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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审批自检自查报告
**县工商局行政审批(许可) 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自检自查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审批(许可)实施及整顿非公有制发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近年来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许可)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公示工作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1号令)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完成了涉及企业登记、广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细化规范工作。经清理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压缩为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项,分别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开业)、变更、注销、备案登记。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是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章程备案。并制定下发《嘉荫县工商局关于公布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的通知》将压缩后的3项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窗口登记指南(告知单)、大厅触摸屏和**红盾信息网进行公开。
1 同时,我局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对清理调整保留的项目,我局办理的地址县工商局登记服务窗口,且相关项目名称和规范细化内容的公开方式在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布。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登记注册大厅窗口办理,集中履行职能,严格规范管理,严守承诺时限,所有设立登记项目一律到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根据“人进中心、公章进中心、值班领导进中心、所有手续进中心”的要求,明确了首席代表、AB角制度和值班领导,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全权负责我局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保证了企业的设立登记申请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结。
(三)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创新。
2006年开始在全局推行“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根据这项制度对从事企业注册登记工作的人员分别授予四个级别的事权,即:企业登记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权、一级、二级和三级受理员事权。每个级别人员都有相应的职责权限,而级别较高的登记受理员的事权均包含级别较低的受理员的事权,各级别登记受理员按被授
2 予的事权开展企业登记工作,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对简易登记事项实行“直接审查通过制”登记,在窗口一次办结,当场许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登记事项实行“审查—核准”的一审一核制登记;对复杂登记事项实行“集体合议制”登记。
“企业登记授权制度”是为充分发挥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有助于增强了企业登记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有助于工商廉政文化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没有进行变相审批或超范围审批,也无超时审批、不作为等违法审批现象,但自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由于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理解执行不一,给企业(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惑,也给广大市民申请注册登记造成极大不便。
例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
3 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未执行法律法规对食品生许可的规定,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然后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给广大人民群众申请注册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市民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我局也就此问题向县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妥善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政审批制度(许可)工作对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依法行政,推动行政审批工作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全力打造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第二篇:银行同业业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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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同业业务自查报告 篇一:村镇银行关于理财、同业情况报告
村镇银行
关于同业和理财业务的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新银监办发[2014]183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健全资金营运管理内控机制,提高资金营运收益水平,针对检查内容及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本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行是由农村合作银行发起设立,并于2013年12月正式开业。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目前我行暂未开展任何理财产品相关的业务,同业业务方面品种也比较单一,只发展了同业存款一项基本业务。下面就同业业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 制度建设情况:
开业后及时制订了相应同业存款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日[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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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账务处理。
二、 组织管理架构情况
