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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员工积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促进管理绩效,提高全员工作士气,并使其所依据及遵循,特制订此员工管理制度,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应遵行。
第二条 本员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职、调任、临时员工及非正式职员。
第三条 凡公司之所属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员工管理制度所制定之任何事项及条文内容,若有未规定之事项,另行通知,并增列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
第四条 本公司在全年度的营业方式和生活作息皆与淡旺季有关,
第五条 本员工管理制度若与部门制度有相冲突条例者,一切仍以本员工管理制度为,但若遇特殊案例,可由总经理研议并公告通过后裁定。
第六条 凡新人到职或表现较差之员工,此管理制度为必学制度.
第二章《新员工告知书》
第一条 入职
1、 新员工(以下简称乙方)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如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延长试用期限或解除劳动协议;如乙方业绩突出并对甲方有重大贡献,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前结束试用; 公司在试用期内给您发放试用期工资。入职后双方签署劳动用工协议及相关协议,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 面试通过后,入职时须提供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
3、 因新入职员工对甲方情况、环境和操作不了解,包括甲方对乙方的个人情况和操守等不了解,为了给双方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过程,所有新进员工均有试工期,试工期为7天。试工期内如任何一方认为不合适可以随时离职,乙方不需要给甲方培训金;甲方不需要支付给乙方工资和不享受公司所有福利待遇。试工期通过后,期间考勤计入当月出勤,享受本岗位试用期待遇。
4、 乙方自进入公司之日起,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乙方的岗位,乙方必须服从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者,甲方将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辞退或作其它处理。
第二条 辞职、辞退、开除
1、辞职程序:
1)乙方因故辞职时,首先向人力资源部索要《唯一视觉员工离职申请单》,之后应依据《唯一视觉面试,入离职,档案管理流程》办理。
2)辞职者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3)各部门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15个工作日内(试用期人员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试用期员工(已过试工期)需《离职申请单》批准之日起7日后离职;正式员工于《离职申请单》批准之日起30天后方可离职。
5)组长及部门主管等重要岗位人员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做出书面申请。
6)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规定,正常工作,辞职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协议,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
7)对无视甲方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视为违反本协议,甲方扣发乙方一个月工资,同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自身的利益,对情节特别恶劣者,甲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2、甲方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录用条件,经考察试用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仍不合格者;
2)乙方对所承受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3)违反公司各项制度、隐瞒个人真实资料
4)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求上进者;
5)在甲方以外从事兼职者;
6) 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
7)有危害他人健康的传染疾病者。
8)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10)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者;
3)连续旷工达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
4)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甲方蒙受较大损失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6)泄露甲方机密者;
7)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
8)偷盗同事和甲方财物者;
9)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
10)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
11)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2)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4、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辞退程序:
1)乙方所在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索要《离职申请单》,填妥后交总经理审批,最后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离职申请单》及考勤记录计算工资呈交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于发薪日予以结算工资。
4)被辞退者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甲方有权扣发一个月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6、乙方如被甲方开除,仍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甲方将扣发一个月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7、被辞退/开除乙方无理取闹,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甲方将提请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上班时间如下:
