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不开未婚证明(范文三篇)

时间:2024-06-28 01:28:0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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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在哪里开未婚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街道居民)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未登记结婚。

□自离婚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

□自其配偶去世后,至今未再登记结婚。

  填写人:____________

  证明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在哪里开未婚证明

兹有我单位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政治面貌:群众,工作单位:北京市__集团;丈夫__,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政治面貌:群众,工作单位:个体。二人于20__年2月10日结婚,现已怀孕,属初婚第一胎,前去贵处领取孩子《生育服务证》,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20__年5月18日

第三篇:在哪里开未婚证明

一、北京到哪里开未婚证明

在国内用的话就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那开。城里是居委会,村里是村委会;开出来是一个蓝色的小本,上面有写“流动人口婚姻及生育证明”什么的,里面有计生办的公章;然后您带户口薄、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去公证处公证啊,最后再去民政局,就行了。

根据规定,当事人不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单身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帮忙代办的。委托办理单身证明应当提交经公安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和委托事由,受委托的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二、开单身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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