我行同业业务的开展设立同业业务的*化管理部门,即资金结算部。审批程序,按照[统一管理,领导审批"的原则,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由行长或行长授权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由资金结算部负责资金日常管理运用和资金汇划审批,清算中心进行资金清算记账。
三、 存放同业流程
本行对同业实行资金营运与调度由资金结算部统一计划,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分配期限。
资金结算部根据资金盈余情况,向经营管理层提出存放同业建议,与其他金融机构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制资金业务审批单,按权限管理规定逐级审批。根据审批意见,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资料,由有权人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同业存款协议(合同),合同须载明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签章、资金存放日期、资金汇划方式、金额、期限、利率、罚息率、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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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资金结算部出具资金划拨单据,部按权限管理规定逐级审批。清算中心人员根据资金业务审批单、资金划拨单据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定期存放到期日,清算中心人员查看资金到账情况,收到款项后应及时通知财务会计部。。
四、同业开展情况
目前本行开展了同业存款业务,存放对象有*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及发起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和其他村镇银行。由于我行是通过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以间接身份参与*现代化支付系统,即存放鄞州农村合作银行款项用于日常大小额清算。截止2014年5月20日,我行存放同业7017万元。未涉及外汇、拆借、债券市场等其他任何业务。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由于我行人员紧缺,目前由资金结算部负责同业业务的开展,无专人专岗管理,随着我行发展,应细化职能部门,确保同业业
务合理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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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5自查报告
**银文?2015?号 签发人:***
关于
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自查报告
河南银监局:
按照河南银监办便函[2015]27号要求,我行对目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信贷业务、存款业务、表
外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财务管理等领域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同时各部门也相应的进行了内部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检查方式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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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不仅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日常监管风险状况,又严格按照(豫银监办发?2015?27号)的要求,统筹组织、分级负责,并通过全面排查和日常自查方式开展。
三、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我行自查开展情况有关安排,我行各部门在领导的组织下对我行机构各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并检查是否存在新的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形式,是否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经对其中已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效整顿。为了改善今后的工作质量,提高今后的工作效率,将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 信贷业务自查情况
根据河南省银监局豫银监办发(2015?27号文件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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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对信贷业务进行专项自查。
截止2014年末,我行贷款客户167户,贷款余额23561万元。从自查结果看,我行信贷业务不存在文件中信贷业务所列的14条违规违法行为,但也从自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信贷档案缺少相关资料、档案内容填写不完整等。通过此次自查,我行已就相关问题责成管户客户经理及时进行整改,并再次要求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避免类此问题再次发生。
(二) 存款业务自查情况
按照文件中罗列的关于存款业务的10条检查项目,相关部门进行了相应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不存在月末、几抹异动的大额存款交易,同时我行也不存在月末时点冲刺存款的现象。
2、根据企业存款的对账情况、调阅的对账单、对账回执来看,不存在异动、可疑、高风险账户,对异地企业开立的存款账户也不存在未对账、对账失败的情况或风险隐[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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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
3、关于企业开户情况,不存在放宽审核条件、违章*作开立大额存款账户等情况。
4、不存在通过营销费用变相高息揽存、贷款转存等违规吸存的现象。
以上是我行对存款业务自查的总体情况,另外还对其他没有涉及的方面都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虽然暂未发现问题,但并不代
表以后不会发生任何违规纰漏,所以我行会继续把持现有制度及防范措施,严格进行定期自查自纠工作,以后将更进一步加强存款业务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 同业业务自查情况
按照文件中罗列的关于同业业务的7条检查项目,相关部门进行了相应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1、通过去年同业业务的检查,对同业业务的制度的建设情况已基本完善,业务政策、制度和*作程序都比较的明确。
2、严格按照规则制度办理同业业务,无违规开办同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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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行同业业务比较单一,只涉及同业存款业务,在内部控制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4、关于[同业存放"账户只有一个,不涉及[同业投资"和[买入返售"。
5、我行同业业务都是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进行的,确保了准确*和完整*。
