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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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书记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书记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书记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书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书记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学校教职工办公制度

1、坚持坐班制,办公要守时,工作期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时外出,必须向书记请假。

2、严肃办公纪律,办公时间不得聚会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低级庸俗读物,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

3、办公室内教师举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将脚跷到桌面或椅上,不得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

4、办公室内不许会客(接待学生家长例外),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在办公室与学生交谈(或教育学生)、罚做作业、集中补课,严禁让学生在办公室罚站。

5、同办公室的教师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未经本人允许,教师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教学、学习等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学校检查工作例外)

6、办公室布置要整洁,办公室、椅、柜等物品摆设要整齐,墙面、桌面、地面要干净。严禁在办公室停放车辆和堆放私有物品。

7、不准在办公室将学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报刊书籍焚烧烤火。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制定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和紧迫*。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构建我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信息化平台,为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改变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实践,提高办学水平,争创数字学校。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的信息技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主任、总务处、德育处、远程办、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三、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

学校成立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由中心主任、信息技术员组成。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信息技术常规工作。

1、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

分管领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本校网络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落实上级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

信息技术员:负责本校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负责向学科教师推荐有关的教学资源;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及视频资源的制作、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网络用户管理工作,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普及工作;培训班级的学生管理员。

2、信息技术员的管理

学校信息技术员实施考核认*,持*上岗制度。

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制定计划,*抓落实。

2、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信息化教育理论,提高学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3、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要设立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应用发展和环境建设;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各类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工作。

五、具体工作

1、建立大泉东校网站

2、建立大泉东校教师博客群

3、建立学生学籍、校产管理、教师档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成长信息等资料库,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

4、电教教学走进课堂,做好[办办通"[班班通"工作。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走廊、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室、教工宿舍的走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

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走廊、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进出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第二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师生卫生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讲卫生、爱清洁的生活习惯和遵守公共卫生,保护环境的.道德风尚,现制定九华初中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如下:

一、要树立“新学校、新环保、新生活”的新风尚,师生员工要爱清洁、讲卫生,自觉搞好卫生工作。

二、要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始终保持室内室外、包干区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

三、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美化。垃圾、废物须袋装入垃圾箱,集中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房。垃圾池内垃圾定期清运。

四、爱护校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讲公德,树新风。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

五、爱护环境不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六、设立卫生包干区,包干到班(人),要定期打扫,保持整洁。

七、积极投入除害防病的活动中,并常年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八、卫生领导组、政教处、学生会、总务处每月组织评比,设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班级及个人予以表彰。

第四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全面主持保卫科的工作,带领科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教育理论,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工作方针,制定保卫科工作计划,进行年度总结。

四、重视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违法违纪学生的帮教工作。

五、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管理,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减少学生的违法率和违纪率,并随时向学校报告。

六、重视学生财产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七、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各种涉校的治安案件,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调动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好内部分工,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查,并向学校建议。

九、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汇报科室工作,提出治安保卫工作建议,宣传、落实学校工作意图。

十、受学校指派参加有关会议,汇报学校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与公安机关介质联系,坚持校所联防。

第五篇:学校规章制度

(一)食品采购和储存制度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按《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标出了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防止购进假、冒、伪、劣产品。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3.采购各种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同批 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采购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物质要求定点购买,并认真做好购货记录,经食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

6.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的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7.各类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8.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9.定期检验库存食品,掌握所贮存食品的保持期。

10.不使用腐败变质、生虫及污染不洁的食品。

(二)食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茶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2.落实餐具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小餐具实行一去残渣、二碱洗、三清水冲、四蒸汽消毒、五保洁。大餐具和用具实行碱洗、清水冲、再消毒保洁。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对空气、工作台面、刀砧进行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应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台面。

2、班前、班后要做好各部位的清洁、洗涤工作,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操作台、灶台、地面和水沟等处的清洁消毒工作。

3、定期打扫贮存室,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

4、食堂应确保一天三小扫二保洁,一周一次大扫除。

保持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应有专人负责,分工包干,及时清扫;场所内设施布局应符合要求,垃圾和废弃物应有密闭容器存放。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三无:无鼠、无蝇、无尘。食堂管理制度_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四)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

1、供给的食品要新鲜,不得有腐败变质食品及有毒有害食品。

2、 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

3、洗菜工要落实一洗、二浸(浸泡1小时)、三洗工作;生熟菜切配用具要分开,并有标记。

4、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

5、加工后的可食食品应放在备餐间,严格防止污染。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

6、妥善贮存熟食品:食品贮存在60℃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

7、彻底再加热熟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8、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

9、反复洗手,加工前和每次间歇之后,必须把手洗净,尤其是去厕所后。

10、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

11、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12、使用净水,若供水不保险的话,须在加入食品或制冰或饮用前,将水煮沸。

