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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我局主管领导和路政大队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近期,敖汉旗路政大队严格落实,对大队路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升路政执法的形象。
一、建章立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及军训1次,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同时为了检查学习培训内容,我队要求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停职学习,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路政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全区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赣价费[20xx]100号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路政执法显得十分被动,希望今后政府相关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中队拟利用我局网站及学习读本等活动载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交通行政执法,举办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交。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公路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第二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奉节航道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全体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长江航道局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和谐、高效、畅通的航道行政执法环境为主线,以“服务沿江百姓、服务沿江经济”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塑造航道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航道行政管理形象为目标。强化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全力推进航道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使我处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0xx年5月,征稽人员转岗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顺利完成,我处成立了航道行政执法大队。因为执法大队执法员多数是从征稽岗位转来,对航道行政执法还很陌生,除参加航道局统一的培训外,还利用各种方式组织大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大队还成立了由副大队长领头的互帮互学小组,积极有效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此外,执法大队还认真做好航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各种制度,加强内部教育,制定了航道行政执法分组负责制度。建立健全航道行政执法监制,广泛接受船舶公司、码头和其他临河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监督,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化,使航道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了航道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个月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根据我大队执法人员实际情况,对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等实际情况,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步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三、大力宣传,加大航道行政执法的影响力
为加大航道行政执法的影响力,我执法大队精心组织、细心策划了多样式的宣传方式方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分片区的负责制。对辖区的水上运输公司、船舶修造厂、码头及其他临河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上门到户的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到达了预期的效果。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整改。
通过近几个月来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领导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
虽然在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整体推进和提高,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于合理定岗、定员、明确规定个人岗位的职责权限、各种标准、办理程序和制度有待提高;三是存在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因素有很多。四是执法大队经费紧张,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第三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工信系统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文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
成立以主任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委各股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召开全委会议,听取各股室执法情况汇报、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委依照《省工信系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各股室负责人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针对各部门职责,在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的行政权限、范围等执法职能,从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并做了具体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自20xx年以来,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按照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委建立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自查自纠,我委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委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篇: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兰山区统计局:
为了促进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不断推进全镇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统计能力,增强依法统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临沂市统计局[20xx]20号《关于转发全省“四上”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全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6月18日开始,利用3天时间,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统计、经贸、社区为成员的2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1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限额以上贸易业、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采取查看资料、座谈了解、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检查。对20xx年年报及20xx年上半年主要指标数据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工业企业是工业总产值、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贸易业是零售额(销售额、营业收入) 、利润、劳动者报酬;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额;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利润、劳动者报酬。检查中没有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情况。同时各企业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
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1、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镇的统计工作。20xx年以来均依法建立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收集资料并形成统计报表。
2、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虚报、瞒报、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企业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统计人员变动较快,业务生疏,加大了统计工作难度。在工作移交时,存在相关统计资料遗失问题。
2、部分企业向统计部门上报的数据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等现象。
四、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争取企业老板的支持,做好企业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员队伍。
2、加强业务培训。我镇将加大对统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
3、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第五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自查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考评,通过自查考评,我局共得分97.8分,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xx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xx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100.04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四、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执法案件加强监督。完善接处警记录,案件登记,罚没财务登记等执法基础台账,保证案件处理情况有案可查。二是定期检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案卷的定期检查,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