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卖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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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岗位职责

(一)、维修队队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领导领导下,接受各业务部门指导监督,负责组织全队输气运行生产及检修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和任务。

2、制定本队工作计划、生产计划、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完成所管线段的巡线、检修任务,审查检修方案,做好检修记录。

4、负责所管线段输气工艺装置、输气管线抢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现场指挥工作,保证抢修任务按公司要求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完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文明生产。

5、每月组织检查维修队工作,作出评价。

6、每天了解并掌握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

7、负责全队人事管理和安全管理,及时审查上报生产、计量和考勤等各项报表。

8、负责本队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保护企业财产和全队职工人身安全。

9、执行和监督执行各项规程、标准,确保生产安全。

10、领导本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1、负责各管理岗位和操作维修人员的文化学习、技术培训、岗位练兵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努力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12、负责各管理、操作、检修岗位的安全、质量、设备及标准化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3、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增产节约、合理化建议活动。

14、组织员工搞好环境卫生、站容站貌整治工作,达到标准化站队标准。

15、做好职工生活后勤工作和本队车辆管理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二)、运行维修班长岗位责任

1、在维修队长领导下,执行上级命令,组织全部管网的输气生产、维修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制定本班工作计划、生产计划、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班安全生产,及时上报有关生产计量和考勤等各项报表。

4、检查各岗位执行各项规程和标准的情况,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

产。

5、负责完成所辖管网的设备、管线的维护保养工作,执行上级维修方案并做好记录。

6、负责本班员工的文化、技术学习,组织技术培训及岗位练兵,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7、每月按要求检查各岗位标准化工作,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负责对各岗位安全、消防、质量作出评比和记录。

8、组织员工搞好本班环境卫生,做好班容班貌的整治工作。

9、做好本班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10、组织好本班员工生活后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运行维修工岗位职责

1、在运维部领导下,完成所辖管段、阀井及庭院管网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抢修任务。

2、按时巡回检查,确保运行正常,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安排处理,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完成各类急、难、险、重抢修任务。

3、定期巡回检查,做好阀井及庭院管网设备、阀门等的维护保养工作,将天然气流量、压力控制在流量计核算点误差最小的范围内,保证系统精度达到规定范围,达到上级要求的标准。

4、负责所辖管段、阀井及庭院管网保护设施的安装、更换、维修工作, 配合工程部完成定期的检修工作。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6、精心维护、保养所用设备工具,平时摆放要整齐。

7、做好维修保养设备卫生,施工现场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坚持质量标准执行自检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做好各种记录。

9、执行生产调度指令,完成输配气任务,并负责天然气计量和交接签证。

10、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平稳输气。

11、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天然气流量、气质变化的情况,按时填写运行记录和生产月报表,做到各种报表记录数据准确、齐全;书写工整、整洁。

12、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每次接班必须认真复核底数,检查上班所交各种数据报表及交接计量凭证。

13、搞好增产节约,修旧利废,降低生产成本。

14、积极参加文化技术学习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15、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四)、维抢修后勤保障组职责

1、负责与各地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对险情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判断、并及时准确地通报给抢险现场工作人员。

2、负责维抢修物资的申报、领用、保管以及紧急情况下的零星采购工作 ,并根据抢险现场工作对物资供应的要求,安全、及时运输到场。

3、负责通过关闭线路阀门、减少门站进气量、降低运行压力、放空置换等输气工艺处理 ,配合现场抢险工作。

4、负责按照维抢修工作的需要,统一调度公司的车辆和维抢修设备人员。

5、协助维抢修现场工作组作好职工维抢修基本知识和天然气操作基本技能的培训工作。

6、维抢修过程中,与公司领导及有关负责人保持联系 ,随时汇报维抢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传达领导指示。

7、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五)、仪表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2、遵守计量法,严格执行配气站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制度的规定, 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负责对各种计量仪表、自控系统建立台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熟悉标准器及仪表的检定规程和规定,按照检定周期,按时检定或送检;在用仪表和商用计量表,保证仪表检测率达到规定要求。

5、负责对计量表、仪表和自控系统的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计量数字规范、准确,仪表计量准确率达到要求,调控系统正常运行。

