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时间:2022-07-20 23:26:04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1378字

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六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第一篇:档案管理制度

为不断加强学校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据依法治档的原则,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须经统一分类登记、编目、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订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三、设立档案库,配置专业存档箱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四、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清理造册,报校领导批准。

五、档案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六、属保密范畴内的档案,利用者须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与利用目的无关的章节,请勿翻阅或摘录。

七、凡有需查阅档案者,查阅时不得把案卷拆散、涂改、损毁或转让他人。

八、利用者如须摘录、复印有关档案,一般的经档案员同意,重要的机密档案须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摘录。

九、外来人员需利用本单位档案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利用目的,经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十、做好档案利用记录工作,档案员有权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义务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

第二篇:公务员制度名词解释

公务员制度——名词解释

1.公务员: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人员

2.公务员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

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3.公务员在职期间的义务:是指公务员在 进入公务员系统后到退出公务

员系统时这个时期内必须履行的各种义务。

4.公务员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

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或抑止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5.公务员录用—指国家行政机关为补充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

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用考试和考核的办法,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6.公务员录用制度:就是关于国家录用公务员的各种规范和准则的总称。7.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

限,对公务员 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 度等进行考察,作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 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晋级增资等的 依据的制度

8.公务员奖励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在工作中表现突

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所给予的奖励

9.公务员纪律以法律形式规定的指导、调整、约束、规范公务员行为的

准则,是公务员的行为规范,用有保障公务员按其 职责履行公务,保障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

10.公务员职务升降:即职务的晋升和下降,也就是对公务员职务的变更;

也意味公务员所处的地位的上升或下降,职权和责任范围的扩大或缩小,同时也伴随着工资、福利等 方面待遇的提高或降低。

11.公务员任职;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在其任免范围内,通

过法定程序, 任命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12.公务员免职: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 在任免权限范围内,

通过法定程序, 免去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13.公务员任用:是指公务员的选拔与使用。

14.公务员培训: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职

位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养和训练。15.公务员交流: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 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愿望, 通

过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变换公务员的工作岗 位,从而产生、变更成消灭公务员职务关系 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与过程

16.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

家行政机关 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 职。它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并分别是 我国公务员队伍的一个“进口”和“出口” 。

17.公务回避:: 就是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凡处理涉及本人或本人亲

属利益的问题时,予以回避。

18.公务员工资:就是国家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公务员个人消费品

的货币表现。

19.公务员福利:通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改善和提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

生活水平而 采取的一些措施。

20.公务员辞职;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辞去现任职务,

解除其 与行政机关职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

21.公务员辞退: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

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结果是解除了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关系。

22.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原处理

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23.公务员管理体制;指公务员管理权力 的配置和划分,公务员管理机

构的设置,由此而构成的公务员管理系统

24.公务员管理机构:是管理公务员事务的组织体系。这里所说的公务员

管理机构,不是指单个的机关,而是提由若干担负公务员管理任务的机关构成的组织体系。

25.国家公务员制度:即是通过制定法律和 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

行管理的总称。

26.国家公务员退休;:指国家公务员达到一 定年龄和工龄, 或者丧失

工作能力而根据国 家规定办理手续,离开工作岗位,并领取一 定数额养老金。

27.职位分类;将职位按其工作的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序和所需人员

的资格条件,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工资待遇等各项管理提供依据

28.职位说明书;是综合说明某一职位的 工作性质、任务、职责及任职

资格条件等内 容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在职位调查、分析和 评价的基础上制定的。

29.职位设置:是指在对行政机关的职能进行逐层分解的基础上, 根据

编制数额确定每 个具体职位的工作。

30.职务晋升制度;主要包括晋升的标准和条件、晋升的方式、程序等内

31.职务任免:是任职与免职的统称。是指:具有一定任免权限的机关,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命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32.职务回避:就是对某种亲情关系的公务员, 在其担任某些关系比较

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33.职数限额;公务员晋升职务,必须在 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不

