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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一、服务承诺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宣传部职能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对服务的内容、程序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四)服务标准
1、增强工作的积极*和主动*。认真负责地接好每一
个电话,讲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好每一件事,干好每一天工作。
2、全面推行文明礼貌服务。推行规范的文明用语,工作中做到热心、耐心、细心;遇事不推、不拖、不卡、不刁难。
3、办理公务做到热情、周到,接待群众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文明形象。
4、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事项
能立即办的随来随办,能当日办的当日办,一时不能办的也要限时办结。
5、为前来我部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当好向导,指明具体办事地点和联系人,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对难以解答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或向部领导请示。
6、主动为基层服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机关办事人员,
耐心解答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使基层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7、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
现象的发生。
(五)应履行的工作承诺:
1、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2、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3、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4、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5、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6、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7、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9、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六)各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属实的,依据、
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2、纠错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力的;
3、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七)本承诺适用于县委宣传部(含讲师团、文明办)
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89632923。
二、学习制度
1、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两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集中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不外出办事,不会客,讨论时要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3、坚持搞好自学,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业务知识和县委、县*重要文件、县领导重要讲话等,并做好读书笔记。
4、认真参加党课学习及其他培训,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
5、理论科负责学习计划的拟订,分管副部长负责招集、主持和领学。
三、工作制度
1、部长办公会制度。部长办公会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必要时由部长指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部长主持并确定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月例会制度。会议由部长召集并主持召开,宣传部全体人员和各镇、场宣传委员参加。一般每月末召开一次,副部长通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办公室负责整理印发每月工作要点。
3、调查研究制度。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完成2个调研课题,撰写2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或理论研讨文章。
4、上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工作,做到不大声喧哗,不串岗聊天,不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准确迅速,优质高效,争创一流,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请销假制度
1、全体人员要自学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坚持正常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部长有事要向县委领导请假,副部长要向部长请假。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一天需向分管部长请假,二天或二天以上需
经部长批准。
3、请假期间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提前与部领导和办公室联系,以便安排工作。
五、 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必须尽自己所能给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最佳的服务,直至问题最后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的责任制度。
2、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来我部办事的群众接触到的第一人,有责任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及时给予答复、办理和解决;不在自己职责范围的,要热情地将其带到相关科室,并要交接、落实经办人。
3、当群众来电时,第一个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应当弄清来电目的、姓名、有何事。如果要了解的事可以当时答复,应立即说明;如不能及时说清、说明的,应耐心倾听,做好记录,留下联系电话,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并给来电方回复电话。
4、全体干部职工不仅要精通本岗位业务,而且要了解熟悉宣传部的工作职责和当前工作重点、中心工作,以便更好地执行首问责任制。
六、ab岗无缺位制度
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各科室必须在每个服务岗位明确a、b岗责任人各一个,其中a岗为该岗位主要承办人,b岗为熟悉a岗业务,并能先例与a岗人员同等职责权力的承办人。
三、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 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四、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五、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七、限时办结制度
一、工作人员办理各项工作事务,都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结。凡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有关事项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二、机关公文办理应规定办结时限。需要办理的收文,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并对紧急公文提出具体办理时限。领导批办的一般公文,未要求办理时限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领导签发后的公文,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文或印制和寄发。