摄影部:上午上班: 8:30
化妆部:
化妆师:上午上班: 8:00
化妆助理:上午上班:7:50
化妆部每周二上午上班时间9:00
早班:9:00 ――19:00
中班:10:00――20:00
晚班:11:00――21:00
数码部:
上班时间:9:00――18:00
网络部:
早班: 9:00――18:00
晚班:12:30――22:00
行政部门:
上班时间:9:00――18:00
说明:
1、各部门上班之前应整理仪容仪表(门市部,化妆部,网络部要求带妆上岗),穿好工服,佩戴工牌。
2、用餐为轮流制,各部门人员不得全体同时用餐,必须保证各岗位有人员在岗,以应付工作需要;
3、个人用餐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4、值班为轮流制,具体人员安排由各部门自行制订;
第二条 正式员工每月可休假4天。临时员工或试用员工不享受休假之待遇。休假按月计算,不得累积。
第三条 打卡属个人行为负责,任何情况之下,员工彼此间不得代打卡,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罚人民币壹百元整,让人代打卡者第一次即重罚人民币五十元整,若重犯,立即开除。
第四条 员工出勤打卡属正常作息,非有重要公务不得借故忘记打卡,凡无故不打卡或上、下班未打卡情况,均视旷工论处。
第五条 员工不得迟到与早退,每超出1分钟迟到者,罚扣人民币贰元,依次累计,每超出1分钟早退者,罚扣人民币贰元,依次累计。
第六条 因公司业务及部门之需要而必须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以服务精神为重,若因此造成严重影响公司运作者,扣个人业绩点数。
第七条 公司不鼓励加班,若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加班者,需向总经理报备,否则不予发放加班费。
第八条 公司之各项会议无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列为加班,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
第九条 员工因公事外出,须填写《公出申请表》向相关领导报备,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之畅通,按预计返回时间返回公司。
第十条 员工因私外出必须填妥离店登记表,并交接好手头工作,指明职务代理人后,经公司主管许可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之畅通,且须在设定时间内赶回公司岗位,正常作息。若无法于设定时间内赶回者以迟到论处。若超出设定时间一小时,以请假1天论处。
第十一条 员工填妥请假单,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但其本身的各项工作,应由职务代理人负责,若发生误件,差错或顾客投诉等事宜时,请假者其责难免,按责任处罚。
第十二条 私自外出未向主管报告者,半小时内扣薪半日,1小时以上者,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 凡出勤违规者,一律不核发全勤奖。
第十四条 全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忘打卡者,发放全勤奖100元整.
第十五条 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部门主管与店长应负责考勤记录。 第十六条 员工无故不得夜宿或寄宿公司,如需通宵加班,必须经总经理或店长许可。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通宵加班者,须配合当天值班人员,负责公司器材之安全、门户锁定、电源开关、水源检查、上网设备检查及职场安全。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与通宵加班者不得携非公司职员进入公司或夜宿公司,违者一经查处,罚款人民币100元整。
第十九条 通宵加班之员工,如第二天未列入休假名单,则第二天必须遵守正常上班考勤制度,按时打卡,违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条 未经同意,在全体员工已下班后,个人不得借故返回公司内,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
第二十一条 休假采取“排表轮休”方式,不可排定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休息,一线部门同日休息者不得超过部门全员比例40%,休假以先递出休假单者优先排列。
第二十二条 员工休假必须前一天下班之前递出申请休假单,并经部门主管同意。公司不接受除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方式请假与临时休假。主管无权同意任何电话、短信、口头等请假方式。
第二十三条 部门主管除不可排定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休息。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排定休假轮值表,非有重大事由者,不得临时或任意变动,若不得已有变,事先须向部门主管或店长报备核准后填写调休单,并安排职务代理人,交接完毕后,方可实施调休。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每月4天的休假,如未休假,按日薪资的形式在当月薪资中发放;试用期员工无休假。
第二十六条 病假薪资按日薪资扣除;事假按日薪资双倍扣除;旷工按日薪资3倍扣除。 第二十七条 任何病假必须出示职业医生所开具病历证明,并与假毕24小时内上报公司,若无证明或逾期,不得享受病假待遇,以事假论。若因病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公司原则上为其留职,但因公司运作,所空缺之职位公司已及时核补,个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二十八条 轻微病假可商请主管核准,并可转作休假方式,唯须请职务代理人全权代理,以示负责。
第二十九条 一般病假,处偶发特殊病例,送医院急诊,不能行动外,不得临时未上班请假,否则以事假论处。
第三十条 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除当日全薪。
第三十一条 任何外出请假超过半小时以上者,皆须填写公出单,并报经主管同意,店长签字为准。
第三十二条 各类考勤凭证(请假条,公出单),皆须注明事由按规范填写,相关领导签字,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承认,按旷工论处。
第三十三条 一般事假,请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上级核准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请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并经上级核准。
第三十四条 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并取消全月休假之待遇。若由此带来公司损失,由本人负全责。
第三十五条 因当日无单子安排临休员工,需填写临休单,否则按事假论处。
第三十六条 公司外聘员工具体考勤管理以和约商定之内容为准。其余部分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
第三十七条 除公司特批外,员工不得在一个月内累积请假超过3天,否则超出天数按旷工论处。
第三十八条 停工制度:
第一项 若员工消极怠工,工作表现不积极,部门主管有权利让其员工停工待岗,需向行政
人事部报备。
第二项 停工期间,员工必须按考勤管理制度正常出勤,当月只享受其基本工资80%,不涉及其个人业绩提成.
