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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篇1: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全县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
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国、省县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教育和中等专业技术教育。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
(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篇2: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及年度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劳资报表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系统会计人员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财政、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各种基本建设报表和财务收支报表;负责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计划建设科(行政许可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起草交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督查活动;协调交通工程施工环境;牵头全市交通行业建设统计和信息引导。
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备性、真实性;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服
务)项目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相关准确的台账;负责定期做好与相关业务科(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诉讼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设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标准化、渡改桥等水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辖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及指导演练,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
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国防教育、防汛抢险等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篇3:交通局职责】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党政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计生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会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水路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申报工作;承办统战、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养护科(含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承担交通战备、交通环保、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 1
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规范和标准、制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承担审查承建公路、水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做好受监工程的检查、记录、核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交竣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报告;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异;参与受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承担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的质量监督和单项检测任务。
(四)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科 纪检监察机构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担任。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瓮安县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局,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线路、数量、价格进行管理和综合控制;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的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城市公交车经营权、线路权的有偿出让和审批工作。内设综合科、业务科。
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主持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文书处理、大事记、行业车辆档案资料、机要保密;负责所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学习)等会务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各方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负责内部安全工作及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后勤服、车辆管理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科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公共强化客运车辆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按期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强化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坚持源头驻站管理制度,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制止和查处客运站(场)以及经营者的违规经营;注重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客运站(场)的运行班次、客运量等运营情况,不断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二)建立瓮安县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撤消瓮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服务站。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搞好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改造的立项编制、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 2
第二篇:运输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运输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1、运输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公司运输管理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司人员业务学习和安全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公司人员会议,传达公司总部的有关文件及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人员的调配、考勤、考核和请销假工作。
六、负责公司行政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总结。
七、负责审核公司经费的支出和差费报销工作。
八、负责组织车辆及驾驶员的审验工作。
九、负责安排挂靠车辆的购置税、车辆保险、落户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监督车辆安全检查。
十一、负责组织、监督公司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贷款车辆的缴费工作,提前告知车主的打款时间,采用电话与短信相结合的方式告知车主。
十三、负责挂靠车辆的GPS监控管理工作,对运行不良的车辆进行分析,并书面报告。
十四、负责挂靠车辆的结算、完整交车工作。
十五、与销售公司、修理公司配合搞好相关工作
十六、协助公司总部完成有关工作。
2、物流运输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和公司的各项工作决议,落实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根据公司的部署,制定物流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本年度的各项工作指标;
2、主持物流公司的全面工作,对运输、煤炭购进、公司车辆、成本控制、财务状况、安全生产负责;
3、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完整的管理体制;
4、对物流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考核工作,对职能负责人及先关责任人的任免、劳动报酬直接进行评定、考核;
5、接受员工的各项合理化建议,意见。形成具有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
3、运输公司经理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执行并不断完善公司运输业务流程、规范标准;
2、负责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3、负责优化配送方案,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率和配送服务指标;
4、严格控制运输成本,计划并组织运输车辆资源,监控运输运作质量;
5、指导组织有关定单货物送达活动;
6、根据各渠道的订货需求和物流方式安排货品发送及跟踪货品到达情况;
7、负责运输发运单据、客户签收回单的整理和分类存档;
8、公司承运商的开发、评估、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和送货司机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处理突发事件;
10、达成KPI当年度目标设定;
11、完成领导交付之其它工作。
第三篇:安全部经理岗位职责
安全部经理岗位职责
(讨论稿)-
一、 宣传贯彻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要求,主持安全部工作。
二、 定期和不定期到各项目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确定时间、人员解决,并按时复查;
三、 组织并落实安全部工作,实行分工管理,统一工作,做好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提示和交底,规范安全生产内业资料。
四、 了解项目部安全工作情况,并指导和工作,实施跟踪管理,做到“一清、二查、三落实”。
五、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并监督、实施、协助项目部开展、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和文明施工计划。
六、 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和防护措施方案的审核和验收工作。
七、 做好安全教育,对项目部实行事前安全教育工作。
八、 协调公司与外界有关业务单位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益。
九、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十、 每周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部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 注意工作态度、方法,坚持原则,不夸大和缩小安全隐患问题,事实求实、廉洁自律。
职责对象:蒋小丁
机、电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 对公司主要机、电设备建立设备台帐,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状况;
二、 对公司各项目部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拆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项目部上报方案进行审查,对机、电安装进行指导和配合有关部门验收。
三、 平时对机、电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指导和帮助各项目部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 定期组织机、电维修工、塔吊操作工进行技术培训。
五、 对公司的大型设备,特种工种人员情况进行网上登记上传。