6、定期对所有控制线路,联锁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确保信号传递准确,控制无误。

7、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及电气管理制度。

8、按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六)、电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2、严格执行电气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负责对各种变配电及电气设备建立台账,适应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熟悉、掌握变配电及电气设备的技术性能与用途及使用要求;负责配电室及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5、经常对变配电及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负责故障修理及定期检验工作。

6、负责安全用电的监察工作。

7、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8、按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七)、焊接技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努力工作,保证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2、熟练掌握电焊、气焊的工艺要求、操作规程及常用焊条、焊药,熟悉焊接设备、工具的结构、原理、性能和使用维护保养方法。

3、按要求及时完成部门下达的安装、更换、维护、制作等施焊作业,施焊时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及动火规定,执行管道工程安装技术规程,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使焊接质量符合“管道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按规定做好焊接原始记录。

4、施焊作业时,认真执行安全、防火、防爆等规定,安全施焊,预防事故的发生。

5、施工完成后对工具及材料的保管及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八)、钳工、管工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具设备及管道维护、管道安装的下料工作。

2、熟悉了解各种机具设备维修、维护,定期对机具、设备进行保养。

3、熟悉公司燃气主干管道、输供气网络设施配置分布的基本情况。

4、具有一定的电工、焊工专业知识。

5、熟悉燃气管道安装、维抢修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规程。

6、熟悉了解各类口径燃气管道的安装、切割、焊口、管口保护。

7、了解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维护、检漏、防腐、保护等方面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8、熟悉了解各种管道防腐保护方法等技术知识。

9、熟悉了解各类管道竣工试压质检的程序、方法标准、规范以及管道施工的安全规程。

(九)、维修工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2、严格执行输配气系统抢修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3、掌握管道工艺流程和管道、设备情况,熟悉检修、保养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站内工艺管道、阀门的日常检查及管理、维护保养工作。

5、当遇到无法解决的故障和问题时,应及时向工程技术部或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妥善处理,恢复正常生产。

6、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动火管理规定及电气管理规定。

7、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十)、抢险人员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保质保量,安全完成下达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及抢修作业,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掌握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分布地点及抢修、检修方法和技术要求;了解各种常用管材名称、规格、性能、常用阀门的种类、性能、作用、使用范围;对管网及附属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负责辖区内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快速抢险、维修及突发事故的现场处理和故障排除工作;接到险情报告或指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携带设备、工具、材料,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问题,重大事故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反馈给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4、负责二十四小时值班工作,及时接听电话,认真做好记录。

5、认真做好抢险设备、工具、材料的准备工作及日常保养工作,保证抢险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6、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做好修旧利废和节约工作。

7、负责抢险、维护、设备保养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完善、及时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8、严格遵守维、抢修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十一)、维抢修现场工作职责

1、组织公司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公司制定的维抢修预案 ,明确预案中的具体工作任务,熟练掌握维抢修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维抢修施工现场由互助金地公司承担的维抢修各项工作任务, 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负责公司内部维抢修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公司内部维抢修演习的组织、指挥工作。

5、负责维抢修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和附近群众、过往车辆的施工安全管理、紧急疏散等工作,确保维抢修工作正常进行。

6、维抢修过程中,与公司领导及公司内抢险综合后勤保障组保持联系,随时汇报维抢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二篇:岗位职责

紧急通知

技师学院各部门:

根据制定技师学院各部门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将各部门原规章制度电子版发给各部门,望各部门结合自身部门特点制定出技师学院中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草稿,请在4月 3日前发给我部门汇总。 特此通知

职培处 2009年4月1日

第一节 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

一、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职责范围

1.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对关系全院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拟订决策预案和建议,为院党委和行政领导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及政策参考。

2.对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进行了解、研究,为院领导提供应对措施。

3.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及院主要领导安排,参与学院有关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调研及起草工作。

4.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对院党委提出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5.对院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行政重大决策的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调查研究全院改革、创新、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以《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动态》(不定期“辑刊”)向院党委、行政提出对策建议。对在职业教育实践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政策调整、学生就业、创业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7.负责学院“职教政策”研究课题的组织、发布和管理工作。

8.经院领导批准,在学院内及社会选拔、组建、聘用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员队伍,并按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职责范围组织开展工作。

