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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后感
翻开书本,三个黑漆漆的黑影映入眼帘,随着芬妮被强盗抓住,我们的心都揪了起来…之后的故事可以用峰回路转来形容,三个强盗居然华丽丽的转身,变成了可怜孩子们的养父,并且化身为三座高塔被人们永远的铭记!
合上书本,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带给强盗们如此大的转变?是可爱的小女孩芬妮?只是为了回答“财宝是做什么用的”这个问题?不是,是奉献的快乐改变了他们,当他们看到流浪孩子们的笑容,当他们被人们爱戴,当他们被人们铭记,强盗们的心在改变,他们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所在,从此他们有了人生的目标,不再迷惘。
奉献是不求回报的,奉献本身就是快乐的,而且是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我们不要做披着斗篷的强盗,那会迷失自己,我们要做那三座高塔,在奉献中快乐的生活!
第二篇:《被讨厌的勇气》读后感
之前我说过,我变成了一个油腔滑调,油嘴滑舌的人了。当时半调侃半认真的说自己只是在靠近自己的本心。但进来发现并不全然如此,可以说是在靠近本心,但是是以一种更加曲折的方式,绕了半圈。
最开始改变的尝试是想着皮一点,将一些想法半认真半虚假的说出来,比如说特意给陆哥买,留的提子。然后发现还挺好玩,开始大家好像也觉得不错,自己也挺享受其中。结果我就像小孩子拿到了喜欢的玩具,不停地如此尝试,放飞自我。中间我还产生了误解,以为这正是我所喜欢,想要这么做的(虽然那段时间确实很喜欢,也想这么做)。但现在想来,这样也只是在某些方面比之前更加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只不过与此同时在其中也参杂了玩笑,虚假的成分。其结果就是在油腔滑调,油嘴滑舌上越走越远,带着几分真心,几分玩笑,不停的口嗨。
然而这一定程度上,这并不能说保持本心,仍然不过是换了一层马甲的软弱罢了,本质并没有变。在很多关键的地方,仍然十分软弱,十分被动,实际上仍然是在逃避。所以很多时候仍然不敢真实表达自己的情感;仍然小心翼翼,担心自己做错了什么,伤害他人,小心翼翼。
下一步我会尝试更多地直接表述自己的喜欢与讨厌,想与不想,更加从心。但至少现在,还是做不到课题分离就是了,或许永远也不想做到这个地步,或者不敢做到这个地步。
第三篇:《恶意》读后感
这本书中有这样两个人。其中一位,正直善良,不断给予另一位帮助,原谅他的过错,帮助他寻找工作,为他保守最耻辱,黑暗的秘密……
你觉得他们在书中是什么关系?朋友?兄弟?
是被害人与凶手。
东野圭吾的《恶意》,是一本奇特的推理小说―――奇特在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奇特在凶手的动机……这本小说,优秀且狡猾,运用各种暗示,线索,把读者刷的团团转,通过无数铺垫,在最后几页制造出了一个出乎意料,而又合情合理的结局。
《恶意》的被害人与凶手的关系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与日高很早就认识了,日高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不管对谁,他总是非常亲切。”,而野野口修则外表木纳少言,内心却极度自负。日高曾受到包括野野口修在内的多人霸凌,并没有屈服,并且也原谅了野野口修,同时无私的帮助他,但野野口修从未领情过“还有个爱管闲事的邻居,每天都来找我,我没办法,只好去上学,都快给他烦死了。”至始至终,他的心中始终都存在着一种恶意,没有理由的恶意。即便对方给了他再大的恩惠。
《恶意》中,凶手的动机是奇特的。
野野口修杀害日高的动机简单而又复杂。
“恨”。“没有理由的恨”。
野野口修拥有极其大的自尊自负与自信。受其母亲的影响,他对周围人永远是爱搭不理的态度。可偏偏就是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日高却方方面面比他强,而野野口修不仅没有家室,还得了癌症。他的自负变得可笑,自卑在心里被无限放大。他的自信早已碎了一地,他那可怕自卑和不甘不断撕扯着他,激发着他的恶意。
于是他下手了,不仅仅是,杀死了日高,还试图抹黑他的名声。
《恶意》对人性的刻画尤为深刻,即便是一个小角色,作者都用精妙的安排使其变得立体生动――――他们的好或坏的品质,鲜明的跃然纸上。《恶意》,是不可多得的作品。值得一读。
第四篇:读后感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咦?大上午的,谁在读书呀?哦,原来是焦作日报社组织校园记者在诵读国学经典《论语》呢!
