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规章制度

时间:2022-07-20 23:26:3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747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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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各项规章制度

【篇1: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建立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务科、护理部和科室组成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网络体系。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讲评,对出现或存在的重大医疗质量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三、医务科具体实施全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下设医疗质量监控小组进行日常医疗质量检查和监控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院医疗质量检查并做出书面总结,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向相关科室通报检查结果。

四、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定时对科室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协助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全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五、各科室设立医疗质量监控小组,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和质控员组成。科室质控小组要以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质量管理标准,考核办法进行全面的管理考核。

六、病历质控室负责病案的终末质量检查,对每份病案的检查要做好记录,每月采用书面总结向医务科报告一次检查结果,医教办负责在每月医疗护理例会上通报检查结果。

七、医疗质量管理过程中,要重点抓好岗位责任制、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抢救及交接班制度、医疗护理 查对制度、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准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及服务流程等。

八、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每半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三基” 学习、培训和考核一次。

九、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具体方案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由全院各专业作风正派的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学科带头人组成。

二、鉴定时由专家库抽取3人以上单数组成鉴定专家组。 三、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要对医务科或护理部上报的鉴定材料提前一天发给有关委员,进行审核。通过调查、弄清事实,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做出科学结论。

四、处理医疗事故要依据2002年9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指导我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五、医疗事故鉴定由院长主持,当事人及当事科室介绍情况。 委员询问后,非鉴定委员成员以及鉴定委员会成员中是本医疗事件的当事人或其亲属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应离场回避,由医务科负责申诉鉴定要求,然后开始鉴定。

六、鉴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个成员均有发言权和裁决权,鉴定意见采用不记名投票形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七、以书面形式做出结论意见,经鉴定委员会主任签字和医务科盖章后生效。鉴定结论包括:病情摘要、分析意见、结论(性质、分级、责任者)、对患者诊疗护理意见、建议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相对独立,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委员会,按照工作职责及任务开展医学伦理审查和

评价工作。要求每次到会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相关专业委员、医院管理人员、法律人士、心理学专家、代表社区利益的非医非药专业人员必须参加,并含不同性别的委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学科专业专家参会,听取他们的建议及意见,但没有投票权。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举办全院医学伦理学学术活动,宣传普及医学伦理学知识,进行医务道德教育。

四、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工作检查,年终进行一年总结,并制订次年工作计划。

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院病案质量控制管理。

二、开展全员质量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质量意识,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三、执行病案标准及评分方法。制定和修改病案质量考核指标。

四、检查落实病案质量管理控制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病历质量分析。 五、加强病案管理,保存健全科研资料。

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负责院 内临床输血的管理工作。

二、督促检查输血科、各临床科室做好临床用血工作,做到科学、合理用血。

三、定期召开会议(每年 l-2 次)研究医院临床用血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

四、负责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方面的培训,接受输血技术方面的咨询。

五、配合质量控制部门进行成份用血使用率的定期考核。

六、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的输血反应病例进行讨论分析,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 加强药事管理,保证药品、制剂的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

二、本院的药事管理工作在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安排下,由药剂科具体实 施,每年拟定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措施,按时总结汇报。

三、科学管理全院药品,对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制度,指 导临床合理用药,实行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的全面管理,促进医院的药剂工作向科 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

四、配合临床用药,建立药学情报室,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收集整理药品的情 报资料,定期编印《药讯》 ,宣传用药知识。

五、配合临床医疗需要,开发应用中、西药新制剂、新剂型,与医护人员共同 做好新药验证和临床疗效评价工作。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范围:

1、审定本院的用药计划,审核本院配制的各种新制剂。

2、拟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提出淘汰药品的意见。

3、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督促本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

4、建立本院临床科室新药申购、审批制度。 5、定期召开委员会议,详细做好记录。 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医务科工作制度

医务科是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业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院内,院外,业务工作联系协调的枢纽。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全院工作计划,定期制定全院医疗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起草医疗工作总结。

二、根据国家和中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条例、制度和标准,结合医院的实际,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全院医疗工作正常而有序的进行。

三、组织各医疗,医教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业务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之间的联系;组织重大手术和危重病人院内外会诊抢救。

四、具体实施技术管理。检查分析各科室的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搞好医疗质量管理。

五、监督检查业务规章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各级各类业务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

六、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缺陷。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纠纷要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和提出处理意见。

七、督促和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供应、管理,改善设备条件,大力开展新的诊疗技术,促进专科技术建设和发展。

八、经常深入医疗业务科室,及时了解医疗工作情况。向院长汇报,提供改进医疗业务活动的建议,保证以医疗为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负责处理院内外医务行政工作的联系。负责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下级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巡回医疗队工作。办理医疗日常事务。

【篇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大药房限责任公司

中医坐堂医诊所规章制度目录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2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2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3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4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4六、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6

七、药品销售及调配处方管理制度——6

八、就诊患者登记制度—7 九、财务、收费管理制度 ————— 7

十、档案、信息管理制度8

中医坐堂医诊所规章制度

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1、服务理念: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

(1)称谓: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和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

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

对病人作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

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

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

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和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人员聘用:

(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1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2)、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诊所服务工作,爱岗敬业,服务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熟练掌握医疗技能,胜任诊所服务工作职责。 2、培训