9.对职业教育政策研究有关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专题论文等进行专辑,在一定范围内或根据具体情况公开出版。对在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向学院党委提出表彰建议。

10.完成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政策研究室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智囊、助手”的作用。拟订本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根据政策研究室工作职责,在学院及社会范围内负责选拔、组建、聘用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员队伍,并按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职责范围组织开展工作。

3.负责《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动态》等资料的编辑审查工作。

4.根据政策研究室工作职责,对职业教育政策研究有关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专题论文等负责进行专辑,在一定范围内或根据具体情况公开出版。

5.负责政策研究室的考核、聘任工作。

6.对在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向学院党委提出表彰建议。组织学院改革发展优秀建议奖的评审工作。

7.负责提出职业教育政策研究人员参加学院及上级有关学习、培训、课题研究等工作所必须的各种活动的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政策研究室工作职责,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参谋”的作用。具体负责拟订本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负责《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动态》的资料的收集和初编工作。 3.收集整理职业教育政策研究有关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专题论文。 4.具体负责政策研究室人员的日常考勤和联系、管理工作。协助主任做好政策研究室的考核、聘任工作。

5.负责登记、收存政策研究室工作人员(包括兼职研究员、外聘研究员)的研究成果。

6.协助主任对在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向学院党委提出表彰建议。协助主任组织学院改革发展优秀建议奖的评审工作。

7.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含兼职)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中心工作或中长期目标,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归纳、汇总院内外各种信息、动态。参加专题调研工作,形成初步文字材料。

2.了解、分析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及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方针、政策的新举措,提出初步建议和对策。

3.按时参加职业教育政策研究室的有关会议,参加研讨会、碰头会或有关讲座等。

4.具体负责研究室有关资料的收集、印制、送阅等工作(专职)。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节 实训处

一、实训处职责范围

1.研究并提出有关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并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制定改革方案,并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制定全院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发展规划和分阶段建设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实践教学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文件和工作规范。 4.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设施、实训材料、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年度实践教学经费,审定每学期实践教学的工作量,报院长批准执行。

5.协调好各院(系)各专业与“产、学、研”基地及合作办学企业之间的关系,帮助各院(系)联系安排实践教学活动。

6.负责做好全院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和检查考核工作。

7.检查各教学仪器使用单位的实践教学工作,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帐务管理、档案管理、维修管理和大型精密仪器投资效益考核;审核教学仪器设备的调剂使用和报废设备等工作;督促检查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对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教学设备、实验实训设备、实验实训师资等方面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审定各院(系)、专业、班级的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计划,负责组织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活动。

9.负责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定考核和奖惩办法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实训处处长岗位职责

1.按实训处的职责范围,主持实训处全面工作,做好学院实训工作方面的助手与参谋。

2.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全院有关实验实训的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实训教学检查、总结、交流等活动,协调、解决实训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认真执行国家关于高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突出职业院校的教学特色,做好实训教学管理,并向院领导汇报实训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实训教学质量的建议。

4.确定本处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并负责检查、督促和考核相关人员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5.负责与上级或对外合作单位的沟通。

6.全面抓好实验实训、设备管理、校企合作等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实验、实训、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科研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实训教学管理的督导、检查与指导工作。

8.负责学院年度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编制与审核的协调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协助采购部门采购供应,负责组织专家按程序对添置贵重、大型实验实训设备及新建实验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协助组织招标采购工作和报废设备的鉴定和处理工作。

9.抓好实验实训室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实训质量,提出有关人员的进修、培训计划。

10.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拟定全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编制实训处年度工作计划。

11.对实验实训室的建立、调整、合并、撤消等提出建议。 12.负责全院实验实训材料计划的初审、报批及使用消耗的监管。 13.负责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学院的各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4.负责拟定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指导各院(系)做好校外重点实训基地的建设,协助各院(系)落实校外实训单位,及时解决校外实训中的有关问题,做好校企合作单位的走访、接待工作。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训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的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审核全院有关实验、实训、实习的管理制度,并会同各院(系)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实训教学检查、总结、交流等活动。协调、解决实训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努力做好实训教学项目、内容的创新。

