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21 17:10:57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0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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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快“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步伐,进一步净化、美化校园,提升我校品味,按照《“整脏治乱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至期末,全校师生员工文明习惯行为进一步养成,综合素质整体提高,学校“三风”建设明显加强,校园环境进一步净化和美化。通过教育学生,并影响和推动学生家长、广大村民、社会各界进一步提高对“整脏治乱”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形成共识,促进“整脏治乱”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果,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区域、内容

1、整治区域:重点整治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协助默戎镇党委、政府及龙必村村委“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重点整治默戎小学校园及周边区域。

2、整治内容:针对饮食摊点脏、乱吐乱扔、乱贴乱画、乱摆乱倒、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开乱采,结合学校实际,彻底整治校园脏乱现象,进一步营造整洁、卫生、文明、亮丽的校园环境,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意识。

四、组织机构

五、具体措施

1、按照学校“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小组工作要求,各班级利用一个周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具体内容为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部署第一阶段工作,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整脏治乱”工作机制和制度机制,全面整理工作资料档案,全面开展校园脏乱统一治理行动。

2、制定并实施学校师生文明习惯行为培训计划

(1)学校通过动员大会和专项培训,对全体师生及教师家属进行集中培训。

(2)班主任负责组织对本班学生进行全员培训。

培训重点内容:全校教师要接受有关“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的政策、精神的培训;同时要接受《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教师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学生主要接受《守则》、《规范》、文明习惯行为养成基本知识的培训。

3、开展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拟订创建考核标准。

4、开展社会创建活动,主要方式为:

(1)由学校印发《积极参与“整脏治乱”,努力打造靓丽校园》,形成学生与家长的互动。

(2)动员教师和学生开展划片创建活动,具体方式为各个班级划片责任区环境治理及保护。

(3)发动师生对校园区的花草树木实行划片挂牌保护。

(4)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整脏治乱、美化环境”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5、围绕“整脏治乱”专项工作,开展主题班会、读书、演讲、征文、手抄报、辩论会、知识抢答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进一步强化小学生《守则》、《规范》教育,使学生对《守则》、《规范》知晓率达到100%;认真开展“整脏治乱”工作进课堂活动,课堂教学中应有机渗透有关知识和内容,使学生对“整脏治乱”常识性内容知晓率达到100%。

6、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示范班级创建活动。

7、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整脏治乱”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因工作不力,治理效果差,在专项评比中工作滞后者要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脏乱问题无明显改善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戒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定期研究和听取各年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3、建立“整脏治乱”考核目标奖惩制度。通过阶段性考核和期末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差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惩处,并纳入年终考核。

4、本着科学规划、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分步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为“整脏治乱”专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

第二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点作为主要安全隐患,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函告电力、水电部门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要通报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三篇: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松崮完小

关于开展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根据教体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幼儿园实际,决定开展“查隐患、抓整改、降事故、保安全” 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以关注学生、尊重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管理理念,深入查纠安全隐患,坚持抓好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机制,综合施策,通过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学校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二、专项整治目标

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配备有效推进,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全面提高;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学校保卫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从11月30日开始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30日至12月6日)。召开班主任会议,传达县教体局会议精神及《大张庄教体办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公布实施方案,报教体办备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督查落实。

第二阶段:督查整治阶段(12月6日至12月25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为督查组,负责本校的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0日前)。认真总结这次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26日前交教体办。

四、整治督查重点

1、冬季消防用电安全

消防安全:学校每排平房、教学楼每层楼醒目处张贴安全疏散图,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设置符合要求的灯光疏散标志。疏散通道畅通;学校消防器材按标准配足配齐,定期检修;干粉灭火器保养及时,摆放在楼层醒目处并且有明显标志。用电安全管理:定期对供电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冬季取暖:取暖炉具周围有防护网架,排烟装置畅通、无泄漏。

2、道路交通安全

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专用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上岗证,驾驶证、校车行驶证合格并定期年审,无随便更换驾驶员现象,校车座椅牢固,门窗完好,车内卫生整洁,灭火器配备符合标准,并能及时更换干粉,校车上配备应急三角架。配备一至两名跟车陪乘教师,组织学生列队点名上车,提醒学生乘车安全,驾驶室副座不能乘坐学生,乘车途中随时观察学生表现,严禁学生将手、头等部位伸到车外;每到一处站点,等车停稳后,陪乘教师先下车,组织到站点学生有序下车,安全交到家长手中,并及时填写好接送学生记录;建立健全乘车日志(内容包括:应乘车人数、实际乘车人数、行驶起止时间、是否超载、运营是否安全等)记录详细、及时;无超员现象;按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标志标线。学生上下学管理,走读生上下学,坚持实行路队制度,值班教师在路口按时值班,疏导,严防交通意外伤害;督查小组,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教育师生特别是校车管理员、跟车教师、乘车学生,及时举报超员、超速、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教育学生拒乘超员、超速、非法运营车辆。

