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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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职责

公司副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定期到所承包单位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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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职责

石 灰 石 矿

安 全 生 产 职 责

新疆昊远建库车分公司

2011年9月

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示,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本矿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主持制定并组织落实本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教育计划。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和计划的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针对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负责督促其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发生伤亡事故,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护工作,并按国家规定及时统计上报。认真协助事故调查,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责的保护规定,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执行职代会或职大会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并接受其监督。

副矿长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指标,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审查矿年、季、月生产计划;审查采掘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各工程作业规程,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负责落实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组织实施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卫生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业务保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安全管理部门的建设,经常检查安全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狠抓“三违”的查处,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使全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发生伤亡事故,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组织抢救。

其它副矿长也应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制定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计划,并对其实施效果负责。

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矿长搞好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并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负责编制审查矿生产计划、采掘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和各工程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审定实施安全措施;深入第一线,组织检查各部门工作质量、工程质量、产品质量。经常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矿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积极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发生重大事故,立即赶到现场参加指挥抢救。

企业安全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结合全矿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正常安全生产活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组织制定、修订全矿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规定,参加审查年、季、月生产计划、采掘方案和作业规程,组织编写矿山灾害预防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技措费用的合理使用,不断改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手段,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负责组织全矿安全生产活动,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活动情况,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督促实施,遇有重大险情,及时下令停止作业。负责对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负责组织全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指导基层安全员日常业务技术工作。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员要思想健康,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二、经常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三、认真监督火工品储存、领用、运输、使用、清退等全过程的安全操作;

四、认真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制止违章操作,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随时检查火工品领取、使用、剩余数量的真实性,以防丢失;

六、参加火工品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随时检查火工品的帐、物是否相符;

八、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班组长岗位职责

负责全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上班班长的情况汇报,开好进班会议,根据班作业计划,合理安排全班人员的工作任务,组织讨论安全生产措施。交班时向下班班长详细介绍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下班应注意的事项;经常对全班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注意检查工作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严格工程规格和质量,禁止乱采乱掘。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立即组织研究分析、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及时汇报,必要时先撤出人员;每班向分管领导和调度室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好班后会,总结本班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开展表扬和批评;帮助全班职工提高技术操作水平,教育职工爱护设备、工具。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器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负责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负责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

爆破员岗位职责

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严格遵守《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得转让他人或买卖。

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要热爱本职工作,监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

二、经公安部门培训考试核发资格证,持证上岗;

三、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坚持经常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对口;

四、经常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五、收发火攻品时,做到凭证齐全。坚持日清月结,做到品种、规格、数量无误;

六、提高警惕,加强放火、防盗工作,经常检查库房门窗照明设施的完好情况;

七、坚持推陈储新原则存放火工品,以防存放时间过长变质影响爆破安全;

八、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九、节假日原则必须在岗,有事必须先请假,待安排好顶班人员方可离开;

十、无号码的雷管严禁发出;

十一、火工品的存放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炸药的堆放层数不能超高。

警卫员岗位职责

一、思想素质好,经公安部门培训、考试,领取资格证,持证上岗;

二、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尽职尽责不得随意离岗,节假日也不得脱岗,有事必须先请假,待安排好顶班人员方可离开;

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灾工作,做好业务保安和安全防范工作。经常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或接近火工品库房,检查人员须经相关领导同意经检查登记后才能进入;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发现可疑人员接近或进入库区要立即制止并报告相关领导。

第三篇:煤矿各类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技术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矿井技术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生产技术部专业技术工作,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矿井采煤工作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三、参与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和审定矿井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和参与安全技术论证,经常检查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工程技术方案。

五、负责矿井采煤技术管理工作,组织采煤工作面正规开采,保证采区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不低于规定标准。

六、负责矿井掘进技术管理工作,组织井巷单项工程设计,组织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技术条件论证,并组织实施。

七、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抓好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采掘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检查。

八、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及预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总结。

九、组织编制中长期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十、负责组织矿图及生产图的编制与修改更新工作,加强对多种图纸及资料管理,防止泄密。

十一、研究省内外先进技术,推广采煤新技术、新工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高煤炭采掘机械化水平,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提高全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采煤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采煤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十三、完成矿长及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矿井机电、运输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机电、运输部门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矿井机电、运输工作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三、参与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和审定矿井机电安装和维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安全技术论证。

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检查。加强对机电、运输业务的技术领导,协助矿总工程师进行机电、运输重大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