三、对重要会议议定的事项,各科室及职能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因故未能办结的,要报告办理进度并说明原因。凡因特殊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主动向交办人说明原因,并解释清楚。
四、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所办事项相应成为承办责任人,负有指导督促有关人员按时办结相关事务的责任。
五、全体工作人员对组织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
六、如因个人工作失职、失误、效率低下,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视情给予批评、戒勉或处理。
八、延时工作制度
1、临近下班或刚下班时,只要没有离开工作场所,有办事群众来,仍要热情接待,按程序受理,不得以要下班或已下班为由推托或拒绝受理,更不能持不友好态度和使用不文明的语言,应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工作办理完毕。
2、在办理急办事项过程中到临近下班时间,不能因此停止办理,推托以后再办,应主动延长时间,直至办理完毕。
3、节假日期间,如遇急办、特办等重大事项,有关科室负责组织人员加班办理。
4、各科室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外公示延时服务制度的有关
内容,并自觉执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部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涉及延时服务的投诉,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一次*告知制度
1、一次*告知制度是指当事人到机关部门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备,需退回补办的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予以受理的,机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当一次*书面告知需办理的材料、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
2、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的有关事务或咨询的有关事项负有一次*告知的责任。凡办理属于我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能办理的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条件不完全具备的,要说明暂不受理的理由等,并填写。
3、 责任人对当事人需办理有关事务负有负责到底的责任。在当事人补齐手续或材料后,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4、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不很明确的,或情况比较特殊的,责任人应当在详细了解的基础上,及时请示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应提交哪些材料,并告知当事人。
5、对没有做到一次*告知,造成当事人反复多次上门咨询的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和待岗处理。
十、否定报备制度
1、否定报备制度指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或科室应填写,如实说明办理的基本情况、否定的理由和依据,然后逐级上报领导备案的一项制度。
2、否定报备的业务范围。由部属各科室或经办人员实行否定的,比较重大的业务事项,均实行否定报备制度。
3、否定报备的办理。工作人员在办理项目时,需实行否定的,都必须履行报备手续。即由拟否定的经办人填写,说明基本情况、否定理由及依据后,分管领导人审核,最后报部长备案。
4、对经办事项实行否定时,必须有理有据,并向当事人作出解释,严禁以否定来谋取私利。
5、分管领导应认真审核,发现疑问的,应及时查问了解;发现违反政策规定的,应及时纠正。
6、工作人员对所经办的事项实行否定而没有遵守否定报备的,按违规给予告诫。
十一、投诉反馈制度
1、在日常办公时态度粗暴恶劣,言行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不文明办事,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并予以一定时间的待岗处理。
2、凡违反服务承诺没有按办事时限办完手续的,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情节较重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并予以一定时间的待岗处理。
3、故意刁难,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以及利用管理职权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4、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情节轻微的,除给予效能告诫外,予以一定时间的待岗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部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现象可向县委宣传部投诉和举报,投诉电话:89632923。
接到投诉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二、劳动卫生制度
1、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义务劳动和各种公益活动。
2、坚持每天打扫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整洁有序。各科室要按照值日表安排,做好楼梯、走廊、卫生间的卫生,做到无杂物、无灰尘、无污垢、无异味。
3、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三、财务管理制度
1、部所有经费统一管理,支出坚持一支笔审批签字报销制度。重大账务开支需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由部长签字报销。
2、各科室所需正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编造计划,报部长审批后集中采购发放。购物*经办人签名后由部长审核签字报销。各科室领用的物品履行登记手续。
3、因公县外出差,出差人填报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事由和出发地点、时间、所需经费等,分管部长签字后报部长审批。出差返回后三天内填写差旅单,由办公室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统一报销。
4、来宾接待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对口接待。按客人单位、职务、人数等,由办公室和相关科室造表,报部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食宿、车辆、纪念品等。
5、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费管理。节俭高效使用资金,
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类档薄记录准确及时,保存完好,帐目清晰,收支分明,办公室分类整理后将收支情况向部长每月一汇报。
十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本着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缓、先预约先使用的原则,确保公务用车。对非工作用车需要安排的,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办公室严格把握、统筹安排。
2、驾驶员出车由办公室统一派车,上班前先到办公室报到,接受任务,完成任务后,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不经批准不得外借车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酒后驾车、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3、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到指定油库加油出车。车辆维修实行先报告后维修制度,大额维修需经部长审批后方可进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办公室统一结帐。
4、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准时出车,安全完成任务。
5、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拭,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清洁卫生。驾驶员在单位待命时,应帮助办公室做好其他工作。
十五、公物管理制度
1、建立公共物品登记制度,各科室公共财物要进行清理登记,新购物品履行签字登记手续。