3、学校保卫和三防建设

学校保卫:严格落实县教体局制定的《校园安全保卫二十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门卫管理、校园周边巡查、校园巡查等制度。强化冬季夜间保卫、教室及用电安全、应急疏散、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和细节,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重点防范部位,加强夜间巡查,每次间隔不超过半小时,认真填好夜间巡逻记录。三防配备:要按要求配足配齐人防、物防、技防;认真落实好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

4、冬季安全教育

要针对冬季安全的特点和重点,在师生中间普遍深入开展一次冬季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消防知识、应急疏散、交通安全、自我防卫等安全重点,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知识,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按时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有计划、有目标、有方法、有措施的整治、督查,抓住专项整治的重点,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既要全面细致,又要突出重点,一周一重点,一周一小结,一周一调度。确保行动全面彻底。

2、深入督查,及时整改。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派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自身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早日解决。

3、加强调度,认真总结。一是各学校确定一名安全联络员;二是各学校每周四10:00前,将专项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教体办;三是要注意通过具体问题总结面上经验,要通过深入分析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12月26日前,把督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主要包括行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冬季安全教育的内容、应急疏散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数量等)报教体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第四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领域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健全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煤改气、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领域环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实现环境安全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xxxx年底,全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xx%;到xxxx年底,全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xx%。

二、工作举措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1.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全镇小微集聚点、涉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等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关注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和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或中间产品的行为,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安全。

2.xxxx年危险废物排查中,发现企业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由相关单位委托设区市以上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或有资质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xxxxx)要求,对其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并做好申报登记工作。到xxxx年底,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达xxx%。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1.在依法严肃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违法记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约束,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组织应用省级信息系统,切实提升企业入网率和应用率,xxxx年底前开始推行产废申报登记、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固废管理台账、固废转移联单的电子化。

3.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定。

4.探索建立危险废物重大案件部门联动、区域协作、会商督办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技术要求。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要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产生情况与处置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统筹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四)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排查及风险评估论证

1.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实现信息共享。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特别是轻工、纺织行业污水罐(池)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评估及治理结果开展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到xxxx年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xxx%。

2.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和使用安全许可企业重点环保设施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审批过程中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将重点环保设施项目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把重点环保设施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范畴,依法对环保设施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及项目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等提出具体要求。

(五)开展“煤改气”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到xxxx年底明确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六)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安全隐患,到xxxx年底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完成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申报登记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技术要求。

(二)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危险废物重大案件部门联动、区域协作、会商督办制度。

(三)编制实施规划。紧密结合《临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举措。并以“无废城市”建设和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的制度体系,夯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加快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xxxx年x月至xxxx年xx月,分“整治攻坚年、整治深化年、整治提升年”三个阶段开展。具体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细化优化整治任务,每季度汇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加强重大问题督导协调,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力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举措及时间节点,及时收集、分析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配合部门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专项整治。

第五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是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近两年我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日常监管情况看,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标准缺失、有效监管缺乏、生产经营者持证率低等情况;二是加工经营主体多、小、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不少从业人员诚信意识和卫生意识较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劣质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四大整治目标: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第六篇: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范文

“三违”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大的隐患,也是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不够扎实的重要表现。“反三违”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工作。为了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以《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按照廊坊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本项目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反三违”活动主题:“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

二、活动目标

1、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和全体职工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

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使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种作业设备的安全防护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减少安全隐患;

4、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明显减少;

5、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从5月10日至8月10日。

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从8月10日至8月31日。

紧密结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排查和摸清本单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并将排查中发现的各类三违问题和查处情况建立台帐详细记录,认真分析“三违”现象存在的原因,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8月31日至9月15日。

对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反三违”规章制度,对排查中发现的“三违”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深入剖析导致“三违”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建设和执行,职工思想动态,设备设施安全、作业现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以实施。

第四阶段:督查总结阶段,从9月15日至9月20日。

对“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整治成效进行自我评价。

四、活动要求和说明

1、“反三违”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2、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四要素查找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害环境问题和管理缺失,广泛发动职工参加活动。

3、将此次活动和岗位风险辨识、班组安全建设结合起来,全员发动,深入排查。并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全过程的登记记录,建立“反三违”治理台账,将自查自纠情况、相关责任人奖惩情况、安监局督查意见的落实情况,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并制定和完善“反三违”规章制度,严格落实。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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