期到来前,镇、村(居)召开全体护林员动员大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森林防火预警及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以上的护林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林政知识、森林保险宣传、护林员管理办法、消防相关知识及实战演练等。

(二)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九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在镇内主要交通干道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村(居)要在各自然村、通村公路沿线等明眼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组织巡逻车辆下村放高音喇叭,其他部门要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对在家居住的农户,逐一进村入户发放《禁火令》,并要求户主签名确认。

学校要组织全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六个一”宣传,即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宣传墙报、上一堂森林防火专业知识课、写一封致家长的防火公开信,写一条防火标语等;同时要主动配合镇森防办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防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各驻镇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宣传、劝导工作。

(三)实行野外火源“人防”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30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实行野外火源“人防”制度,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护林员包片区内发生野外违规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1起的给予口头警告,发生2起的作书面检讨,发生3起的给予扣绩效300元,超过3起及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给予解聘。

村干部实行包村小组、包户,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在包村(户)区内发生野外违规用火未引起森林火灾1起的给予口头警告,发生2起的作书面检讨,发生3起的给予扣绩效500元,超过3起及因有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给予追责;镇(街道)干部包村片区因有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按有关问责制追责。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设置有奖举报制度。为加大对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行为的打击力度,每年10月至次年4月30日,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同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通过镇设立野外违规用火举报电话(0762-5100372)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举报有效的人员,由镇政府对举报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五)加强特殊区域群体管理。各村(居)要加强对辖区内痴、聋、呆、哑、精神病及智力缺陷者的摸底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加强对指定监护人的提醒和监督,明确专人监督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校长、园长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将《森林防火承诺书》传递给家长,让家长们做出承诺,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杜绝野外用火。

(六)加强值班接警和火灾扑救。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村、组干部、护林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火情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0762-5100372),并迅速组织村级应急分队或附近群众赶赴火场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扑救预案,同时镇政府后勤保障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要立即做好车辆、食品、饮用水、照明工具等扑火必需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镇主要领导及森防指挥部成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组织安排扑救工作,并视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镇扑火应急分队应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之内集结完毕,20分钟之内赶到火点,到达火灾现场后,由带队领导或在现场的主要领导统一调配分组,并强调扑火安全事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明火扑灭后,扑火队带队领导要及时清点扑火队的队员,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组织人员清理火场。

在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过程中,凡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或出工不出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职工,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七)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镇挂村领导包村、村支两委包片包组,组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和重要路口”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村(居)、组三级联防机制。根据现有网格化管理有效划分,切实做到挂图包片,把山头地块的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抓包保,人人有责任,谁包保谁负责谁担责;做到责任写在文件上,压实到个人肩上,奖优罚劣,追责问责。

(八)严格责任追究。

1.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野外违令用火行为查禁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未极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火时机地对行政村及村级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有渎职、失职行为的,由镇纪委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或驻村干部无故脱岗的,严格按照干部职工内部管理条例执行,并上报县委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备案。

3.我镇将对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根据发生火灾面积大小和情节轻重,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六篇:林场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19―2020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林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及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规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程序,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野外用火的特点,大张旗鼓地开展防火宣传,大造声势,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让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森林防火,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加支持森林防火,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海子街镇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下设办公室在林业环保站,由黄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调度、督促、处理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明确责任

1.各村(社区)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配齐配全森林防火扑救专业人员及各项扑火工具,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要做好巡逻,做到有烟就查,违章就罚,抓好防范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规划办:根据需要组织调动协勤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协助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定期组织演练工作。

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财政所: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等有关问题,检查监督森林防火经费的执行情况。

各中小学: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救护队伍、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民政办:协调处理森林火灾的灾民生活救济和由扑救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的抚恤工作。

供电所:平时认真做好电力线路走廊的维护,消除森林火灾的隐患。发现森林火灾或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外线专业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确实负责对火场输电线路的监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镇直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灾的扑救工作。

2.由黄剑同志牵头,各村(社区)配合,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检查点,并把设点情况上报考核办。检查点的设置必须做到标识要醒目,人员要到位,记录要清楚、劝阻要有力、处理要及时。

各村社区包保责任人:

(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落实

(一)各村、各片区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整治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田边、路边、村边、山边、果园边、坟区边等“六边”以及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垃圾堆放点、砖瓦碳窑等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林内寺庙、旅游景点以及烧烤点等的防范设施是否合理规范。

(三)林地内电力线路走廊的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森林防火的措施是否落实。

(四)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是否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察,严防死守,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决避免大的问题发生。

在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隐患必须责成各村、各片区或群众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安全隐患。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成立以支书主任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两委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火有关事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落实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村民组长、生态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分工协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体和媒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1.印发相关法律法规和禁火令等张贴到主要干道、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村林交界地带等地,并录制音频视频光盘,广泛开展语音广播、电视展播等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2.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充分利用好中小学生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要组织全区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或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4.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中小学作为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的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火源管理。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期,

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

1.对在林区或林区边缘铲草烧灰、违规用火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坚决按规定查处,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火源监控,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增加临时护林员以及对坟山坟场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方式,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

3.针对元旦、春节、元宵、“两会”、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节点,集中力量、重点设防、密集巡逻、密集督查,在进山入口设岗守卡,对所有入山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登记,将火种堵在山下林外;特别是在各景区、林区、林场等重点防火区域,除日常的巡查守护外,在特殊时段必须增派力量加强巡查管护,严格禁止入山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5.村(社区)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加强对辖区内痴、呆、聋、哑、盲、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和流浪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五)强化值班备勤。

1.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村(社区)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充实应急分队力量,确保在特殊情况时能拉得出、用得上。镇应急分队和各村(社区)要分别组建不少于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防火物资、工具等进行清点盘

存,统筹做好森林防火所需物资和工具的采购、储备、分发等工作,确保满足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时报告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857-8612180。

各村或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按规定向镇党政办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起火地点、村的地名、方位;

2.火灾原因和起火的时间;

3.火场周围林木大小和地势情况及火灾蔓延方向、风力方向;

4.组织扑火情况,包括镇政府带队扑火的领导及其联系方式,镇村出去扑救人数;

5.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对行政村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及八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应按规定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科学组织扑救。在进行火灾扑救时,务必认真研判火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扑救,争取“打早、打小、打了”。

(三)加强督查考核。为确保各项森林防火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森林防火督查指导组,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森林防火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矿山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范文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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