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证明格式

时间:2022-04-05 14:22:0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75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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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审证明格式

政审证明格式范文

保卫处:

系我院 级法学本科生, 年 月毕业。户档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参与非法活动,无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该同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特此证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

201年 月 日

政审证明范本2017-04-20 17:02 | #2楼

,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 人, 年 月至 年 月就职于我单位,其在职期间表现如下:

一、思想政治情况

该同志拥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

二、遵纪守法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工作表现

该同志热爱本职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热情高,能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和领导交给的工作。并且在工作中注意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在职工作期间工作努力,学习勤奋,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工作及建设任务。

特此证明。

公司

年 月 日

第二篇:档案情况说明

档案情况说明

致: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档案现存放在(存档机构全称) 人才服务中心 。 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

□ 我已于 年 月 日领到 公司开具的调档函,承诺 年 月 日前将档案调入 公司。若取消调入,则提供存档证明原件,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我本人承担。

□ 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由于 未能将档案调出并存放在户口所在地人才,本人与 不存在劳动关系,本人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档案调回户口所在地人才,并将人才出具的存档证明提交公司。

注:如您是北京户口,且档案在街道,请于社保成功缴纳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否则今后将无法办理失业转档或领取失业金手续。

特此说明。

本人签字:

签字日期:

第三篇:档案工作达标自查情况说明

档案工作达标自查情况说明(式样)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在兴化市地税局、市史志档案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经过我分局近年来的努力,档案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现申报泰州三级档案管理单位。对照“泰州市档案工作等级评定试行标准”,我分局进行了认真的自评检查,自评分为98.5分,现将自评结果作如下说明:

一、管理体系

l、管理措施

我分局把档案管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利用分局例会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不断增强大家的档案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全分局形成了自觉关心、支持和做好档案工作的强烈氛围。分局领导积极重视档案工作,每年将档案工作列入当年工作计划中,并明确各岗位和部门的档案工作职责,列入半考核工作中,强化考核。

该项标准分为11分,自评分为11分。

2、机构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了以分局长任组长,副分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对分局的档案和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分为4分。

3、人员

配备了兼职档案员,并形成我分局档案管理工作网络,明确分局长分管,副分局长主管,各岗位业务人员组成档案网络成员。配备的档案员共7人,受过档案专业培训的2名,5名正在接受专业培训,均为大专以上毕业。在日常工作中,档案员工作认真负责,并能熟练、独立地开展档案业务活动。分局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该项标准分为3分,自评分为3分。

二、制度建设

根据档案法规,结合分局实际情况,我分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工作体制》、《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能》、《分管领导岗位职责》、《综合档案室人员岗位职责》、《兼职档案人员岗位职责》、《归案制度》、《档案保管、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统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制度》,这些制度充分明确了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归档范围、时间和案卷质量要求,同时也明确了库房管理、借阅保密、鉴定、利用、销毁等制度要求,并将制度放大上墙,经常开展对照检查。

为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我们在内部明确外出参会人员必须将参会材料交至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在出差报销单据上签字方可报销出差费用;对新启用的设备,必须有档案人员在场再开启设备包装箱,以保证设备档案的完整等若干具体措施。

该项标准分为l 0分,自评分为l 0分。

三、业务建设

l、用房

根据档案管理的需要,我们专门腾出办公用房,形成专用综合档案室,并对库房重新装修,切实做到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形成了美观、安全的档案工作环境。

该项标准分为3.5分,自评分为2.5分。

2、装具

分局综合档案室配有专用档案柜,并留有五年以上的发展余地,拥有计算机等档案专用设备。相关档案装具符合相关标准,档案装订符合质量要求。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分为2分

3、收集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我们注重从基础抓起,切实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到各种应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为保证案卷质量符合归档要求,我们高标准、严要求,把提高案卷质量放在首位,案卷封面、背脊标签、卷内目录、备考表符合规范要求,案卷题名简要,结构合理、字迹工整、概括性和逻辑性较强,卷内文件材料的种类、人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齐全完整,符合规范要求 该项标准分为4.5,自评分为4.5分

4、档案整理

我们结合分局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编制了科学的文件材料立卷分类方案和保管期限表,划分准确、分类合理、合理组卷,便于保管和检索利用。1995年至2004年各类档案资料统一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成卷,按照分局符合规范要求的档案编号,排列有序装入档案柜。

