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时间:2022-03-21 17:07:56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48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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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自上而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地搞好安全工作;

2、完善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应对事故发生的处理能力和员工的安全保护能力;

3、不断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树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思想,引深隐患、事故问责制;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 组 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成 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篇: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教育如镜亦如窗”这句话真实的反映了教育实践既像一面镜子,又像一扇窗子。要求教育者须常擦“素质之镜”,勤试“督促之窗”;须展现“魅力之镜”,巧开“个性之窗”;多开辟“魅力之镜”与“生活之窗”。因为只有当教育如“镜”亦如“窗”之时,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为此,我结合师德师风学习活动就自己的工作进行了自查及整改。

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依法执教

作为一名教师本人始终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爱祖国、爱人民,以学生的发展为己任。在平凡而繁杂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二、爱岗敬业

在教育教学中,我努力以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教风,严明的教纪从教,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以人为本、严格要求、耐心引导,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达成教学相长之目的。

三、热爱学生

我们的教育对象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在学习活动中免不了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与错误。在教学中,我本着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这一学生观,时时用“为师不忘少年时,常与学生心比心”提醒自己。当他们出现缺点或错误时,我从不一味的批评指责他们,而是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他们交心谈心,使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地改正。

四、严谨治学

今天的时代已经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学习化的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适应教育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在工作中我认真钻研教材、研读学生、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教育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把做一名研究型的教师作为奋斗的目标。

五、团结协作

在教学工作中能做到与同事和谐相处、互尊互学互爱互帮,以校荣我荣,校耻我耻,为创建文明校园尽心尽力。

六、尊重家长

为了实现“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使教育教学工作能圆满完成,我采用“家校联系本”、电话联系、家访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们对班级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可行方法。

七、廉洁从教

记得陶行知先生在《每天四问》中写道:“一切心术不正行为不端,都是由不廉洁而起”,还提出“建筑人格长城”。工作中,我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从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学生、家长的财物,从事有偿家教等以教谋私行为。

八、为人师表

教育部长周济指出: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我把“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自己不断进步的鞭尺。

教育是一门遗憾的艺术。因此在教学实践工作中,我们即便付出了真心真情,在学习中不断的提升自我,在不懈的努力中完善自我,仍旧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憾与不足。

自查不足如下:

1、教育理论学习不够透彻,只停留在表象上,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困惑。

2、业务有待提高,数学教材变动了几次,自己总因没任教而不去研读它,以至各种版本的教材编排体系,目的、意图知之甚少。

3、教研力度不够,多年来担任教研组长,只是在本校听听课,评评课,特别是担任教科室主任这段时间里,总以教学任务重为借口,没能真正进入状态,致使学校的教改教研没有起色。

4、工作中容易犯冷热病。

针对性以上不足,本人提出整改和努力方向: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各级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在业务钻研上勤劳苦钻,精益求益。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改进教学方法,丰厚教学素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

3、加强本职分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4、对工作热情要持续。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模范老师为榜样,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加强修养,提升教育品质,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

第三篇:“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省商务厅决定从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日,区商务局将在我区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家禽屠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和商务部关于加强生猪、畜禽肉品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中深入开展以打击屠宰含有“瘦肉精”的畜禽、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真正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10日至30日)

依据省商务厅《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责任。要采取召开会议、进厂宣传等方式,使屠宰企业从业人员充分认清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食用肉品常识,提高病害肉的鉴别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1日—2012年1月10日)

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重点开展以下整治活动:

1、“瘦肉精”排查工作。着重查找屠宰企业是否屠宰含有“瘦肉精”的畜禽;是否配备有检测“瘦肉精”的基本设备(如试纸等);检测“瘦肉精”的人员是否经过省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如发现问题肉品是否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进行处理等。

2、屠宰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查找屠宰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畜禽进厂检查验收、肉品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肉品销售台帐管理等制度措施;是否存在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现象,如存在上述现象制定哪些整改措施。

3、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结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一时查找和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仍然完不成的,要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区商务局将会同区畜牧、质监、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细化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保障力度,强化监督抽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对未配备“瘦肉精”检测设备的屠宰企业要督促尽快完善。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定点屠宰企业的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省厅将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各市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抽检,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区商务、公安、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要注重“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屠宰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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