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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党建各项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社区党支部是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社区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l、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研究决定本社区在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重大问题,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加强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各类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3、牵头协调社区各级党组织,搞好社区党建,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发动社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和为群众服务活动。
4、加强对社区议事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社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5、抓好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考核工作。
6、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社区党小组职责
l、组织社区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2、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5、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6、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以及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l、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4、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辖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责任区分工,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重视和加强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社区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应是正式党员。
l、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技术知识;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上缀党组织的指示,给党员分配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要求意见和本小组的情况;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6、按时收缴党费。
“三会一课”制度
l、支部党员大会
会期:设党小组的支部一般每季度召开--次支部党员大会,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工作计划、措施;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包括: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2、支部委员会
会期: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和总结,研究审查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召开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
3、党小组会
会期: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内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及党员应承担的任务;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民主评议党员;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党课
党课每季度--次,一年不少于4次。党课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学习教育。
社区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l、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会前应指派专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支部的工作意见。
3、支部书记在简要总结前段工作的同时,向支委反馈近期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各支部委员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6、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整理成文,上报乡党委。
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l、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支部副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镇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支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镇党委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社区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l、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2、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做好支部一班人思想政治工作,支部委员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做好责任区内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3、把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和说服力。
社区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l、党支部委员经常深入居民住户了解群众对支部工作的意见要求,特别是在开展某项工作之前,要深入居民中进行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反映,在逢年过节之际要对困难党员和群众进行慰问。
2、社区党支部、党小组成员在广泛联系群众的基础上,必须定点联系2-3户,了解联系户的生活状况、人口结构及就业思想状况,每月走访不少于l次。
3、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居民群众座谈会,听取大家对支部工作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党员和社区干部深入了解居民群众的思想动态、排查和解决矛盾纠纷、家庭邻里关系和生活服务需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
收缴党费制度
l、党员按月向组织缴纳党费,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登记造册、定期收缴,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2、党费要按规定上缴乡党委,如来不及上缴要及时存入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党支部每半年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3、党费收缴标准;
①社区书记、主任每月15元; ②社区副职以下每月10元; ③居民每月2元。
4、党费收缴管理办法: ①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②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③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④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l、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结合年终总结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应遵循3个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过高要求。
②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应当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③平等原则。党员在《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对普通党员还是对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3、民主评议党员包括6个方面: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致。 ②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③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④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认真做好党员责任区工作。
⑤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⑥是否坚决执行觉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乡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①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理想信念、权利义务和党的宗旨教育,同时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②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实际,总结个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差距,制定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经党支部审定后,由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③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或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组织鉴定。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综合分析,做出评价,反馈给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⑤实施奖惩。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报请镇党委予以表彰;对评议中定为不合格党员,由所在支部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审批。
第二篇:学校党建各项制度
斋朗学校校务会议事规则
为了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提高校务会科学决策的民主化水平,进一步规范校务会议事程序,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1、实行集中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校务大事。
2、所有成员要高度维护校务会的权利和威信。
3、对校务会的决定,成员个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4、对校务会决定有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不能
以消极态度和抵触情绪对待工作,更不能公开发表违背校务会集体决定的言论。
二、校务会成员要分工明确。
1、校长要负责全盘工作,主抓财务、后勤、校务办的工作。
2、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主抓教学、学生管理的工作。
3、各处室主任负责本处室业务工作。
4、工会主席负责协调学校与教职工的关系、福利等,积极在教职工
中开展爱岗敬业教育。
5、每个委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6、成员之间要互相协作,互相补台,推动学校的大局工作顺利开展。
三、校务会议事程序。
1、校长提交学校重大事项和各处室上交的议题。
2、成员们充分酝酿、讨论、磋商,力求达到共识。
3、会议的原则是畅所欲言,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4、要求发言者言之有物,言之有因,言之有理。
