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部门的规章制度(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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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团规章制度

一、性质

本社是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充满爱心的在校学生自发组成的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各种爱心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机构;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二、目的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三、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五、入社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六、组织机构及职能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七: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八、奖惩机制: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九:社员退社和社员资格的撤销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3、违背本社宗旨和严重损害社团声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予以撤销社员资格;

4、社员未参加社团会议,并未主动进行请假的社员,予以劝退;每学期未参加社团活动超过两次者,予以劝退;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十:附则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第二篇: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教案。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第三篇: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共同协商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联工作、社团管理的根本制度,对组织具有最高效力,任何社团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定义

社团联合会是隶属我校团委的学生社团联盟组成的综合性管理组织。

第四条、本组织中文全称为“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中文简称“社联”,英文简称“AU”。

第五条、职能:管理、服务、协调。协助团委管理社团,负责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性质:学生社团联盟综合管理组织。

第七条、宗旨:发展社团文化,一展一中风采。

第八条、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九条、负责制:实行全体干部责任制。

第十条、管理制度:本章程以及团委规定的其他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社联干部产生制

(一)聘任制。指组织针对每年高一新生进行公开招聘;

(二)选举制。指候选人在本组织至少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由主席团召开会议进行投票选举;

(三)社联干部聘任程序

1)参加面试;

2)参加笔试;

3)试用考核;

4)主席团复核;

5)申报团委;

6)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7)逐项进行,一项不过则被除名。

(四)社联主席选举办法

主席为组织核心领导,担任者是否具有职业素质与能力将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决定我校社团联合会的发展,因此主席候选人考核更为严格。以下为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在本组织必须有一学期的工作经验;

2)候选人无犯法、违反校纪校规以及被学校记过处分记录;

3)候选人热衷组织事业,敢想敢做,敢为敢当,敢闯敢拼;

4)形象良好,为人正直,品德端正,思想健康,乐于奉献,勤于协调;

5)有较强的策划、管理、领导、执行能力;

6)必须通过主席或主席团的秘密严格考核;

7)必须获得主席或主席团提名;

8)无兼任其他部门职务;

9)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校团委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0)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主席团会议通过,主席团有权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1)候选人考核不通过或条、件不满足,经团委书记批准本章程可授权主席直接任命合适人选;

12)非特殊情况不建议执行第9)、10)、11)项。

第十二条、社联干部任期制:所有社联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联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十三条、社联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办公室、财政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四条、会员组成

由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的合法的本校社团组成。

第十五条、社联常驻地址

凯里一中办公楼一楼107室。

第二章:社团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定义

我校社团是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十七条、社团名称格式:xxx社团或xxx协会。

第十八条、职能:管理、组织、执行。丰富学生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九条、性质:隶属我校团委并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领导管理的群众性、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十条、宗旨:根据社团类型自定义。

第二十一条、社团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十二条、管理制度:社团自身管理章程和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即本章程)。

第二十三条、负责制:实行全体社团干部责任制与社长负责制相结合。由社长统一领导,副社长以及各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十四条、社团干部任期制:所有社团干部若无被罢免撤职正常任期为一到两年。社团干部不得兼任其他部门职务,一经发现,予以免职。

第二十五条、社团机构设立

成员大会、社长、副社长、各大部门等。

第二十六条、本组织内会员、干部一律平等。

第三章:社团联合会会员

第二十七条、会员管理纲要

《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与《社团分管制》。

第二十八条、会员条件

(一)自愿加盟,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管理;

(二)会员属我校社团,社团社员为我校在校学生;

(三)社员不少于10人,相关管理条、例齐全;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宪法,承认并拥护我社团联合会章程;

(五)社团经正当程序申请成立,注册资料齐全;

(六)自愿履行会员义务。各成员均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本章程规定义务;

(七)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则视为非本组织会员,学校将不承认其成立。

第二十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会员代表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社联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

(三)参加任何属于会员范围参与的活动;

(四)共享组织资源以及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

(五)优先享有社联举办各类活动的承办权与冠名权;

(六)享有组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或表彰;

(七)享有团委、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权力。

第三十条、会员义务

(一)遵守社联章程以及活动主办方的合理规定;

(二)接受我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管理领导;

(三)认真完成社联主席团、各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事务;