该项标准分为20分,自评分为20分。

5、信息化

分局档案室配有计算机,安装了“永乐文档一体化通用软件”和市局的“公文处理系统”,两个系统初步实现了档案收集、整理、编目、统计、借阅利用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建成了室藏全部档案的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和部分文件级目录,目前已录入的文件格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档案管理员能熟练运用档案管理处理系统。由于“永乐文档一体化通用软件”安装不久,文件级目录尚未全部录入,只录入2000—2003文件级目录。

该项标准分为l 6分,自评分为l 5.5分。

6、档案鉴定

分局成立了以分局长为组长、兼职档案员为组员的鉴定小组,以保证到期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我们对各类档案建立了统计台帐。

该项标准分为2分,自评分为2分

四、开发服务

l、库房管理

日常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坚持每天测记温湿度,确保库房温湿度达到规定要求,定期检查档案,确保案卷完整,不受损,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该项标准分为4分,自评分为4分

2、检索工具

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我分局编制了《全宗介绍》l 4本、《全引目录》、《案卷目录》、《机构演变文件索引》、《奖惩文件索引》、《干部任免文 件索引》等六种检索工具,为文件的检索,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该项标准分为6分,自评分为6分

3、服务质量

档案人员能做到熟悉库藏,调档迅速准确,对各类档案数量、历年文件立卷归档数量、利用情况等进行分类统计,建立了统计台帐和借阅登记利用效果登记簿。同时,建立了全案卷,主要包括全案介绍、立卷说明、分类方案、分类目录号表、归档范围、组卷类目、保管期限、检查等材料。健全了查(借)阅制度,并进行利用效果登记,编有《档案利用效果汇编》。日常工作中,档案人员接待查阅档案者热情、耐心。

该项标准分为5分,自评分为5分。

4、编研工作

我分局特别注重档案资料编研工作,编制了《分局大事记》、《机构演变一览表》、《干部任免一览表》、《奖惩一览表》、《分局常用业务工作流程和规范》、《分局程序文件和记录清单》、《制度汇编》,完成了《分局税收任务完成情况表》基础数字汇编,分局收文能够从局域网上查阅全文。

该项标准分为9分,自评分为9分。

以上是我分局的自查说明,请领导和专家评审,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分局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谢谢各位!

第四篇:个人办理积分入户深圳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人才引进积分分值达到100分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说明:1、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有社保缴交记录,且当前为正常缴交状态。);

4.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第2、4、5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两院院士;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3.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4.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5.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6.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根据我市户籍迁入规定,以下人员申请人才引进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1.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在深纳税币300万元以上的;

3.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在深已缴纳税额币60万元以上的;

4.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在深缴纳个人所得税币24万元以上的;

5.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在深纳税币30万元以上的;

本款第2至5项所规定人员,须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上限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四)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随军家属、机关事业单位或驻深单位人员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重要提示

(一)人才引进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申报单位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在申报信息成功日前,申请人需具备所填报信息相应资质。

已公示通过人员如在撤消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的,各项分值计算以撤消修改后最后一次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

如撤消修改后重新提交信息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年龄上限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不再受理其人才引进申请。

(二)关于人事档案问题

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拟引进人员在申报人才引进业务时,应如实申报其调出单位和人事档案情况(指干部档案或工人档案)。

如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的,需在申报人才引进时一并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

申请人未如实申报人事档案情况或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商调手续的,相关责任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可自行商调干部及工人档案。

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办理调干、调工的,须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有档案保管权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商调档案(须与本单位毕业生档案托管机构一致),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托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须严格遵守人事档案纪律,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和真实。

(三)关于拟引进人员身份确认的问题

市外在职人才引进采用综合量化的评价方式,达到人才引进条件的,根据拟引进人员的身份,按调干、调工、招工区别办理招调手续。

拟引进人员有人事档案和调出单位的,具有干部身份的按调干办理;具有工人身份的,按调工办理;其他人员按招工办理。

拟引进人员及呈报单位在系统申报人才引进业务时,应如实填报本人身份(干部、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有人事档案的拟引进人员身份判断可咨询本人现人事档案保管单位。

干部身份及工人身份判断可参照附件3《业务类型(调干、调干和招工)判断指引》

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受理其申报材料时一并审核其人事档案,核实其干部或工人身份。

如申报信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实情况不一致的,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核为准。

(四)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审核问题。

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已取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可申报积分。

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应先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再申报人才引进积分。

详见附件4《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业务指南》(办理人才引进专用)。

(五)关于随迁子女问题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六)已在我市公安部门办理或正在办理政策性随迁业务的人员,市人力资源部门不再受理其人才引进业务申请。