六、 不断地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七、 认真完成部门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职责对象:鲍敦志
安全生产管理部办事员岗位职责
在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
1、
2、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各项资料收集、整理、上传;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对所属项目部各项资料发放、检查项目部资料整理收集情况;
3、
4、
5、
6、 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检查; 负责对各项目部“三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检查;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日常工作;
完成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临时交代的各项工作;
黔东南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仅要从经济角度,而且更应该提高到维护社会稳定,体现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关心爱护的角度来认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以及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以及本制度。
二、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保障体系:
三、体系中人员的责任权力:
(一)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定代表人;
2、总经理是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作为法定委托人领导这个时区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人;
3、总经理对公司重点工程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的编制(指定编写人员),审定批准执行;
4、总经理批准总公司安全大检查行动,参加或委任派员(公司领导)参加听取汇报;
5、总经理参加恶性二级事故、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批准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公司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对公司整个生产过程行使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问题处理的职责。本着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管理部对每一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定)开始即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施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特殊情况下的再完善,行使检查、监督、直至对违章行为和个人进行处罚,行使安全检查一票否决的职权。安全生产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问题的部门责任人。
(三)各分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专职质安员,是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组织本分公司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四)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是受总经理或分公司委托,在该项目中实行合同负责的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本制度条文,从施工组织设计开始,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提供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安全措施经费,收集安全管理资料并在出现特殊情况时,采取再完善措施。
(五)各项目施工员和安全员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条文执行,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前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并在实际施工中坚持检查完善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个人以及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指挥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
(六)生产工人是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是安全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对于违章作业者,他又是安全事故的直接制造者,故所有生产工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员以项目部工程所作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严禁违章作业,提倡鼓励和表彰,对安全隐患提出建议,抵制违章指挥,依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劳动保护条例的行为。
(七)对于所有进场工人(民工)实行《行业简历》卡登记制度,对确无建筑行业作业经历的个人实行岗位安全培训制度(制度另行文)。
(八)对特殊工种如:电工、吊车司机、架子工、焊工以及其它按规定必须执证上岗的工人,必须执证上岗,凡政府有关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分公司有关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以上特殊工种人员不能出示上岗证者,对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员按违章指挥论处。对本人按违章作业论罚。
四、安全技术措施拟定、审批程度:
(一)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公司主任工程师)主持编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批准执行备案。并根据该措施进行检查、监督。
(二)公司直属工程由公司主派员主持编制,总经理批准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备案。
(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定前项目经理书面报安全生产管理部,总公司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赶到现场通过现场会诊,以公司名义提出处理方案,并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备案。
(五)项目理论联系实际,有关人员接到职工对安全隐患的报告、建议后,应立即再完善措施的检查,认定。
(六)冬雨防寒、防滑措施由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拟定,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定执行。
五、安全生产检查:
(一)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每月1-10日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大检查,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部负责人和质安员参加必须到现场接受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处罚和限期整改。
(二)、各项目必须坚持天天检查,特别是气候异常、高空、临街施工,同时强调施工用电与施工机具的检查。
(四)、以上检查必须作好记录,公司、分公司的检查还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所发表格,作出评比,写出简报。
六、事故调查处理与上报:
(一)、事故调查处理与上报的依据原则是国务院一九九一年五月颁布的国务院75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
(二)、事故级别划分与报告时间:
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h的,四小时内报告给公司安全生产部。
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等超过105h的失能伤害的,二小时内报告给公司安全生产部
死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给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在派员调查同时一小时内报告给公司领导、工会和上级主管部门
(三)、调查组的组成和职能
对于死亡事故或恶性重伤事故安全生产管理部在报公司领导、工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后,应立即至少派出2人以上前往事故地点参加调查,作好调查记录,有关人员到场前保护好事故现场。公司安委会将于2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的工作就是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事故伤害程度和事故责任人,参与公司有关部门对受害者抚恤的协商,写出事故报告,并按规定 上报。
调查组的另一重要职责就是写出事故的简报,教育广大职工做到引以为戒。
七、事故的分类与处罚:
按事故的性质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分类和处罚。所涉及的罚款和处理事故的费用均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对于不正确使用或不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责令其改正,进行教育,若再违规处以每人50元至100元罚款
对于不正确使用或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工班责令其改正,进行教育,若再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同时对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员、安全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国家行政部门对企业的罚款由项目部承担。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分公司、项目部严格执行JGJ59-99相关条款、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统一标准文明》相关内容。
对于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认识端正,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和个人将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在公司定期安全大检查中,按照有关规定,成绩优良,且在本年以后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分公司给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项目经理给予安全生产项目经理称号,项目施工员和安全员给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工班给予安全生产班组称号。
在分公司定期安全检查中有类似上条的,由分公司自行表彰,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
项目日常工作中坚持安全生产的个人、项目经理,应整理个人事迹材料报送分公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
发现事故隐患,并对制止事故有重大贡献的个人,分公司应总结事迹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机电工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使职权范围内一年未出现四级以上安全事故授予先进安全生产工作称号。 对以上受表彰的个人项目经理部,公司将从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中给予一定的奖励。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支持重视安全工作的好人好事,对于在生产中恶意违规,在安全生产中失职的个人,将报请公司给予严重处罚。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安全员:机械设备的检查与方案审查、临时用电的检查与方案审查、机械设备的统计与汇总
工地安全文明检查验收、对项目所报的施工临时设施进行审批验收、劳动用品的发放登记
脚手架的检查与方案审查、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安全防护检查与方案审查、民工工资、影像资料的保存与上传
资料员:部门文件搜集归档、安全资料搜集归档、安全资料检查备案、资料审查、资料上传、安全交底
技术部:分管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项目开工审查,项目实体质量检查,重要隐蔽工程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全面管理工程技术部资料及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竣工技术资料审核,并参加验收。
负责公司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检查以及参加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