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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员工严重违反的规章制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方)为了做好网格营业厅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网格营业厅的服务质量、维护中国电信企业的整体形象,同时为了保障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共同利益,就网格营业厅的管理工作,对乙方(以下简称合作方)作出以下规定。
总 则
第一条、合作方代办电信业务时,要以“用户至上,用心服务”为宗旨,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
第二条、合作方对代办的电信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现行的电信方业务、资费及受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执行除自行补偿损失外每项错误扣代办费一千元。
第三条、合作方要加强代办业务的质量管理、经营管理和服务管理,认真听取、征询、反馈用户意见,不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合作方代办业务的范围和种类不得随意改变,如确需增减,应上报电信方批准。合作方不得超越管理权限、不得在所属营业代办点内办理其他电信运营商的'业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改变资费标准。违反本款规定,视情节扣代办费五千元。
第五条、合作方代营代办电信方业务时,必须给用户开具中国电信统一印制的发票并加盖本营业网点发票专用章,其它发票一律不得使用或代用。各类业务单式、发票和日戳由电信方提供,合作方要有专人负责,提前做好书面申报用量计划并做好领取、登记、发放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营业日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合作方要在次月3日前向电信方上报截止上月的营业月报。违反本款规定,每起扣代办费一千元。
第六条、合作方必须严格遵守电信方制定的对外营业时间。如需改变服务时间,合作方应上报电信方批准。违反本款规定,每发生一起扣代办费一千元。
第七条、合作方要维护电信方的整体利益,对经办业务的客户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电信方的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或泄露客户的资料及有关数据。违反本款规定,每发生一起扣代办费二千元。
第八条、合作方在代办电信方业务时,要严格执行电信方制定的《首问负责制》和《电信服务承诺》。窗口营业人员要做到业务熟练,按照标准化服务的要求着装,主动向用户介绍各类业务的功能、办理手续和使用方法,耐心地回答用户提出的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客户或拖延处理时间。没按电信服务标准要求服务,造成用户投诉每一起扣罚200元,违反“首问负责制”相关规定造成用户越级投诉的,发生一起扣代办费2000元。
第九条、为保证双方利益不受损失,合作方应积极拓展市场,健全用户的日常管理,走访潜在用户大力发展揽装。
第十条、对新开办的业务,电信方将根据业务性质及时给合作方组织相关业务培训以便于新业务的顺利开展,如合作方接到电信方培训通知后不参加的,每次扣代办费200元。合作方在接到电信方的业务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以防收入流失和用户投诉。违反本款规定,引起用户投诉或受到物价部门处罚的,合作方负责赔偿并每起扣代办费一千元。
第十一条、电信方对合作方所代办电信业务的规定执行情况、资费执行情况、服务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指导、监督。对营收、资费、统计、单式、发票、流程管理及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合作方应积极配合电信方的各项业务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电信方对查出的问题,应以整改通知单向合作方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合作方应积极配合和按时纠正。在规定期限内仍不纠正或整改不力的,视情节扣代办费一千元至五千元。
第十三条、合作方要确保电信业务的正常营业,严格遵守对外营业时间,不得随意停业和关闭,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营业的必须告知电信方报备并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告知用户,如由此引起用户投诉的视情节严重扣减代办费500―1000元。确需变更营业时间的,应以书面通知电信方,经电信方批准后方准实行。标准时间为:(夏时: 10:30――20:30,冬时:10:30――19:30)
第十四条、因合作方对所代办的电信业务疏于管理,严重损害中国电信信誉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电信方将对合作方给以批评、警告,直至取消承包权并解除承包协议。
第十五条、网格营业厅日收费权限按合作方所交保证金额度设定(协议终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第二篇: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xx元书面严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第三篇:员工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习惯,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建立企业理念文化,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建设要求,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行为指导规定的管理大纲,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层次,为今后的内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础。
说明:本企业实行夏时、冬时两种作息时间
夏时制:7:30-11:3013:30-17:30
冬时制:8:00-12:0013:00-17:00
1、严格遵守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企业管理,作息时间、严格职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个人合法利益,严格倡导职工讲文明、爱企业、重自律。
2、企业内各办公室是生产行政管理的重要场地,非管理者,无论是谁,无事者,严禁入内,职工反映,解决问题,要逐级上报,任何越级上报者,其被访部门有权拒绝,以保证办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确保职责功能的权力责任。
3、工作期间严禁从事非工作范围外的各种事情,各本职岗位,应尽职尽责,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无理由离岗10分钟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4、员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须按“病、事假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报告,并履行病、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企业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肇事人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6、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地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有事说理、协助协商,以企业为大局,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7、企业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聚众斗殴、偷鸡摸狗、目无法纪,凡上述不服管理者,无论何人,坚决除名。
8、保持、维护厂区、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各生产区域必须按公司统一部署规定,按其分工,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顿,各车间班前、班后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打扫和清理,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保质、保量的予以完成,由总经办检查、考核和处罚。