3.负责制定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教学科研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参与实训教学管理的督导、检查与指导工作。

4.协助组织专家按程序对添置贵重、大型实验实训设备及新建实验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协助、组织招标采购和报废设备的鉴定和处理。

5.草拟对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报废申请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处长审核后提交学院行政会议讨论。

6.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和科研任务,拟定全院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 7.协助各院(系)落实校外实训单位,及时解决校外实训中的有关问题,做好校企合作单位的走访、接待工作。

8.负责检查实践教学教案、授课计划等,做好对全院的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和检查考核工作。

9.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11.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拟定实训教师的培训和进修计划。 12.负责实验室、实训室、实践教学中心的安全工作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实训处干事岗位职责

协助处领导做好实训处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协调各院(系)有关人员做好相关专项工作。

1.组织安排日常实践教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与教务处及各院(系)联系有关事宜。

2.负责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对执行过程进行监控。 3.负责组织教师制定或修订课程实验、实训大纲。

4.负责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业务档案,负责有关教学、教学研究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收集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管理教师考核、学生实习评定表、实习鉴定表与实习报告,落实实践性教学环节计划,联系校外实习用车。

5.编排、监控每学期的实践教学课程表。 6.负责检查实践教学教案、授课计划等。 7.负责实践教学的日常检查。 8.编写实践性教学方面的有关报表。

9.组织召开实践教学方面的座谈会,搜集、整理、分析座谈会资料,并及时反馈意见。

10.传达实训处会议通知,做好会前准备及会议记录工作。

11.负责建立学生实习成绩档案,协助教务处审核、发放毕业证书的确认工作。

12.负责学生毕业实习资料的发放,实习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的收集保存。

13.协助组织全院教学设备的验收、建账立卡和报废、调拨工作。 14.负责学院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的汇编工作。 15.定期或不定时抽查各使用部门的设备使用情况,考核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16.协助处长做好教学设备的招标采购和报废设备的鉴定、处理工作。 17.负责有关教学设备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18.完成学院、实训中心交办和布置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四节 就业处

一、就业处职责范围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贯彻落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

2.督促指导各院(系)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或评估。

3.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尽可能为毕业生提供数量充足的高质量就业岗位。

4.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信息量的收集,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及时向全院学生公布用人信息。

5.组织好院内各类供需见面活动。

6.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库。 7.负责组织各院(系)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并分析就业形式,研究就业政策,开展市场调查,为学院的招生和教学提供可靠的信息。

8.组织毕业生就业思想调查和座谈会,建立就业问题咨询制度。 9.负责办理和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向全院公布各院(系)、各专业、各时期的就业率。对“待就业”毕业生进行登记,并提供就业信息。保存好毕业生存放在学院的档案。

10.负责处理毕业生就业有关遗留问题。

11.负责学院毕业生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培训与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就业处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就业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 3.拟定就业方案和总体发展规划。

4.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服务方案的策划工作和总体安排。 5.负责对外联系的组织和策划工作。

6.负责制定毕业就业跟踪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就业指导专题讲座和招聘活动的策划。 8.负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建设的规划。 9.负责制定就业处学年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就业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全盘工作,负责拓宽就业渠道、开拓就业市场,建立就业基地工作。

2.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3.具体负责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待业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5.处长不在时,负责就业处全盘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就业处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对外联系的各项具体工作。 2.负责我院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实施工作。 3.负责各种招聘活动的具体事务。 4.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工作。 5.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的实施。 6.负责未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及后续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及上报工作。

8.负责各院(系)就业指导人员的培训和交流事务。 9.负责学院就业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数据录入、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就业推荐表制定、审核、盖章工作。

12.负责毕业档案移交、暂缓就业、报到证等组织和管理事务。 13.负责就业指导课的日常教学管理事务。 14.负责就业指导专题讲座的实施。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五节 职业培训

一、职业培训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学院职业培训总体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本地区的职业培训工作进行宏观预测和统计信息分析,为学院技能培训、鉴定部门做好市场调查。

3.综合管理全院师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 4.综合管理全院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体,对培训实体的教学、学籍和招生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统一管理。

