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计划(优秀范文三篇)

时间:2022-07-20 23:28:3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1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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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习计划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为了积极配合学院的各项工作,为了在新学期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丰富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机电系学风建设,构建机电系积极向上、严谨求实的学习氛围,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学习部特制订XX-XX学年第一至第二学期的相关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一、日常工作方面

1、在系学办领导老师的全面指导下,在学生会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以及学习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加强对机电系学生日常到课率的严抓、严查,以优良学风促进班级建设,使机电系的整体学习氛围得以保持、提高和发展。“以稳定求发展,从创新谋超越”,与此同时,学习部也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创新,突出机电系特色,用新思路、新方法解决旧问题,使我们的工作开展的更合理、更有效。

2、联合各班班主任助理组织好XX级新生晚自习,严抓缺勤、迟到、早退、讲小话、看小说等违纪现象,为新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广大同学养成自主学习的好习惯。

3、积极配合学院督导处和系学办组织好教学信息交流会,继续深入与各班学委的沟通,交流,为学生提供有效地解决问题的途径,实实在在地为广大老师和学生服务,进而推动机电系整体的学风建设工作。

4、积极与秘书处协作,加强对机电系各班班会记录的考核,促进学生与班主任老师的交流,使广大同学在班会上积极发言,为班级建设献计献策,使机电系各班的班级建设工作得以更快、更好的开展。

5、认真配合学院较为厂教务处及时、准确地下发各类有关考试考证的相关通知通告,使机电系学生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全面备考,确保教师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6、始终贯彻落实对广大学生的诚信考试的思想动员与教育,树立“诚信迎考”的理念,预防考试舞弊现象的发生,为争创文明诚信的大学生做出努力。

7、认真做好学习部的XX级招新工作,积极筹划、全面考察。选出最佳部员,进而对XX级新部员进行系统、合理的培养,使他们能全面、有效地适应学习部门的各项工作。

8、加强学习部内部建设,积极主动向系学办、相关兄弟部门请教、沟通,使我们的部员既能“走出去”,又能以“主人翁”的姿态“迎进来”。同时,积极配合学生会分团委的各项活动,树立“局部服从整体”意识,为机电系学生工作贡献学习部的微薄之力。

二、文化活动方面

1、第一周系统、全面地为“XX级迎新”工作做好充分准备,积极协助系学办、学生会、分团委将“XX级迎新”工作圆满完成。

2、第二周准备举行学习部演论小组的XX级招新工作,广泛吸纳机电系XX级的演讲辩论爱好者,组织12、XX级演讲,辩论的优秀选手对小组新成员进行系统,合理的培训,积极筹备学院的辩论比赛,争取有更大的突破与成绩。

3、第三周认真做好学习部的XX级招新工作,积极筹划、全面考察。选出最佳、最合适的部员,进而对XX级新部员进行培养,使他们能全面、有效地适应学习部门的各项工作。

4、第四-六周积极配合学生会及体育部组织学院校运会的相关工作,为争创机电系校运会“冠军之旅”全面备战,贡献力量。

5、第六-七周组织举办“共享成长合理规划”――首届新老生交流会。诚邀系专业老师、班主任老师、11、12级优秀学生代表以及学院各系的优秀学生干部。以专业为单位真诚全面地沟通与交流,让大家在一起谈大学、谈专业、谈生活、谈目标、谈经验、谈规划,进而为XX级做出合理的大学生活规划提供有效地帮助。

6、第八-十一周举办XX级友谊辩论比赛,丰富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开拓思想,体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辩论赛本着“公平竞争、力争第一”的精神,以“关注社会热点,追求进步,锻炼口才,发展自我”为宗旨,传播科学文化精神,展现机电学子风采。

7、第十二-十四周进行机电系演讲比赛,为机电系同学提供一个锻炼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为下学期的学院演讲比赛提前做足铺垫与准备。

以上是学习部对XX-XX学年第一至第二学期所制定的工作计划,此工作计划将视机电系的整体工作情况及时做出相应调整。我们将秉承“以稳定促发展,从创新谋超越”的理念,发扬机电系学生会“善打硬战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积极配合系学办、学生会将机电系的学生工作建设推向一个更高、更好、更强的平台。

第二篇: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告知义务。切实保护本厂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存在粉尘、噪声、冻伤、二氧化碳中毒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的管理。