2、要爱护公物,对本办公室公共物品要勤检查、勤保护、勤擦拭,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公共物品不准私自拆卸、更换配件,不准无故损坏,不准公物私用,不准外单位借用。
4、杜绝利用公共物品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尤其是工作日利用电脑进行股票交易和*活动。
十六、公文处理规定
1、起草
(1)各科室各类公文,凡要上报下发的,需经过分管部长同意后,方能起草。
(2)起草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用发文拟稿纸起草,要求字词准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标点正确,书写工整。
2、签发
科室负责人核稿后送分管部长审阅。一般公文分管部长签字后发文;重要公文需经部长签字,办公室编号登记后方可印
发。
3、打印
原则上各科室文稿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整洁,紧急文稿和有特殊要求的材料由办公室安排到指定打印社打印,相关科室负责校对,确保质量。
4、发文
(1)发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办公室按公章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2)由起草科室按发送范围及时发送。
(3)将领导签字底稿和4份正式文件送办公室存档。
第二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食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干部员工生活环境,使之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员工食堂必须全力保证镇人民政府的公务接待用餐,确保干部员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干部员工加班工作用餐。不得对社会闲散经营。
二、政府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树立为干部员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食堂人员的天职。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食堂经营者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七、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八、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必须确保正规购买渠道,以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采购、收藏、使用、销售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火炼油。
九、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员工就餐时间,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十、党政办公室和镇直部门在接待工作中要按照热情、大方、周到、节约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十一、党政办公室和食药监办需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卫生和变质食品,需及时督促整改,若未能限期整改,将进行处罚。
十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干部员工用餐应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一粒粮食,自觉做到“光盘”行动。坚持文明用餐,打饭时自觉排队。
第三篇: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一、对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安装、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上级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9、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0、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0.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0.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0.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0.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0.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2.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2.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2.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2.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2.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2.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2.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2.10、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2.11、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5、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5.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5.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6、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6.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
6.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6.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6.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1、供应方的选择
(1)由项目部所提供产品的信息进行调查、收集(包括使用状况和质量情况);
(2)对长期供应物资的且质量的供应方由项目部直接评价选择;
(3)通过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座谈,由参加会议者对供应方进行评价;
(4)必要时,实地考察供应方的质量、供货能力和社会信誉度;
(5)对供应方的'产品必要时产地取样,送检试验进行评价。
2、供应方的评定
(1)评定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生产许可证及进沪许可证;
2)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水平、运输及交付能力和交付后的相关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
3)物资样品、试验结果报告或质保单;
4)服务态度、价格、社会信誉等。
(2)评定程序:
1)由项目部对供应方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供应方评价记录表》(表式自制);
2)由工程部负责对项目部评价的供应方进行审批,编制《合格供应方名录》,重要物资和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合格供应方名录》由总工程师批准。一般由公司每年年初发布当年《合格供应方名录》。
3)对新进或一次性采购的供应方由项目部进行评定,报工程部审批,同意后进行采购。
3、对合格供应方的控制
(1)项目部每半年将合格供应方提供产品的质量、服务质量、供货情况等收集和、整理后填写《供方产品质量评价表》(表式自制),及时反馈给工程部;
(2)对供货质量、服务质量下降的合格供应方,工程部及时向合格供应方发出限期整改信息,并在《合格供应方名录》中予以记录;
(3)对不重视质量,无明显改进的合格供应方,工程部报总工程师后取消期合格供应方资格,并在《合格供应方名录》中注销其资格。
4、合同的审核、签订与实施
(1)采购合同基本符合采购计划的内容与要求,并明确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进货日期、进货方式、检验或验收的标准和验证方式。
(2)重要物资和新材料采购合同经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签订,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备案,其他物资采购合同应得到同级主管领导确认。