第三项 若停工超过7天,员工仍不思悔改,公司有权将其开除。
第四十一条 未有特殊事由,休假不得安排连续两天以上。
第四十二条 公司各项会议均列入考勤范畴,按上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得无故缺席,临时请假、迟到与早退。若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席者,额外罚扣人民币100元整,并取消全勤奖。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业务培训亦列入考勤范畴,按上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得无故缺席,临时请假、迟到与早退。若无正当理由无故缺席者,额外罚扣人民币100元整,并取消全勤奖。 第四十四条 为维持团队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体性活动,如庆生会、公司聚餐、旅游、聚会等一切团体式活动,全员皆须参与,并列入考勤范畴,不得临时请假。 第四十五条 如确因病重不能上班,须在上班时间以前电话通知其上级,得到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治疗,假毕须填写补假条与职业医生之相关证明。
第四十六条 公司有权对经常患病之员工安排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以确定其在身理与心理方面是否适合继续工作。
第四十七条 任何员工办理病事假超过15天者,上月薪资全额停发,待正常上班满一个月后,统一在次月10日发放薪资时一并发放。
第四章 会 议 制 度
公司各项会议采用会议主持人制度。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为最高领导,会议主持人负责拟定会议议题、调控会议氛围、掌握会议时间以及维护会场纪律。各项会议以简洁明了为原则。参与会议人员必须服从会议主持人统一安排。除晨会外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对所参加会议进行会议记录。会议主持负责整理会议记录并交由公司进行存档。会议议题必须明确,所议各项事宜条理清晰,会议讨论结果由具体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会议分固定会议与临时会议。
固定会议有以下几种:
一、年终总结大会
参加会议者为公司全体员工,会议主持由董事长主持。时间控制在30分钟,会议时间为第四季度的季度总结会议时间。会议议题为一年工作总结;公司运营情况;下年度工作思路及奖励表彰优秀员工。
二、部门例会
由部门内部人员参加,包括
1、门市部例会
参加会议者为部门所有人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会议时间由部门主管根据当天具体工作安排决定。该项例会为每天例会。会议议题为通报主管协调会所做各项决定;顾客意见反馈;部门内部沟通;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摄影部例会
参加会议者为部门所有人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会议时间由部门主管根据当天具体工作安排决定。该项例会为每天例会。会议议题为通报主管协调会所做各项决定;顾客意见反馈;部门内部沟通;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化妆部例会
参加会议者为部门所有人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会议时间由部门主管根据当天具体工作安排决定。该项例会为每天例会。会议议题为通报主管协调会所做各项决定;顾客意见反馈;部门内部沟通;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客服部
参加会议者为部门所有人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会议时间由部门主管根据当天具体工作安排决定。该项例会为每天例会。会议议题为通报主管协调会所做各项决定;顾客意见反馈;部门内部沟通;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数码部
参加会议者为部门所有人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会议时间由部门主管根据当天具体工作安排决定。该项例会为每天例会。会议议题为通报主管协调会所做各项决定;顾客意见反馈;部门内部沟通;发现日常工作中出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三、 主管协调会
各部门主管参加。主管休假或不在岗时,事先由主管指派该部门责任人参加。
由于工作需要,由部门主管推荐并征得会议主持,可允许部门部分员工例席会议。 会议时间为每周一上午10:00――12:00,因特殊原因可顺延。
临时会议由会议召集人临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会议纪律:
1、 不得无故缺席固定会议,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会前向当期会议主持请假并征得同意方可。
2、 会议之前必须交接好手头工作,不得无故打断会议进度。
3、 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者把手机调到震动档。
4、 不得无故迟到。由于特殊原因迟到,必须向与会者道歉,说明迟到理由,并征求会议主持批准方可进入会场参加会议。
5、 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有新议题的提出必须示意主持人请求发言,征得会议主持同意方可发言。
6、 各项会议之主持人必须事先对会议有针对性的有所准备,若无准备,视同工作不负责,罚款50元整。
第五章 培训学习制度
为开发公司的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获得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公司共同成长.培训学习模式如下:
部门学习
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每周二18:00――20:00,学习内容为各部门相关技能与专业知识。学习老师由部门成员轮流担任。
自我学习:
员工为提高业务水平及相关业务知识,须养成良好学习习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快速提升自己的能力。
业务培训:
由公司不定期组织聘请专业老师进行专业辅导。公司成员除特殊原因外均须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临时请假。
外派培训:
公司优秀员工可获得公司免费外派培训机会。
学习纪律:
1、学习会场保持整洁、安静
2、学习期间关闭手机,或把手机调至震动档
3、无故不得缺课、旷课、早退
4、若有特殊原因须向相关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
第七章 薪资体系
薪资体系依据“内部一致性和公平性,外部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分配制度,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同时也为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旨在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全面提升唯一视觉的行业竞争力,实现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此薪资体系:
第一项 薪资体系特点: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而制定公司的薪资体系,使员工的薪资与岗位和绩效紧密结合,最大化的实现员工的价值,同时给员工带来强烈的企业归属感。 第二项 目的:
1、使薪资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2、使薪资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3、使薪资与公司发展的短期、中期、长期收益有效结合;
4、解决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5、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员工向学习型、知识型、专业型过渡。
第三项 原则:
薪资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1、公平性原则:薪资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向导。
2、竞争性原则:薪资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向导。
3、激励性原则:薪资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向导,通过业绩等激励性工资单元的设计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4、贴心性原则:薪资涉及的福利工资项目旨在为员工解决贴心的生活问题,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
5、经济性原则:薪资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
第三项 薪资结构
员工收入总体上包括基本工资、福利工资、工龄工资、个人业绩奖金组成,并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等进行了不同的组合。
试用合同期工资整体构成=基本工资+福利工资
转正合同期工资整体构成=基本工资+福利工资+工龄工资
一、基本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依据员工职务及岗位确定的工资。
二、福利工资:因为工作、生活等方面,所发放的福利工资,是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岗位工资 高温补助等 。
三、工龄工资:工龄增加意味着工作经验的积累和丰富,代表着能力和绩效潜能的提高。服务年限不同,员工的成熟程度不同,为企业做的.贡献不同,对员工给予相应的回报。 工作按入职日期开始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则增加200元,三年封顶
(注:高温补助每年6、7、8月享有,具体额度由总经理批示;)
第四项 公司每月月底发放个人业绩奖金,业绩奖金构成,底薪与业绩提成百分点在各自和约会分别注明。
第五项 个人薪资及奖金部分属机密事宜,个人不得外泄,若有不合可直接与总经理反映,力求合理。因员工泄露自己薪资或他人薪资而导致其他员工情绪不满,造成人心涣散,进而影响公司日常作业时,该员工以泄密论处,罚款200。
第六项 新人到职后,试用期一个月,若表现优异,可提前申请转正,当月执行转正工资. 第七项 部门奖金制度,应视公司各部门业务业绩由各部门主管另行制订,经总经理批示推行。
第八项 员工福利
1.若员工因工作需要自动放弃带薪年假,期间薪资公司按日常双倍支付。
2.公司员工享受公司免费定购工作制服,并按公司制度于上班期间规定着装。如员工在合同期内(一年内)离职,员工自己承担工服费用,在离职工资当中扣除。
3.逢重大节日(如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公司将发放所有员工应节礼品或与之相应之奖金以做福利。
4. 员工生日,。
5. 公司会定期与不定期的举办活动,比如晚会、聚餐、聚会、旅游等,凡是公司所属之员工,皆免费享受期间一切福利,但若自动放弃不参加者,扣除当月一天考勤记录。
6.员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结婚,可享受员工拍摄套餐.