(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申请人需按照18位身份证号码填报信息。

(八)关于新引进人才申领租房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政府令第273号令),符合条件的 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可申请发放租房补贴,有关事项详见附件17。

四、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实现自动比对无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在我市的参保信息、居住证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交参保信息单及本人居住证。

2.系统自动比对个人征信系统申请人诚信记录信息,无需提交纸质的人才引进专用诚信记录表(人才引进专用诚信记录表一年内有效)。

《人才引进专用诚信记录查询操作指南》详见附件6(网址:www.szpcs.cn )。

系统自动比对人才引进系统不良诚信记录信息,如有不良记录,申请人可在公示结束后系统查询有关信息。

4.系统自动比对申请人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的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无需提交体检表。

(详见附件8关于印发《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深卫人发【2013】55号)

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人力资源服务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须如实准确填写调出单位及调出单位审批(主管)单位信息。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分值“本人签名”处签名,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名、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在户籍地无正式工作关系及人事档案的,须由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含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业务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可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请选择24个月或以上。

查询方式详见附件5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操作指引);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征信部出具的学位验证证明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呈报单位对学历、学位验证信息需上网核实,并由人事经办人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验证报告》签名确认。

2.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须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1.专业技术资格(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已取得市、区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可申报积分。

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应先到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再申报人才引进积分。

审核流程详见附件4《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业务指南》(办理人才引进专用)

2.职业资格证书(包含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专项能力证书(包含一级、二级、三级)(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我市参考取得国家或省统考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查询网址 (网址:http://www.gdosta.org.cn/ )。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目录详见附件9《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

(六)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七)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

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

(八)获得(2011年至2015年)深圳市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深圳市委、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投资纳税材料(收原件)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

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

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注:上述最近三个年度指2013年至2016年。

《2015年度纳入在职人才引进积分范围的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10

(十二)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印同一张纸上);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附件11)。

3.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根据《中华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本指南所指身份证均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十三)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属异地随迁子女的,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四)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12个月。

(详见附件12《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五)《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名确认。

(十六)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符合《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七)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根据前述重要说明第(二)、(三)项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

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

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

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

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

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根据新修订的《中华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

如在我市社保部门参保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且属非正常升位的,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子女数”栏,子女数包括本人亲生子女(含合法收养)和本人重组家庭的继子女(含合法收养)。

3.如 “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系统选择“其它”后,自行编辑录入。

4.“调出单位名称”及“档案保管权调出审批(主管)部门”须与公章完全一致。

5.申报信息须由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6.代理机构及拟引进入户人员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人才引进业务的,责任由本人和代理机构承担。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szhrss.gov.cn)。

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

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

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呈报材料(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

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和配偶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房产信息、捐款信息、义工服务奖项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申请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

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信息,但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

呈报单位打印信息撤消(终止)申请表,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待“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撤销(终止)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点击“撤消(终止)信息”――填写原因。

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的业务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

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查询。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第五篇: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自查报告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自查报告

2007年初,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现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部档案室现存干部人事档案2318卷,其中:在职科级干部档案1332卷,党群口干部档案81卷,离退休干部档案847卷,死亡干部人事档案58卷。

近年来,我部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各单位、部门班子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档案室于1993年被省档案馆验收为机关档案管理省一级单位,区委组织部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2007年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上再明确,增强责任意识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对照市委组织部转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标准及处理办法,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学习材料》的要求,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二)措施上再到位,强化工作保障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们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乡镇、街道、部门抽调了9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部里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臵了4组档案密集架,2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单位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要求上再严格,提高审核质量

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四性”,严把“四关”,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组织审核人员参加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会,并跟班学习培训一月,全面掌握审核标准;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认真填写《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明确补充材料的内容、要求及送交时限,及时反馈各单位,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收集。对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任免审批表、工资审批表、学历材料、党团组织、公务员登记表等普遍性材料,集中时间进行收集;对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换届中形成的阶段性材料,统一布臵、统一收集;对政审、违纪处分、离任审计及表彰奖励等特殊性材料,采取协调有关单位或督促本人查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收集,确保了材料收集的完整性。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审核过程中,根据干部档案总量和工作人员情况确定审核进度,明确每天的审核量,定期公布审核整理的数量和质量,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材料收集中,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将收集到的材料统一递交审核组,审核组对材料的真伪进行鉴别。催交材料中,采取定人(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在规定的时限)、定责(保证收集材料的准确性)的方法,及时、准确和全面收集材料。同时,采取通知追补、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三种途径,较好地解决了档案缺失材料追补慢的难题,有效提高了档案审核整理的工作效率。