六、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及预案计划。

七、协助编制中长期灾害预防计划,并督查贯彻实施

八、研究省内外先进技术,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技术革新活动。

九、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机电工程技术人员和区队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和机电队伍的技术水平。

十、完成矿长及矿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矿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矿井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分管专业技术工作,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三、参与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四、参与审定矿井采掘作业规程、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论证。

五、协助矿总工程师负责贯彻落实通风、防瓦斯、防灭火、防尘防毒、密闭启封、放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编制通风系统图、通风网路图、矿井防尘系统图、安全监测系统图等。负责审查通风旬报、瓦斯日报、测尘报表及其他通风安全报表。组织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计划,反风演习计划、“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根据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实施。

六、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抓好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一通三防”专项检查。落实井下带班职责。

七、研究省内外先进技术,推广新技术,进一步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做好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推广运用。

八、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通风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九、完成矿长及矿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矿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矿井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分管专业技术工作,对矿总工程师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保证矿井地质测量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三、参与编制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四、协助矿井总工程师建立健全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矿井安全技术条件论证。组织编制防治水预防处理预案和计划。

五、做好地质测量矿图的及时填绘及图纸、资料的收集、填写并归档工作。

六、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抓好地质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测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地测质标检查。落实井下带班职责。

七、加强巡查,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做好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并落实整改。

八、协助矿总工程师推广地测新技术。

九、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地测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十、完成矿长及矿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产技术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副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部专业技术工作,对矿总、副工程师负责。

2、组织制定和审定矿井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和参与安全技术论证,经常检查采掘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全面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3、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搞好各项基础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4、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和检查生产情况,安排和协调好生产矿井采掘部署、工作面接替及搬家准备工作。

5、负责接受传达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决定和指令,对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按时督促检查落实。

6、对妨碍安全、技术、生产的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给以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措施到位。

7、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雨季三防应急预案及预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总结。

8、组织编制中长期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督促贯彻实施

9、负责组织审查、编制下达生产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落实并预测反馈。

10、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工作方法,调动全部职工的积极性,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第四篇:煤矿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技术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原煤生产、开拓、掘进过程中落实煤矿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矿的采、掘、地质、测量等有关方面的安全技术管理。

2、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抬头,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原煤生产和开拓、掘进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4、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采煤、掘进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5、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制定、补充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6、协助总工程师对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经常检查采煤、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7、对采煤、掘进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

8、组织全矿安全质量检查验收,以及采煤工作面的投产验收、掘进工作面的竣工验收,促进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9、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对井下采、掘、地质、测量生产进行安全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

10、认真总结全矿在采、掘、地质、测量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工作。

11、积极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矿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总工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防治水措施》,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公司。

10、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1、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12、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3、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6、负责矿井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1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8、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9、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20、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机运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机运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从技术上保证全矿机电运输安全运转及安装、回撤任务的完成;

3.参与编制全矿年、季、月度机电工作计划及长远规划,计划下达后,协助生产矿长抓好贯彻实施;

4.负责组织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鉴定和测试工作,审查本职范围内的机电设计和技术工作;

5.组织制定、审查机电运输系统安装、拆除的技术作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6.定期召开机电专业会议,研究分析机电、运输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

7.负责组织机电设备我完好检查,确保全矿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标准; 8.推广机电、运输方面的新技术,不断提高采、掘、运的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机电工种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 10深入一线生产现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解决技术难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11.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通防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及上级的有关规定,保证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防治瓦斯工作的顺利实施;

3、负责矿井通风、防尘、放灭火、防治瓦斯工作的规划、报告、设计的编制与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技术方面的工作,参加矿井“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具体抓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6、主持矿井采区、工作面通防系统调整完善和矿井通风试验工作;

7、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

8、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生产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回采、掘进技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不断总结经验,科学地组织生产。在技术上保证全矿采掘量按计划完成。

2、不定期组织回采、掘进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保证采区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不低于规定标准。经常召开采掘工程技术人员会议,分析研究顶板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组织制定和审定采掘队的技术作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地质情况。

4、抓好采掘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采掘技术人员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采掘工作面质量检查。

5、推广采掘新技术、新工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方法,提高煤炭采掘机械化水平,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提高全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学习、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协助总工程师搞好采掘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

6、参与编制年、季、月采掘接续计划和矿远景规划,计划下达后,协助生产矿长组织采掘队实施。

7、协助有关部门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定期对采煤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采煤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对采煤工程技术人员提出定职、晋级、奖罚意见。