备注:
1 员工消费及股东消费,一切程序皆须开单作业,维持系统正常化与流程规范化。单子上须有当事人与店长之签名。
2 员工消费或股东消费,各项销售成本无利可言,因此无法列为个人业绩奖金
3 员工之亲戚、好友、同学与邻居结婚,请事先通知公司,公司方面会给予最大的优惠方式,须事前填单报备为准。
第八章 服 务 规 章
第一条 不得于上班时间内在职场与工作区域食用正餐与零食,亦不得于上述地点睡觉、织毛衣及看报纸及与行业无关之小说、杂志等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之事宜。
第二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第三条 上班时间一律说普通话,不能讲方言。
第四条 上班时间于公司内无论是否正常上班还是休假,随时佩带工牌。
第五条 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工作制服,制服必须保持整洁,扣子全部扣好,不卷袖口,严禁着便装上岗。除特殊任务需要,制服不许穿出店外。上班前,职员应检查服装是否干净、挺括。洗净手和指甲,并确保无口臭和体味。
第六条 女性员工须化淡妆,整理仪容,要求干净、清洁,必须穿浅色系的高跟鞋。头发过肩则应束好。
第七条 二线员工须仪表整齐,并保持穿着干净,不得搞怪另类,影响公司整体之形象。对仪容仪表不合规范的上班职员,公司有权责令其穿戴整齐后方可上班。
第八条 员工随时保持亲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属范围内遇有陌生人,无论认识与否,皆应点头问好,保持礼貌。
第九条 门市人员遇有外进入之顾客,无论消费与否,皆须暂停一切不必要之私务,大声说出“欢迎光临”,且主动上前问候(使用礼貌用语),并加以亲切之服务。
第十条 对外来访客、来宾或消费顾客皆应安请入座,并以茶水招待,并立刻替其提供最好之服务。
第十一条 使用电话时,语言尽量简短,切不可过度占线。禁止电话聊天,在工作忙碌时,暂勿接听私人电话。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不得煲电话粥与短信聊天。职员禁止因私使用公司电话。
第十二条 工作期间,员工彼此间不得嬉笑吵闹或其它有失仪态之行为。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层皆有权责划分,员工坚持自己岗位,并适时支援其它部门,在责任追加制度里,须层层管理层层发挥,责任追加制度采取连坐式管理,所有与事件相关之员工、干部均须对而负责。
第十四条 在门市营业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宜,不可播放哀怨低调之音乐。
第十五条 不得于公开或私底下恶性漫骂、批评、散播不实谣言及挑拨是非,破坏员工彼此团结与和睦。对同事要有礼貌,并热忱互助。
第十六条 门市重视亲切服务,温馨的笑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职责顾客,漫骂或批评顾客。
第十七条 尊重部门领导,若对部门领导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店长或总经理投诉,不得出现顶撞、漫骂等不合礼仪的行为,否则重罚。
第十八条 顾客在公司等待时,相关之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随时关心问候,不可冷落顾客。非自己的顾客,但凡公司人员皆有义务代为服务,不得推托。
第十九条 门市仍有顾客时,无论是否超过营业时间,不可催赶顾客及关灯等怠慢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 对顾客所作承诺,必须按协商时间及时完成,不可敷衍了事,对其中存在的模糊条款需让顾客签名为证。
第二十一条从业态度不良,没有笑容,没有礼貌,说话口气差,电话礼仪不足,因而遭顾客严重投诉者,立即开除。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须保障运营系统的正常运转,各项表格、资料、公告、通告等,一律实行“签名确认制”,任何员工未按规范运作,公司有权不接受其行为成果,并予以相应之扣罚。
备注:
第一项 被下罚单人员,拒签俩倍扣款,其金额在当月的工资或奖金当中扣除.
