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留学证明(合集)

时间:2022-05-28 00:28:1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8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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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留学归国证明

留学归国证明

根据目前的系统情况和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于留学人员办理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特做以下规定和说明,请广大留学人员认真阅读并按照执行:

一、报到登记

凡持有效STUDENT签证的攻读本科以上学位的学生、持ACADEMICVISITOR签证的访问学者和持WORKpERMIT签证的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做博士后的研究人员,抵英后应尽快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以便教育处及时掌握留学人员的信息,方便以后的沟通和管理。

登记信息请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学生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凡因登记信息不符、不实等引发的责任由登记者个人负责。

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ducationSection

50portlandplace

LondonW1B1NQ

凡留学期间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者,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材料应寄给各自的管片老师。地址为: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读学位者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中央位置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信或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学习);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需说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及论文、准予毕业并已决定授予学位);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博士生不需提供);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pAY栏内填入EducationSection,ChineseEmba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二)、访问进修或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做科研工作者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中央位置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pAY栏内填入EducationSection,ChineseEmba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管片老师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不合格者将通过网络将不合格原因通知个人。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结果会在系统里显示,因此请申请办理证明的学生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三、开通报到登记系统以前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

2004年1月前在教育处通过邮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成功的(有报到日期和序列号),原个人信息基本上均已导入新的报到登记系统数据库中,请尽快登录报到登记系统修改和维护个人信息,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规则如下:

用户名:护照号码

密码:出生年月日(8位,例如1980年1月1日出生则密码为19800101)。

此类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尽量按新规定邮寄材料。也可提供带序列号的登记表打印件、护照首页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信、2镑pOSTALORDER、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入境签证页复印件、贴好邮票的回邮信封等证明材料。

四、常见问题解答

1、回国前材料还不齐全,怎么办?

回国前,材料不齐全者,可以先回国,等材料齐全后,从国内邮寄到教育处办理即可。但请注意最好在回国前先买好英国邮票和pOSTALORDER.2、我在英国留学期间,计划或者已经先后读了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学习经历(例如:学士和硕士、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应该如何注册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根据报到登记系统设计要求,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或两次以上不同学习经历的,应该分别进行登记,请按照先后顺序先登记一个学习经历,学习结束后,先办理一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提交材料时,需附上能证明仍在英国学习的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在读证明)。

等办理完第一次学习的证明后(审核通过30天后),系统才允许进行下次学习经历的报到登记。学成毕业时,仍按规定程序办理下次学习经历的证明,并以此类推。

3、填写报到登记表时,总是提示某项内容出错或无法完成填报,怎么办?

可能是你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设置与要求冲突,请仔细阅读报到登记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中的系统管-理-员提示。

4、密码忘记怎么办?

因为密码是由留学人员在报到登记时个人设定,因此登记时一定要牢记,请勿随意设定。登记时输入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最好是长期使用的。如果忘记密码,请使用系统密码取回功能。

5、教育处能否提供查询所寄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

正常情况下,教育处不受理“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若确实需要,邮寄人在邮寄材料时,可在邮局办理有回执功能的邮寄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登记系统查询个人材料审核状态。在正常期限内(教育处一般情况下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教育处不接收“证明是否已经办好”的查询。

如果超出正常工作期限一段时间,系统仍显示为未审核,则可能是教育处没有收到材料或邮件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请重新邮寄申请材料即可。

6、能否优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目前因在英留学回国人员数量剧增,教育处的日常工作非常繁忙,需要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学生数量也很多,而且各位管片老师还承担着许多其他的工作,因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教育处一般不受理“优先办理”的申请。

7、已回国者如何办理postalOrder和回邮英国邮票?

postalOrder只能在英国邮局购买。它可以看作是一张可以夹带在信件中的“纸币”。如果需要先回国,再邮寄材料,可以在回国前,到英国邮局先买好2英镑的postalOrder以及英国邮票,带回国内(请注意postalOrder有效期为6个月)。若回国前没有购买postalOrder和英国邮票,可请在英国的同学或朋友购买后邮寄回国内。也可讲材料邮寄给在英国的朋友,由他们补充齐全后,再一起寄到教育处。

8、申请材料能否分开邮寄?