8、完成矿长及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界定

1、设计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科设计组负责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及专项工程设计;机电组负责运输系统设计、供电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采煤组负责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水文组负责矿井的防治水设计;测量组负责重大贯通设计。

3、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设计、瓦斯治理设计、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以及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二、设计资料提交时间

1、矿井在年初必须制定年度设计计划并实施,根据生产接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2、设计任务书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向设计单位下达。

3、采区地质报告、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应提前1个月送交设计单位。

4、采区设计应提前3个月报公司审批,施工图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5、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6、专项工程设计应提前1个月报公司审批。

7、需报公司备案的设计资料:采煤工作面设计,在工作面开工前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必须至少在工作面安装、拆除作业前7天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三、设计审批

1、水平延深、采区、专项工程等设计以及变更或补充设计必须上报公司审批。

2、采区施工图、采煤工作面、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领导负责审批。

3、实行专业会审制度。负责审批的设计应附编制、审查、批准人员签字表及审查意见。

四.设计执行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2、设计修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需报公司批准的必须报公司批准。

3、设计文件下发执行必须有记录,并至少贯彻到施工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并要有贯彻记录。

五、设计资料管理

1、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和矿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技术科备案并分类存放。

2、设计图纸、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发放要有发放记录,资料接收人签字。

3、在用、存档、上报图纸,按190mm×270mm规格折叠整齐。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技术资料的利用效率,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存管,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技术资料

1、各单位必须指定专职或兼职的人员负责该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上报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各类(日常、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规定方式、规定时间填报。

3、上报信息原则上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人员外出时,由被授权人签字,不得以打印或盖印章代替。

4、报表信息中相互引用及内部引用的数据要保持一致。

5、规定统一样式:A4纸打印,Excel或Word版本模式编制。报表填写说明放在正文下方、备注放在正文右列。

6、上报上级单位报表信息必须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上传。

7、各单位报送信息资料必须保留存根,并备有上报记录,信息接收记录人签字单。

8、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未按程序上报的、上报错误信息的、越级上报的、影响安全生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的处罚。

二、技术资料管理

1、各单位严格按照信息采集制度,进行各类资料的报送。

2、技术科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技术科备案。

⑵、矿审批的各类设计和批示,应在技术科备案。 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在矿档案室存档、技术科备案。

3、巷道掘进期间,施工单位、技术科应及时收集整理测量控制点编号及底板标高、地质构造及参数、硐室等资料,并及时填图。

4、技术科必须建立回采工作面档案资料。由技术科负责,采煤区队和其他有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范围给予积极配合。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及图纸、地质预报书。 ⑵、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

⑶、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措施及复审记录。 ⑷、回采大事记。 ⑸、采后技术总结。

采后技术总结主要包括工作面参数、采出量、工作面内主要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投产及收作时间(综采工作面应写明完成安装、拆除工作的时间及安装、拆除支架所用时间)、收作线位置、矿压观测成果、回采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或事故简况及处理情况、经验教训等。

采后技术总结应在回采工作面拆除结束后1周内编制完成,经采煤副总工程师审查后归档。

5、施工中发生的冒顶等隐蔽工程,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报矿技术部门备案。

6、采掘工作面施工结束1个月内,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将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锚杆锚索支护质量施工及监测台帐、顶底板移近量台帐、两帮移近量台帐、隐蔽工程等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施工总结,送交技术科存档。

7、煤巷锚杆支护质量监测、回采工作面矿压监测、隐蔽工程、巷道维修、采掘报表等资料应分类管理,分类存档。作业规程及措施、业务联系单必须编号管理,并建立资料清单。

在用、存档、上报图纸,应按190mm×270mm规格折叠整齐。

8、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及措施、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发放要有发放记录,资料接收人应签字。

9、技术科要有专职或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各项技术资料的归档和保存。

三、技术资料室管理

1、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技术资料室的各项安全措施。

2、按时进行检测和纪录,认真做好技术资料室房温湿度记录,搞好技术资料室的卫生。

3、对技术资料室做到经常检查、掌握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技术资料室设专人负责管理,非保管接待人员未经领导准许不得擅自进入技术资料室,违者追究责任。

5、技术资料出入库要及时登记,借出的技术资料要定期清退。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计划管理工作,提高年、月、日等各类计划的编制质量,体现计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和推动煤矿和各生产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生产单位要实时跟踪和掌握月度作业计划、日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以达到整体平衡、重点把握、效率优先、闭环管理的目的。技术科要对矿井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时跟踪指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

