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自查报告(优秀范文三篇)

时间:2024-07-15 00:51:32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63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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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优化营商环境自报告

根据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要求,我园对教学楼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现结合实际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克旗民族实验幼儿园教学楼项目于20xx年7月2月立项,计划总投资1198万元,其中京蒙帮扶190万元,自治区配在套资金190万元,地方自筹818万元。于20xx年5月20日开工建设,总占地面积20704.41平方米,建筑面积5069.5平方米。

二、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止到目前完成总投资近千万元,到位资金七百多万元。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为将该项目实施好,建立了项目法人制,我园还建立了园长为首的“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抽专人负责。

(二)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划设计。首先,根据项目地理环境等实际情况,委托勘察单位对项目进行地质勘测,并出具地质勘测报告,作为施工图纸设计的主要依据之一。再次,所有工程图纸均根据各校实际情况,按照“坚固、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由设计室进行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建设标准要符合实际,不盲目追求高标准,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工程预算的编制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进行。

二是组织管理。我们的管理目标是:依法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节约资金、按期完成、保证质量、安全适用。首先,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及《赤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坚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其次,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局领导督促,同时为确保工程质量,具备条件的.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工程进度

进一步加大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各项资料,层层落实责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计划于20xx年10月30日交工,于20xx年3月之前投入使用。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苏勘察单位:江施工单位:中监理单位:按目前开工栋号为3#、7#、8#、9#、11#、12#、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65402.24m,工程造价约10800万元。其中3#、8#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11#、1#地下车库开工日期为20xx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6月;7#、9#、12#楼开工日期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日期20xx年3月。

目前形象进度为:3#楼31层结构;8#楼28层结构;11#楼4层结构;7#、9#、12#楼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饰阶段;1#地下车库结构完成约70%。

二、自查组织人员名单

组长:李xx

副组长:柏xx

组员:何xx、邵xx

三、检查情况

(1)报建手续

我公司在开工前已将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等办理完成。符合开工要求。

(2)合同管理

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分包符合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工程款支付符合相关法律及合同规定,并定期监督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未发现违规问题;制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考勤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未发现严重脱岗现象。

(3)质量管理

我公司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进行巡视考核,现场工程实体光感质量一般,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情况一般。工程实体质量抽查符合规范设计及合同规定。

(4)安全生产管理

检查施工单位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机械使用及维保情况,检查情况良好;检查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施工机具等,其中模板工程方面搭设缺少扫地杆,剪刀撑偏少;施工用电方面末级配电箱未固定、未接地管理不严;“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方面少数室内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少数临边防护破坏后未及时修复。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1)将本次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2)强化合同管理。

(3)加强现场实体检查工作,杜绝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篇:营商环境自查优秀报告

今年以来,县水务局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着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聚焦重点、明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落到实处。

一、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抓好内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将我局涉及的x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县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并且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全力推进水务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二是不断规范公务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四是在涉企收费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州关于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的收费标准规定收费;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我局在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严格依照“放管服”

改革的工作要求,简化办理流程,最大限度放管结合,优化审批服务。一是精简办理申请材料,提高服务水平。如河道采砂许可,申请材料仅需提供三种到四种材料,同时在办理中协助申请人填报相对专业性的技术材料,降低申请人材料提供难度。二是放管结合,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在行政许可中可能发生的误解和争议。在河道采砂办理中,对可能引发申请人采砂活动导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全面征求意见和公示,消除疑虑和误解。

做好涉水服务,确保供水安全。一是实施了易武镇集镇供水工程,目前主干管网已经建设完毕,水厂及其他配套管网正在建设。建成后能够满足易武集镇及周边的供水保障;二是我局正在建设的关累镇纳甲河水库,建成后供水能够保障关累港口及关累镇集镇的生产、生活用水。三是开展勐满田房水库和勐捧回利河水库建设的前期工作,建成后,勐满工业园区和勐满集镇生产生活用水得到保障,勐捧镇及周边生产、生活用水紧张单一问题得到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囿于各方面条件不足,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足。营商环境工作包括工作机制、网络和信息手段等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改进和提升,现有人员对工作的认知不足,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还不够。

二是“放管服”进展不一,影响营商环境工作的推进。目前“放”的工作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等工作,进展相对比较顺利。“管”和“服”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双随机一公开”由于工作机制还未理顺,人员和流程还未充分运转起来;“服”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还不够,整体政务服务水平还处在较低的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工作执行力。充实营商环境工作人员数量,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试验区审批局、市监局等部门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营商环境工作认知和业务水平。

