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三毛有感

时间:2022-06-08 23:26:0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398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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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三毛有感

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在与是否痛快的活过。――题记

对于三毛,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滋味。也不知是怎的,越走进她,越觉得她神秘,深不可测。但后来仔细想想,我认为八个字就足以概括她短暂却鲜活的一生――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她是明媚的天之骄子。

六岁的三毛被送进学校读书,她是坐在第一排的小女生,并没有什么特殊。然而每每写起文章,洋洋洒洒,措辞优美,总是被当做范文朗读。这是一个小女孩心中的小小的骄傲。幼年的她,更表现出在绘画上惊人的天赋。她笔下的花鸟柔软而灵动,笔笔都表现出强烈的感情。就连教她的蒋幼轩老师也自叹不如,非常欣赏她的画。

如果说,幼年的三毛是天资聪颖的,那长大后的她就是豪放不羁的。她喜欢穿红色的高跟鞋,喜欢做万众瞩目的公主。在送别顾福生的晚会上,她不停的与人跳舞,浑身上下散发着水晶一般的光芒,无数人被她吸引。就算是在遥远的马德里小镇上,她也总是最受追捧的神秘优雅的东方女子。

她的情感生活也是相当的然人羡慕,她有众多的仰慕者,她却嫁给了一个西班牙人。童年的预言一朝成真。他是真正理解他的人,他包容她的一切不合逻辑的行为,他陪她在撒哈拉沙漠行走,过起了神仙眷侣般的属于他们的小日子。简单而温馨。

她也是忧伤的红尘写者。

就像太阳照射下的地球,总有一面是阴暗的。上帝总是公平的,不会只是赋予人们美好,也会适时地让人们经历一些糟糕的事情。

三毛从小就被认定为是一个怪孩子,她表现的不合群,不爱说话,她打交道的都是一些奇怪的人或东西。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她生命中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哑巴,一个拥有悲伤往事被人嫌弃的哑巴。她在学校经常和哑巴玩耍,然而哑巴走的时候送她的牛肉干却被老师打翻在地,她对哑巴充满了愧疚,认为是自己背叛了朋友。

还有不得不提的是,三毛总是带着一丝灵异的味道。她最喜欢在坟头玩耍,认为碑文是一种奇异的文字。她说,在那里有好多好多的和蔼可亲的人,他们或有一段忧伤的故事,或有深沉的面孔。灵魂之于她,总有说不出的温暖。她孜孜不倦的算卦和与亡灵对话。

荷西是带给她快乐的,却也是她最终走向自杀的根本缘由。荷西在一次出海中不幸离世,她像是与荷西有感应似的,在她拥抱荷西已经浮肿的不像样子的尸身时,尸身突然流出了大量的鲜血。她悲痛的亲手埋葬了自己的爱人,离开了那个伤心地。后来,她无数次的在梦中流泪,惊醒。最后,她再也忍受不了对荷西的思念,放开自己向他而去,留下了阡陌一梦。

我一直在思索,对于三毛的熟悉感从何而来。最后我终于明白,阳光穿过身体总会有一个影子,那影子便是我们始终不敢面对的另一个人忧伤的自己。总有些事是敢想却不敢做的,三毛像极了心中的另一个自己,做了我们想做却没有做的事。

有时候,我是极其羡慕她的。又有时候,觉得自己和她是同一类人,有着自己的不为人知的忧伤,只想一个人躲在暗处舔舐伤口。

人的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痛快的活过。三毛就是一个疯狂的热爱生命的人,她有着感染别人的明媚,也有着不为人理解的忧伤。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她只在自己搭建起来的世界里活着,又在自己的世界里结束生命,奔向另一个世界。

第二篇:三毛温柔的夜读后感

三毛是台湾的一名作家,她曾写过一本《温柔的夜》本书共有7个篇章,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第一篇《寂地》是讲三毛夫妇和一大群朋友过夜的故事,本文重点词是"脸狺"包括关于它的一大堆问题,其中一个方法段落很离奇:"三毛悄悄地说:“脸狺贪心!”不知从哪吹来一阵怪风把火往三毛这边吹,幸好三毛躲得快,不然就要烧着了。"

第二篇是《五月花》,《五月花》的记述方法很新,是以日记的方法来记述一个家庭的家常事和小闹嘴,当然三毛夫妇也在内。三毛的作品之所以这么好,就因为三毛的作品文字简练,可以把平平常常的事情写成非同一般的作品,如:音乐像火山爆发似地播放出来;旧空调轰轰轰地炸到天亮。

第三篇是《玛黛拉游记》,三毛的游记写得特别详细:看见"殡仪馆"酒吧;吃到扫把大的松枝烤肉;在山顶坐滑车下山;看到了长300千米的花田......每件事都写了10多行字。让读者看的津津有味。

第四篇是《温柔的夜》讲的是三毛在一个夜晚送了一张船票给一位流浪汉,三毛觉得那是一件和很快乐的事情。当三毛登上客船之后,发现那位穿水红色衬衫就在她的上面一层时三毛手中的面包差点掉到水里!