2、计划管理是保证生产的核心工作,同时也是对各单位工作质量考核的核心内容,通过考核和奖罚的兑现,以确保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

3、各单位要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定期对计划管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努力提高计划管理工作的质量。

二、计划管理的职责权限

作业计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作业计划。矿技术科负责编制,经生产矿长审核后根据作业计划,矿生产科负责制定和下发各生产单位的相应计划,并对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按期进行考核和检查。

三、计划管理的基本内容

1、年度作业计划是本矿年度完成产量的纲领性计划,矿生产组织和各项经营活动都必须围绕年度作业计划开展。

年度计划的编制过程:矿技术科在每年的11月份,根据本矿的队伍准备情况、采场条件、初步生产接续计划和设备配套计划,制定本单位下一年的年度接续计划,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初审,形成建议计划后上报公司。技术科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作业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年度接续计划。

2、月度作业计划是每月生产的纲要性计划。

1)、编制依据为根据矿年度作业计划,结合生产接续、设备配套、队伍准备、地质条件、技术改造项目、天气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地进行编制。

2)、计划内容包括矿井掘进、原煤生产等。 3)、编制方法:

(1)、矿技术科、在每月的16日前,根据本单位的队伍准备、采场条件、初步生产接续计划和设备配套计划,制定本单位的下月初步计划,由生产矿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形成建议计划后在每月16日将剥离、商品煤、原煤计划上报总调度室。

(2)、计划调整:遇矿井发生不可预见的较大地质变化、生产设备突发性故障、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月计划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科提出书面计划调整申请报集团生产部、总调。

4)、计划考核:

月计划兑现情况是考核各生产单位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经营办每月将依据月度作业计划下达的考核指标对各生产单位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没有完成计划的单位,由经营办提前将未完成计划的原因上报企划部,下月初由企划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当月实际情况形成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对于无特殊原因未完成计划的,严格按照相关考核条款进行处罚。

生产技术及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一、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矿技术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技术管理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现就矿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作如下规定:

(一)、矿井必须加强对生产技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矿长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和以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矿长负责,主管矿技术工作。

(二)、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范围:

1、作业规程;

2、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技术措施(含各种临时性措施、补充措施)。

(三)、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

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及基本建设工程等方面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四)、需矿务局审查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水平延伸设计方案;

2、采区设计方案;

3、重大技术工作、技术方案;

4、新技术、新工艺首次使用作业规程;

5、其它需要矿务局特殊审批的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五)、必须会审、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2、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3、回采工作面设计;

4、探放水设计;

5、矿井水平延伸设计;

6、采区设计方案;

7、重大技术方案等。

(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由采煤队或掘进队技术员负责,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蒲白矿务局《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按蒲白矿务局《采掘作业规程编制规范》所要求的内容,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经所在区队主管领导签字,矿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机电、运输、通风、地测、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会审,依据会审意见完善规程,最后,会审人员签名通过。在工作面生产期间,每月都要对规程进行复审,并有复审记录、复审意见。

2、安全技术措施

(1)、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会审程序进行。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由所在单位的技术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写,经主管单位(科、队)领导签字、主管职能科室把关审批签字后,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生效。

3、矿井水平延伸设计、采区设计、回采工作面设计、重大技术方案等必须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

4、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用计算机进行编制管理、打印。

5、矿技术负责人暂不能履行职责时,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可由矿行政主要负责人委托他人按规定程序会审、审批签字,技术负责人事后必须复审签字。

(七)、要求:

1、必须具有并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8)、排水、防尘、压风、防火注浆、充填、抽放瓦斯等管理系统图;

(9)、井下通信系统图;

(10)、矿区地面、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2、每月8日前必须将1:2000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按有关规定填绘并向矿务局交换;1:5000的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必须在每季度首月8日前按有关规定填绘并向矿务局交换。矿区地面、井下供电系统图每年元月8日前按有关规定填绘并向矿务局交换,矿务局按有规定向集团公司交换。

3、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必须提前40天(集团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上报集团公司)报送相关图纸、资料,经矿务局审核后上报;需矿务局审查审批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报送相关图纸资料,矿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报送的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材料必须完整,说明书、图纸及相关资料必须齐备,数量满足审批需要。

4、每年12月31日前,各生产单位将当年生产技术工作、标准化工作和科技工作总结上报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汇总后上报矿务局。