5、意见统一,则口头表决通过。
6、意见不统一,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超过校务
会成员半数以上,赞成
票必须超过参加会议的校务会成员半数以上。
7、校务会议的过程、成员观点、通过的决定须记录在案。
四、校务会必须研究决定的大事。
1、基建项目。
2、批量购置教学设备、办公设备。
3、人员的调进调出、退休、限期调离。
4、调整处室工作范围。
5、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6、超过5000元的行政经费支出。
7、年初对各处室经费预算报告的审批。
8、对严重违纪、违法学生的处理。
9、对严重违纪、违法教职工的处理。
10、国家、省、州和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五、校务会要健全监督机制,并认真落实。
1、校长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和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成
员们的监督。
2、校务会成员要努力工作,互相监督,并要虚心接受校长的监督、
检查和批评、教育。
3、校务会成员要自觉维护校务会的整体团结,互相相信,互相支持。
4、校务会成员之间要多沟通、多商量、多交流,换位思考,化解误
会,形成合力。
六、对提交校务会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在会前做如下调查:
1、提交者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2、提交者必须与其他成员探讨,听取不同意见。
3、提交者必须充分采纳教职工的意见。
4、提交者必须充分听取上级意见,符合政策规定。
5、提交者必须认真听取社会人士、学生家长、学生的意见。
七、工作要求:
1、建立校务工作年终报告制度,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2、每次校务会议通过的决定,必须立即下发各处室。
3、积极宣传会议的决定,做好解释工作。
4、对决定进行调整或变更,必须由校务会集体决定。
5、必须求真务实,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作风。
6、必须经常深入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第一线,密切师生联系,为决
定提供依据。
7、在校内外大小场合代表学校讲话,讲话要点事先必须经校务会讨
论通过。
8、全心全意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开拓创新,鞠躬尽瘁。
八、校务会坚持每年底召开一次校务会民主生活会议,各成员向会议做述职报告,总结工作,查摆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接受师生监督、
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的目的。
斋朗学校校长负责制制度
为了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开创学校教育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努力工作,特制定校长负责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领导,规范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积极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坚持和完善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领导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
学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
校长职责
第四条
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和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全面负责,承担学校全面责任。
第五条
校长职责: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重大事项决策,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实施“师表工程”“青蓝工程”。有计划培养各级骨干教师,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鼓励教师提升学历学位;支持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
(七)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服务于教学。
(八)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九)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团结协作。
(十)履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党支部职责
第六条
党支部书记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 第七条
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教育教学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保证。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职责主要有: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
(二)建立党、政、工、团、妇等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对学校干部及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四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八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九)维护教职工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五章
基本工作原则
第十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凡属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决定。
(二)科学治校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教育规律,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制度和方法领导学校,提高管理水平。
(三)依法治校原则。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能力,实现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民主治校原则。严格执行党支部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群团组织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六章
重大问题与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一)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二)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学校组织机构设置、变更和撤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考核和监督,干部教育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
(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重要举措,年度进人原则和计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学校的重大基建项目、重大维修项目立项,重要资产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及使用方案,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
(八)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学校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斋朗学校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实施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党委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党委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对本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条学校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院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学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
(二)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关于课堂教学管理、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等制度,切实加强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严把政治关。
(三)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实行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审批监管制度,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完善媒体意识形态和新闻宣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报刊、简报、信息、网站、公共场所标语横幅等的登记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新兴媒体管理。加强对各类文化场馆的管理。严格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把关,规范师生参与外事活动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审批和年检制度,加强对各类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思想政治导向。
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学院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学院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网络舆情。
(五)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敢抓敢管,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妥善处理校园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重点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院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院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评审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教学骨干中发展党员,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制度,加强与党外人士的联系和交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 第四条学校党委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向学校党委汇报,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第五条本办法由斋朗学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党建各项制度要求
一、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汇报,一季度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汇报。汇报通常采用口头形式;长期驻外的,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汇报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体汇报,也可由党员个人自由向党小组长支部领导成员汇报;既可定期汇报,也可随时汇报。
2、党员汇报的内容:学习和思想情况;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党交给任务的情况;执行组织制度和遵守组织纪律情况;联系群众情况,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非党群众的情绪和要求;向党组织提出建议等。一次汇报,既可以是学习、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全面情况,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某一事件的情况。