9、爱惜公司财产,维护企业内的一切设施,物品的运行安全,各生产车间班组内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生产辅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发现损坏、故障及时上报,如有人故意破坏,严惩不怠。
10、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各车间主管、班组长均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义务,任何达不到质量、技术、尺寸、性能的产品,各制作工序责任者,必须照价赔偿,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赔偿,属违规操作引起质量事故,责任人必须全额赔偿一切损失,质量第一责任人也要接受相关经济处罚。
11、工作时间内严禁会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须经本部主管同意,会客时间,应按事假时间来计算,并及时上报办公室,履行事假手续。
12、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机械设备是职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违规违章操作造成人身、设备、产品的伤害,责任自负,造成设备、产品、物料损害的,原则上企业还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
13、员工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呈报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对企业工作和业务发展提出个人的看法、见解,有权对企业生产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思路,更有权力和义务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14、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技术、工艺、图纸、产权的保密制度,如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损害,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执行)
15、搞好企业的“防火、防盗”工作,是企业各部门、员工必须常备不懈的预防大事,任何有损企业里通外联、串通勾结的破坏行为,并给企业造成损害者,按其责任大小,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16、以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从下达之日起予以执行,对本文没明确处罚的章节,本公司有权规定处罚的额度。
17、本文的解释权在厂部。
第四篇:员工严重违反的规章制度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二、迟到和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三、旷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五、事假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起草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第五篇:员工严重违反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营业受理人员在办理电信业务时,手续必须齐全。私人用户在办理业务时,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强制执行通知书);单位用户则需在业务申请单上加盖单位公章,银行托收的还要加盖财务公章,或提供其他符合业务要求的证件,否则不予办理任何业务。违反者每件扣罚1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条、社会公开的优惠活动,营业人员必须向客户正确解释优惠活动内容及生效、失效日期,并说明所签优惠协议的权利和违约责任,对因未向用户解释清楚而造成客户投诉,出现一起扣罚100元并承担赔付费用。
第三条、受理业务时,营业人员应该准确录入、核对各项信息:
①用户名称、用户类别、用户性质、用户地址(按六级标准地址要求规范录入)、用户帐户、支付方案、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网络ID等信息,发生错误每项扣罚50元。
②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各项附属产品、内外部备注,错误信息每项扣罚30元。
③漏签或错签促销、协议,出现一起扣罚30元。
④漏办业务或错办业务,出现一起扣罚50元。
⑤营业人员受理业务时,应核对号码与客户名称是否相符,办错业务出现一起扣罚100元。
⑥免填单没有用户签字确认,没有打印订单号码,每起扣罚30元。
⑦非免填单错、漏项,无用户签字确认每件扣罚30元。
⑧对于资源匹配后付的装、移机收款类型,不在收费环节不能收费,未按规定执行每起扣罚30元。
⑨对OSS返回局向和号码,合作方修订后必须进行选择号码,提交工单操作。未按规定执行每起扣罚50元。
⑩预付费改后付费需要将余额报表报送智能网业务受理台,后付费不能变更预付费业务,未按规定执行每起扣罚50元。
第四条、 合作方不得违规手工更改各项一次性费用,未按要求执行除自行补偿损失外每项错误扣罚500元。
第五条、合作方在办理停机、变更资费业务时必须先查询用户协议和促销,并按相关业务规定操作执行,违规操作每起扣罚50元。
第六条、用户办理过户手续,并改变性质;移机地址发生改变,合作方应按业务规定进行判断,用户性质是否需要改变,并将结果告知用户,合作方未按要求执行造成差错的扣罚30元。
第七条、受理需要设置帐号和密码的业务时必须按照相关业务操作规范执行,如因账号、密码设置不当导致无法开通业务的扣30元。
第八条、用户办理开通国际长途业务时,应按相关业务规范受理,如违反规定受理到之差错扣罚30元。
第九条、用户办理改名、过户手续时,私人用户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用户需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如有特殊问题,应根据相关的.业务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执行扣罚30元。
第十条、在受理各项业务时,要严格按照业务处理要求的时限操作执行。未按时限要求执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每项扣50元。
第十一条、用户办理组合商品类业务、ADSL业务需在统一账户下办理业务;预付费电话办理新装ADSL业务,电话与网费必须分开交纳;付费帐户错误、业务办理错每项扣50元。
第十二条、在停机状态的ADSL不能办理改密码,改包月业务,未按要求执行错办理的每起扣10元。
第十三条、对于已缴费订单,执行注销操作时必须先退费后注销工单。未按要求执行每起扣30元。
第十四条、业务稽核室发现并下发到营业厅的差错,自下发之日起非系统原因的必须次日改正正确后,由营业厅经理返回业务稽核室,每超一天扣罚50元,业务稽核室按订单修定号核查责任人并记录上报考核差错。
第十五条、ADSL移机、改绑定电话业务
1、办理ADSL和电话移机业务时必须提示用户,先停机后移(在办理移机的同时办理停机后,在移机期间不收取费用)或直接办理移机(不办理停机移机期间费用照常收取)。未按要求向用户提示和处理业务,造成用户投诉及资费争议的扣50元。
2、如用户原资费为包年资费,移机时不能选择停机后移机。违反操作规定扣20元。
3、ADSL改绑电话业务,如用户是包年资费时不能改变用户宽带付费帐户,因受理错造成剩余预存无法冲减,每起扣20元。
第十六条、CRM、计费预存款受理错误、专项预存类型选错,生、失效日期选错,月限额选错,漏指定冲减设备造成不能正常冲减用户费用,每起扣50元。
第十七条、合作方应按业务规定和用户要求办理业务,原则上次月执行;办错业务引起费用争议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并扣罚50元。
第十八条、用户取消宽带套餐业务时,需办理更改宽带套餐资费业务、变更用户速率,未按要求执行漏办理每起扣50元。
第十九条、合作方不得违规私自添加、取消用户协议或违规私自变更用户资费、用户促销、用户亲情号等,出现一起扣100元。
第二十条、办理停机、变更资费业务先查询优惠协议,有优惠协议未取消造成重复优惠、多收费用的每起扣50元。
第二十一条、合作方每天必须及时处理错单及不完工的工单(注:退单通知、CRM返回号码码等)不得隔日,不及时处理造成用户投诉,质量管理部考核的每起再扣50元。
第二十二条、合作方受理业务产生差错,如对其差错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改正且未产生用户投诉、资费争议等不良后果,则可免于处罚,如未及时改正则按上述业务差错的处罚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