三、职业卫生告知形式

合同告知、公告栏告知、警示告知、原材料和设备危害告知、培训告知等。

四、职业危害告知控制程序

1、本厂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2、与已进、新进本厂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本厂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本厂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五、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业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浓度(强度)监视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2、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存在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都必须依法申报。

三、申报项目

本公司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冻伤、二氧化碳中毒。

四、申报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五、申报程序

1、进行新、改、扩、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生厂技术、工艺、材料变更后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

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本厂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我);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总则

正确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职业危害的关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的计划、二保及大修的组织、实施与考核。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制定与修订,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各生产班组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一保。

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的规定

(1)设备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须知”、“一级保养”以及“润滑五定”等。严格按照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用规程操作。定人定机经批准后,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2)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规定的部位,认真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发现异常立即停车,不准带病运转

(3)从事多班制生产的主要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的工作人员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4、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

(1)由专人负责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日常监测与季度监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了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本厂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有效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病危害预防,规范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用品),是指由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在岗(含事实劳动关系)职工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

三、职责分工

1、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令)及本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的变更,及时修订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职业卫生劳保用品。

2、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劳保用品费用,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劳保用品个人信息档案(依据劳保用品配置标准),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

4、工会办参与劳保用品管理类、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收集职工在劳保用品使用和质量状况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要与生活福利待遇相区别。

2、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按实际需求发给备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

2、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与防御的有害因素相匹配。

3、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严禁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考核

1、各部门应将员工防护用品的穿戴、使用、维护、保养劳保用品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及时制止纠正劳保用品穿戴使用的违章行为。

2、对不按本规定执行的单位与个人,安全管理部门将予以处罚。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罚当事人50元/人.次;部门违反本规定的,处罚部门200元。

6、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本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

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额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音、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厂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

公司企安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生产车间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四、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

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6、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8、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8、劳动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对单位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等各项工作记录的可追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3、职责

专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4、本厂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4.1国家有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清单及有关文本。

4.2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健康管理类制度,职业健康防治工作计

划和年度总结。

4.3职业健康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4职业健康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容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5.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5.4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5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5.6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

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职业健康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

9.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9.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9.3运行使用记录;

9.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档案

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11.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11.4职业禁忌症名单及调离情况;

11.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 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1.6职业病检出名单。

12、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本厂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

17、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8、各种汇总资料

18.1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18.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18.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18.4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18.5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18.6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18.7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18.8劳动者死亡资料。

9、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

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10、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本单位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单位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4、专业与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全面管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5.3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工会全面监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各班组负责配合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6、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

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训

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7.2应急救援

7.2.1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7.2.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7.2.3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要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谨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7.3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7.3.1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班组应及时上报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

7.3.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7.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7、监督与处罚

7.1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7.2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监督班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监督,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7.3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7.4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未及时依据相关规定处置的,造成严重伤害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降职处分。

11、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本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级人员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职业卫生管理的奖励和处罚。

三、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奖惩归口管理,本公司各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职业卫生管理奖惩的具体实施。

四、奖励条件和范围

1、认真完成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和个人。

2、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取得明显效果。

3、推广应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取得明显效果的班组和个人。

4、及时排查职业卫生隐患、纠正违章,杜绝职业卫生事故发生,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

5、奖励形成式奖励程序

6、奖励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形式。

四、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根据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分别按年提出奖励建议方案,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1、对职业卫生项目实施效果明显的班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填报《专项奖金审批表》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奖励。

2、职业卫生奖励按取得的绩效和评比等级,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奖励200-500元。

3、对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并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奖励100-300元。

4、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奖励经费由公司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处罚范围及程序

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处罚标准,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和责任人对事故的认识态度等情况,除给予相关经济处罚外,也可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停岗学习。

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要求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三、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班组。

四、名词解释

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2、噪音: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音。对噪音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音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音。

3、冻伤:是一种由寒冷所致的末梢部局限性炎症性皮肤病,低温冻伤出现充血性水肿红斑,遇温高时皮肤瘙痒为特征,严重者可能会出现患处皮肤糜烂、溃疡。

四、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公司办公室、车间领导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2、所有进入工作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I级(轻度危害)粉尘岗位带好防尘口罩;噪音源岗位带好耳塞;充装低温液体时,戴防冻手套和防护镜。

3、上述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岗位设置防尘、防噪音、防冻、防窒息警示标识。

5、工作完毕后,班组长将一天工作职业健康情况做好记录。

以上制度、规程,自三月一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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