第二项 离职人员皆须先行缴清各项罚款后,方可领工资及奖金。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实行“个人责任制”,部门资产列报、部门环境清洁、部门业务业绩等,皆由个人负责到底,绝不推诿。
第二十四条 “门禁管制”是门市现场人员的职责,非公司正式员工不得于全员下班后再进入公司,由值班人员严格管制。
第二十五条 数码部员工妥善保管好数码部物品,使用完毕归置原位,其它部门员工非请勿入。有事进出数码房随手关门。
第二十六条 随时保持工作场合的干净、整齐、清洁,养成随手关灯,关门、关水等良好习惯。
第二十七条 公司内部一切讯息、资料、档案、记录、摘要等,严格保密,不得外泄或携带出公司。新人进公司必须签署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八条 随时帮助、支持、支援和配合公司同仁,团结一致是公司之重要精神。
第二十九条 上班时间不得私自串岗、离岗。有事离开岗位时,必须事先交代职务代理人。 第三十条 服务重点要求:
1、对顾客主动握手,大方有礼、亲切热忱。
2、一线员工随时派出名片,并不断自我称呼,使顾客记忆加深。
3、员工随时称呼顾客称谓,并牢记顾客姓名。
4、坚持以“尊重顾客,他们永远是我们的好朋友”的服务理念。
5、 “送客出门七步远”的送客礼仪。
备注:
1、凡属公司所有之文案、部门运营系统流程、各部门章程及规范、顾客资料、联单收据、工作文件、展售商品、样本及任何属公司所有之文件文案、资料等,非经公司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拷贝、出让、转借、占有、售卖及携出公司等,否则将予以提出诉讼与要求赔偿。
2、凡违反上述各项条例者,公司主管可直接进行下单处罚或行政处分,员工亦可向上申诉,申请期为三天,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十一条 严格区分公司提供给私人使用之物品与提供给顾客使用之物品,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开俱罚单一张,至少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三十二条 员工须随时保持更-衣柜整洁,危险物品禁止存放于更-衣柜内。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物品,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如因此造成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第三十三条 上班时间接受亲友来访不得超过5分钟,且仅限于门市招待,不得领至办公区域。
第三十四条 员工就餐后应注意卫生清洁,并随手把简易饭盒等垃圾丢至垃圾箱内。
第三十五条 在店内发现顾客遗失财物应立即上交公司备案,隐藏失物而不上报者,将视为偷窃并做纪律处分。
第九章 惩 罚 条 例
第一条 未于正常上班时间穿制服及佩带工号牌者,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开始,每次处罚5元。
第二条 因服务不当,造成重大客诉,除取消该笔业绩奖金外,另重罚100元。
第三条 有关公司内部作业系统及作业程序之任何相关文案、图像等资料,一律不得外流或外借,若经公司查获属实者,一律严惩。轻者罚款人民币200元整;重者罚款人民币500元整,或直接开除。(部门主管要受连带处分其罚款额度为员工的20%)
第四条 对公司所有部门运营流程表格、本册及联单顾客资料等,凡属责任范围,员工皆须按要求填写,凡经抽阅、盘查出现漏登、漏填现象,每个空格罚金伍元整。若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议处。
第五条 凡离职员工(不含停薪留职者)或同行,未经店长许可,当职员工不得同意其进入公司下列场所,违者罚款100元整:
1、数码部;2、影棚;3、客服部;4、经理办公室
第六条 若因公司员工人为疏忽,因而导致发生赔偿或退款等问题,将追究责任归属,金额赔偿部分由员工全额承担。若是由于工作交接产生的问题,则由工作交接双方分摊所赔偿之金额。
第七条部 各部门工作用品,如道具 、化妆品、低值易耗品、计算机软硬件、各类耗材等,部门主管具有监管职能,定期盘点且编制报表发于财务部,若经抽查或复核时发现无记录,每样物品一律罚款5元整。
第八条 公司任何执行文件以总经理签字为准,凡口头说辞或允诺皆不予承认,员工必须按规定流程开展工作,若与顾客发生争执,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第九条 下列事项经查属实,对其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一项 不遵守公司各项条例规定者或未能配合公司各项制度改革。
第二项 与顾客或与同事发生争吵
第三项 对顾客、公司及同事者恶意中伤。
第四项 未经批准请假,不配合公司调度或无故旷工。
第五项 恶意使用职能,影响工作的开展.