准突破职数限额

34.职级工资制:就是按照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年功确定工资标准,

照工资的不同 职能,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 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是职级工资构成的主体,是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内容。35.科举:即通过设科考试选拔人才

36.科举制度:指我国的科举制,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代,历经宋朝和

明朝至清朝未,历史达1300多年,科举制对我国人事管理以至世界民官制度的产生有着重大的影响

37.考试录用制度 ;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 政府工作人员的一种制度38.考任制;即通过考试来选拔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考试应在一定范围

内公开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决定任用人选

39.选任制:指用选举产生的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一种制度,任期有限。40.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任用人选,委

派其担任一定 职务的作用方式。

41.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契约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42.奖励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据

法律法规或内部章程,对本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他公民给予一定荣誉或物质利益以示鼓励的制度。

43.精神奖励;就是对受奖的公务员给予荣誉方面的表彰,包括嘉奖、记

功、授予荣 誉称号等。

44.物质奖励:就是对受奖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形式的奖励,包括发给奖励、

奖品、工资晋级等。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一定的物质需要。45.纪律;通常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为了维护其整体利益并保证组织正常

运转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组织局部利益和组织成员全体利益的基本准则。

46.廉政纪律;对公务员在反对腐败现象,加强廉政建设中的一些要求47.晋升;就是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较高的 职务,意味着公务员所处的地

位的上升、职 权的加重和责任范围的扩大,同时也伴随着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的提高

48.降职;就是由较高的职务任较低的职 务,意味着公务员所处地位的

降低,职权和 责任范围的缩小,从一般意义上说,也意味 着工资福利待遇的降低。

49.逐级晋升;要求公务员按规定的职务 序列逐级晋升

50.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

内到基层党政 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51.调任制度: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

员调入国家 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行政机关任职。

52.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

系统内跨地 区、跨部门的调动,或者在同一部门的不同 职位之间进行的转换任职。

53.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

导职务的公 务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

54.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不因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

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作出的一定的限制性规定。

55.地区回避:即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在原

籍任职。

56.保险制度:是指国家对因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和死亡等原因,暂

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保障制度。 57.养老保险制度;即离休、退休制度, 包括生活待遇、福利待遇,和

其他待遇等内 容

58.退休制度:是指国家制定并颁布实行的关于退休方式、退休条件、退

休待遇、退休审批和退休安置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内容的总称。59.离休制度:实质上也是退休的一种特殊方式。所谓离休,是指建国以

前(1949 年 9 月 30 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到 达国家规定的年龄, 或虽未到达规定年龄但 因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要求离休, 经组织审查符合离休条件, 确定离休后的待 遇,批准离职长长期休养,并发给离休荣誉 证,落实安置地点。离休制度是离休条件、离休待遇、安置、管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属于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内容, 是一种特殊 的退休制度。

60.退休待遇;是退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退休公务员晚年生活的

基本保障条 件,主要包括政治待遇,养老保险金待遇和 其他物质生活待遇

61.控告:指公民或其他组织成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司法机关或者法定

的其他机关 揭发违法违纪者及其违法违纪事实, 并要求 依法惩处的行为。

62.定量考核:将各个考核项目分解成若干要素,比如能力可分为组织能

力,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等等,每一要素分为几等,每一等确定记分标准

63.品位分类;指以人的资历、学历、身 份等因素进行分类, 我国古代

的宫品和中国 民官的分类同此类品位分类是因人择事

64.《彭德尔顿法》:是美国国会议员彭德尔顿提出的,1883年在国会获

得通过,这个法律确定了美国文官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彭德尔顿法》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65.作为的义务:是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必须作一定行为的义

务,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作这种行为,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公务员的义务,绝大部分都是作为的义务。

66.不作为的义务:就是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作一定行为

的义务。

1、立法思想:是制度该法律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它主要回答为什么要

立法和制度一部什么样的法律的问题。

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

3、公务员义务: 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不作出

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4、公务员录用: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

试严格考核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5、笔试:是通过标准化试题和文字分析解答测试报考者的文化和专业知

