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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
读三毛的滚滚红尘有感
读三毛《滚滚红尘》
王平
滚滚红尘,人在红尘中,身不由己。
韶华,一个坚强,勇敢,果决,而又忠于爱情的女子。家庭的因素让她变得很敏感,渴望能有一份依靠。于是章能才出现了。很及时的出现。 这个女子用她的一颗心去爱,去维护。伟大的爱情不在于二人能否在一起,而在于刻骨铭心。
韶华做的一切,让章能才这一生都刻满她的烙痕。其实章能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比不上余老板,永远比不上。
余老板虽然是一个发战争财的商人,但精明之余,他有一份炙热的爱,对韶华的爱。可这份爱韶华给不起。当余老板从即将离航的.船上纵身跃下时,那又是怎样的荡气回肠。“我在我在我在我在,不怕不怕不怕”这是对爱人的抚慰,更是承诺。这份承诺,只因为对象是韶华,是他千辛万苦要爱的人,虽然在这份爱情中,余老板爱的那么的卑微。可这又什么关系?只要看到自己爱的人在眼前,能在战争年代好好的活着,即使是去死,那又如何?
余老板的爱,像及了月凤,为了小勇,为了爱情,为了一颗应爱情而跳动的心,义无反顾的走向了街头,走向爱人的心,虽然死了,可死的心安,死的微笑。
滚滚红尘,韶华像极了三毛。
的确,如三毛自己说的,第一部话剧作品,里面有作者的影子。 滚滚红尘,人在红尘中,为了爱情,身不由己。
第二篇:三毛读后感
这篇文章写出了大多数孩子偷偷拿了父母钱后的表现,孩子总希望有几个钱在口袋里响。 她也写孩子在偷了钱后不安的表现,还写出了孩子在偷钱时的紧张・犹豫不定。
最后还是拿了,她不敢跟别人讲。其中的“勉勉强强”写得非常好,生动形象写出“我”还有强烈紧张・害怕表现了心理的情况。当母亲要碰“我”的裤子,“我”会哭哭闹闹的不让她碰。作者把“五块钱”比做了汤里面滚烫的小排骨。这篇作文在写到“我”当时两次脸红,第一次是“我”的目光碰到父亲体现的惊恐・惶恐的脸红;第二 次“我”还了钱后碰到父亲是有点不好意思和一点心虚。
这篇作文写出了每个孩子在偷了父母钱后的表现,非常生动的刻画当时“我”的心理过程。 “我”在一番“难受”后,还是把钱还给了父母。“我”躺在床上松了口气,“我”当时的心情确定是有些快乐的,因为“我”不会因为拿了母亲的钱而惊惶。这里的“胆小鬼”其实是说小朋友不要“拿”父母的钱,从小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品行好・正直的好孩子。 这里“我”的父亲其实也许当看到“我”脸红时,就知道“我”‘拿’了钱。但父亲沉默了,他想看看“我”怎么做,因为他相信“我”是一个好孩子!
第三篇:三毛读后感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很多遍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里的三毛。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三毛,他是一个头大身小的一个小男孩,他的肚子往前鼓,头上有好几根头发,缠成了又大又长的三根头发,这就是三毛。他是一个非常孤单的小男孩,他一心想去上海,因为那里遍地是黄金。他来到上海发现这里的世界不是黄金,全都是高楼大厦。虽然没有遍地黄金,但是也很开心,因为有很多饭吃。但是看到街头贴满了标语,警察骑着马在街上耀武扬威,哪里有饭吃?三毛到了晚上,睡在了垃圾车里,早上一位小叔叔铲垃圾,竟然铲车一个三毛。三毛看见一个店铺里卖着橘汁,可是他的钱只有一个银币,三毛灵机一动相处了一个好办法,三毛接了一盆温水,用银币买了一个小橘子,泡在温水里,过了一会儿,橘子的味泡开了,一盆水变成了一盆桔汁。三毛拿了一个标牌上面写着:橘汁五十元。三毛把这些钱攒够就去买橘汁,喝了个痛快。三毛在上海的日子过着平凡而艰难的流浪生活。三毛真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孩子。
这本书真好看呀!我以后一定会把这本书铭刻在心的!
第四篇:读三毛作品有感
初读三毛是那本《万水千山走遍》,那时候觉得三毛是个个性不羁爱自由的多情女子,有过很多段生活阅历,也有几段丰富的情感历程,有风一样女子的个性,却不失对生活的热爱和掘强!
就在上周接连三天我是一口气读完了她的《撒哈拉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当我一读到那本《撒哈拉》我就沉浸在三毛的沙漠世界里无法自拔。
这个像风一样女子的三毛,只因一句前世的乡愁就来到了撒哈拉,大漠的生活绝非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然而这个从小家庭生活环境还不错的女子竟然选择了将自己安放在大漠。幸运的是三毛有愿意与她相守的荷西,那个比他小几岁,甚至为了她放弃工作提前来到沙漠等她的痴情男人,让我好生羡慕。
在《警告逃妻》中,全文完全是由荷西给三毛的信件展现了可爱的丈夫以及荷西对三毛的爱,三毛丢下河西回国后准备在国内居住一段时间完全不顾荷西的感受,于是荷西创造了一个假想情敌终于”逼“回三毛。看到这段有趣的夫妻逗趣故事,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让人想这绝对是真爱吧。
在《大胡子与我》中,三毛以一段开场白对话俩人结婚的开始,那句话我始终记忆犹新:
结婚前大胡子问三毛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三毛说”看的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的话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家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三毛叹了口气。
“ 如果跟我呢?”荷西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的饱钱也就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的多吗?”