13、餐具保管要定人定位,餐具存放应整洁有条理,专用机械要加纱布套。

(五)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并进行晨检记录。若发现当天有发烧发热或其它不适症状的从业人员应调换或调离工作岗位。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要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仪器的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搞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能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在操作时闲谈、抽烟,不带闲人进配餐间,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4、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岗位。

(六)检查及惩罚

卫生教师每天到食堂检查、做好晨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食堂负责人。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食堂各部门进行卫生检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认真执行者予以奖励。

第六篇: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实验守则

1、请按照时间安排准时进入实验室。

2、请不要带入与实验无关的各类用具及杂物。请保持安静、整洁的实验环境。

3、请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安排。

4、实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请不要擅自处理,并请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5、实验完毕时,请按指定位置摆放实验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齐,有序地离开实验室。

6、学生操作实验过程中,请不要随意更换实验配置,坚决杜绝盗取配件等行为。

7、请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备。

二、实验教学工作流程

1、系各教学单位在学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学期教学实验、实训的课程名称,实验、实训项目名称和项目数,在开学前一周将实验、实训的教学进度(到教学周)及要求上报到系教学管理部门和实验中心审核,由系上报学校教务处。

2、实验室根据学院教务、教学部门下达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书,教学计划进度表和教学日历,执行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3、调、停、加课申请手续。实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确因某些情况需要调动、暂停、增加实验课的.,需所在系开具调课通知单,主管教学的系主任签字并盖章,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

4、因重大节日、学校活动或其他全校性事务所造成的实验课停课,除教务处要求需要补课外,实验室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补课申请。

5、教学计划外使用实验室。凡教学计划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需填写申请报告,在学期第一周递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字。

6、有关任课老师开学后将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交实验室,实验室根据实验、实训内容的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实验。

7、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到实验室熟悉和准备实验、实训内容,实验课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指导教师进行实验,保障仪器设备完好,水、电、网络畅通,注意安全和学生的管理,使实验、实训顺利进行。

8、实验、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实验日志记录。

9、学生认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交任课教师批改作为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将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和成绩交实验室备份存档。

10、教学计划外项目(教学实践改革项目和开放性实验)的成果、作品、实验报告备份交实验室保管并统计上报。

三、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1、实验室资产主要包括教学软件、固定资产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家俱。它是完成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任务的重要物质保证。

2、实验室资产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物管员)管理,物管员对所管理的实验室资产负责。

3、实验室对新购进的教学软件和资产设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数量和质量(包括附件及资料)的验收,如遇不合格的情况,立即报告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换、退、赔等工作。

4、资产设备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资的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科学管理器材,并经常进行检查,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5、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购进,领借用手续,认真及时登记账目。拒绝一切不符合规定的领、借用要求。

6、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要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并严格认真执行。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使用。

7、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实验前后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

8、仪器设备应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尤其是电子产品要定期加电测试,做好防潮、防霉、防尘工作。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即时进行维修。需送校外修理的报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篇:学校规章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2.学校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1、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按现行管理办法分横向账和纵向账)按使用部门(个人)建立的分账及总账,称为横向账;以设各类别和使用情况所建立的卡片账,称为纵向账,两账的建立便于规范管理。

2、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3、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无恙。

4、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账消账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账。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6、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8、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账物清楚。

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参加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实施,并至少进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进行。

3、学校各部门有义务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对于不能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不漏项、不留死角。

6、领导工作小组要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有无疏漏。

7、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逐一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8、清查出应当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进行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根据有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总账。

11、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调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将数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2、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提供经验。

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核销、转移,是指学校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固定资产的调拨、变卖、报废。

处置的范围包括:

(1)闲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2)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

(3)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

(4)因技术、经济因素、继续使用不合理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淘汰的固定资产;

(5)因单位撤销、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固定资产;

(6)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需处置的固定资产。

2、提出核销、转移固定资产申请之前,学校主管固定资产的负责人,应会同固定资产专管员及使用人,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初步鉴定。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按非正常报废处理,应追究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丢失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3、核销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核销审批表》,转移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审批表》,并加盖印章,上报教委计财科。单价在500元以下、且批量总价值不超过10000元的固定资产核销时,《固定资产核销审批表》只需上报一式两份;单价500元以上、或当批总价值超过10000元的固定资产核销时,需上报一式四份。《固定资产转移审批表》一律上报一式五份。

盘亏、呆帐、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核销申报时,在填写《固定资产核销审批表》的同时,还要出具书面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属于丢失的还要加盖当地公安机关公章)。

4、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可以变价出售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所得,一律做为单位重新购置固定资产的专用资金,由财务部门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5、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变价出售,必须本着公开原则。自觉接受财务、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变价收入隐瞒、截留、坐支或挪作他用。

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2、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建立使用《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数据备份工作;

3、负责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帐,按月与学校财务会计帐簿进行核对;

4、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5、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较为计划财务科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6、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3.苏州市第三中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主要是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财务监管。财务是负责固定资产财务金额变动审核记账。