(1)、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计划的选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慢性病管理及康复医疗等业务培训。

(4)、执行卫生局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 (5)、每周组织一次的业务学习。

(6)、每季度对医师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时间为季度末。

(7)、每年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3、考核与奖惩

⑴、考核目的

为提升诊所管理水平,建立严谨、规范、公平、公正的人才发展与竞争机制,促进诊所人事管理的良好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⑵、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诊所员工。

⑶、考核原则

a、考核工作是以人为本,确保诊所人才培养、管理与使用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考核具体规定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定期化。

b、考核要素主要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组织观念、劳动纪律。 c、员工的上岗、任职及岗薪调整等均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⑷、考核工作操作流程:

a、员工根据《员工考核自我评述表》首先进行自我评价。

b、诊所负责人按照《员工考核表》、《业务主管考核表》及《员工考核评定标准参照表》的考核内容与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

c、考核结果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存档。

⑸、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工作由门店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⑹、考核时间安排:

每年度考核二次,时间安排在6月和12月下旬。

四、技术规范与工作制度 1、技术规范

⑴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服务。

⑵疑难病症的转诊。

⑶危急重症的识别,现场紧急救护和及时转诊。

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2、工作制度

⑴应准时开诊,医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诊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

⑵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热情耐心,有礼貌,关心体贴患者,耐心地解答问题。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

⑶医师对工作应严谨,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认真填写门诊记录,按时统计上报。 ⑷坚持查对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安全。

⑸积极开展慢病管理,按规定建立慢病档案,并规范化管理。

⑹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精神与经济负担。

五、医疗事故防范与报告制度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诊所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2、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门店负责人经常深入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3、医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认可与配合。

4、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篇3:合作医疗工作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资金筹集和实施管理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有关工作。

3、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办公室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到村民和当地医疗服务机构中,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5、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群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6、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查,并要求各有关部门将审查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取信于民。 7、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合作医疗代表会,对全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评和总结。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市、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管理制度

1、制定符合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

2、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

3、负责医药费用的审核与补偿,并定期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 4、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5、负责定期向同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和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准确及时地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6、负责同级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7、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统一建档,设置统一的总账、明细账(台账)。实行微机记账与手工记账并行,记账到户到人,做到规范运行、严格管理。 发动筹资登记制度

1、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每年在第四季度,由村委会以户为单位,边登记签约、边缴费、边发证的办法,使用市财政局发放的统一收据,同时明确每年第四季度为全市参保农民续保缴费时间,新入保的按以上程序办理,续保的只需签名并缴纳参保费用即可。由村委会将花名册登记表及款项一并上交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后确认并归档备案。

2、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登记造册后,不得中途退出,中途退出者,一概不退还交纳的合作医疗保障金。

3、凡参加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在按时交纳合作医疗保障金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交镇核发医疗证,实行一户一证,逐人注册;持证人应妥善保管合作医疗证,不得涂改或转借;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市合作医疗办申请补发。

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1、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2、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每年先由镇和村委会按照章程的资金筹集标准、方式、方法等有关规定统一筹集,并将筹集的资金,及时划入市财政局“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补助资金和市设立的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由市财政部门直接划入“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3、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会计、出纳人员。会计和出纳不得一人兼任,要完善会计、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要如实反映各镇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和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情况。各种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和向群众公布。

资金的审计和监督制度

1、要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对资金的日常监督、检查,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对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审计和检查。

2、各级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要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府和合作医疗代表汇报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接受审计和监督。

3、各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不得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信息管理制度

1、各镇制定的有关农村合作医疗的文件、方案意见、细则、制度、规定、报表、图片等资料,除自行整理归档外还必须及时报市合作医疗办公室存档备案。

2、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月报制度,各镇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要按照省、市统一印制的统计报表项目,对每月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如实填报,于次月3日前报市合作医疗办公室。

报销制度

1、市、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应将报销手续、报销范围、报销日期、地点、联系电话公布于众。

2、在规定的报销日期,市、镇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应坚守岗位,热情细致地为参保者做好服务工作,手续齐备,应及时办理、办妥。

3、参加合作医疗的村民可自由选择定点医院,在办理出院手续后15天内,凭医院有关凭证、发票、病历、费用明细清单、银行账户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先到村委会提出报销申请,并填写《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申请表》,村委会提出意见后,送镇合作医疗办公室按照《河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章程》有关规定审核,经领导审批后报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批,然后在网上直接通知银行将报销医药费用的补偿额随即划入农户的银行账户内,实行一步到位,减除农民多次往返开销,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4、合作医疗资金为参保人集体所有,对参保者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骗取补偿的行为,一经发现追回资金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考核与奖惩制度

1、各镇要根据省、市确定的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目标,提出本地发展计划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层级签订责任书,要把镇、村干部开展合作医疗情况好坏列入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与干部年终实绩挂钩。

2、各镇合作医疗领导小组,每半年对本辖区的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存档纳入年终总评价内容。

3、每年年终市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对全年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按照各镇考评结果进行奖惩。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开展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4、对于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循私舞弊,弄虚作假,扣留、截留、挪用、借支、贪污合作医疗资金等损害农村合作医疗行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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