因教育处每天收到的申请材料非常多,为避免材料混乱,申请者必须将申请材料收集齐全后一次性寄给教育处。不能先寄一部分,再寄补充的部分。

9、对使用的回邮信封、邮资等有何要求?

信封最好用中号信封(A4纸的一半大小)。请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英国和中国地址均可,中国地址最好写上邮编)并贴足邮资(必须使用英国邮票,因此如果从中国邮寄材料,需要在回国前先购买邮票带回),寄往英国地址的,一般使用FIRSTCALSS即可,寄到中国的信件最好贴1.12英镑的邮票。目前教育处暂不提供挂号或其他特殊回邮服务。

五、其他有关说明

对已完成学业或虽未完成学业,但已离开英国,留学期间没有办理报到登记者,不予补办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事宜。

教育处正在更新网站的有关信息,请大家按照本通知中的要求和登记系统中的有关说明,进行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网页内容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没有冲突的,仍然执行。

第二篇: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昆士兰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首都地区、西澳、南澳以及北领地的留学人员毕业或访问结束后,一般应在回国前在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材料不全(如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等)先行回国的,应在回国后1年内申请补办。已回国超过一年的逾期不予办理。有关说明如下:

1、以攻读学位为目的的留学生,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通过邮寄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

C、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D、学生证复印件;

E、成绩单复印件;

F、学位证复印件;

G、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H、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J、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律师、太平绅士(Jp)、警-察局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公证;入学通知书或机票如为电子版,直接打印即可,无须公证。

如在邮寄材料时,尚未颁发学位证书,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已完成学业并可以获得学位证书的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课程、入学时间、学习期限、学制、将要毕业的时间以及可获得学位名称等)。

2、以访问进修为目的的访问学者,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

C、访问进修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D、完成访问进修任务的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E、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F、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G、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请邮寄到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因我们收到材料很多,不能提供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如有需要,请在邮寄递交材料时办理有查询功能的邮寄方式,自行到邮局跟踪查询。

教育处邮寄地址:

EducationOffice

Emba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Australia

6DalmanCrescent,O’Malley

ACT2606,Australia

2、申请材料如果是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可辨。所有申请材料因教育处需留存,因此均不退回,请提前留好自用备份。

3、如果留学人员在澳攻读两个以上学位(如:本科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可以在攻读完第一个学位后,即办理该留学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此时需附上即将攻读第二个学位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公证)代替回国机票。

4、如果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尚未办理报到登记,请在邮寄材料时一并附上《在澳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见附件)。

5、如果你没有保存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材料,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情况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起至时间、就读专业、所或学位等信息)。

6、如果你已经回国,材料中的复印件可以请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如果你回国前没有购买澳洲邮票,可以请在澳的朋友代为购买寄回国,也可以将申请材料先邮寄给在澳洲的朋友或同学,由他们补充齐全后再邮寄我处。

8、请勿用万国邮联邮资兑换劵(UnionpostaleUniverselle)替代澳洲邮票,以免无法办理。

9、我们一般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能够办结寄出证明。因教育处工作人员有限,不能提供是否收到邮件和办理进度查询,请大家邮寄材料后等候办理即可。

10、如果邮寄材料2个月后仍没收到证明,则可能是邮寄过程中丢失,教育处未收到你的申请材料,或递交的材料与规定不符无法办理所致。请重新按规定说明邮寄材料办理即可,可以附信加以说明。

第三篇:转留学归国证明办理

1、关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

凡持学生、学者签证来英学习、进修的人员,回国前或回国后不超过1年时间,按规定均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您务必在教育处网站(http://。

完成上述登记后,30天后能打印出所登记的表格,然后将表格及所有材料邮寄至教育处。教育处的地址:Education Section,Emba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UK, 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 UK.教育处收到材料后,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2、关于办理进度的查询

有关材料受理情况和办证过程,您可在教育处的报到登记系统中查询,网址是:

http://srs.moe.edu.cn。你可从中及时了解到:我处是否收到您的材料、是否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原因以及是否已经打印寄出。(请注意审核状态栏的三角形状颜色变化:蓝色表示收到材料待审核;绿色表示审核通过;红色表示审核未通过)。如果您邮寄的材料寄出40天后,我们的系统仍显示为“未审核”,则表明教育处没有收到您的申请材料,请重新邮寄材料。更多疑问请见教育处网站:http://www.dawendou.com联系。