(四)会议按时到场;

(五)积极参加学校或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尽力帮助组织内需要帮助的会员;

(七)与组织会员处理好关系、团结一致,避免不必要冲突或摩擦;

(八)为组织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信息与资料;

(九)维护组织荣誉与利益;

(十)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以及部门的决议;

(十一)履行团委、社联规定的其他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会员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撤销或取缔要求;

(二)接到会议通知或会议邀请,无故不参加或迟到累计达三次,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直接罢免其社长;

(三)一学期举行活动累计不达三次,团委书记或社联主席团有权予以该社团撤销处理。活动前不交《活动策划》,活动后不交活动总结以及活动照片则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四)不满足第三章第二十八条、中的任意一项,不履行第三章第三十条、中的应尽义务,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五)社团一学期被举报累计达3次以上的社团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六)管理混乱或从事不正当活动,影响恶劣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七)社团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与组织长期不联系,团委书记、社联主席团有权撤销其社团;

(八)不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会员资格终止,撤销社团;

(九)出现其他应予以解散情形;

(十)社团被撤销后,严禁个人或集体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违者后果自负。

第四章:各类办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社团成立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认真填写《社团成立申请表》,起草社团管理章程;

(三)向社联提交《社团成立申请书》以及社团管理章程,阐述自身条、件;

(四)等待申请结果;

(五)聘请指导老师;

(六)向社联领取《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

(七)社团经我校团委准许成立,则自动视为我校社团联合会会员;

(八)校团委准许成立,再执行(五)、(六);

(九)性质宗旨相同的社团原则上只予成立一个。

第三十三条、社团社长换届申请程序

(一)向社联办公室领取《社长换届申请表》;

(二)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杜绝等额选举,并为保证换届选举公平、公正必须邀到社联主席团或办公室参加会议作为公证人;

(三)认真填写《社长换届申请表》书;

(四)社团指导老师批准签字;

(五)提交《社长换届申请表》;

(六)等待回复;

(七)开始试用新社长;

(八)试用期半学期结束,考核通过,领取聘书,正式上任;

(九)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照本章程进行换届选举时,应由社联在全校公开招聘,在尚未选出社长时由社联委任管理。

第三十四条、社团举行活动程序

(一)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

(二)认真填写《社团活动策划单》;

(三)将活动策划单提交分管本社负责人,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决定举行与否;

(四)举行活动。记得拍照或录像;

(五)活动后打扫场地卫生;

(六)在活动结束当周将活动总结书以及照片(电子档格式)或视频上传组织邮箱或上交到社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无活动总结书、照片、视频则或不按期将照片、视频传到组织邮箱或上交到办公室,视为活动无效,不计入活动档案;

(八)接到主席团批准回复后方可举行活动;

(九)《社团活动策划单》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分管本社负责人。

第五章:岗位职责与人事任免

第三十五条、主席团

(一)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利机构,拥有最高决定权,对组织负责;

(二)主席团职能为“领导、管理、监督”;

(三)主席团全面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主要负责学生社团总体的领导、管理、监督;

(四)主席团会议若有因故缺席,会后缺席人若对决议有意见,则会议所做决定视为无效;

(五)主席团组成:由1名主席和3到5名副主席组成。

第三十六条、主席团职责

(一)任免组织各级干部以及决定人事调动;

(二)唯一有权授予组织各部门、各级干部、社团以及社团干部合理、合法权力;

(三)唯一有权解释组织章程;

(四)有权决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以及大会议程;

(五)有权签发各类文件,提名各类证书获得者;

(六)有权听取社联干部以及社长汇报工作;

(七)批复由各社团或办公室提交的各类申请;

(八)表决由办公室起草的各类文件;

(九)初审社团成立申请并及时向团委申报;

(十)审议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或决算;

(十一)审议并表决组织制度实行或章程修改案;

(十二)全面负责我校社团活动的进行;

(十三)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审议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表彰;

(十四)负责各类活动的监督、指挥;

(十五)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

(十六)负责检验核实由办公室提交的各类数据资料信息;

(十七)监督组织各大部门以及各社团的工作;

(十八)定期向校团委书记、团委属分管社联书记汇报工作;

(十九)决定社联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其他规章或团委授予的合理、合法职权。

第三十七条、

主席为组织最高领导兼学生社团联合会属团委部门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责为:

(一)全面统筹组织工作;

(二)对外代表组织;

(三)签署主席团重要文件;

(四)审核办公室提交的预算和决算;

(五)唯一有权对干部考核进行评定;

(六)有权主持会员代表大会;

(七)有权召开、主持组织所有会议;

(八)有权支配社联各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九)有权拟定社联的工作计划、目标;

(十)有权批准社联所有支出;

(十一)有权听取各部门以及社团的工作汇报;

(十二)有权代表校团委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十三)负责社联干部考核工作;

(十四)监督组织所有决议的执行;

(十五)传达校团委相关文件指示精神,完成团委部署任务;

(十六)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

(十七)行使团委、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其他规章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

(二)主席不在时,征得主席同意代表主席行使职权;

(三)在主席离任时,本章程授权为主席候选人;

(四)认真贯彻落实《社团分管制》,开展所分管社团工作;

(五)具体负责分管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有权召开所分管社团会议;

(七)有权代表主席团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八)传达相关文件指示精神,执行文件要求;

(九)监督社团社联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主席汇报;

(十)认真完成主席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事务;

(十一)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

(十二)团委、主席或其他规章赋予的职权。

第三十九条、办公室

办公室为社联常设执行机构,其职能为“执行、服务、协调”。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到四名。

(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为社联首席执行官。其职责为:

1)全权负责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决议;

2)全权负责每学期社团注册,以及社长联系变更登记工作;

3)有权代表社联签发非行政性文件或函件;

4)负责组织办公室起草、编辑活动策划书、总结书以及各类文件;

5)负责制定社联各大部门办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6)经主席团授权负责组织办公室干部起草社团联合会章程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7)负责社团信息资料管理建档、归档和档案管理;

8)负责组织社联办公室干部旁听记录大型会议、活动以及建档工作;

9)负责学生部长级干部培训;

10)领导、管理社联各大部门,总揽各部门大权;

11)有权召开并主持社联部门大会以及分管社团部门大会;

12)具体负责社联各部门以及分管各社团部门运行;

13)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4)监督社团和社联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大会决议和相关文件要求、指示的执行情况;

15)准备本届经费预算与决算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16)管理组织贴吧、微博、QQ以及网页;

17)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18)协助主席团履行职责;

19)认真完成主席团交办或委托的其他事务;

20)行使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权。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履行其职责;

2)协助主任筹备所分管部门会议;

3)负责决议、文件要求的具体贯彻执行;

4)负责各类文件具体起草;

5)有权代表办公室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

7)受主席团或办公室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他事务;

第四十条、财政部

财政部负责组织财物管理和检查。其职能为“检查、发现、查处”,监督社联、社团资金支配使用。财政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一到二名。

(一)财政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为组织最高财政总司。其职责为:

1)保管组织所有财物;

2)管理社团刊物;

3)管理领导各社团财政部;

4)有权召开所有社团财政部会议;

5)有权批准组织100元以内资金支出;

6)具体负责各社团财政部运行;

7)负责社联、社团消费记录;

8)负责社联、社团所有消费票据、证明的保管;

9)负责征收社团百分之三十基础经费;

10)制定财政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11)本章程唯一授权无限制检查各社团社费;

12)有权代表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定期检查社团消费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提交主席团;

14)严格按财物核查、检查制度执行任务,绝不包庇、不纵容一切非法、非正常,不公开、不明确,无发票、无证明的消费;

15)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6)认真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事务;

17)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财政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具体负责社联、社团经费结算,并拟出公告;

3)有权代表办财政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协助部长筹备社团财政部大会;

5)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履行主席团或财政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组织所有宣传事宜。其职能为“贯彻、传达”。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四名。

(一)宣传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为社联最高宣传总司。其职责为:

1)协调其他部门以及各社团做好宣传工作;

2)领导管理各社团宣传部;

3)有权召开并主持所有社团宣传部会议;

4)具体负责各社团宣传部运行;

5)制定各社团宣传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6)负责各类文件的下发以及传达;

7)负责所有宣传文件的起草编辑;

8)负责社联各类会议、活动的通知、宣传工作;

9)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0)定期向主席团、办公室汇报工作;

11)认真完成办主席团或公室交办任务;