第六项 不服从领导指正,且态度傲慢。
第七项 服务态度不佳,言语恶劣,表情傲慢。
第八项 以公司名义,对外私接生意,抽佣、侵吞公-款。
第九项 工作期间发生严重失误,导致顾客无法按时取件。
第十项 未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且未呈报。
第十条 违反公司制度规范者,相关领导可直接下单,罚扣金额(最少人民币5元整起)。 第七项 严重违纪,直接免职或开除。
第十一条 在个人全责职区内,无论环境清洁、物品保管、器材维护及金钱收支,皆须付最大之责任,若有严重之人为错失,除须负责赔偿之外,并以公司制度议处。
第十二条 各级工作人员在所负责之权责划分及部门资产管理上,应付全责,若有人为错失
而导致公司财产、耗材及经营上之损害时,须按门市市价或成本金额的二分之一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 为保障公司各层主管的权威性及执行力,凡对上级所交付公司事项或业务督导有不理不睬、不服指正、阳奉阴违、不予理会或未彻底执行等行为时,轻者罚款,重则开除。 第十四条 部门工作,由于人为错误(如误件、错件、重装框或礼服撞期等因素),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系统,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其责任所属之相关人员除承担赔偿金之外,追加罚扣,罚扣之金额视情节严重而定,至少为50元。
第十五条 部门工作人员凡未按照公司制度开单人员,一经查获,则该顾客之业绩奖金部分,一律不得核发,若发现此种舞弊现象,导致公司财务损失时,将处以10倍罚款。 第十六条 顾客签约单应主动说明备注条例后,方可让顾客签名。
第十七条 本公司各部门主管对其职能没有充分发挥与执行,或对上层领导所交付公务事项及业务督促不予理会,且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轻则罚款,重则降级或免职。
第十八条 部门主管对部门业绩、业务提升有绝对责任,若部门主管无法提升部门业绩时,轻则取消岗位补贴,重则降级或免职。
第十九条 如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及规范,部门所属主管对于情节重大者未能及时处罚、甚至包庇、纵容,经监管人员查获,则一切罚扣金额由主管承担。
第二十条 “薪资保密”是公司现行政策,员工若泄露个人薪资,或借机探询他人薪资,一经检举或经公司查实,罚款500元整。
第二十一条 员工自行泄露其本身薪资或额外奖金,经人投诉或向公司抗-议时,将取消其福利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未执行服务规范及相关工作流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公司将开具数额不同之罚单。最低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二十三条 未能发现上一环节流程缺失且无针对性的加以弥补、指正,也未向上级汇报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之罚扣(最少人民币10元整)。
第二十四条 员工对公司所交付任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又未及时汇报,形同渎职, 视情节严重处罚。
第二十五条 “清洁责任区”是员工每日清洁打扫整理的重点,在职人员应尽其义务与责任,不可敷衍了事,未尽责而经抽查不合格者,并罚扣人民币10元整。
第二十六条 全月事假、休假等未配合公司的人员,扣个人全月奖金总和之10%,均分给部门其它正常在职人员,依次累计。
第二十七条 部门主管无事先准备导致未能主持好晨会,每次扣罚人民币贰拾元。
第二十八条 未能认真遵守培训学习制度或考核时未能通过,并罚扣人民币伍拾元整。 第二十九条 凡罚款次数当月累计超过3次者,扣减当月业绩的20%.