关于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的设立情况还在进一步完善,前中后台的分设的内部控制机制正在建立健全,确保同业业务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 财务管理自查情况
根据,我部对照监管制度要求和检查通知的内容,认真作了审核,结果如下:
1、******依据以及,对职工*、福利费采用据实列支的作法,符合制度要求,福利费用的列支范围符合规定,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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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固定资产采购,我行执行的是发起行统一配置,使用单位结算资金,建立登记薄妥善保管,并负责资产的日常使用、保管、维护和保养。
3、******下设支行网点的装修,由发起行进行招标确定装修公司,并派专人监督整个工程状况,完工之后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索取正规*,通知我行支付相应款项及时记账。
4、******现在使用的各项信息系统,都是在我行成立之初由发起行统一构建开通的,签定的相关合同资料也有发起行保管,我行负责支付系统的使用费。
5、******依据规定的收入确认基本原则,及时正确进行收入入账;能正确区分资本*支出和费用*支出,对每一项支付的款项都能认真审核,依据相关合同约定或要求的时间及时付出;长期待摊费用的入账和分期摊销能够按照和的规定;固定资产严格依照相关规定选取折旧方法、确定折旧年限,逐月计提折旧并正确[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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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不存在人为调节损益、核算不真实的情形。
6、*****索取的各类*,都是有真实交易的正规*,而且经办人提供的*要有财务验*、领导审批,不存在假*报
篇三: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了加强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工作,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按照办事处(***办发[2005]*号)文件要求,我区联社及时转发了文件,结合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由各信用社安排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信用社2005年4月共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1172个,其中,基本帐户964个、一般帐户60个、专用帐户123个、临时帐户25个。现有的银行结算帐户中,由于各[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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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原因,未办理开户许可*的帐户404个,其中基本帐户353个,一般帐户19个,专用帐户21个,临时帐户1(本文来自:xiaocaofanwen 小草范文 网:银行同业业务自查报告)1个。通过本次自查,撤消不符合规定的账户13个,转入久悬未取户240个。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帐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区信用社银行结算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都由各社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
3、大部分社的银行结算帐户的都建立了开销户登记簿,实行了开销户登记制度,*基本完整。
4、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和临时存款帐户,绝大多数有*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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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取现金大多能按照规定执行。
2、一般存款账户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3、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三、存在问题
1、个别社由于人员变动,责任不清,账户资料保管不善等,使银行结算账户资料留存不完整。
2、部分社的个别账户,因业务开展等原因,需经*银行批准的,未及时报送人行批准核发开户核准通知书。
3、个别社的专用账户和临时账户提现未报经人行审批。
4、因未对账户资料年审,部分存款人账户信息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开户银行变更,致使信用社对存款人变更的信息无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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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纠改措施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我区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准备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纠改:
1、要求各社组织人员再次学习,按照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确保结算账户管理的合法合规。
2、对未经人行批准开立的部分银行结算账户,督催各社限期清理或按照办法要求重新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
3、对临时账户超过一年期限,又未申请延期的以及一年未发生业务且与信用社无债务关系的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予以销户或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4、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和检查工作。今后,联社将按年对信用社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督促信用社加强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工作,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支付结算的正常秩序。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区农村信用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键入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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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提高,但在个别社还存在部分问题,有待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纠正,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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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银行授权自查报告
商业银行支行2014年12月份自查报告
农商行会计结算部:
按照总部要求,为加强支行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排查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及薄弱环节,增强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依据《自查方案》等有关规定,我支行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
