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15 00:54:40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50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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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营商环境自查报告

根据20xx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保山市20xx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人员

为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我局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股室长为成员,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县应急管理局建立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系统内所有工号进行实名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位,能熟练运用统建平台处理工作业务,按时按质完善市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具备电子印章1个,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三是严格执行领导进中心值(带)班制度、首问首办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梳理完善部门权责清单,经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7类,共计327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29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二是所有和政务服务事项对应的权责清单都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县应急管理局实施清单具体的事项中进行了关联,关联度达100%,且所有进驻事项均为承诺事项,公示了时限、咨询和投诉电话,所有事项均不收费。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

一是应认领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事项3项,已认领监管事项3项,监管事项认领率为100%;二是应完善检查实施清单3项,已完善检查实施清单3项,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为100%;三是应进行监管事项行为采集3项(主项),已进行监管事项行为采集2项(主项),未进行监管事项行为采集1项(主项),通过人工核对,监管事项覆盖率为66.66%。未进行相关监管行为采集的原因为无监管对象(监管事项名称: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事项编码:00250014);四是20xx年1―9月应发布监管工作动态、违法违规曝光信息18条,已发布监管工作动态18条,信息发布率为100%。五是按照权责一致,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综合执法监管责任,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并运用保山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及保山行政“双公示”信息公示管理平台等与其他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六是扎实开展重点领域监管,对全县38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进行安全监管,实现监管检查全覆盖。

(四)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加大“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目前,我局共进驻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事项9项,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事项进驻达到应进必进要求,进驻率达100%。9个事项均完成一窗分类进驻受理率达100%,并且按要求将进驻事项的承诺时限压缩到50%以上;9个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四级深度)率达67.7%(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占比率为56%);最多跑一次率达100%;9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间、地点等本地化要素均完善。二是不断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力度,窗口认真摆放“办事通”摆台和粘贴“办事通”宣传页,在干部职工例会上播放“办事通”宣传专题片,摆放海报、标语等,同时充分利用“三深入”契机积极向挂钩户和联系户宣传“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用户注册量、注册用户实名认证率和实名用户办件量。三是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我局入驻政务服务事项共有31项,截止9月底县应急局统建平台统计办件共36件,均已完成“好差评”服务评价工作,“好差评”评价事项覆盖率112.5%,“好差评”主动评价率98.61%,“好差评”评价好评率100%。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本单位认真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按要求制作并张贴“办事通”二维码,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再次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县应急局共有干部职工30人(含抽调、临时人员),全部进行了实名认证,平均办件量达到3件以上。二是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扎实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以积极的.态度向社会传达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工作举措,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企业参与度,营造“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二是进一步推广应用网上办事服务,坚持“承诺有限、服务无限”的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提供公正、公开、便捷高效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三是继续加大对“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宣传推广,对来访办件群众进行普及、宣传、讲解相关软件功能,并安装、注册、实名认证。

第二篇:营商环境自查优秀报告

近年来,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速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的进程,构建登记注册便利服务新平台,打造门槛更低、服务更优的一流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我县企业发展。

一、深入落实改善营商环境举措,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成立商事制度改革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部署,先后实行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法无禁止即可为”,努力为企业创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的热情,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608家,个体工商户34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xx1家;20xx年我县新增企业787家,个体工商户437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3家;20xx年,截止目前,新增企业1xx家,个体工商户681户,合作社22家,均比改革前有大幅增长,20xx年比20xx年同期各类市场主体增长达27。6%。

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增量,推进实施全民创业。成立市场主体增量服务领导小组,紧盯市场主体增量指标,制定增量发展方案,对全县市场主体增量指标进行了详细分解,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与各基层分局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强化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更新相关登记知识,转换登记监管思维,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

三是改进企业名称核准审批形式。实行网上远程名称核准工作,20xx年10月xx日起对全省企业名称核准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解决了企业核名费时费力问题。20xx年,企业网上远程核准冠省级名称企业69家、冠市级名称企业125家,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和办事成本,提高了核准效率。20xx年全年我局共办理县级核名330户、新办各类企634家,变更488家;