5.综合管理全院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监督其工作流程,并负责全院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6.积极联系院外各类培训、鉴定项目,为学院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和鉴定机构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学院成人教育中心的各项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职业培训处处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在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学院成人教育及培训鉴定等各项管理工作。

2.制定职业培训处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按计划开展工作的情况。 3.建立健全部门规章制度。

4.熟悉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程序,并能指导相关部门顺利开展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妥善协调并理顺学院与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6.制定规范的指导、监督体系,经常检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技能鉴定所、成人教育中心和各院(系)培训科的培训业务工作和技能鉴定业务工作。

7.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各院(系、部)、各单位的培训工作联系会议,并将培训鉴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

8.与院招办一起做好技师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和部门人员一道做好技师学院技工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招生就业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9.指导部门人员搞好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毕业生档案管理,并负责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管理。

10.制定社会人员及学院学生培训、鉴定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与部门人员共同完成方案的实施。

11.建立健全检查制度,指导部门人员建立规范的业务档案,随时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院主管领导。

12.协助学院培训党支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党组织建设工作。

13.完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下属三部门的积极性,使之发挥更大效能,获取更大经济效益。

1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职业培训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机关指示、决定和院党委对职业培训工作的决议、决定。

2.在处长的领导下,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学院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技能鉴定所、成人教育中心和各院(系)培训科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

3.了解掌握各行业、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人员培训状况,收集培训信息,承接培训任务。

4.加强与职业培训工作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力争劳动、人事、安监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学院职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制定学院内部关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办法,协调并解决培训工作操作问题,规范培训工作秩序。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职业培训处招生科职责范围

招生科主要负责技师培训学院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参与技师培训学院各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的研究和编制,参与专业结构的调整及招生计划的申报和调整工作。

2.负责编制各年的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3.做好招生宣传、咨询、接待等工作,制作招生宣传材料,做好招生宣传,做好招生信息网站建设工作,负责与各招生主管部门联系。

4.负责招生录取工作,选派和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5.负责招生相关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工作,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招生材料的整理和总结工作。

6.负责新生入学协调及新生资格审查、报到注册工作,做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职业培训处招生科科长岗位职责

招生科科长在职业培训处处长的领导下,其主要职责有:

1.编制招生计划,参与专业设置、专业结构调整及招生计划的申报和调整工作。 2.负责编制各年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3.做好招生宣传、咨询、接待等工作。

4.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做好招生信息网站建设工作。 5.负责与各招生主管部门联系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职业培训处招生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编制各年招生章程,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协助科长做好招生宣传、咨询、接待等工作。 3.做好招生信息网站建设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与各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

5.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负责选派和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职业培训处招生科干事岗位职责

1.在科室领导的指导下,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招生相关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等工作。 3.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负责招生材料的整理归档和总结上报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协调工作及新生资格审查、报到注册工作,做好遗留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职业培训处教务科职责范围

教务科是负责技师培训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具有对教学工作的组织、服务、协调、指导和监控功能,以保证教学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稳定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1.根据各专业教学进程计划,下达技师培训学院学期教学任务书。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汇总技师培训学院总课表。 3.负责技师培训学院课程及教室的日常调配工作。

4.负责组织技师培训学院必修课、选修课的申报、试讲及安排工作。 5.负责编制任课教师教学任务书,并进行审核,及时检查考核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教学动态,研究教学改革。

6.负责组织技师培训学院的题库建设。负责安排组织各类考试工作,及时通报考试情况,严肃考风、考纪。

7.负责核算任课教师工作量,发放任课教师课时费。 8.负责学生、教师使用教材的订购、发放工作。 9.及时修订、完善全院教学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各种教学管理资料并分类归档。

10.积极加强教学管理系统的更新学习。 11.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职业培训处教务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职业培训处处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务科工作。

2.熟悉教学行政管理的内容、规范和方法,提出技师培训学院学年、学期和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主持拟订教学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和主持教务会议等各类教学行政、研讨会议。

4.负责技师培训学院教学业务经费的分配、掌管及使用,认真做好财经审批工作。

5.开展院际教学经验交流,会同办公室接待兄弟院校教务部门来访的客人。 6.负责处理科内日常行政、业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职业培训处教务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协助科长做好教务科的各项工作,完成科长交办的工作。