组 长 : xx 成 员 : xx xx xx
二、自查情况
1、营业前自查发现情况。
(1).自查没有发现柜员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的现象。能够遵守《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第三条“办理具体柜台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四)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
(五)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存折、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的规定。
(2).重要性档案资料全部随款箱上缴大库,重要空白凭证放入保险柜并双锁双封。能够遵守《会计基础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种会计资料按制度要求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专人入库保管”的规定。
(3).档案柜全部上锁管理。每天的传票及时整理并放入档案柜内上锁,坚持2天一移交,最迟3天必须移交。能够遵守《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暂行)》第八条“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等入库保管„„”的规定。
(4).存放监控设备的柜机未上锁。因支行监控机柜的锁具已损坏,无法上锁。需要更换机柜。
(5).营业室内和大厅能够坚持每天下班前清理打扫,柜面整洁,大厅洁净。
2、现金管理方面
(1)我支行建立了库存现金及卷别登记簿。坚持日终核对,库存超限,次日及时缴款。
(2)我支行严格遵守总部设定的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库存超限额时,能够
做到及时缴款。
(3)柜员尾箱凭证大部分时间能够按规定核对,执行“双锁双封”的规定,但自查时发现有几次因业务繁忙,未能执行此规定。
(4)每月三次查库能够坚持并认真核查。我支行能够遵守每月三次查库的规定,并在监控下核对所有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能够遵守 “建立查库制度。行社总部和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查库制度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库存、尾箱现金,并登记查库情况”的规定。
(5)查库登记规范。我支行查库有记录,并由主管和被查综合柜员签字。
(6)查库认真全面,查库时对有价物品、抵押品进行检查。我支行查库时检查现金库存都并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作为必查内容。
(7)柜员现金管理。营业用款全部入箱保管,营业终了入库保管,账款、账账、帐表、账实换人复核,确保相符,无白条抵库、空库或挪用库款现象;库存现金超限额时能够及时缴款,一般为每周两次缴款;能够合理生成柜员尾箱,并限定尾箱中现金限额;柜员休假时按照要求规范办理尾箱交接并将现金箱全额上缴;不存在柜员离岗后钱箱未加锁或虽加锁但钥匙未妥善保管现象;款箱能做到双人双锁;
(8)现金调拨管理。柜员间尾箱现金调拨、上缴、领用时,严格按规定办理;柜员之间现金调剂必须通过库管员进行;综合柜员不存在柜员间擅自调剂现金现象。不存在逆程序办理款项调拨现象;账务柜员之间办理交接合规,能够做到对交接的凭证及现金认真核对;交接时由主管柜员监交。
(9)查库管理。查库人员能履行职责,无代查代登现象,查库次数为每月三次复核要求,查库时全部盘查有价单证;营业终了,支行负责人能认真复点核查柜员款箱,并做到复点“三核对”(系统尾箱、柜员现金、库存登记簿),不存在非带班人员代查现象。
(10)有价单证及抵质押物品管理。有价单证账实、账账、帐表相符,全部入库保管,并纳入表外核算;建立了有价单证登记簿并按规定登记。
(11)应付账款方面。能做到将正常业务引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列支;不存在截留的收入、利润等隐藏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列账正确、内容真实;无非营业资金长期占用而没有清理;对无法支取的其他应付款能查明原因,并转入营业外收入;
3、档案管理方面
支行所有重要资料均放进保险柜和铁皮柜内保管,传票及时送交后督中心。各种会计资料按制度能够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专人入库保管。
库管员按规定设立了《库存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库登记簿》,并每日登记。 日终批处理流水、凭证、清单能及时打印,各种账表、凭证能及时装订,每日坚持逐笔勾对账务柜员的现金收付流水;档案按年归档,会计档案的登记、保管、使用、调阅、移交和销毁符合制度规定;
4、印押证卡管理方面
(1).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重要空白凭证账实、账表、账簿相符,纳入表外核算;执行“印证分管、印押分管”的原则;入库保管;按顺序使用,不存在跳号使用现象;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能随当日传票装订,金农卡作废全部上缴。柜员间不存在擅自调剂凭证现象。金农卡、“金农易贷福农”卡、usbkey 客户数字证书、支付密码器等一律视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领用、保管、发卡、销卡、换卡、废卡收回等按规定处理。
(2).柜员(卡)管理方面
柜员卡管理符合要求,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存在一人多卡或一卡多人现象;柜员离柜(岗)时做签退;
柜员模式的设置符合省联社规定的五种模式;综合业务系统无虚拟柜员存在;柜员离岗时进行签退处理,不存在他人代为办理业务现象;柜员不存在自己为自己办理业务现象;不存在异地日结现象。修改客户信息符合制度规定;
(3)柜员密码管理。柜员密码能坚持定期、不定期更换;柜员输入密码时其他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4)印章管理方面。营业用印章按柜员设置、编号控制;柜员临时离岗,印章入箱加锁,营业终了入库保管;柜员离岗时印章进行交接和登记,交接经主管柜员或主任监交;印、押、证分管分用,执行人离章锁;已停用、作废的印章封存上缴。
5、存款业务方面
(1).账户管理方面。个人账户、对公账户开户资料、手续等齐全,符合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按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签订相关结算协议。结算账户使用符合规定,单位结算账户为能按年度进行年检,资料不能及时更新;存款的开户、提前支取及大额支取、挂失、查询、控制、冻结及扣划等要求客户及有权方提供有效证件并履行相关手续;无违规办理存款人
死亡后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存款过户、支付业务;
(2).存取款方面。不存在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转入长期不动户盗取客户存款现象;存款账户无透支、空收、空付,虚存虚支现象;无虚存实取套取现金的现象,无为完成任务而虚开存款的现象。没有建立《双热线联系查证登记簿》和《大额资金支取预约登记簿》;对客户风险等评定及时、准确、规范;大额现金存取业务联网核查客户身份证件、执行授权制度、按照规定登记审批,不存在分笔办理业务逃避授权现象,大额现金支取、可疑支付按制度审批登记上报;发现反洗钱或可疑支付按要求及时上报;按要求及时登录反洗钱系统进行填报。客户办理修改支控条,修改通兑标识,修改客户账户信息,重置客户密码等存款模块特殊业务时,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认真审核并经主管授权后办理。通过检查非账务流水和传票,打印资料等方式查看未发现柜员擅自修改客户信息,盗取客户资金现象;不存在通过储蓄单折换新,当日冲正、一记双讫,单边记账等交易侵占客户存款或盗取客户资金现象。
(3).挂失处理方面。挂失资料完整,委托挂失时被委托人提供其身份证明;挂失业务有书面挂失申请书办理挂失手续,代理人能提供存款人和本人身份证件办理代理挂失手续;挂失补发、密码重置或办理解挂时严格要求本人办理;无冒用客户名义办理存单、折挂失,盗用客户资金、套取支行利息现象。
