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公司公司章程与规章制度(推荐6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可以找到更多《公司公司章程与规章制度(推荐6篇)》。
第一篇:公司规章制度
一.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病因事请假应按照学院部规定的相关制度办理。
二.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勤思考,善总结,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脚踏实地的'提高公司业务量。
四.外出联系业务要提前报告主管领导,以保证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五.爱护公共财物,特别是液晶显示器电脑的合理使用,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不得上内容不健康的网站,做到相互督促。
六..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做到桌上物品、卫生工具、桌凳摆放整齐,保持地面干净、门窗清洁。
七.节约用电,注意安全。人离室及时关空调、日光灯、饮水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
八.同事之间互相关心、帮助,团结协助,和睦相处、真诚友爱形成良好的集体氛围。
九.讲文明,有礼貌,不讲粗话,树立并维护个人和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规范公司规章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20xx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信息披露直通车,并要求各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订直通车业务工作规程。
为准确把握直通车的监管理念、框架体系和实务操作,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相关人员参加了上交所举办的业务培训,并重新梳理了公司相关制度,在增加"直通车业务工作规程"的同时,完善原有的制度规定,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作如下修订:
(一)新增与直通车相关的规定:
1、原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修订为: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原第三章"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后插入第四章"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工作规程",其他章节和条款顺延。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直通车(以下简称"直通车"),是指公司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自行登记和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直接提交至上交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进行披露的信息披露方式。
上交所不对公司通过直通车办理的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事前形式审核。
第四十四条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直通车业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交所业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十五条属于《上交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规定范围的直通车公告,公司应当通过直通车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不属于直通车公告范围的,公司应当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业务。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配备办理直通车业务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第四十七条公司办理直通车业务,应当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其他信息披露监管规范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文件,确保相关文件内容准确无误,相关公告事项已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取得充分授权。
第四十八条公司办理直通车业务,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使用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配发的数字证书确认身份,登录上交所网站的"上市公司专区"。
(二)通过"上市公司专区"创建信息披露申请,选择并添加公告类别,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照本制度和上交所其他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检查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对上传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确认,并在上交所规定时间内将信息披露申请提交至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
(四)信息披露申请属于直通车业务范围的,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将提示公司直接披露,公司点击确认,完成信息披露文件的登记。
信息披露申请不属于直通车业务范围的,仍需上交所形式审核后方可予以披露。
(五)上交所信息披露系统自当日15:30起,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的直通车公告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自动发送至上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即予刊载。
(六)其他指定媒体可自上交所网站"媒体专区"下载信息披露文件并予刊载。
上交所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调整直通车业务的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公司应当按照新的流程和时间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篇:公司规章制度
毕业实习中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一般毕业实习一开始,学院和施工单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这一方面说明学院和施工单位对安全高度重视的程度,另一方面对于初次进入施工现场的同学来讲,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很有必要,而且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学生自我防保护能力,力争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以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实习的正常进行。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行走时,注意头上、脚下、眼前,以防碰头、绊倒、滑倒、撕拉挂扯,不要踩地上的钉子,尤其是拆下的模板上的`钉子。
2、注意穿着。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及硬底和易滑的鞋,禁止赤脚及穿大脚裤,对女同学而言,还要禁止穿高跟鞋、裙子。不要穿好的衣服及肥大的衣服,最好穿轻便灵活稍微紧身的衣服。
3、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实习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单位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在施工现场打闹、嬉戏、追逐、奔跑。
4、施工现场设有警戒标志的地区,不得进入。注意施工现场的各种警示标志,红色表示禁止,停止(防火),用于禁止标志,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用于警告标志,含义是要人们引起注意可能发生危险;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用于指令标志,含义是必须要遵守的意思;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用于提示标志,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5、严禁跨越正在运转的机电设备和起重卷扬机的钢丝绳、拖拉线和其他危险物。发现起吊物过来,应及时避让,禁止在起吊物下面停留、观望和穿行。
6、在高空作业时,严禁往下或向上抛投材料和工具物品等;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处休息。
7、严禁擅自操作和玩弄机电设备,不准擅自乱摸乱动现场的各种开关和阀门。严禁在井字架吊篮内乘人上下,不准在井架内行走,严禁乘坐非载人电梯上下。
8、在仓库、木模间、油漆间及易燃易爆场所,绝对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
9、注意在临时盖板和阳台、楼板、屋面、井架口等临边围栏,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处的安全,不得随意靠近。
10、严禁进入黑暗处,尤其是楼面上的黑暗处,务必做到看不清楚的地方不去,以防不测而造成意外事故发生。
11、五个不准踏①阳台口;②石棉瓦、油毡屋面;③出线;④屋面沿口;⑤砖墙上面。
第四篇: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工作时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第二条关于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1.公司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3.工作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4.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
5.上门维修电脑时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注重仪表;
6.离职员工如领用服装应即缴还,如未缴还者,在其薪资内扣还;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外出工作时应关闭电脑及填写出入登记表;
2.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第四条公司物资管理条例
1.公司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计算机、照相机。
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总经理同意,可由财务部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由部门主管同意,;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财务部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及百货市场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五条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行政部门通知,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部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认可的,不得将其办理离职手续。
2.行政部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4.公司一切物品不得私自拿取,如需要须填写领取单。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将按辞退处理。
第六条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值日制度;
2.遵守公司纪律,有事须先请假,按时交接班,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3.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
第五篇: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受理、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奖励设置及奖励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是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励。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为市科技奖)分为三类: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第五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个人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1-2名。
(二)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市人民政府市长签署。
(三)对获得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是指对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广应用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组织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奖状。对获奖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发给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和奖金:
1、一等奖奖金每项10000元;项数78项
2、二等奖奖金每项6000元;项数1720项
3、三等奖奖金每项3000元;项数3033项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是对在本市注册且属中小型规模的坚持推动本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每次评选6-8家;
(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由市人民政府给获奖企业颁发奖牌及奖金。每项奖金10000元。
第三章奖励范围及条件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活动的组织或公民。
第九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被奖励对象必须热爱祖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为做出创造性贡献,并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作为奖励推荐提名:
(一)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创新的研究成果。
(二)从事具有原创性的科技成果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
第十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项目重点是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研究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生物新品种)属于:
1、国内、省内、市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三)取得国家专利证书(即授权)或申报的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四)市推广、转化、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成效显著的
(五)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贡献突出的
(六)市内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企业技术改造、资源开发利用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七)实施社会公益性重点项目中。
(八)从事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以及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科普)编著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第十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开发出具有省级及以上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本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三)重视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
第四章推荐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归口管理的推荐制度。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下列单位和个人逐级推荐和申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二)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院校;
(三)市直重点企(事)业可直接申报;
(四)具有高级职称的3名以上同行科技人员联名。
第十三条推荐单位作为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对其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初审。
第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由主持单位按归口的原则推荐上报。
第十五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市科技奖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异议期为一个月。
第十七条对有异议的项目经有关单位初审。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议并作出认定结论。
第十八条对公告后的获奖人员和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授奖。
第十九条市科技奖的获奖人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经费
第二十条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二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收回证书,追回奖金,剽窃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证明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篇: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务必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光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务必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状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光、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职责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职责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