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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楼公用厕所由于垃圾、杂物堵塞,长时间缺乏维护、修缮,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经过前段时间的疏通、清理和修缮,现已恢复使用。为进一步保证办公楼公用厕所整洁卫生,使用正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厕所卫生实行包干职责制。每个单位都要承担必须的厕所卫生清理任务。
二、职责到位。职责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务必每一天打扫一次。
三、卫生标准。大小便随时冲刷,无残留,无异味,厕所地面持续干净,无纸屑、烟蒂等杂物,无污迹,无卫生死角。
第二篇:篇2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岗位职责:
1、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公司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2、按公司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3、及时纠正责任区内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的乱堆乱放行为。
4、按时收集小区的生活垃圾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定期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消杀工作。
5、协助管理处做好小区安防工作,发现可疑人或事,应立即向管理处负责人报告。
6、负责收集住户对小区环卫及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责任区环境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台。
7、完成公司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标准:
1、按规定着装,举止得体。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3、每天对责任区内的楼道和道路及游乐设施进行清扫保洁一次,楼道每周还必须进行二次拖抹,并不定时巡视。
4、各类标识标牌、路灯、草坪灯每周抹一次。
5、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设施设备上无浮灰,无蜘蛛网。
26、楼道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责任区楼道的清扫保洁。
二、制止责任区楼道内的乱堆、乱放、乱贴和乱停行为。
三、清运责任区的生活垃圾。
四、负责责任区内空置房屋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五、负责责任区绿化带的清扫。
六、按时完成上级指派的其它任务。
三、要求及标准
一、楼道每日扫、抹、拖一次,要求地面光洁、无污迹,顶、角无蜘蛛网,墙面无乱贴乱画现象。
二、天台每四天扫一次,天台及楼道内要求无杂物堆放,无自行车停放。
三、绿化带每日清扫二次,要求无杂物、无落叶。
四、生活垃圾每天上午、下午各清运一次,要求垃圾桶外表亮洁,地面无污痕,桶内无异味。
27、道路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清扫小区公共道路。
二、清扫广场、车库、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区域卫生。
三、清洗小区公共水池、保洁。
四、定期掏小区阴井、下水井。
五、定期清理商铺前水沟。
六、小区道路、绿化带保洁。
七、垃圾转运站保洁。
八、小区信箱、公告栏保洁。
九、按时完成上级指派的其它任务。
四、要求及标准
一、道路每日清扫一次,广场二天扫一次,水池根据水质而定,每天捞两次浮物;车库每日扫一次,每二月洗一次,阴井、下水井每两个月掏一次,儿童游乐场每日扫、抹一次。
二、要求绿地无杂物;小区道路无积水、杂物、路面干净;公告栏、信箱、果皮箱、路灯、草坪灯等干净亮洁;水池无浮物,水质洁净、无异味;车库地面、门干净整洁无积尘、顶无蜘蛛网;灯具干净亮洁;井、沟无异味。
28、售楼大厅保洁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售楼大厅日常清扫保洁。
二、负责该区域卫生间消毒及垃圾清运。
三、按时完成上级指派的其它任务。
五、工作标准及要求
一、地面每日拖、扫一次,随时保洁,要求地面亮洁,无污迹,无烟头。
二、玻璃门、家具、展台、空调、柜台、洽谈桌每日抹一次,随时收拾洽谈桌上的烟灰缸和纸杯,要求桌面洁净无尘。
三、各处暗角无蜘蛛网。
四、痰盂、纸篓每日清倒一至二次,更换垃圾袋,要求无外溢污物。
五、卫生间每日清扫不得少于二次,并随时保洁,要求地面干净,无异味,无蚊蝇。
第三篇: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及管理公司与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工,制服、工卡穿戴整齐,服从上司的调遣和安排。
二、工作认真细致、尽职尽责,做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维护好小区内的清洁卫生,对不卫生、不文明的现象和行为要即时劝阻和制止,使住户养成爱清、讲卫生的良好风气。
三、熟悉各自分工及所负责花园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四、工作中应注意礼节、礼貌,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五、在工作中,要正确使用清洁设备、工具和清洁剂,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
六、每天对小区垃圾进行清运,并定期对中转站的垃圾进行处理。
第四篇:员工管理制度
一、员工打卡制度:
1、员工上下班时要打考勤卡做出勤纪录,做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2、员工在上班前1小时内打卡,下班最多延长2小时打卡,否则视同打卡无效。忘记打卡者,每次扣薪10元;因工作需要而未打卡者,经主任以上领导签字确认,经理审批,每月每名员工不得超过3次,否则视同无效;主任级以上人员,须经经理签字生效。
3、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委托他人代打卡或是代他人打卡和打卡后不到岗工作者,视为打卡无效,并做开除处理(举报者给予30元奖励)。
4、如一天内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相关证明,则按旷工处理。第二天可以上报,否则无效。
5、员工上班中途请假或临时加班的,按实际到达或离开时间打卡记录计算。无论加班或请假,一律打卡。
二、旷工、迟到、早退处罚制度:
1、旷工一天者,扣3天工资,连旷工两天或一个月累计三天者当自离处理《工资及押金全无》。
2、迟到、早退:
1)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10元;
2)超出30分钟每次扣除30元,
3)超出2小时,《含2小时》当矿工一天;
三、事假:
(1)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一日的扣当天工资,由部门经理审批,假条报办公室。
(2)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二日以上的一日按两天扣,一个月不能超过五日(含五日),需由经理审批,超过五日由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假二小时内〈含二小时〉按半日计算,超过二小时按一日计算。