12)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宣传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宣传部大会;

3)具体负责落实通知事宜;

4)具体负责起草通知文件或公告;

5)有权代表宣传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6)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7)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8)履行主席团或宣传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二条、外联部

外联部负责社联外联工作。其职能为“服务、协调”。外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三名。

(一)外联部部长

外联部部长为组织最高外联总司。其职能为:

1)领导管理各社团外联部;

2)制定各社团外联部办事制度,并提交办公室审议;

3)具体负责各社团外联部运行;

4)有权召开、主持各社团外联部大会;

5)负责与社联、社团以及各部门对接;

6)负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

7)负责社联所有赞助相关事宜;

8)负责与赞助商、合作伙伴保持联系;

9)对外为社联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

10)对内为社联打出旗号,加大影响力;

11)定期向主席团或办公室汇报工作;

12)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13)认真完成主席团、办公室交办或委托事务;

14)履行主席团或办公室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外联部副部长

1)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2)协助部长筹备社团外联部大会;

3)有权代表外联部监督、考察各社联部门、社团以及社团各部门;

4)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部长交办事务;

6)行使主席团、办公室或外联部部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三条、社团干部职责

(一)社长

社长是社团核心领导,是社团领事代表,是会员单位最高执行总司。其职能为“管理、组织、执行”。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到5名。社长职责为:

1)全面主持社团工作;

2)有权提名社团各部门部长,并报社联办公室批准;

3)有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

4)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文件;

5)具体负责社团活动的举行;

6)负责社团运行;

7)有权听取各部长汇报工作;

8)负责社团干部的考核与评定;

9)负责本届社团资料信息建档工作;

10)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

11)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

12)准时参加社联各类会议;

13)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14)制定社团工作目标;

15)制定、修改社团管理章程,并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大会通过后提交社联备案;

16)服从校团委、社联的管理领导;

17)认真执行社联决议;

18)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19)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

20)定期向分管本社负责人汇报工作;

21)履行本章程赋予的职责,行使本章程授予的权力;

22)遵守本章程管理条、例;

23)履行校团委或社联主席团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副社长

1)协助社长履行职责;

2)负责社团决议执行;

3)组织社团开展活动;

3)负责监督社团日常事务;

4)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5)认真完成社长交办或委托事务;

6)履行社团章程或社长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四条、社团各部门职责

(一)社团各部门遵守本章程,接受社联各部门分管;

(二)社团各部门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建立在遵守本章程之上;

(三)社团各部门职责根据所属社团章程而异。

第四十五条、社团社员

社员是社团组成的基本人员。每个社团额定人数为10到100人,特殊情况,则需向社联说明。以下是社员权力与义务:

(一)一人只能加入一个社团;

(二)社员享有各社团以及社联对其服务权;

(三)社员享有对社团、社联工作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

(四)社员享有社团干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社员享有所属社团成员大会的表决权、发言权;

(六)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活动;

(七)积极参与竞选;

(八)发展自己的爱好,丰富自己的生活;

(九)准时参加会议和活动。一学期有三次无故不参加活动者,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所属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和权力。

第四十六条、社联干部资格终止

(一)主动提出书面辞呈;

(二)不按本章程积极主动履行其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三)受到刑事处分或学校记过处分;

(四)不遵守本章程;

(五)考核不通过;

(六)被团委或社联主席团除名罢免;

(七)其他应终止未说明情况。

第六章:保密条例

第四十七条、不得将组织具体机构向外人透露。

第四十八条、未经允许不得打开、查看各类已封档案,违者犯法。

第四十九条、不得将管理章程、文件、文函、专用群、QQ、微博、网站、办公室住址、办公电脑密码、经费、社员或各级干部个人信息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条、不得将组织会议、活动记录向外公开。

第五十一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其他信息传媒上发表、上传组织内部信息资料。

第五十二条、不得将组织各类会议决定向外人透露。

第五十三条、保密团委、主席团要求保密事项。

第五十四条、保密应保密尚未规定内容。第五十五条、凡属我校社团联合会干部必须遵守本条、例,违者问责。

第七章:社团管理

第五十六条、社团注册

(一)社联每学期初将召开社团代表大会,统一下发《社团信息注册表》、《社团成员信息注册表》等相关注册材料到各社团,各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注册材料,并于收到表格后两周内将注册材料上交社联办公室,进行学期社团注册。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视为自动解散;