5、各生产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细则,明确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审批的时间等。

6、技术方案、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凡未按本规定权限进行审批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政策,造成事故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矿井灾防计划及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程序适用于矿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2.应急管理原则

2.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应急和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长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线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2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3 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4 科学实用

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2.5 分级响应:

应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应急响应。

3.应急管理机构

3.1领导机构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在矿长领导下,由矿相关突发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3.2办事机构

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3.3工作机构

矿相关部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4.运行机制

4.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4.1.1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有线广播、有线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特殊情况下目击者可大声呼叫、敲击能发出较强声音的器物或打电话的方式进行。

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报告

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2 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4.2.3 应急响应

4.2.3.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3.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2.3.3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故,由该类突发事故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4.2.3.4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4.2.4 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4.3 恢复与重建

4.3.1 善后处置

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有关部门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3.2 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4.3.3 恢复重建

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4.4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报告与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5.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1 人力资源

各生产职能科室、保卫科、

一、二线队组、生活服务公司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2 财力保障

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5.3 物资保障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4 医疗卫生保障

矿医院要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5 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6 人员防护

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6.2 培训教育

由安监站牵头,教育科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6.3 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6.4 矿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督办进行监督管理。

7 附则

7.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界定

1、设计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技术科设计组负责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及专项工程设计;机电组负责运输系统设计、供电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采煤组负责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水文组负责矿井的防治水设计;测量组负责重大贯通设计。

3、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设计、瓦斯治理设计、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以及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二、设计资料提交时间

1、矿井在年初必须制定年度设计计划并实施,根据生产接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2、设计任务书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向设计单位下达。

3、采区地质报告、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应提前1个月送交设计单位。

4、采区设计应提前3个月报公司审批,施工图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5、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6、专项工程设计应提前1个月报公司审批。

7、需报公司备案的设计资料:采煤工作面设计,在工作面开工前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必须至少在工作面安装、拆除作业前7天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三、设计审批

1、水平延深、采区、专项工程等设计以及变更或补充设计必须上报公司审批。

2、采区施工图、采煤工作面、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领导负责审批。

3、实行专业会审制度。负责审批的设计应附编制、审查、批准人员签字表及审查意见。 四.设计执行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2、设计修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需报公司批准的必须报公司批准。

3、设计文件下发执行必须有记录,并至少贯彻到施工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并要有贯彻记录。

五、设计资料管理

1、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和矿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技术科备案并分类存放。

2、设计图纸、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发放要有发放记录,资料接收人签字。

3、在用、存档、上报图纸,按190mm×270mm规格折叠整齐。

月度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各生产矿井现场管理,促进矿井各项管理工作持续改进,结合实际,生产科除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月度现场检查外,对检查的问题根据分值情况给予量化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管理考核制度

1、管理考核方式

(1)月度现场管理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随机日常抽查考核,第二部分是例行月度综合考评。

(2)随机日常抽查考核是以生产科平时随机现场检查为主,强化现场动态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管力度,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随机日常抽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处罚条例标准进行处罚。

(3)月度综合考评以生产科(或由生产科牵头其他部门参加)月度检查为主。 第二条 考核奖罚规定

1、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处罚条例标准单项进行处罚兑现。

2、对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使用要求及安全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罚款。

第五篇:安全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安全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生产副处长的领导下,对筹建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具体管理责任。

2、对筹建处各职能科室及外委施工单位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程、措施、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作业规程、施工措施有权拒绝,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3、参与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参与编制、审查筹建处的长远规划,安全技措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对筹建处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出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单位及时编制安全激素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6、经常研究安全技术工作趋势,提出改善安全技术工作建议,检查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7、负责协助生产副处长进行集团公司和筹建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的组织、开展、评比、考核工作。

8、负责协助生产副处长组织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落实。

9、对当前外委施工单位所有进场设备的安全检验、校核、相关管理单位的检验报告进行审核,杜绝没有煤矿安全标志的设备和材料进入现场;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对不合格人员督促

相关科室进行培训,杜绝无证上岗。

10、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参与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矿井出现的各种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11、根据国发2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筹建处的安排执行现场跟带班工作。

12、对安全管理科得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监员的学习提高、以及内部管理和考核制度的制定提出技术性意见并指导落实。

13、参加或主持事故分析追查会,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并对制定的防范措施进行监督落实。

14、及时向处领导汇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反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15、服从领导的安排做好一切力所能及的工作。

《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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