(3)项目部按采购合同组织物资进场,应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控。
5、业绩评定
每年年底,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对供应方业绩进行评定。
供应方业绩评定资料作为调整合格供应方依据之一。
6、采购物资的验证
(1)进场验证
项目部按采购文件(包括购销合同、加工合同等)组织物资进场。材料员应按采购文件(合同、协议等)、产品合格证明等,清点复核进场的物资,做好入库单,记录其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名、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
(2)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参照公司质量程序文件要求进行。
7、其它事项
1、对不合格品保管员拒绝接收并开出不合格品通知书,由材料员负责退货。
2、各项材料的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说明书等材料员应及时连同材料一齐交保管员验收,材料验收后,所有的资料交项目资料员存档于内部资料内。
第四篇: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办事机构。它担负着对外接待、安全卫生、文字处理、信函收发、数据收集与管理、年度报表与简报等项工作。
学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信息工作
学校办公室要做好校内信息的定期编发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学校各项工作。另外,为领导提供信息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信息的收集,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筛选、分类、分析和整理使之成为领导所需要的真实准确的信息,以适应领导科学决策的需要。
(二)文书工作
文书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书工作总的任务是准确及时、安全地处理文书事务,组织公文运转,充分发挥公文的作用,为有效地推进工作服务。
学校文书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第一,做好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
第二,做好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用印、封发等工作;
第三,做好文书管理包括:保管、提供借阅、整理、归档等工作。另外还包括学校的各种会议记录。
(三)值班工作
学校办公室要做好值班的工作。负责安排值班、值班检查、值班统计;每天查看值班记录,了解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做好值班人员的管理和值班室的管理工作。
(四)会务工作
会务工作是指会议的筹办、组织以及与此有关的服务工作。会务工作是使会议正常进行、取得预期效果的保证。
搞好会务工作的关键是:
1、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这是保证会议开好的前提,包括(1)安排议题(2)确定会名、会期、会址(3)准备会议文件(4)提名与会人员(5)编辑与会人员名单(6)确定会议议程(7)制定会议通知(8)选择、布置会场及安排座位、座次。
2、会中严密组织:主要工作有(1)签到(2)文档的印制分发(3)安排发言(4)会议记录(5)会议纪要与编发简报。
3、会后要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主要有(1)会议总结(2)文件处理(3)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4)其它事务性处理。
做好会务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1、要做好充分准备;
2、要进行周密安排;
3、要做好周到服务;
4、要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五)档案工作
学校档案工作就是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管理学校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档案知识,总结经验。
2、制定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全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六)接待工作
接待工作包括安排接待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安排兄弟学校和其它来访人员的参观交流活动。接待工作遵循的原则是服务热情周到、讲究礼仪规范、务求工作实效。
(七)统计工作
办公室的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直接为领导决策和学院管理提供依据,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抓好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协调工作
协调工作的目的在于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化解矛盾,从而保证部门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相互配合、上下衔接,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相互支持的整体。对学生、年级组、专业组、处室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重要协调内容有记录。协调过程中,既热情周到,又掌握原则,不越俎代庖。
第五篇:单位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招聘流程
(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经管理人员批准后,统一招聘。
(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的管理人员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四)初试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试。
(五)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由管理人员审定。
(六)经审定的人员,通过电话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入职手续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
3.提交照片3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
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5.办理单位规定的与其工种相关的手续。
五、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一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由单位的主管人员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5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主管人员审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如果职工本人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单位可根据实际增加内容),其中用工形式写明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可将职工名册交职工本人校对无误并签名确认后存档。
(七)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单位书面通知后,新招聘人员仍不与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将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但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章薪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职工的工资由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部分构成(或者由单位根据实际明确职工的工资构成)。
(二)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参考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定期调整单位工资的整体水平,同时根据职工个人的工作表现、学历和技能变化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的工资,使职工的工资与单位生产经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