(4)支票业务方面。对印鉴卡片的管理合规;无违规受理、使用支票,受理超期、远期等作废无效支票,现金支票做转账交易现象;无盗窃、借用他人空白支票,利用伪造的印章进行诈骗现象;无对支票要素审核不严,出现差错,未对支票进行折角验印,导致客户资金被盗现象。
(5)账户管理方面。支行综合柜员能够按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对公存款账户未按规定执行年检。银星支行5户对公账户未按规定执行年检。此5户均为久悬户,长期不发生业务,一时难以联系到开户单位,下部我支行将积极协调争取为其销户。
支行综合柜员办理提前支取手续时坚持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的规定。
我支行对挂失处理登记薄进行自查未发现未登记、漏登记现象。
我支行业务办理手续规范。所有存取款凭条都能按照要求填写券别。
6、安全保卫及内控方面
支行负责人与每位综合柜员都签订了《案件防控、安全保卫、消防目标责
任书》,明确了工作中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和目标。
支行每月组织全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有相关记录,并结合支行年初制定的安全学习计划进行安全防范、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与总部共同开展了各项演练。从而让员工掌握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基本防范技能、正确的操作规范和程序,以及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分工、动作要领,各种自卫武器、报警监控装置的操作使用,并使员工较熟练地掌握了突发性事件及遇险的应急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的能力。
营业网点坚持双人临柜,通往柜台的通勤门能够按照规定即开即锁;自卫器具放于随手可取的隐蔽处;监控设备能24小时正常运行,且录像能保持90天以上;能够坚持在下班前进行安全检查,下班时关闭营业厅电源;严格执行非临柜人员进出柜台的相关制度。在款箱交接、资金解缴均能款箱均置于监控下完成,交接登记完整、清楚;
三、存在的不足
我行2014年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总行要求和自己的目标计划还有相当差距,也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以下不足:
(一)思想意识有待改变。员工思想固化在总行设定的岗位职责之内,部分员工意识中只要去做本职工作,缺少主人翁意识和奉献精神;存在不适合自己口味的制度就从心里反对,缺乏服从意识,对制度执行不力;
(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员工日常工作不善总结,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由于年龄因素,个别综合柜员办理业务差错率高,工作效率低;
以上为我支行的自查情况,如有不妥请领导批评指正!
2015年1月3日篇二: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 为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支付结算管理和支付系统运行情况自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部组织会出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部所有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票据业务、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部共有开户客户数量39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94个,其中,基本账户10个、一般账户28个、专用账户54个、临时账户1个、单位定期存款账户1个。至2011年4月1日以来,我部共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2笔,共计48600万元,贴现14笔,共计59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的管理和开立情况
1、我部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确定一名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2、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都能按照要求,资料保存完整,实行专卷专夹保管,开户资料基本完整。
3、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均经过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登记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二) 、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无收购资金转入个人
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的现象。
2、严格审核客户身份资料信息。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审查其授权书,与其身份证件或其他证明文件核对一致,并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查。
3、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严格执行核准制度,并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申请核准或报备。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具有合法依据。
4、严格一般存款户取现管理,一般存款账户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均设臵为不可取现,无违规支取现金的行为。
5、及时准确向账户系统报备信息。新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3日后方可输付款业务。单位从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的,支付时基本能按照要求审查付款依据,保证款项支付合法合规。
6、按照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票据业务自查情况
1、严密审核、受理支票业务,同城票据的提出、提入及退票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我部结算收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均参照总、分行相关收费标准,及时纠正错误的收费标准。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时,对资料严格审查,对票据
查验执行经办行初查,市分行复查的双线查验制度,并向省分行进行资料的报备。
(四)、支付系统自查情况
1、大额往账业务均由主管在行内系统授权后及时在人行前臵机上授权,处理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之内。
2、及时接收当日他行来账业务及查询业务,查询业务一般当日进行回复。
3、小额定期借记业务均进行及时回执,无借记业务包处于“已超期”的现象。
总之,通过这次自查,使我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提高,以有效的维护支付结算正常秩序,防范和遏制违规开立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确保金融业务的稳健运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篇三:银行个人自查报告
个人工作自查报告
为改善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杜绝不良行为,从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力度,联社开展了这次个人工作自查。本人对照制度执行情况和操作规范性进行自查,从思想道德上、岗位职责上、业务流程上、制度机制上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下面是我对本职工作进行的总结及反思。