三毛小心地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是这样的坦白,双方成了彼此的伴而不是另一半,彼此的包容理解让两人在沙漠的生活是多姿多彩。这在《白手成家》中俩人把一个完全不成样子的出租屋打造成一个充满艺术情调又不失家庭温暖的浪漫小屋可以看出来,有音乐、书籍、艺术摆件还有爱的小家,这在大漠实属罕见吧。这样的情调终归是因为俩人有共同的语言和对美的享受,对生活的敬意。
大多人会认为婚后的生活一定是平淡无其的,但是三毛的大部分文章读来都是生动有趣的,这也难怪为什么这么多人爱三毛,因为三毛给人的是一种幸福的东西。即使一件很小的微不足道的生活小事三毛也可以形容的那么感人入目。《一个陌生人的死》《巨人》《芳邻》等展现了三毛是个多么可爱又热心肠的女子,她照顾并送终孤苦无依的老人,她同情为早当家的坚强小孩,她”无私“的借给想要的日常用品并教他们读书写字,自己身体不好还为他们看病的善良举动。尽管我也不理解最后三毛为什么如此热爱生活却也选择自杀,这对于我和千千万万的读者都是一个迷吧。
对于三毛的个性在《西风不相识》中可以最初的表现出来,三毛出国游学的初期本是听着家人的警告,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原则与人相处,但是这在后来是行不通的,三毛那种天生硬骨头的脾气是无法容忍人善被人欺的行为的。于是我行我素,于是不讨好别人、为自己合法的挣回权益让我佩服这样的女子。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女子大都数被认为是”女汉子“,但是本人就是喜欢女汉子(本人就是朝着女汉子的方向发展的,哈哈)。
看了这么多你前世的乡愁,我竟然无比的神往,不知道能否有一天带着我的”荷西“前往看看,但是这曾是我的梦想!
第五篇:滚滚红尘读后感
《滚滚红尘》读后感1000字
《滚滚红尘》的歌曲为许多人所熟知,而同名电影本身却并不特别出名。至于剧本,也许只有耐心读完的人才能品味出其中的味道。
女主人公韶华因与小健恋爱,被其父禁足。他在房中闭关写书,连载后获得了男主角章能才的注意,章能才拜访了韶华后,两人相恋。后来,韶华、章能才与月风三人出门,遇日军搜查,章能才的汉奸身份被发现。抗战胜利,韶华因与章能才的纠葛被邻人殴打。月风投身革命运动被杀。解放南京后,章能才试图带韶华去台,韶华却在登船前拒绝了,一向倾慕她的余老板也放弃船票,留在大陆。最终,韶华死于文革。
有人说,此剧的原型是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故事。但最值得深思的,是在那个动乱年代,知识分子的迷惘,以及个人抉择与历史洪流间没有悬念的斗争。
论迷惘,章能才最具代表性。他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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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周到。然而他身为汪伪文化部长,实在是众矢之的、民族罪人。但他自己对韶华的告白却发人深思:“我只是个要口饭吃的人。”作为一个有相当地位和良好知识水平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民族大义”、“民族气节”,但他同样明白日军的威力和手段。他无论选择什么,都将带来灾难——无非是来自何方、何时发生的问题。他选择了失节,不然就得没命。众人咒骂他的行为,但人们并不知道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与官员所受到的来自日军压力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但失节事大,章能才自始至终从良心上都未给自己找到开脱理由。表面上投诚了,实际上,那七年,他始终浑浑噩噩,他之所以热爱韶华,一定程度上是服一剂安定,让自己远离政治的丑恶与自己的虚伪。
韶华的情感是迷惘的。也许第一个小健只是她年少气盛时的情人,那么章能才便是在精神与肉体上都为她所热爱的足以终身相随的人。但她无法调和汉奸与情人的关系,她因此陷入彷徨。余老板终究与她不在一个频道上,灵魂之间的火花终究只属于章能才。
而这一切迷惘,根本来自于个人抉择与历史选择的冲突。章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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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选择活命——无可厚非啊,不然四万万同胞都得自尽吗?韶华选择精神充实——只有章能才可以满足她。月风选择跟随“先进”,余老板跟随内心。这一系列在和平年代听来不算太坏的决定,终于在那个动乱的故事里让他们付出了惨痛代价。因为历史的洪流缺乏怜悯,转动的历史齿轮由每一个人构成,但它却会碾碎许多无辜的个体。而个人无法在知道结果前,保证抉择正确。红尘万丈,人的悲剧性在于,在某些特殊历史时期,跟随公理、常理走,依然会成为历史的祭品,并且永远湮没于岁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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