四、病假:
①上班前提前一小时申请,经部门主任同意后生效,并于上班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过期视为旷工。
②病假须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假条方为有效。
③病假无薪资,当月累计2天取消全勤奖金。
④员工因工负伤须休假者,由部门经理签呈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七天内享受全薪待遇,第八天起视具体情况个别处理。
第五篇: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办公区域内的地面卫生及桌面卫生,保持一切整洁,严禁在办公区域看到地面或桌面上有碎纸、瓜果壳等垃圾。
2、负责会议室地面及桌面卫生情况。
3、负责领导办公室地面卫生情况,每日需清扫办公地面。
4、保持公司打扫工具完好,不可肆意破坏。
第六篇: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强化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科技人员在技术创新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促进人才成长,培训一流的科技人才队伍,以适应常宝实施“建设一流品牌无缝钢管专业生产企业”发展愿景,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科研、信息等技术开发,运用、支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从事操作运行、设备维修、产品性能等主体专业工种岗位上业绩突出的助理技师级以上人员。
1.3本办法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招录甄选、评聘、激励、培训、交流等管理内容。
1.4管理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德才兼备原则;人尽其才、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实绩,贡献激励的原则。
1.5人力资源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科技人员推荐培养管理,技术部门负责专业人员专业水平评定及专业技术交流培训组织和实施。
2.甄选聘用
2.1基本标准和条件
2.1.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具有“敬业、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2.1.2具有所聘职位所需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现从事专业相对应的技术工作。
2.1.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2.1.4学历:一般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资格
2.1.5原则上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对35岁以下人员必须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熟练操作本专业计算机软件。
2.2职务设置
2.2.1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技能成长规律,在职位等级晋升制度的基础上,为专业人员设置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将专业人员技能提升与职业发展结合起来,拓宽了科技人员的职业晋升渠道,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提高企业的专业管理水平。
2.2.2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家、首席主任工程师、高级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技师、主管工程师/助理技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2.2.3各级职务评价基本要素
2.2.3.1专家:具有高级主任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首席主任工程师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十二年以上,在本技术科研领域具有较高权威,为公司拔尖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做出突出贡献。
2.2.3.2首席主任工程师:聘为高级主任工程师三年,从事本专业或相关技术管理工作十年以上,能运用专业系统知识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能独立承担和组织重大科研、生产课题,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内关键问题,能改善并推广公司新生产工艺。
2.2.3.3高级主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资格,聘为主任工程师3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管理工作八年以上,为本公司专业技术的学习带头人,具有一定的权威,能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难题,组织主持本专业技术发展规划。
2.2.3.4主任工程师:聘为主管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主持、组织、解决本专业内复杂的问题,能独立负责一个区域或几个区域专业问题。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课题攻关。
2.2.3.5主管工程师:聘为工程师二年以上,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技术管理水平,较强的工作能力,基本能协调主持、处理本专业内较复杂的问题,分管一项或几项较复杂的技术和专业管理工作。
2.2.3.6工程师:聘为助理工程师二年以上,具有本专业所需的技术和业务管理知识及一定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本岗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7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所对应见习期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持,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或聘为技术员一年以上,具备本专业技术所需知识和一般的工作能力,独立完成或受指导完成某一方面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2.2.3.8技术员:大专以上学历,所对应的见习期已满,具备所从事工作的专业技术知识,期满考评为良好以上者。
2.2.3.9技师:聘为助理技师二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及工作能力,在操作维修中具有独特技能,能够解决现场生产操作和设备维护检修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或指导本专业一项或几项复杂的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2.3.10助理技师:要求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一定的专业技术管理能力,能主持、协调处理本专业问题,参与解决本专业(工种)中的重大生产操作技能问题,为公司攻关项目主要成员。