一、思想道德方面
本人能够自觉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自入社以来通过深入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廉政文化培训了解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经案例防范实务学习,以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也充分认识到案件的严重危害性。
二、岗位职责方面
能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待工作有责任心和全局意识,同时在工作中也注重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努力工作,自觉杜绝自由散漫。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同时能够自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和技术水平,不停地进行知识更新,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业务流程方面
在工作中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管理好电脑,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坚持当时记帐、按日轧帐、总分核对。办理存取款、转帐业务时,能按规定进行查询操作;对领取大额现金时,要求出示证件,并及时登记,大额的按权限审批;在办理开、销户、挂失定期存款未到期支取等业务能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实行双人复核、双人轧帐、双人临柜等制度,坚守岗位,不脱岗;实行印、证分管,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及时清点,认真核销;临时离岗时,印、证入箱,营业终了,认真核对帐务,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
四、制度机制方面
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即使调拨和上解现金;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正确使用有关登记薄,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及时汇报;严格按照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
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银行员工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定期参加培训。加强制度基础建设,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基层行应根据总行的规章制度,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现有业务制度进行清理,在全面综合考虑各项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标准的柜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操作流程。对每项业务的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进行标准化设
计,并通过授权和制约机制在操作上落实。例如,加强不同岗位、不同部门、不同机构间的人员交换与交流。对同一个客户的业务服务,不可以长期由固定人员经办。
自查人:
二〇一二年
月 日篇四:银行案防自查报告
成都成华支行2012年上半年案防自查报告
成都成华支行自2012年3月21日开业以来,在分行各级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严格按照银监局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案防风险管理,结合我行目前情况,针对柜员十严禁、授权柜员十严禁、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严禁、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严禁、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严禁、借记卡源头风险管理、票据贴现业务重点环节风险、支付密码器风险隐患、电话银行柜面签约风险等重点环节进行了严密复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营业柜员十个严禁
我行目前各项系统采用的是账号+指纹和账号+密码两种方式,现金柜员执行上四天休两天,非现金柜员执行上五天休两天的的轮休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交接并建立各项工作交接登记薄,以及详细的工作日志记录,尚未涉及上门收款业务以及代发工资业务。(1)营业柜员未存在共用账号、密码以及持有非本人账号和密码;(2)未存在在未签退系统、未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个人名章、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3)未存在没有履行交接手续,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钥匙、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4)未存在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过渡银行、客户资金;(5)未存在办理本人业务和将非工作用包带入现金区;(6)未存在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网上银行设备、支付密码器、保管银行卡和折以及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7)未存在输入密码时不进行物理遮挡;(8)未存在借银行名义私自代客理财;(9)未存在私自泄露、修改客户信息;(10)未存在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2、针对授权人员十严禁
我行目前采用的是综合柜员授权和会计主管授权两种授权制度,综合柜员授权权限为现金5万以下,转账20万以下。(1)授权人员未存在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2)未存在使用他人名章、账号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3)未存在将账号密码交他人授权;(4)未存在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5)对已调离、停用柜员的柜员号进行了注销;(6)按规定检查库存现金、重空、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对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碰库锁箱,每周查库至少一次涉及每个柜员现金箱重空箱、主出纳大库、重空箱、自助设备现金箱并建立查库登记薄备查;(7)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和处理;(8)未存在弄虚作假,违规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实信息;(9)未存在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10)无案件发生,未存在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3、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严禁
(1)未存在负责人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派驻会计主管独立履行职责;(2)未存在使用其他柜员名章、账号密码办理业务;(3)未存在个人经商或违规参与协助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4)未存在个人名章、账号密码交给他人使用;(5)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查库,每月查库至少一次涉及每个柜员现金箱重空箱、主出纳大库、重空箱、自助