四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按照石家庄市工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登记便利化的“十八条”措施》和《石家庄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登记制,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由申请人负责。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可实行申报登记制,也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五是实施简易注销退出新机制。按照《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将企业注销办理环节由原来8个减少到2―3个,提交材料由9项减少为5项,办理时间由原来近2个月缩短为可当场办理,平均5至10分钟即可办理完成注销手续,节约了企业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截止目前,办理简易注销5户。

六是实行“双告知”制度。办理登记注册时,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告知相关审批部门,以便于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询,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监管工作。

七是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县级方案,建立小微企业库,依据企业年报信息和新设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等,在小微企业名录(石家庄)系统“小微企业库”板块,建立全新动态小微企业库,向社会公示;建立协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建立了县级联络员统计表。将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扶持政策实施情况,于发布、实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收到信息5个工作日内,通过“小微企业名录(石家庄)”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是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完善日常行为规范制度和岗位职责,把工作职责权限落实到人,今年以来,注册科相继建立完善了《注册大厅人员规范》和《注册大厅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AB角工作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登记,相互监督。以县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和各工商分局办事大厅为依托,做到“一单清、一口清、一门清、一站清”。积极参与“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注重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说文明话、着文明装、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氛围。开展“延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特色服务,将法定工作日缩减至2个,并规定,能即时办结的一律即时办结。

九是保持职能服务常态化,实施了市场主体帮扶专项行动。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走访等制度,实行上门、跟踪、帮扶等服务,积极运用股权出质、股权出资登记职能,帮助企业融资。20xx年,我局办理股权出质xx起,为企业盘活资金27681。5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72起,为企业融资3。2亿元。为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我局主动与有关部门、银行、企业保持联系,找准国家金融政策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的结合点,本着互帮互助、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20xx年3月30日,组织举办了银企对接洽谈会,8家金融机构代表与县内98户企业现场进行了贷款融资洽谈对接,23家企业代表与8家金融机构当场签订了2。01亿元的项目贷款协议。大力实施“商标兴企”战略,引导全县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对各类商标的指导和服务,规范商标管理,积极推进全县商标发展,有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为全县经济跨越赶超添翼助飞。20xx年,新申报著名商标5家,延续著名商标5家,新申办石家庄市知名商标4家,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河北省著名商标21件,石家庄市知名商标8件。

十是着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照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并以我局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成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将企业信息抽查、农资经营行为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广告发布单位检查等14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全县27xx1户市场主体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全局具有执法资格人员110名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库,统一实行动态管理。并以“双随机”抽查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的结果及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效力,提高经营者信用意识,促进广大市场主体自觉自律,提高监管实效,建立起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二、存在问题及瓶颈障碍和制约因素

一是一边支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边违背改革精神。国家和省、市刚出台改革意见,后面有些地方和部门就随意发文,把环境影响评价、消防等已经取消的前置许可又予以恢复,如不执行,甚至要求司法部门追究工商登记人员责任,与改革精神相违背。建议环保问题应当交由环保部门管理,企业选址后,经营前应当到环保部门办理有关许可再开展经营活动。不应要求工商部门把关。

二是注册资本“认缴”虚报成普遍现象。注册资本由原来出资20%变为“认缴”后,虚报注册资本成本很低,使得企业普遍有虚报注册资本倾向。虚高的注册资本对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不利影响。如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通过“认缴”高额注册资本,以标榜企业实力,吸引老百姓投资,资本运作一旦失控就申请破产,或卷钱跑路,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先照后证”导致市场主体“有照无证”。有些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后置审批迟迟不能获准,或因不符合条件而根本无法获取。对于此类市场主体,如果不及时处理,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取得营业执照但无法开展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而导致无证经营户的大量增加。

四是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有待完善。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后,要求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必须先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而众多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根本没有开展经营活动,也没有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税务部门不可能为其出具“清税证明”,或要求企业先按照规定接受处罚后,方可出具。许多企业不愿办理注销登记,造成僵尸企业逐年增加。

五是简易注销的风险防范有待加强。简易注销的实行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注销的流程,但是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尚不完善,存在个别企业用“快进快出”的方式逃避责任的可能,尤其是对于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健身娱乐等预付式消费较为普及的行业来说,存在较大的隐患。这些风险隐患一旦爆发,有可能会引发群众对改革的不满情绪。

虽然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深知距离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自己加压,再上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建设幸福和谐新赵州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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