2.3职务评聘
2.3.1凡按省、市关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定,已获得工程专业技术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且现从事与专业资格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评聘相应技术职务;
2.3.2对于新聘应届大中专生,根据省市有关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规定,见习期满后依据拟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人力资源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组织全面考核,合格者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领导批准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评审。
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可以认定为“员”级任职资格;大专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可以认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转正后,可以认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获得硕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中级师”任职资格
2.3.3对少数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且长期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系毕业的人员,可申报破格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但必须符合最低聘用资格及条件。
2.3.3.1职务最低聘用资格和条件
2.3.3.2破格评聘
2.3.3.2.1具备规定学历但不具备规定资历的技术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且从事与资格相应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破格评聘为助理工程师职务。
a、在专业技术应用、创新、改造、推广、运用等中,为企业创造较高经济效益的;
b、曾参与或担当公司技术改造、新品开发、质量攻关等项目的专业设计或专业负责人;
c、经本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专业水平较高的。
2.3.3.2.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在公司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技术员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或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现被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工程师。对已聘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二年以上或工程师职务一年以上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中任二条,可申报破格评聘公司主管工程师。
a、公司重点研究课题、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品开发等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b、公司新技术应用、推广的主要负责人,并在消化引进、吸收新技术过程中有创造性成果;
c、专业主任级以上工程师评价认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很高。
2.3.4评聘程序
a、本人提交任职以来的专业工作总结(专业工作简历,专业成果,工作业绩,
参与项目情况,专业性合理化建议情况等),破格评聘同时需由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或技术学会给予提出破格评聘申请(破格评聘职务、理由);
b、部门提出推荐考核意见(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履行岗位职责) c、人力资源部门及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核查认定专业任职资格
d、专业评审组鉴定(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对被评聘人员的技术水平较熟悉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评价意见。)
e、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
f、公司总经理批准聘任
2.3.5评聘材料
a、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b、所发表或交流的论文、专业材料复印件;
c、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新聘人员或按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取得新的专业资格证书者须提供);
d、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2.3.6评聘管理
2.3.6.1评聘组织机构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委员:公司领导,首席主任工程师,外聘专家
专业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聘人员和专业职务情况组建,成员为专业技术归口管理部门经理,有关专业技术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等。
2.3.6.2技术职务的评聘实行动态评聘制。主管工程师及以下技术职务每一年评聘一次,主任工程师每两年评聘一次,首席/高级主任工程师每四年评聘一次,每两年增选一次。
2.3.6.3对技术职务聘任期满,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的,可按评聘程序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低聘或解聘技术职务。
2.3.6.4主管工程师以下职务评聘由专业评审工作组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职务评聘须经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总经理批准后聘任,高级主任工程师职务由总经理提名推荐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聘任。
2.3.6.5对聘任期间,主任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到退休年龄后,凡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并且正在负责或参与重大项目及重要生产技术工作,经公司总经理,可以延长工作年限;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