设备现金箱;(6)未存在违规揽存;(7)未存在泄漏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8)未存在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9)未存在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和各种形式的小金库;(10)未存在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4、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十严禁 我行现有集中管理模式的现金自助设备共计2台,暂无分散管理模式的自助设备,严格按照银监局相关文件,将每台现金自助设备均作为机器柜员录入在核心系统内来进行管理,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分离管理,密码管理员、钥匙管理员每五日进行一次岗位轮换。对于吞卡吞钞情况,我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退卡、上账的制度并建立自助设备吞没卡、吞钞登记薄,从开业至今,设备于2012年4月13日吞卡一张,尚未出现吞钞情况,吞卡卡号:6221533630000140166,属于他行卡,我行吞卡代保管时限为3个工作日,已于2012年4月18日剪角上缴分行个金部;我行卡的吞卡代保管时限是20个工作日。(1)所有的现金类自助设备均安装视频监控上线对外投入运行;(2)未存在单人办理自助设备现金的领取、上缴、装钞、卸钞等手续;(3)同一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由双人分别保管,钥匙、密码坚持平行交接和交接后密码更改;(4)进行自助设备现金业务操作均在视频监控之下;(5)未存在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使用完毕后,不按规定将钥匙入库(柜)保管;(6)每周对自助设备钞箱进行查库;(7)清、装钞后与系统内的会计账务核对现金情况是否一致;(8)加钞完成后经测试正常才可对外营业;(9)未存在不对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重要时段的监控资料进行调阅;(10)对自助设备服务商维修人员进场前需要其提供工作证和身份证来核实身份,并全程监督控制其使用存储设备。
5、对公账户和结算管理十严禁
我行现有对公开户 户,其中基本户 户,一般户 户,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1)受理开户、法定代表人变更、挂失补办印鉴以及更换法人预留印鉴时不仅要求企业按照我行相关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原件、复印件,还通过了 “四川企业信用网”、“成都企业信用网”核查营业执照信息打印并专夹留存,通过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以及临时验资账户投资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并打印专夹留存;(2)受理单位新开户时均由双人上门核实,查看是否与开户单位提供的资料相符,在新开户的账户档案中还需留存银行核实人员与申请开户单位的招牌或路牌或办公环境等合影的电子信息档案和文本资料;(3)未存在明知是中介机构代理投资人办理临时验资账户不拒绝;(4)针对已使用账户管理密码或支付密码的账户,在出售重空凭证、发行支付密码器和网上银行设备时,必须以密码进行验证,未存在员工代客户领取或保管重空、支付密码器和网银k等情况;(5)未存在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超期临时存款账户办理支付结算;(6)设立专人负责对账管理,建立按季度对账制度,尚无单位到对账期,未存在对账人员以对公记账人员打印的对账单与企业进行对账;(7)未存在不按要求审核对账回执及验印;(8)未存在银行对不反馈对账信息、反馈对账结果不符以及对账回执有瑕疵的账户不重新组织对账;(9)未存在违规办理账户冻结、解冻、扣划;(10)关注没有使用支付密码的账户,并列为风险账户管理,现无上门收款账户。
6、借记卡源头风险管理
我行按照银监局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借记卡源头风险管理,对开户、激活、挂失补卡、密码重置、办理电子银行等业务均要求柜面“三
亲见”即亲见客户本人、亲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见本人签字,同时需要通过人行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对客户进行联网身份核查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专夹留存。核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且存在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出现无照片和照片有明显差别的,需要客户出示驾照等辅助证件判断是否为客户本人办理并复印专夹留存,授权人员进行核实后授权开户。我行开业至今办理借记卡开户共计 户,均严格按照银监局相关文件进行防范借记卡源头风险。
7、我行暂未开通票据贴现业务。
8、支付密码器风险隐患
我行按照银监局各项文件和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四川银监局关于支付密码器存在的系统性风险专题的会议精神,及时向总行进行了专题报告,并采取措施严防风险隐患。对单位客户进行账户结算和购买重要空白凭证时,必须使用支付密码器进行密码验证并打印密码相符字样的页面留存附传票,并由会计主管和一名其他经办人员双人进行柜面热线验证填制热线验证单确认。热线验证单内注明客户名称、账号、办理业务内容,热线验证时间,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并录音留存,严格防范支付密码器风险隐患。
9、我行暂未开通电话银行柜面签约。
以上为我行的自查情况,请领导指示。篇五:某某银行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根据xx文件要求,我行迅速成立以行长xx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依据xx规定,在x月xx日至x月xx日,对我行相关征信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行在使用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不管是那种贷款类型,我行都在客户授权情况下办理征信业务,对每位贷款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根据调查报告及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贷款额度。
二、在查询过程中,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对每一笔被查询者,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进行授权内查询,做到无越权查询。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做到保密制度,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
贷户,我行对被查询者的信息绝不对外宣传,保证其查询信
四、我行严格管理客户个人信用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客户征信信息。从开业至今,我行未发生将客户信息与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交易的情况;也为发生向客户违规提供信息或违规查询获得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
五、无篡改、毁损、非法使用个人征信信息;无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恶意串通,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虚假信用信息。同时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电脑没有连接互联网等外网。
第四篇:银行自查报告
某某地方税务局: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xx】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xx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 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以上自查情况,请审核。