识水平,运用文字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思维能力等的一种较为普遍的测试方法。

1、公务员考核: 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

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2、破格晋升:是指在晋升时适当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如放宽工龄、基层工

作经历、文化程度、任职年限等方面的资格要求。

3越级晋升:是指按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跨越一个职务层次晋升职

务。

4、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

程序和对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和评价。

5、公务员纪律:是指机关为保障实现等职务,维护机关的秩序和正常运

转而制度的,要求每一个公务员遵守的行为规范、

1、挂职锻炼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

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担任

一定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

2、公务员福利制度:是指国家和单位为维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或者提

高公务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或者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而采取的一些措施。

或者政协章程的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4、引咎辞职 : 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

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5、编制管理:是机关人事管理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福利的工作人员。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是公务员。

3、因公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

第三篇: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所有工作部门均应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和的规定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凡本学期的档案,原则上由行政、德育、教学、总务、安全办分块建档,每学期末,统一汇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管理。学校档案室工作目前由办公室分管。

三、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和政教处必须明确专人分管本部门工作。如有人员调动,必须做好移交工作,档案管理员和各处、室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熟悉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的业务,及时、认真、规范地做好档案工作,并做好归档记录。

四、学校档案室的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得外借,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才能借出档案室外,并于当天归还。

五、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档案必须整本借阅,不得散借,摘录档案内容需征得管理员同意。

学校印章管理办法

一、印章是学校各项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学校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为规范和加强对各类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冠有“深圳市龙岗区xxxx初级中学”字样的各部门印章和各种业务专用章,以及校领导的签名章,均适用本办法。

三、印章的刻制统一由学校办公室审核、办理、备案、保留印模、发文启用并监督使用。

四、学校印章是学校职权的合法代表,主要使用在学校对外出示的证明、证书、合同、公文(函)等文书上。

五、印章是行使组织权力的外在表现形式,学校任何部门必须严格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使用印章,不得越权用印。

六、学校各部门印章使用,应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七、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的部门,应将原有印章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归档。

八、“深圳市龙岗区xxxx初级中学”印章和校领导签名章统一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学校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负责管理。

九、各部门领导对印章的管理负责,并指定政治上可靠,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人作为部门的监印人,负责管理本部门印章。

十、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必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确认无误后方可用印。盖印时要求图章清晰、端正,位置适当(一般应盖在文件的落款与日期之间,跨年压月处),盖印后要保存好用印依据材料,并做好详细登记,以备查考。

十一、监印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准随便将印章放在桌子上,监印人不在时必须把印章锁好,以防丢失,如有丢失要立即报失。

十二、各部门越权用印,监印人不按规定用印及因监印人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丢失的,属工作失职行为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越权用印行为或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按严重失职和重大责任事故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对于未经、公章的,学校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学校还将追究其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四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五篇:安全规章制度标语

安全规章制度标语

仓库消防安全七条措施

1、库房内严禁烟火,应在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规定。

3、库区和库房内应保持整洁,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杂草要清除干净。

4、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

5、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气设备,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6、库区、货场应设置消防给水设施,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7、仓库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火场逃生十诀

熟悉环境 牢记出口

保持镇静 迅速撤离

正确引导 有序疏散

不入险地 不恋财物

简易防护 蒙鼻匍匐

善用通道 莫入电梯

火已及身 切勿惊跑

避难场所 固守待援

发出信号 寻求援助

缓降逃生 清神自救

文化墙专注设计十年,产品设计精美,材质优良,价格实惠,快递送至全国。产品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修改尺寸、文字内容或添加客户单位名称和LOGO标志。详细内容请访问:http://www.ahsrst.cn。

【点击下列图片查看更多相关清晰大图】

消防“十查十禁”

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挪用

查通道出口 禁封闭堵塞

查照明指示 禁遮挡损坏

查装饰装修 禁易燃易爆

查电器线路 禁私搭乱接

查用电设备 禁违章使用

查吸烟用火 禁擅用明火

查监控人员 禁擅自脱岗

查商品堆放 禁过高过乱

查卖场人员 禁危险物品

生产厂区内十四个不准

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不准使用洗板水、天拿水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停机栓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设备或临时支架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十大安全纪律