2.负责组织技师培训学院教学改革方案的拟定及实施,主持有关教学改革项目的调查、研究和实践。

3.负责指导、检查技师培训学院培养计划的修订和计划的落实。 4.组织、指导、检查技师培训学院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建设、题库建设以及专业建设工作。

5.负责技师培训学院的教务日常工作,考试、排课、教室管理等的组织安排。 6.对技师培训学院教学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对教学设备的增添、更新、维修调配或论证。

7.负责对技师培训学院的文化素质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及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审核。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职业培训处教务科干事岗位职责 1.协助科室领导完成好教务科的各项工作。

2.负责各类课程上课时间表的编制和所有课程教室的安排,负责技师培训学院所有教室的调度和使用。

3.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学情况检查及停、调课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4.配合科室领导做好各类考试的组织安排与违纪处理工作。 5.协助领导做好上级主管部门所需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与管理工作。 6.指导院(系、部)做好对任课教师的课时核算及审查工作。 7.协助科室领导做好教材的预定及发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职业培训处学籍管理科职责范围

职业培训处学籍科主要负责技师培训学院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及证书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范围有:

1.负责新生数据采集及电子注册工作。

2.做好新生入学、注册等工作,编印分班学生花名册。

3.负责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 4.负责制定、修改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学籍档案。 5.负责审核学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生电子注册手续。 6.组织各院(系)上报学生考试、考核成绩的核实与汇总工作。 7.负责每学期及毕业班最终补考的日程安排及考场分配。 8.接受学生成绩查询,办理学生成绩证明。

9.负责组织填写和发放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并做好保管工作。 10.按有关工作政策规定做好学历证明的核实、补发工作。 11.负责学生证的制作、发放及补发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职业培训处学籍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学籍科科长在职业培训处处长领导下,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全科的行政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科室的各项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的顺利完成。

2.编制科室年度、学期和月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4.负责审核技师培训学院本专科新生、毕业生信息数据,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5.负责出具历届本、专科学生的各类学习、学籍、学历证明。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职业培训处学籍管理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在科长的领导下,学籍科副科长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带领本科室工作人员根据招生计划设置班级建制,组织新生入学报到,负责新生报到数据的整理工作。

2.根据新生入学报到情况,负责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对复查结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组织好相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培训。

4.督促各院(系、部)学籍管理人员做好学生成绩网上查询工作。 5.负责监督学生证的制作、发放及补发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职业培训处学籍管理科干事岗位职责

1.学期开学前布置学生注册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具体负责新生学籍建档,及在校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3.具体负责技师培训学院学生证等物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4.具体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及相关处分的汇总统计工作。 5.负责学生信息数据的审核、整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

六、培训中心职责范围

1.认真学习与领会巴州就业与再就业培训政策,以及与州直、县市劳动职能部门取得联系,拓展培训范围,利用学院资源优势积极主动协调编写本地区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方面的教科书。及时搜集整理培训信息,调整培训方案。

2.根据巴音郭楞技师学院的发展规划,密切短期实用培训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面向院内外开设市场紧缺、社会急需人才的各类培训班。

3.依托学院师资力量,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努力开拓培训市场。

4.与学院各中层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师资优势和生源优势,开设受学生欢迎的课外实用选修项目培训。

5.充分发挥培训中心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密切的优势和自身的职能功能,开设各类上岗前的短训班。

6.主动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为社会培养各类紧缺人才,为提高巴州人民生活水平及经济建设服务,打造巴音郭楞技师培训学院的品牌。

7.主动与疆内外各高等院校合作,开展长、中、短期相给合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层次。

8.尽快建立一支队伍相对稳定、质量较高、人数适当的兼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兼职教师信息资料库。

9.制定科学的技师学院培训工作发展规划。

七、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带领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巴州就业与再就业及培训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在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学院培训鉴定各项管理工作。

2.熟悉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程序,并能指导本部门顺利开展工作。

3.妥善协调并理顺学院与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4.制定出规范的指导、监督体系,经常检查培训中心的培训业务工作和技能鉴定业务工作。

5.及时更新培训理念,了解掌握各行业、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人员培训状况,收集培训信息、承接培训任务。

6.带领本部门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定期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调动培训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及时审查核发培训教师的代课费、差旅费等。