9、关于公派生留学生的报到事宜

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或中国科学院签约派出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公派留学人员),均需在抵英10日内在教育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有关详细信息,请查阅教育处网站

http://www.dawendou.com.uk 。

公派生报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打印出的报到登记表2份(并在报到登记表空白处贴本人近期免冠护照照片一张);

2、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资格证书(中文)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访问单位邀请信复印件两份(原件为办理出国手续时使用的函件);

5、本人护照身份页(即带有本人照片及护照签发机关公章页)签证页、入出境页复印件;

6、写清详细回邮地址的信封一个(邮寄第一季度奖学金支票用,不需贴邮票;不由教育处发

奖学金者无需提供此信封)。

如属特殊项目资助公派留学人员,还需同时提交项目批复证明信及复印件;

如是改派到英的公派留学人员,还需同时提交改派函原件及复印件。

10、关于缴纳Bench Fee

按照规定,教育处将为访问学者缴纳Bench Fee,此项费用系教育处直接向学校支付,故请学者不要自行垫付。

收费的收据(Invoice)通常由学校财务部门或学者本人直接寄给教育处会计巩春红老师,收信人:Ms.Chunhong Gong, 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教育处在收到Invoice后会以支票形式将该费用直接支付给学校。请您提请英方学校经办人注意一定要在发票(Invoice)上注明留学人员的姓名(用拼音全称,不要用缩写)、收费项目、金额以及收款单位的台头。

11、关于提供《银行约期汇款申请表》

公派留学人员抵英后,应尽快到银行开办个人账户,将填写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约期汇款申请表,邮寄给我处,收信人:Ms.Chunhong Gong, 50 Portland Place, London W1B 1NQ;自第四个月起,教育处将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发放奖学金,如不按时提供约期汇款单,将延误您的奖学金发放。

12、教育处联系方式

教育处各位管片老师的分工和联系方式请查询教育处网站

http://www.dawendou.com.uk/。为了进一步为广大留学人员服务,留管组的各位老师还将集中在每周

二、四下午2:00-5:00 受理电话答疑。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

2012年6月27日

归国留学人员证明

留学生归国证明(共17篇)

英国留学生归国证明(共4篇)

归国人员证明

留学生回国证明

第四篇:瑞典留学归国证明办理

WWW.SLL.CN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完成研修或学业准备回国的留学人员,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回国前,应提前与教育处联系,并提供下列5份材料以便教育处为其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完整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从注册系统打印),留学人员在登记注册系统内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30天后可以打印出登记表,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前,登记表处于“未审核”状态属于正常情况,留学人员在递交了申请材料办理了留学证明后登记表就自动生成为“已审核”状态。

(2)学位生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包含论文成绩的完整成绩单复印件;非学位生提供导师评语(英文,打印在公函信纸上,需导师签名)。

(3)留学小结(内容包括学习情况、文化生活体验、留学感言或感受等,留学小结一般为一页纸的篇幅,用中文写,不能少于300字,过于简单和敷衍的小结将被判为不合格,需要重新提交后才能办理回国证明。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

(5)写好邮寄地址并贴足邮资的信封(简称“回寄信封”)。注意:

1、回寄信封是用于寄回《留学回国证明》,需要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

2、回寄信封正面中间位置写收信人地址,正面左上角请写上教育处地址(便于万一投递出现问题时退回教育处);

3、如需寄往国内,除国名以外,详细地址请用中文书写以便于国内邮递员准确投递;

4、如果回寄信封上的收件人不是《留学回国证明》申请人,请在回寄信封右下角用铅笔注明申请人姓名。

WWW.SLL.CN 需要贴上12克朗邮票。

关于回寄信封上的邮票:如果是寄往瑞典境内的接受地,只需要贴6克朗的邮票;如果是寄往中国,

(6)对于留学两次以上或者取得两个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教育处要求按照最近一次的留学身份注册登记,不需要每次都登记注册,这样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时以最后一次的留学身份开具证明,在本次证明上加注前几次学位取得的相关信息。

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教育处地址为 Sk?ldv?gen 10, 182 64, Djursholm, Stockholm, Sweden)

费用情况:免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

第五篇: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一、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5、办理地点

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

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

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

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

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

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6、受理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

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

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

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

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

(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

(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学位证、成绩单原件。

(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

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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