第五篇叫《石头记》于曹雪芹的《石头记》重名,只不过曹雪芹的《石头记》是写人的,而三毛的《石头记》单单是写石头的。三毛的《石头记》里的"石头"指石头画(在石头上画画)三毛精挑细选只剩下了11块,其中4块送给了班吉,剩下7块放在了床底,但最后还是被清洁工当垃圾扔掉了,三毛跑到海边,抱住大黑石痛哭起了。

第六、七篇分别是《相逢何必曾相识》、《永远的马利亚》向我们阐述了三毛和莫里分开之后的故事;圣女名字恶毒心灵,马利亚的故事。

三毛用她的笔和平凡的事勾勒出这本《温柔的夜》。

第三篇:三毛温柔的夜读后感

故事讲述了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然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不分青红皂白打了他一顿,三毛真是有苦说不出。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勾当。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干爷叔教他的坏勾当。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第四篇: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

读三毛《滚滚红尘》

王平

滚滚红尘,人在红尘中,身不由己。

韶华,一个坚强,勇敢,果决,而又忠于爱情的女子。家庭的因素让她变得很敏感,渴望能有一份依靠。于是章能才出现了。很及时的出现。 这个女子用她的一颗心去爱,去维护。伟大的爱情不在于二人能否在一起,而在于刻骨铭心。

韶华做的一切,让章能才这一生都刻满她的烙痕。其实章能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比不上余老板,永远比不上。

余老板虽然是一个发战争财的商人,但精明之余,他有一份炙热的爱,对韶华的爱。可这份爱韶华给不起。当余老板从即将离航的.船上纵身跃下时,那又是怎样的荡气回肠。“我在我在我在我在,不怕不怕不怕”这是对爱人的抚慰,更是承诺。这份承诺,只因为对象是韶华,是他千辛万苦要爱的人,虽然在这份爱情中,余老板爱的那么的卑微。可这又什么关系?只要看到自己爱的人在眼前,能在战争年代好好的活着,即使是去死,那又如何?

余老板的爱,像及了月凤,为了小勇,为了爱情,为了一颗应爱情而跳动的心,义无反顾的走向了街头,走向爱人的心,虽然死了,可死的心安,死的微笑。

滚滚红尘,韶华像极了三毛。

的确,如三毛自己说的,第一部话剧作品,里面有作者的影子。 滚滚红尘,人在红尘中,为了爱情,身不由己。

第五篇:读三毛作品有感

读三毛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受学业的影响,总会找些散文之类的来读,像朱自清,贾平凸之类的,那些都是为任务而读,三毛则是众多书籍中用来放松那一类的了。

现在已经忘了当时读的是哪一册了,想必是撒哈拉的故事,只记得当时三毛书籍读起来是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却被其中异域的风土人情所吸引。那时候我眼中的三毛是一个导游,用她的文字带领我去异国他乡,去感受侠客般的自由。后来买了三毛的作品集,不过看得很少了。那时候初中毕业,我还很幼稚。

后来高中,大学是很少看得了。直到前几个月,回到家恰巧那本书被翻出来。时隔8年彼时的我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也是工作正不如意之际,再看那本书忽然觉得,三毛,你的命怎么那么苦!看荷西离世的那一段,本想与你执手天涯,相伴一生,可是却可以清清楚楚的感受到死神的逼近。本来爱人死后需要的安慰,接之而来的却是公婆对于财产的觊觎。在我眼中,三毛是带着面具的,带上面具的她,豪放,洒脱,自由,无拘无束。可是,三毛小时候是受过严重精神伤害的,面具下的她始终是一个孤独,脆弱迷失在黑暗中的小女孩。三毛的受的伤害太多,以至于我觉得就算和荷西在一起的日子,荷西也并没有治愈她,只是让她暂时把那个黑暗中的女孩锁了起来。三毛的字里行间里,总给我一种笑着哭的感觉,尤其荷西死后,三毛已然锁不住那黑暗中的女孩了,甚至那已经变成了恶魔,时时刻刻折磨着她,我想,如果是我,也会选择自我了结,或许比她更早。

内心痛苦的人总是需要麻痹的,身体上的行走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第六篇:三毛温柔的夜读后感

从小看《三毛流浪记》,对身世坎坷的流浪儿三毛很是同情。长大后看三毛的'书,既是佩服她的才情、她的勇敢、她的浪漫,但同时也对她充满怜惜。在这本书里,《拾荒梦》和《石头记》、《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让我们见识到了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领略到了她骨子里的浪漫与自由,由衷地羡慕。整本书看完时,我滋生感慨,“行万里路”的背包客也不是一般人就可以的,必须要具备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身体素质要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三毛从小身体就不好,但又生性向往自由,管不了自己的腿,经常飞来飞去,也经常和荷西搬来搬去,导致痛并快乐着,肉体为灵魂的自由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两个人最后也没有爱情的结晶,如果有了孩子说不定结局会改写,三毛说不定不会选择自杀……

其次,最好能“多才多艺”,有好几个看家本领。三毛是个自由职业者,随性而写,稿酬应该不低,但她和荷西的生活还是比较吃紧的。主要是因为荷西一方面大男子主义比较强,不愿意吃软饭,在《五月花》里,他宁愿受老板严重的剥削,也不愿意丢掉工作。另一方面,他好像只会潜水,又仅仅追随着爱自由的三毛,所以是经常失业,有时候甚至长达一年,自己是比较郁闷的。在三毛给家人的书信中,她提到如果能在台湾找到稳定又高薪的工作,打算会老家,可见荷西的专业和市场还是不太对口的。三毛虽然爱自由,但是非常孝顺家人,时时刻刻惦记着父母,而且她的一些旅行很多是受到打击后去疗伤的。看完这本书之后,不知怎的,心里滋生这样一种想法:为何不能安安稳稳过一生呢?或许没有感人至深的浪漫爱情,或许没有斑斓壮阔的滚滚红尘,或许没有轰轰烈烈、最真性情的三毛,只有平凡的相知相守、相亲相爱,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平平淡淡才是真!把风景都看透的三毛,下辈子会不会选择细水长流的平凡呢?

愿家人安康快乐!愿得一心人,白首不想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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