【五必须】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必须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求。

【五严禁】

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

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

严禁擅自触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设施;

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睡岗或嬉戏打闹。

工厂安全用电十条

1、座地扇、手电钻等移动式用电设备就一定要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2、千万不要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空气开关损坏后立即更换,保险丝和空气开关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容量相匹配。

3、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线可靠连接。

4、电缆或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要用电工胶布包好,不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用电。

5、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烟、发出烧焦气味或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不要用湿手触摸灯头、开关、插头插座和用电器具。

7、厂房内的电线不能乱拉乱接,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的电线,以防触电。

8、电炉、电烙铁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物品,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用后要随手关电源,以免引起火灾。

9、工厂内的移动式用电器具,如座地式风扇、手提砂轮机、手电钻等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实行单机保护。

10、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工厂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本厂和车间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4、经常深入现场,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状况及其安全防护,倾听操作工的意见。

5、认真填写电气设备大、中检修记录(检修项目、内容、部位、所换零部件、日期、工时、备件材料消耗等项),积累好原始资料。

6、按试车要求参加所修设备的大、中修的试车验收工作。

7、掌握所使用的工具、量具、仪表的使用方法并精心保管,节约使用备件、材料、油料。搞好文明生产,做好交接-班记录。

氧化镍车间安全标志、标识、标语管理制度2015-06-24 16:52 | #2楼

为规范车间各工作场所安全标志、安全标识、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与使用,使职工对现场职业危害或伤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管制度。

一、 本制度名词解释:

1. 安全标志是指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图形标志。主要有以下四种: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某种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一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

2. 安全警示卡是指采用安全标志不能充分将某种危险或危害的信息传达给现场作业人员,而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作的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的告知职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3. 安全警示标语是指专门书写的宣传安全思想、观点、规章制度等内容的短句或口号。

二、 设置原则

1. 对存在危险的设备、设施、场所或人员集中过往的.区域(场所)必须设置;

2. 所设置的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类别、大小、内容与设置处的危险危害情况相一致;

3.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必须设置在醒目位置,使职工有足够时间安全的阅读或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且安全标志、警示卡使用的安全色和对比色要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颜色范围和亮度; 4. 安全标志或警示卡的大小及材料的选择、设置形式、形状、所处位置等应与车间协调,美观。

三、 以下设备、设施、场所或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或警示卡,且其文字部分应采用中英文对照。

1. 变压器(室)配电箱及一些有触电危险的电气设备、设施; 2. 易燃易爆的场所或地点;

3. 垂直走行梯的顶部及底部;高于2M的固定式钢平台。 4. 有人员活动区域的旋转、传动机械设备或其附近; 5. 人体有可能坠落、滑倒、摔跌等场所; 6. 有坠落物、飞溅物的场所; 7. 坑、井、沟、池附近; 8. 固定的危险作业场所; 9. 消防设备设置点的通道旁。

四、 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和警示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优先选用安全标志。当现场的危险危害信息可通过设置安全标

志达到警示提示作用时,必须采用安全标志而禁止使用警示卡,多个安全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序;

2. 设置处所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前面不得有任何阻隔物,道路边设置时应考虑到不受树木、建(构)筑物的影响(至少保证在正面观察方向的最远视距处能看到安全标志、警示卡的全部内容);

3. 采用附着式、悬挂式或柱式等固定方式安装。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应和支架牢固联接,不得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

4. 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各单位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5. 设置高度一般为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M,局部标识时可视具体情况确定;

6. 使用固体式安全标语,采用绿底白字,字体一般选用黑体或仿宋体,禁用行、草字体书写;且内容简洁、通俗易懂,具有针对性,严禁空洞;

7. 单字安全标语的边长不小于500MM。

加强管理与检查,发现其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及时修整或更换,保证安全标志标识完整,色彩清晰

第六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结案后及时交专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六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