以延长工作年限。
2.3.6.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讨论,给予解聘技术职务或低聘
a.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失公司利益,或涉及丧失职业道德,背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标准的;
b.年度考评不合格者;
c.年度无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未参与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3.绩效考评
3.1日常考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是考评的主要责任者,负责对所在部门或下属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月度绩效考评,主要考核关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情况,所承担指标完成情况,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课题进展情况,计划工作完成情况及需考核奖惩的其他特殊事项。
3.2年度考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实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专业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业务评价,技术分管领导考评,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考核情况,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审定,并确定聘用意见和奖励方案。
4.薪酬管理和激励
4.1薪酬模型及特点
4.1.1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为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
4.1.2所谓技能取向型薪资模式是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设计薪酬,专业技术职务提升与其专业技能成长紧密相关。
4.1.3专业技术职务薪资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发展变化的特点确立的、以设立专业技术职务为对象建立起来的薪资体系。公司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的性质和需要,设立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员工,根据被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薪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薪资不针对专业技术岗位,只针对专业技术职务。
4.2薪酬构成及确定
4.2.1月薪酬构成=职务基薪+职务效薪+津贴+项目成果奖+保险福利+其他奖励
4.2.2职务基薪及职务效薪标准按所聘技术职务对应岗位绩级等级薪资确定,分别为岗效等级薪酬的65%、35%。
4.2.3职务津贴按所聘技术职务实施
4.2.4参与或主持组织项目的人员,按项目完成情况及承担职责,实施项目成果奖和项目津贴,具体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根据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对优秀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4.2.6承担技术保密义务和责任,可另行按规定实施保密津贴。
4.3高级主任工程师薪酬管理参照中级管理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培养
5.1公司将对列入专业技术管理的人员单列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以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5.2对主任级工程师鼓励走出去参观学习和参加行业学术研讨,拓宽知识面,加强技术交流,掌握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的技术决策、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和咨询,对专业领域内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出建议。
5.3按优秀人才优先培养、重要人才重点培养,紧缺人才抓紧培养的原则,选派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再教育,参加一定时间的学习进修,其中包括有计划选派科技后备人才至国内专业高校进行专业深造。
5.4技术部门及所在部门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技术水平和职务层次落实项目,做到主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人员每人手中有科研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应有改进工艺、改进操作方法,解决设备隐患、指导操作人员提高素质等方面的具体项目。
5.5有计划地将青年技术人员按排到关键技术岗位,承担压力,加快技能水平提升。
5.6主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务有推荐和培养后备人才的责任和义务,对主任工程师及高级主任工程师要明确传帮带对象,并将人才培养列为业绩考核要素之
一。为加强人才阶梯的建立,对年青技术后备人员要定人、定方向、定措施、定责任者、定时间制定培养计划,并实施跟踪关注。
5.7各部门应关注和提供科技人员人员必要工作条件,建立定期与技术人员联系制度,通过研修会、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及时了解技术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建议意见。对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按规定做好体检,对主任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每一年安排一次疗养(3-5天)。
5.8为了促进专业技术职务与职位等级并行发展,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公司还规定相应职位等级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同职等或低一职等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验。部分具备一定管理潜能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可安排在相应管理职位从事管理工作,这样有利于管理队伍的调整和不断更新。
6.附则
6.1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发布之日起实行,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