二是优化水利投资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化投资开发环境,规范政府投资类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社会资本进入水利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必要时提供指导和政策支持;企业投资项目涉及水环境治理和防洪安全的,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中优先给予安排。在工作开展中强化服务意识,以服务促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水源、供水工程建设。供水有保障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局不断加大工程建设的力度,实施了一系列水源和供水保障工程,主要有易武集镇供水工程、田房水库、回利河水库、盐塘水库扩容改造工程等。

第三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三项联动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财经工委组建执法检查督导组,于7月份、9月份对青县、东光和市审批局、高新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7月23日、25日对青县、东光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基础上,于9月27日对市审批局、高新区相关企业再次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重点监督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及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工作情况。

(一)制定方案,建立组织。依据“十步工作法”要求,结合财经委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三项工作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专人、专门、专业、专攻”原则,成立了由两名市人大代表、一名市人大财经委委员,一名市人大聘任专家以及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的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组,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进行分工,明确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二)前期调研,动员培训。9月上旬,财经工委与市发改委就优化营商环境先后进行两次专项汇报交流,聚焦了开办企业、用电报装、不动产登记、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大代表和专家,做到心中有数,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在9月26日,邀请市发改委主管人员讲解20xx年“双创双服”活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有关决定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人大聘请专家对人大代表进行专业帮扶指导,打造了学习专业法律,专攻一个领域,实行专项检查的人大监督队伍。

(三)实地检查,听取汇报。9月27日,执法检查组到市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等窗口和高新区航天园、明珠隔膜、金达塑业等单位开展了实地看和对照查,分别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市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自然规划局、供电公司和高新区有关部门及企业两个交流座谈会。10月16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等三项工作汇报座谈会,与会人大代表就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依法提问和发表检查意见,人大聘请专家,财经专委委员相继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的决定》,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三项联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单及典型案例等工作部署要求,启动了政务服务规范建设、推进审批事项“一网通办”、投资项目审批、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中介服务管理、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效能得到了提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有关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实行审批标准化,不得擅自增设或者减少审批条件和环节,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办代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做到同一事项同等对待。我市在开办企业审批中,没有实行工商注册、刻章、领取发票等审批条件一次性告知,仍然由市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三个部门分别告知,实行串联审批。

(二)对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四条有关要求,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公用企业,应当建立优化环境服务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法定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通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格的条件。电力部门高压用电报装时间较长,应加强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和衔接,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提前介入自主施工电力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电力服务水平。

(三)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三条第二款有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运输车辆等办理量大,企业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审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只有三个,明显偏少,不能适应不动产登记涉及环节多办事人员多的状况;自查环节办事群众人员多等待时间长,应按照减环节要求,并入财产登记审批环节,避免二次提交和查询。

(四)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有关要求,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模式,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进行有效的审批制度体系,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减行政审批时间,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工作,20xx年完成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全部向行政审批局划转。目前,市审批局会同大数据办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沧州APP,虽然市审批局全市140大项258项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有条件网上办理,但是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系统存在申请信息不能自动存储问题,仅实现与部分垂管部门系统的对接,推动网上审批仍然存在瓶颈制约;截止目前,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占全部行政审批的74%,市政府确定的第二批22项行政审批事项尚未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第七条有关要求,对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区域评估评审,评估结果开发区内全部共享使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企业共享,降低企业成本的规定。在执行检查中发现,高新区区域环境等评估工作还不完善,尚未实现评估结果园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切实做好“条例”“决定”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决定》,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确保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地落实,结合沧州实际情况,推广东光县“集中办公、现场办公、并联审批、双向承诺”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对标先进,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积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二)强化服务意识,加快项目建设。要把服务群众和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改变过去重审批轻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增强行政审批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细化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和完善责权明确行政审批集体决策机制,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对接机制,重点项目重点事项代办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开办企业、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等方面的服务水平,转变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服务职能,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三)加快“一体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审批职能调整划转和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尽快实现应转必转,应进必进。进一步加快全市一体化在线审批与服务平台和智慧APP项目建设步伐,完善信息存储功能,加快垂管系统对接工作,尽快实现“一网通办”,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让群众企业切实感觉到“互联网”带来的便捷。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探索实施单一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协调机制,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全流程、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公开办事结果“四公开”制度。各类开发园区开展环境影响、土地勘测、水土保障、文物保护等评估评审工作,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全部共享使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四)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落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对减税降费工作实行政策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逐项盯准制度落实措施,跟踪跟进问效。注重加强财经形势分析,提高收入质量,做好财政收支均衡,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平稳落地,为全面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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