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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年各级春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学校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局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坚决遏制各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系统安全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校园消防 “四个能力”建设,配足配齐消防安全设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努力实现零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学校研究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春防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广泛部署动员。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组织学校深入开展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整改自身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等工作制度,全面根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
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告防火工作的好做法、好成果及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建立安全防火长效机制。及时进行自查。
四、任务要求。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要充分认识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4月至5月,是大风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的时段,学校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如预报有大风天气,必须做好预警,断电禁火,全力预防火灾发生。
(三)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自查活动。春防期间,学校要逐一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教室、值宿室、水房等场所,以消防设备、老化线路、火源火种、老式刀闸、宿舍用电、应急照明灯等为重点,定期循环进行隐患排查,发
现问题立即整治,暂时无法整改必须落实防控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四)强力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学校要切实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春防期间,要着重培养广大师生疏散逃生能力。
(五)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春防期间,学校要开展二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组织二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同时通过广播、板报、标语、挂图、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悬挂1-2条消防安全宣传条幅,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六)加强值班值宿和信息报告。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学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扑救,全力保证师生人身安全。要在知情后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第二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第三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为村两委成员,各村组织成立志愿消防小分队,由各村主任带队,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组织自救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
1.镇村两级都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2.镇政府及各村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各种火警,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力量及时处置。
3.各村要实行值班记录,报告制度。
4.各村要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的防火小分队。
5.各村建立消防预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各村屯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村民防火意识,把预防秋季及大风天火灾特别是大风天火烧连营事故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村书记及村主任要认真负责,动员村民积极行动起来,把柴草垛堆放在远离村屯的地方,责任落实到每个村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决禁止村民野外放荒。
2.部门联动,形成清理治理的强大合力。镇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具体抓,派出所监督,各行政村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3.广泛宣传,提高村民火灾防范意识。各村屯大风天悬挂明显禁火标志,开展防火常识,初期火灾的补救,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技能为只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4.各村加大管理,各村书记,村主任要积极开展防火检查,严厉查处大风天吸烟,烧荒,沤粪等行为,发现上述行为依法移送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如发生火灾追究村书记,村主任的法律责任。
第四篇: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微信平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成人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平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第五篇: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建立处置快速、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灭火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经研究决定,我镇实行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并要求各村(居委会)要完善《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网格划分
根据方便管理的原则,将全镇16个村的森林资源划分为16大区块,即16个网格。
二、管理内容及目标
每个网格配备一个管理小组,负责该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具体实施。通过区域分块、网格到组、定岗布控、责任到人的管理方式,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严格、规范高效的网格化森林防灭火体系,确保管护区域的森林资源安全。
三、人员配备
各村驻村镇干部、村干部及村护林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网格化管理是提高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控制火源和应急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趋势,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推行网格化管理的意义所在,在思想上重视,在行动上抓好落实。
2、强化责任意识。各网格负责人对网格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网格成员要统一认识,细化管理任务,充分调动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巡护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意识,加强对违规野外用火以及森林火灾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刑事案件的及时上报移交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理。
3、加强巡山护林的密度和深度。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巡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巡查过程中加强对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的宣传,认真填写巡山护林日志,及时上报林区巡查发现的问题。
五、责任追究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导致森林火灾发生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