第五篇:银行自查报告
从“三套利”到“四不当”,银监会正在全面加强银行业市场乱象的专项整治。
第一财经独家获悉,4月6日,银监会已经向银行下发了《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53号文),对银行“四不当”进行专项治理。
“四不当”专项整治检查要点包括,在“不当创新”方面,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否知悉本机构的金融创新业务、运行情况以及市场状况;是否准确认识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是否定期评估、审批金融创新政策和各类新产品的风险限额,使金融创新活动限制在可控的风险范围之内。
“不当交易”方面着重检查的业务包括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信托业务。同业业务方面,银行要自查是否对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实施了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是否存在多层嵌套难以穿透到基础资产的情况。同业融资中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金融资产是否符合规定;卖出回购方是否存在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转出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在要求自查同业业务当中,提及“若将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出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50%;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据此前天风测算,对于中小型银行而言,纳入同业存单后总负债中同业负债占比在25.8%左右,距政策上限相对更近。
银行理财业务检查要点的不当交易方面包括,是否存在理财产品投资本行或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本行自有资金购买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行为等。资金投向方面包括,是否存在理财产品直接投资信贷资产,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及其受(收)益权的行为;是否存在面向非机构客户发行的理财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或不良资产受(收)益权的行为等。
“不当激励”方面,53号文让银行自查包括考评指标设置、考评机制管理、薪酬支付管理等。
“不当收费”方面则要检查银行是否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时,是否有对应明确的服务内容,是否存在无实质性服务、未提升实质性效率的收费项目,以及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银监会要求银行开展自查,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资产覆盖体制、机制、系统、人员及业务。业务范围为20xx年有余额的各类业务。银行业法人机构汇总各分支机构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在7月15日之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监管部门。同时银监局按机构分类汇总在8月15日前报送银监会,银监会各机构监管部门则按机构类别形成汇总报告9月15日前报送创新部。
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检查要点
一、不当创新方面
(一)治理机制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否知悉本机构的金融创新业务、运行情况以及市场状况;是否准确认识金融创新活动的风险,是否定期评估、审批金融创新政策和各类新产品的风险限额,使金融创新活动限制在可控的风险范围之内。
(二)管理制度与流程
(1)本机构是否建立并实施开展金融创新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程序,评估开发新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重大改动、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设立新机构、从事重大收购和投资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创新业务或产品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
(2)是否针对上述经营活动建立内部审批流程,要求上述经营活动需事先得到风险管理部门、法律部门/合规部门的审核同意,并获得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批准;
(3)是否对快速发展的新产品和新业务以及存在潜在重大风险的业务领域进行专项压力测试,有效测试识别新产品和新业务等可能对银行持续经营带来的重大影响。
二、不当交易方面
(一)银行同业业务
1.
(1)是否对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实施了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是否存在多层嵌套难以穿透到基础资产的情况;
(2)是否进行了严格的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
(3)是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足额计量资本和拨备;
(4)是否将穿透后的基础资产纳入对应最终债务人的统一授信管理和集中度管控。
2.
(1)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金融资产是否符合规定;
(2)卖出回购方是否存在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转出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3.
(1)同业借款业务期限是否超过三年,其他同业融资业务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业务到期后是否展期;
(2)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是否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50%;
(3)若将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出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50%;
(4)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5)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4.
(1)是否违规对同业业务接受或提供了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
(2)是否存在通过同业业务转出资产但信用风险仍保留在本机构,同时该资产未按照原风险状态进行分类的情况;
(3)是否对同业业务交易对手进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是否定期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动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
(二)银行理财业务
1.
银行理财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是否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的要求设立专门的理财业务经营部门,负责集中统一经营管理全行理财业务。
2.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