3、党员向组织汇报群众的情况,不能看作是打“小报告”。党员是党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群众的情绪、要求和进步等情况是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表现。每个共产党员都来自群众,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对群众的情况最了解。党员实事求是地反映群众之中,他们对群众的情况最了解。因此,党要求每个党员要密切联系群众,有事同群众商量。当然,任何党员个人都不得以汇报为名,搞投机钻营,有意诬陷好人和滋事生非,破坏党同群众的关系,一经发现,必须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要时应给予纪律处分。
二、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支部对党员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扶持和发扬党内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消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分子的一种有效办法。党支部必须认真坚持这一制度。
2、党支部要每年组织一次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评议过程中,党最要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语和监督,并进行自我总结。党支部对每个党员要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要求。经评为不合格党员的,要进行妥善的处置。
三、党支部大会制度
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制定本地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讲座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会议次数。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会议次数。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3、支部委员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做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做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党员大会,更下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到会人数。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5、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
五、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恩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3、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至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4、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六、党课制度
1、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要求一季度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
2、党课的内容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恩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3、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党课教员应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状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务后,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靖,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4、党支部在搞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订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示上级党组织,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七、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和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倾向。请示汇报的方法是: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请示汇报的要求是: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党建工作月反馈表,向上级党组织每月初反馈党建工作情况一次。
八、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认真把工作做好。
1、要经常分析和解决恩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党组织要经常调查、分析、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情绪、要求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现状、经验、问题、发展趋向等,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如何更新观念,搞好继承、改革和创新问题;党组织应当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指导工作的开展。
2、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党、政、工、团密切配合,共同进行计划的具体实施,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排除障碍,使得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带动全面,促进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3、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支部委员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支部要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求平的提高,注意有计划地轮训政工干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
5、发动党员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其中包括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教育广大群众。
6、发动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都来做思想政治工作,建立起思想政治工作的综台体系。
九、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一是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同志的意见。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恩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1、保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2、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
3、保障保密制度实施的主要措施。一方面要经常不断地进行保密教育,增强全体支部成员及党员的保密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支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制度、有检查,通过检查,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开除党籍,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月反馈制度
为了落实教育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细则,进一步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使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反馈制度:
1、各总支、支部要根据教育局组织部下发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细则精神及要求,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落实细则。
2、各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反馈,要设专人负责按要求,及时上报。
3、每月5日前各支部必须将上月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上报教育局组织部。
4、党建建工作目标反馈内容:
(1)各总支、支部开展党内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分子管理教育工作情况。
(2)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和隔周一次的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
(3)每学期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情况。
(4)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及突出的典型事例。
(5)各总支,支部每时期的突破性工作。
十一、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
1、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
3、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4、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支部要有两名正式党员按季给预备党员写实。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写出转正申请。在“公示”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6、各支部在预备党员入党半年时,要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其进行半年评议会,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跟踪考核表”。 .
十二、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
1、各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分类排队,确定培养人。
2、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3、重点培养对象必须经过教育局党委举办的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4、重点发展对象,必须由二名党员负责培养并写实,要坚持每季度写实一次。
5、培养人每月要和积极分子谈一次话。
6、每学期至少组织2~3次积极分子的教育活动,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
7、要给积极分子加任务、压担子,给他们的进步创造条件。
十三、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制度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建设和党的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监督。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
l、公示的实施权限。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其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监督和指导。
2、公示对象及内容时间。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公示对象,应是党组织培养考察一年以上,支部委员会决定并经上级党组织审查考核同意,拟提交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的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向群众公示。
公示的主要内容: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定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问、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3、公示的主要程序。
(1)确定对象。
(2)发布公告。
(3)接待举报,在公示期间,认为公示对象不具备党员标准或有足以影响其入党的问题,可向党支部或其上一级党组织举报。 .