9.组织定期召开培训工作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培训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培训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机关指示、决定和院党委对职业培训工作的决议、决定。

2.紧密配合中心主任的工作,协调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起中心纽带作用。 3.加强与职业培训工作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力争劳动、人事、安监等政府职能部门对学院职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4.负责领导、监督、检查教务干事、学籍干事的工作。

5.制定培训中心关于职业培训工作的管理办法,协调并解决培训工作操作实际问题,规范培训工作秩序。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培训中心教务干事岗位职责

1.在培训中心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3.做好培训、鉴定考核的场地、设备、教材和上课等准备工作。

4.负责协同教师组织培训技术(业务)理论试卷的评分、操作技能考核的测评。

5.积极联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各类培训的招生工作,并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和考试工作。

6.负责收集编写各类培训、考核工种的教学大纲、计划和标准等。 7.及时填写职业培训各类成绩汇总表,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8.为考核成绩合格者及时办理相应证书。

9.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对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分类装订,并按学院规定,定期对业务档案进行移交。

10.协助财务部门收缴学费。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十、培训中心学籍干事岗位职责

1.做好新生招生、报名工作。在开课一周内,将培训学员基本信息输入电脑,报职业培训处备案。

2.装订保存培训学员的档案,并在年终向学院档案室整理移交档案资料。 3.负责学员的出勤登记、成绩考核、毕业生鉴定、毕业证书的办理发放工作。 4.负责培训期间教室安排及住宿学员的食宿安排。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

一、技能鉴定所职责范围

1.实施规定工种、层次的职业技能鉴定,面向学院、社会提供服务。 2.执行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3.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

4.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在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组成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考评组。

6.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7.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到相应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发证书手续。

8.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劳动行政部门出具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9.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二十二、技能鉴定所所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和院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并严格执行。 3.制定鉴定所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认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各项工作,确保鉴定质量,负责审核合格者的职业资格。

5.抓好鉴定所场地与设备管理、考评员队伍建设,负责考务管理、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6.组织对职业技能操作规程、国家试题库试题结构分析研究。 7.积极拓宽鉴定工种,提高鉴定等级。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

三、技能鉴定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1.协助所长处理本所的日常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制定鉴定工作计划和撰写总结,具体组织管理鉴定所的鉴定工作。 3.负责鉴定所鉴定教材的订购和供应、试题的提取、试题结构及考试分析等工作。

4.负责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认真做好鉴定考核的考务工作和场地、设备、材料等准备工作。 6.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 7.负责审核各种鉴定报表,并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 8.所长不在时,全面主持本所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

四、技能鉴定所干事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政府的有关规定。

2.受理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登记、报名工作。 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鉴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4.负责制定落实鉴定考核的考务工作和场地、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协同考评组实施专业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

5.负责考前向考生进行安全教育,避免事故发生。 6.负责组织试卷的批阅、成绩的登记造册等工作。

7.鉴定结束后向有关部门作出鉴定(考核)的总结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8.及时办理各类证书。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节 成人教育中心

一、成人教育中心职责范围

1.充分利用学院现有办学条件,举办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成人高考复习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辅导班。

2.负责各类成人教育有关学员的招收、录取、编班、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不同形式成人教学班的教学计划、教学和培训大纲,做好教材征订,考试和考核组织等工作。

4.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和聘请教师。按照学院规定,抓好相关专业和教师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质量检查,自主进行各类短期培训班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并结合短期培训的教学实际,建立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测办法,建立成人教育教学管理档案。

5.按照劳动技能考核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人才市场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业务技能培训,采取成人大专与成人中专相结合、脱产与业余相结合、自办与联办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办法,加强与高等院校或其它办学机构的合作关系,增加成人学历教育比例。

6.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广泛开展与企业的合作,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7.积极开展社会办学市场的调研工作,不断搜集办学信息,总结办学经验,开展社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扬长避短,不断扩大成人教育规模,逐步使成人教育成为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8.配合各科室做好新生报到入学、专业调整、成人大专入学考试、学籍档案管理等工作,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有关事项,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