三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置结构图:

2、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权属于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都需要登记。这个定义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界定:一是产权属于本单位,它包含了产权属于单位,但发给职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例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同时它排除了租借的办公大楼、其他单位委托或暂存的资产、个人带到单位的资产等非本单位产权的资产;二是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长期保持形态不变化的资产,可以根据价格数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两类。这里我们只管理固定资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2、低值耐久物品分类。按使用功能区别分类。

3、低值耐久物品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同。

4、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帐,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帐。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为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均属之,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学校设收发室及仓库管理员,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五、帐簿设置

1、财产物品验收登记簿

凡订购、自行采购和上级调拨的财产物资,无论是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还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须经由仓库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帐、记入《财产物资验收登记簿》。

2、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

仓库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对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开出验收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必须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总帐,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不需要交会计,第三联交部门管理员登入部门财产帐。

3、固定资产登记册

固定资产登记册是随时随刻详细记录学校固定资产情况的表册,仓库管理员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登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4、耐久物品登记册

耐久物品登记册同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入方法完全相同。

低值易耗品明细帐

消耗性物品,面广量多,在记录同一物品,不同型号或不同价格时,可一并记录,在记录中宜粗不宜细,但必须做到帐与实物数相符,并结出存数。

5、固定资产帐册

学校设固定资产资产总帐、总分类帐,部门设固定资产分类帐。固定资产总值表固定资产总值表是反映学校每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的表格,一般一年记录一次。

6、教职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记卡

学校教职工借用或专人保管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记录在卡,不满一个月的可用借条的方法,便于教职工在离开学校时移交新有物品。

第八篇:学校规章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依法执教

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5、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学校必须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教职工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做主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务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指令,在党支部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为办好社会主义学校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针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校财务预算,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决策。

2、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教职工奖惩办法,教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3、讨论学校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

4、监督学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上级纪检部门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5、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和稳定教学秩序的机制运行。教育教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钻研教材,多出优质课,多写优质论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主管机关的决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时,可以提出建议。如经主管机关审议后,仍维持原决定和指示,职工代表大会应配合贯彻执行。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以行政、年级、后勤为单位,按性别比例,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在本单位享有公民权力的干部和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3、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

第七条、职工代表义务

1、模范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指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群众意见。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党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4、帮助教育和监督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自觉地改正缺点错误。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包括,第一线教学工作人员、科组长、行政领导,按比例组成,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但不设常设机构。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教代会大会通过。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可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进行处理。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处理组织工作、业务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学校。

三、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加强管理,提高教职工素质,根据《劳动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人事厅粤人薪[1996]19号文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请假制度如下:

1、教职工必须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向学校领导请假。请假时间于1天内的,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其他人员由教导处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由学校校长批准。

2、计勤时间以每周5天计算,集中会议列入出勤另行计算。请假1天或1天以上应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时间内的上课节数。有关领导审批后,《请假单》交到学校办公室存档,作为考勤的依据。

3、因私事每请假1天,则少发出勤奖10元。如遇当天有课,则每节加扣5元(教师之间不得自行调课)。请假5天以上不发当月出勤奖。

4、一个学期因事因病请假累计时间超过10天只能发给期末人平奖金的90%,超过15天只能发给80%,超过20天只能发给70%,30天以上只能发给50%。事假累计时间在40天以上不发期末奖金。

5、无故不上课或未参加升旗集会以及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未办理补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考勤奖50元,连续旷工10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和一切奖金、补贴,因旷工造成学校损失者视情节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

6、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职务工资、提高工资标准10%、津贴部分和教龄津贴)的90%。

②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7、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①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②工作年限满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8、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的产假。难产的(如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15天。经申请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独生子女产妇增加35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奖金、补贴照发。

9、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第十八规定,给予3天以上、42天以下的假期。在规定休息时间内工资、奖金、补贴照发。

10、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结婚假,婚假时间为5天。按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推迟3年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婚假期间各项奖金、补贴照发。

11、教职工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经校长批准,也可给予5天的丧假。外省教职工因客观因素,可增加丧假时间2天。

12、教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另一方探亲假一次。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在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申请,由学校校长批准。见习生学习、见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的待遇,期满转正后,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以上探亲假在寒、暑假安排。教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学校负担。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工资30%部分,由学校负担。

四、教师值日、行政领导值班制度

1、教师值日与行政领导值班全天同步进行。

2、负责处理当天偶发事件,小事情自行处理解决。重大事情及时向校长汇报共同解决。

3、负责接待外来人员询问,并作解答。

4、检查全校上课、各项活动和清洁卫生情况。

5、每晚熄灯钟后,领导和值班教师共同检查每间学生宿舍人数,学生睡眠情况。

6、每晚学生休息后,值班老师向值班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岗。

7、值日教师签名并填写值日记录,值班领导负责检查当天值日记录。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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