以前,我和小伙伴们在一起玩,给他们说的话他们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他们不相信我。我很生气,为什么不相信我呢?但自从读了《论语》后,想起《论语》里的“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我马上就不伤心了。
还有一次,我的同桌不喜欢学习,我就耐心地给他讲:“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道理,使他感到学习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令人讨厌。后来,他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学习,学习成绩也提高了。
虽然再有两节课就不能和任老师共同学习了,但是,任老师的谆谆教导我会永远牢记在心。以后,我还会多读好书,做一个像孔子一样有学问的人,并且还要多读圣贤书,做一个少年君子!
第五篇:读后感作文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揭露了当时社会上不平等的风气。白人过着奢华富贵的生活,而黑人却只能为白人卖命的工作。我从书中感受到了人们之间的不平等是多么的可怕,更是有一些欧洲人认为亚洲人、非洲人都是愚昧、落后的人,根据达尔文优胜劣汰的说法,欧洲人去占领他们的地盘是天经地义的事。我感受到了我们能在这个平等的年代生活的幸运感,我们应该珍惜我们在这个年代生活的机会,好好学习,将这个世界上的不平等都抹去。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汤姆大伯的小屋》。《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年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
第六篇:《别惹蚂蚁》观后感
我看了一部关于小蚂蚁的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就叫《别惹蚂蚁》。
在这部电影里,有一个小男孩,他叫卢卡斯,妈妈一直都叫他土豆。有一天,他正在想着心事,突然,那个一直欺负他的大男孩给他扔了一颗石子,吓他一跳,然后再趁机给他扔过去一个不响的炮。这时,他看见了炮就赶快把头转过去,可是过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爆炸。原来他们只是在吓唬他而已。他很不服气,就拿起自己的水枪去欺负那些小蚂蚁们,他边走边想:蚂蚁又不能把我怎么样,我去欺负欺负小蚂蚁又不要紧。
又有一天,小男孩又来到蚂蚁窝旁,他看了看蚂蚁,就又想着:它们这么一群笨蚂蚁,我要和他们斗斗,看看到底是谁厉害。蚂蚁们都还不知道毁灭者要来伤害它们了,它们都还是在自己做自己的事。卢卡斯看见它们都不知道,于是,他就拿起水枪向蚂蚁喷去,害死了很多的小蚂蚁,这一点点水,就会给蚂蚁们带来浑水的灾难。
于是,一只蚂蚁制造了魔药,晚上,那只蚂蚁把自己制造的魔药倒在了小男孩卢卡斯的身上,这时,卢卡斯被一阵雷声惊醒了。他起来了以后,发现自已越来越小了,而且,他比自己天天拿上玩的游戏机都小。他非常的惊讶,一不小心,他掉下了床,掉到了一个黑乎乎的蚂蚁洞里。大家把卢卡斯变成了一只勇敢的小蚂蚁。
在蚂蚁群里生活的一短时间里,他知道了团结起来力量大,在蚂蚁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都会一起去勇敢的面对,一起克服困难。在蚂蚁们挨饿的时候,大家就一起去找食物,一起和同伴们分享。
蚂蚁们把一个自私、胆小的卢卡斯变得勇敢、善良起来。蚂蚁们还让卢卡斯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太自私,无论谁遇到了困难,我们就要真诚的去帮助他们。还让他知道了,只要有目标,就一定要勤奋刻苦起来,就一定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一群小小的蚂蚁为了自己的生从都能够团结起来,我们在这个大家庭里,也要团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