9.抓好内务管理,按照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考勤、考核。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成人教育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制定成人教育的招生、教学管理等工作规划,对本部门的发展规模、办学方向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提交学院职培处决定后组织实施。 2.对本中心的人事进行安排或向学院提出意见,组织本部教职工的考核、培养、调配和聘用,并就晋级、奖惩等提出建议。

3.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负责本部门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各类包干经费的管理使用。

4.认真调研成人教育市场,不断拓宽办学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确保整体效益不断提高。

5.协调各联合办学单位的合作关系,配合学院各院(系)、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6.根据函授教育的目的,研究、主持制定函授培训方案,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确保教学质量,按规定发放证书。

7.负责召集成人教育中心事务会议,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布置,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当主任不在或出差时,受主任或上级组织委托代行主任职权,主持部门工作。

2.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培训中心招生、教学工作的组织制定,并贯彻执行教学和业务管理规定。

3.协助主任制定各项培训业务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完善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本部工作人员业务进行考评,并向主任提出聘用建议。

5.负责制定各项培训业务的教学计划、实施方案,并选定教材,做好培训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各类培训业务顺利完成。

6.协助主任对本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晋升、奖惩,并提出具体意见。 7.督促招办、教务科等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证书发放等日常工作。

8.完成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成人教育中心教务干事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和各联合办学院校的有关规定及本部实际情况,安排面授教学计划,并于面授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各联合办学院校及教务处。

2.严格按照学院和各联合办学院校的各项教学计划制定课表,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

3.建立学院培训部教师档案库,严格按照函授教师任课要求选聘函授及各类短训班授课教师,并报各院校备案。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报送教学计划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等有关材料。 5.加强面授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学院和各联合办学院校有关考勤的各项管理规定。

6.根据学院和各联合办学院校新生注册人数,上报征订教材,并及时发放。 7.负责管理各级各类教师及学员用书。

8.组织函授教学实践活动及毕业论文的批改和答辩工作。 9.组织好函授生的正考、补考、抽考工作,严把考试关。 10.建立函授学员成绩库,并按时上报各联办院校。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成人教育中心学籍干事岗位职责

1.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报名的备案登记,及时填写学生学籍卡和新生入学登记表,办理学生证和抽考证。

2.根据每学期学员入学交费情况,做好学生注册登记,并及时向教务科、考务科提供有关数据。

3.建立、保管学生档案,全面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类资料、卡片的填写。 4.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向学院和各联合办学院校书面报告学生花名册和学籍变更情况。

5.负责选聘各班班主任,并做好班主任的管理工作,每年按规定评选上报优秀班主任。

6.按规定及时办理函授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等申报手续,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7.按照学院和各联合办学院校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处理违纪学生。 8.协助学院和各联合办学院校做好学生毕业验证工作。 9.做好各种证书、证件的管理发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节 职业介绍所

一、职业介绍所职责范围 1.收集、发布职业信息。

2.对求职人员的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进行登记。

3.向求职者提供职业需求信息,为求职者推荐用人单位。 4.向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为用人单位推荐求职者。

5.对求职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指导和咨询,开展对求职者素质的测评和评价工作,帮助其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指导用人单位正确选择招聘方式和执行国家规定的招聘标准。

6.向学院职能部门和培训部门提供职业需求信息,推荐需要培训的人员。 7.为特殊群体人员和长期失业者提供专门的服务。

8.组织劳务交流洽谈活动,为求职者提供直接的就业服务。

9.根据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选择信息,主动与登记人员或单位联系,开出“介绍信”介绍面谈。

10.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推荐求职者的面试结果,据此决定是否撤销登记、修改招聘信息和求职信息,或安排再次推荐介绍,做好跟踪服务。

11.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开展劳动力供求预测、预报,进行劳动力信息咨询服务,汇集、管理和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并形成文字材料为学院招生、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提供依据。

二、职业介绍所所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劳动政策法规,主持职业介绍所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本所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共同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

3.负责职业介绍所与其它职能部门或对外的协调工作。

4.对求职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指导和咨询,开展对求职者素质的测评和评价工作,帮助其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指导用人单位正确选择招聘方式和执行国家规定的招聘标准。

5.组织劳务交流洽谈活动,为求职者提供直接的就业服务。

6.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了解推荐求职者

《小卖部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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