(二)不经审批注册的社团视为非法社团。

第五十七条、社团活动制度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二)社团每学期必须举行活动不少于三次以上,否则罢免社长或撤销社团;

(三)开展活动前先向分管本社负责人领取《社团活动策划单》,认真填写并及时上交;

(四)接到主席团批复后再举行活动;

(五)活动前期务必严格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策划;

(六)活动注意安全;

(七)爱护活动场地公共设施;

(八)活动后注意活动场地卫生;

(九)活动时注意记录,如:摄影、拍照、书记等;

(十)活动后将总结书与活动的有效照片(电子档,非打印相片)、视频上传到组织邮箱或交到办公室;

(十一)社团开展活动务必通知到全体社员,并安排人员严格打考勤,有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者,将名单上交分管本社团负责人,一律予以吊销《社团团籍》或退社处理;

(十二)跨校、跨地区、校外活动需向团委申请;

(十三)未经正当程序申请开展活动,出任何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四)对活动中违法乱纪的集体或个人,一律交公安部门或团委、政教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变更撤换

(一)社团改名、更换负责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转换活动内容或社团合并,请及时到社联办公室登记,以便于档案更新和各类通知及时准确传达,不及时登记者后果自负;

(二)社团自愿撤销或被撤销,必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申请注销,有收费行为的要接受审计。

第五十九条、奖励、责任处理

(一)每学年,团委要对组织活动突出,有较好影响的社团、较优秀的社团成员、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奖励、表彰;

(二)对于不按规定注册、活动、收费、缴费,不配合团委、社团联合会工作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社团予以通报、撤销或罢免社长;

(三)从事不正当活动的社团一律予以撤销并追究事后责任;

(四)不负责、不尽责或无法履行职责的干部一律予以除名罢免。

第八章:社团财务管理

第六十条、社费

(一)社费是指社员入社所统一缴纳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拨予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积累的资金并只限用于社团活动的经费;

(二)社费标准:5到10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则需向团委申请;

(三)社团联合会财政部将不定期随机对社团社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备案。发现社费去向不明或消费无有效票据、证明,一律交予团委或政教处处理。社团消费高于100元人民币者务必拿到票据,财政检查只认有效票据,不认收据。有效票据指国家税务局发票和地税局发票。收据指消费后收款人给予的收款凭证。消费低于100元人民币者可以凭收据或证明作为资金消费证明。证明必须要有可以证明消费属实人员证明,并接受社联财政部审问;

(四)根据《中华职业学校社团财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每个社团上交百分之三十的社费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财政部保管,作为大型活动经费和应急费用;

(五)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财政部登记管理。社团所有资金由社长统一调配,收入及支出帐目由社团财务部登记管理;

(六)对于社费及其他财物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本社财政部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大型活动或耗资较大活动,活动前期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八)社团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提倡勤工俭学;

(九)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

(十)社费是属于社团公共财产,严禁个人或集体非法占有、挪用,违者必处。

第九章:社团刊物管理

第六十一条、为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也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各个社团的对外(相对于校内兄弟社团而言)宣传和交流,各社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办刊物。

第六十二条、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应由各社团自筹解决。

第六十三条、各社团刊物只限在校内发行,原则上应以本社团成员为主要对象。

第六十四条、各社团刊物内容应健康向上,紧紧围绕学校各阶段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方征弘扬主旋律,要以介绍本社团活动,工作经验为主,以促进社团发展和提高社员能力为目标,要以社团宗旨和章程协调一致,与社团无关的内容不得超过刊物版面的10%,更不准刊登和变相刊登各种类型的商业广告。

第六十五条、社团创办刊物应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制定单位:贵州省凯里市第一中学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签发人:

第四篇:社团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学生社团的奖惩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篇: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2,本社在数学系戴学富、安德禹主任和李旭东等老师们的指导下,由学生自己组织开展活动;

3,本社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第二章权利

6,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7,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8,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9,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第三章义务

10,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11,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12,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13,本社成员必须要做到热爱祖国,谈吐举止文明,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维护社团公共利益;

14,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15,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16,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17,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18,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社团部门的规章制度(推荐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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