至2007年底,经过近9个月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的工作,共收集有关信息材料5700余份,整理审核干部档案1413卷,经过整理的档案做到“四无三齐”,即:无损坏、无卷角、无折皱、无残留金属物和左、右、下三面齐,达到中组部规定的“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要求。全部档案已经分门别类上架归档,所有文件齐全、完整、准确地纳入规范化管理程序,分类编号、排列上架科学合理,便于随时使用、查询。

(四)机制上再完善,促进规范管理

结合这次审核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办理干部调配、毕业生接收等方面手续时,我们坚持先调档审核,再提部务会议讨论;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我们坚持先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后,提交部务会议研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归入档案。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高标准的干部人事档案为基础资料,购臵了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将科级干部和部管其他干部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干部档案工作管理效率,推进了干部档案信息化进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尽管我们如期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专职管档人员编制不足,材料装档不及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

XX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XX年XX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在XX局相关科室的精心指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档案自查工作任务。现将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XX坚持以《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条例》为指导,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为目标,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作为干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认真查找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注重加强平时管理工作,认真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利用工作。加快档案室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空调机、温湿计、灭火器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档案室的防光、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和防高温,保证了档案安全。注重发挥干部档案资政用人的作用,在酝酿提拔干部过程中,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检查核对,确保用人、识人的准确性。正确处理好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托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的信息,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进行分析,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责任意识, 思想高度重视

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成长经历的真实反映,是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做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我们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了档案工作“为干部工作服务、为班子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三为”意识,为优质高效地做好档案审核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始终坚持“三明确”:一是责任明确。在档案审核工作开始之初,及时召开了各单位分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省、市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会议精神和审核标准、程序、要求,并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审核现场跟班学习。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将档案审核工作细化为审核组、装裱组、录入组、装档组、材料收缴组等五个组,指定各组负责人,明确各组工作任务和个人工作责任。二是重点明确。在全面整理每一卷档案的基础上,把干部“三龄一历”核定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点,逐项审核清查,做到全面收集材料、仔细鉴别材料、规范整理材料,认定干部的“三龄一历”时间清楚,事实准确,说服力强。三是目的明确。把档案工作的准确、真实作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在审核过程中以“零失误”为目标,逐人逐项审核确定,力求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从严格工作程序着手,每卷档案材料都注重从前后印证中审核信息,确保审核工作的质量。

(二)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自查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把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力量、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以“三到位”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工作力量到位。针对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专门成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负责,专题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期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从学校各部门抽调了6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成档案整理审核工作组,开展档案审核工作。二是经费保障到位。根据档案审核的需要,学校拔出专用资金,重新装修了档案室,添置了1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设备,以及整理、装订档案所需的裁纸刀、宣纸、档案盒等辅助材料,改善了档案室办公条件。三是督查措施到位。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与各部门年终考核评比相挂钩,对收集、上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准确、不及时的部门和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补正,为顺利完成档案审核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注重质量,以高标准严格要求

在档案审核过程中,着眼于提高质量和落实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扎实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一是突出严肃性,严把审核“质量关”。全面清理库存档案,分类整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移交;制定工作人员、档案运行、审核管理等工作流程,建立了严密的审核责任制;采取初审和复审交叉进行、审核人员签名、分管领导抽查的方式,形成了层层负责的监督机制。二是突出准确性,严把审核“准确关”。 对档案中的原有材料和新补充材料,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对同名同姓、同音异字、一人多名等材料,采取查看籍贯、对照“三龄一历”、核对工作简历等方法进行甄别;对缺少年度考核、调资、任免审批表等要件材料,对照履历表,认真查找补充;对“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三是突出完整性,严把材料“收集关”。坚持档案审核、信息反馈和材料收集同步进行、循环往复。四是突出时效性,严把工作“效率关”。

(四)以自查为契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结合这次自查工作,对照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等多项工作制度,做到了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无鼠害、无火源、无水患、无安全隐患的“五有四无”要求。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档案管理,提高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办理干部调配、毕业生接收等方面手续时,我们坚持先调档审核,再提部务会议讨论;在接收新形成的学历、学位材料时,我们坚持先验证学历、学位证书再进档,防止假文凭、假学历材料混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于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一历”等基本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的,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并要求本人签字认可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归入档案。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尽管我们如期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专职管档人员编制不足,材料装档不及时、进档材料的经常性工作坚持不够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政审证明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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