第三十条 当月未完成月初设定下达之目标业绩,并处罚金壹百元整。
第三十一条 在店内偷窃顾客或同事之财物将被立即开除,并视情节严重扭送至公安机关。 第三十二条 被公司开除之员工,其薪资于薪资发放日一并领取并不享有任何解雇费。 第三十三条 未尽事宜,店长有权按公司经营原则与公司章程,参照服务规章以及事发实际情况开具罚单,罚扣金额最少10元整。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员有私下串联、作假、转让业绩、营私舞弊者。
第三十五条 当月未经正常书面请假手续获准,而私自休假者。
第三十六条 未依正常上班时间值勤,而私自溜出班外者。
第三十七条 当月未能配合部门或公司勤务,如人事调动、公务支援、公司会务与业务培训等规定者。
第三十八条 当月代替其他员工打卡者。
第三十九条 当月被记旷工者。
第四十条 因个人问题,导致顾客严重投诉者。
第十章 财务制度及仓储、领用制度
为确保公司管理有序,有效保管、使用公司财物,合理利用固定资产资源,降低运营成本,减少耗材损耗,特建立财务制度及仓储、领用制度如下:
第一条 公司各项收入、支出登记入帐,由专人负责,保证帐目清楚、准确。
第二条 公司支出报销部分除日常固定支出外,其余皆须报请总经理批示,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三条 公司各项进货须由库管亲自点收、登记入库并签名俱结后,再交由各部门清领,以资凭证。
第四条 公司物品领用须经店长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
第五条 各部门建立公司财物保管制度,定期每月月底对部门财物盘点并载入各部门物品清单,详加入册。
第六条、物品清单一式两份,公司和各部门主管各执一份,以便核对。
第七条、为节约耗材,各部门须建立耗材定期损耗登记表,有序登记归档,以便对比核实。
第八条 各部门须妥善保管所领用物品,并有效、合理使用。
第九条 所领用物品若人为损坏,使用者及保管人将按价赔偿。
第十条 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安放、使用本部门耗材。耗材只可在规定范围内略有浮动,若有较大出入,主管承担额外付出。(需议)
第十一条 未得许可,员工不得先行购买后再进行报销。
第十二条 每月月底盘点时,各部门未依规定申报资产列报表时,如遇物品遗失、耗损或未符合帐面之记录、虚报名目时,一经查获按侵吞公物论处,该部门负责人须负按原物价格赔偿之责。
第十三条 顾客出租物品时,应支付押金,如还件时由于短缺物品,该工作人员须主动掌握还件时间及该样物品,并适时反映,免得造成公司不必要之损失。
第十四条 单项物品之押金,须超过所值,若顾客押金未能提高,又无法如期还件时,该服务人员须负赔偿之责。
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消费时,均应收取正式发票,以供当月税务之扣抵额,单项消费不能出具正式发票,须开收款收据,若无收据须经办人列明消费项目与金额并交由总经理批示。 第十六条 各部门遇耗材损耗或需物品时先打报告,经总经理或店长批示后,方可至库管申领。
第十一章
公司在正常运作及经营下,因工作环境,业务需要,成本变动,竞争压力及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结构性变化,以追求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而设定此一修正条例。在公司主管研议商讨后,不定期提出新增条例或修改条例。条例变动后将于部门主管会议中商讨,若无异议后,则编列于此制度中,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未规定之事项另行公告实施。未尽事宜请,若两者有冲突,以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为准。
影楼员工管理制度2015-09-15 22:33 | #2楼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 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 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 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 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 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 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以上规章制度全体员工签字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