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留学证明(大全)

时间:2022-05-28 00:27:5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3752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归国留学证明(大全)》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归国留学证明(大全)》。

第一篇: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一、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5、办理地点

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

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

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

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

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

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6、受理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

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

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

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

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

(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

(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学位证、成绩单原件。

(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

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第二篇:瑞典留学归国证明办理

WWW.SLL.CN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完成研修或学业准备回国的留学人员,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回国前,应提前与教育处联系,并提供下列5份材料以便教育处为其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完整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从注册系统打印),留学人员在登记注册系统内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30天后可以打印出登记表,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前,登记表处于“未审核”状态属于正常情况,留学人员在递交了申请材料办理了留学证明后登记表就自动生成为“已审核”状态。

(2)学位生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包含论文成绩的完整成绩单复印件;非学位生提供导师评语(英文,打印在公函信纸上,需导师签名)。

(3)留学小结(内容包括学习情况、文化生活体验、留学感言或感受等,留学小结一般为一页纸的篇幅,用中文写,不能少于300字,过于简单和敷衍的小结将被判为不合格,需要重新提交后才能办理回国证明。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

(5)写好邮寄地址并贴足邮资的信封(简称“回寄信封”)。注意:

1、回寄信封是用于寄回《留学回国证明》,需要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

2、回寄信封正面中间位置写收信人地址,正面左上角请写上教育处地址(便于万一投递出现问题时退回教育处);

3、如需寄往国内,除国名以外,详细地址请用中文书写以便于国内邮递员准确投递;

4、如果回寄信封上的收件人不是《留学回国证明》申请人,请在回寄信封右下角用铅笔注明申请人姓名。

WWW.SLL.CN 需要贴上12克朗邮票。

关于回寄信封上的邮票:如果是寄往瑞典境内的接受地,只需要贴6克朗的邮票;如果是寄往中国,

(6)对于留学两次以上或者取得两个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教育处要求按照最近一次的留学身份注册登记,不需要每次都登记注册,这样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时以最后一次的留学身份开具证明,在本次证明上加注前几次学位取得的相关信息。

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教育处地址为 Sk?ldv?gen 10, 182 64, Djursholm, Stockholm, Sweden)

费用情况:免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

第三篇: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昆士兰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首都地区、西澳、南澳以及北领地的留学人员毕业或访问结束后,一般应在回国前在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材料不全(如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等)先行回国的,应在回国后1年内申请补办。已回国超过一年的逾期不予办理。有关说明如下:

1、以攻读学位为目的的留学生,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通过邮寄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

C、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D、学生证复印件;

E、成绩单复印件;

F、学位证复印件;

G、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H、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J、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律师、太平绅士(Jp)、警-察局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公证;入学通知书或机票如为电子版,直接打印即可,无须公证。

如在邮寄材料时,尚未颁发学位证书,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已完成学业并可以获得学位证书的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课程、入学时间、学习期限、学制、将要毕业的时间以及可获得学位名称等)。

2、以访问进修为目的的访问学者,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

C、访问进修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D、完成访问进修任务的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E、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F、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G、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请邮寄到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因我们收到材料很多,不能提供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如有需要,请在邮寄递交材料时办理有查询功能的邮寄方式,自行到邮局跟踪查询。

教育处邮寄地址:

EducationOffice

Emba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Australia

6DalmanCrescent,O’Malley

ACT2606,Australia

2、申请材料如果是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可辨。所有申请材料因教育处需留存,因此均不退回,请提前留好自用备份。

3、如果留学人员在澳攻读两个以上学位(如:本科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可以在攻读完第一个学位后,即办理该留学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此时需附上即将攻读第二个学位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公证)代替回国机票。

4、如果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尚未办理报到登记,请在邮寄材料时一并附上《在澳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见附件)。

5、如果你没有保存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材料,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情况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起至时间、就读专业、所或学位等信息)。

6、如果你已经回国,材料中的复印件可以请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如果你回国前没有购买澳洲邮票,可以请在澳的朋友代为购买寄回国,也可以将申请材料先邮寄给在澳洲的朋友或同学,由他们补充齐全后再邮寄我处。

8、请勿用万国邮联邮资兑换劵(UnionpostaleUniverselle)替代澳洲邮票,以免无法办理。

9、我们一般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能够办结寄出证明。因教育处工作人员有限,不能提供是否收到邮件和办理进度查询,请大家邮寄材料后等候办理即可。

10、如果邮寄材料2个月后仍没收到证明,则可能是邮寄过程中丢失,教育处未收到你的申请材料,或递交的材料与规定不符无法办理所致。请重新按规定说明邮寄材料办理即可,可以附信加以说明。

《归国留学证明(大全).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