(4)调查核实。党组织对署名举报的公示对象的要根据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对问题线索清楚,情节较重的匿名举报,也要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问题的时问一般不超过10天。
(5)表决处理。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举报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的公示对象,按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决定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对举报的问题属实,不符合入党条件的公示对象,不予发展成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4、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预备期中的工作表现及取得成绩。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群众反映的,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决定按期转正。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事实属实,对其延期半年或一年转正,对问题严重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十四、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的对象。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对党支部负责人和培养人,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讨论审批等工作责任。
2、责任造究的内容。
(1)没有准确掌握培养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未能定期将培养对象的某些问题向党支部如实汇报,要追究培养人的责任。
(2)没有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条件、义务和权利;没认真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培养人意见不认真,未能负责地向党支部大会介绍被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未能继续做好教育帮助工作的,要追究入党介绍人的责任。
(3)没有坚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深入考察;指导培养人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经济审查;未能对预备党员做好深入培养教育工作的,要追究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
(4)没有指导和核查培养人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发展的新党员没有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或未经集体讨论;讨论发展新党员之前没有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3、责任追究方式和处理办法。在查清责任的基础上,责任个人和党组织要写出书面材料,在支部会上深刻检查,有关情况要在全系统内通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接收的预备党员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处理结果。
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党内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发展新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党组织;问题严重的要对支部班子进行整顿、调整。
4、责任追究的时间。对发展不合格党员的责任者的问题,要严肃及时地进行查处。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一般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在30天内处理完毕。
十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总支、支部要加强内部自身监督,支部委员要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敢于承认错误和改正错误,对上对下不隐瞒观点,为党风好转带好头。
2、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监督活动,各总支、支部要设立党风监督岗,聘请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敢于批评的同志担任党风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要求和意见。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4、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评价鉴定制度,每年对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要进行民主评议作出评价,并写出鉴定,装入干部考核档案。
5、建立党的监督前任制。支部委员要按分管工作做好监督并要做到认真负责,如果出现问题追究其责任。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2、基层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组织生
话会,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
3、要制定好“三会一课”汁划,组织安排好每次会议内容,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实际, 确定中心议题,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
4、要创造性地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把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寓予各项活动之中,以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增强党组织的活力。
5、积极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做到月有小结,半年有初评,“七一”总评,并要注意培养和发展典型,积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深入开展。
6、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和出勤统计、会议记录及有关材料由专人保管备查。
十七、党的集体领导制度 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1)要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支委会作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刚。党员人数少的,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能由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并不排斥支部委员的个人作用。相反,支部委员会在做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所形成的决议,以需受分头落实。做到分工不分家,每个委员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以要对支部的全局负请,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加强集体领导。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
十八、党内的表决制度
党内表决制度是党内决定重要问题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其基本原则是:
(1)党组织讨论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党支部在决定重要问题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
(3)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 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把争论对党内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是赞成还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盎支部党鼠大会上:了: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支委会内部不论是书记还是委员,他们的权利都是平等的。
十九、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
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 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堕检查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能否以马列主_.义、毛泽东思想、邓小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i晓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 4)能否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5)能否深入实际,凋鸯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 6)能否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
支部委最藏主生活会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一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召开。簧遵衡团结„一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要圈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不要把生活会开域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会议要有专人记录、保管,存档备查。
(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四、思想汇报的形式
(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二)入党积极分子(建党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建党对象)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1、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是要求党员共同遵守的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规程,是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党员接受党组织监督和教育的一种方式,党组织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
2、要提高党员坚持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的自觉性。要求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以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3、党员本人或发现别人思想和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当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汇报,做自觉回报的模范,不当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5、党支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听取党员的汇报,做好记录,定期研究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关心党员的生活,支持党员的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