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时间:2023-05-20 21:18:29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41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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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政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县

今年以来,在县、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按照《乐业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百色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以及《2015年乐业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莫秀武、局长黄和胆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县级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一是根据各股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以生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法制日报》、《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刊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百色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间组织管理条例》、《优抚工作条例》《行政区划选编》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召开会议3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56人次,局干部职工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敬老院和双拥模范先进单位为契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3000多份。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民政”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全面实施“阳光民政”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乐业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乐业县民政局救灾救助》、《乐业县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宣传栏》等。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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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以来,我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巩固前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了全乡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社会树立起了法律的权威,促进了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和依法管理,全乡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了我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我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主要工作。

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要求,以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结合我乡实际,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把“六五”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定期研究部署,同时,有分管领导负责,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二是各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相应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领导;三是落实了“六五”普法骨干,并将其进行了培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二)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认真制定普治规划,全面推进普治工作。为了巩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2011年3月,**乡党委政府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及“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同时,**乡“六五普法”依法治乡领导小组转发了《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几年来,每年都根据上级精神和我乡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重点。全乡各级各部门都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系统工程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及时调整组织,加强联系指导。一是针对我乡机关部门领导人事变动的情况,及时对乡依法治乡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并制定**乡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职责分工,**乡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两年来,依法治乡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共下村指导普法工作20多人次。三是每年与各村签订年度综治工作责任书,做到普治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其内容列入了乡对村及企事业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每年总结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当年度普治工作任务,使全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有序推进。

(三)围绕中心,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努力提高全乡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增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了使规划得到顺利的实施,乡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1、法律进村、进家庭。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村、进家庭”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先后向群众散发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6000余份。每年结合葡萄技术培训、冬季教育期间,均要举办由基层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参加的法律知识讲座,着重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森林法》、《婚姻法》、《继承法》、《村民组织法》、《消防安全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物权发》、《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以及反邪教等基层依法管理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巩固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每年为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举办不少于2次的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通过深入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新农村建设涉及的房屋拆迁、安全生产、土地流转、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明显增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调解,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

2、法律进学校。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使学校法制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着重抓了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要有8课时法制教育课,组织学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学生守法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我乡还针对学生课程安排,每年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法院、派出所、交警队干警对全乡中、小学生进行法制讲座,以案例说事,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六五普法”以来,先后在中、小学举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5次。向师生们讲授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自我防范和反邪教等相关知识,共计3000多人次的学生聆听了讲座,受到了法律教育。推广学生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行之有效的普法手段,弥补农村普法薄弱环节,让学生和家长共同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水平。通过开展讲座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教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提高了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护能力,正确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同时,做到法制副校长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到学校上课,主要内容涉及青少年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方面面的内容。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3、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六五”普法期间继续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单位职工的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使机关和单位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积极做好公务员和单位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公务员和单位职工年度内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并组织公务员和单位职工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将学习成绩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学法活动,乡主要领导每年给乡、村干部上专题法制课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作用,有力推进了我乡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4、认真举办法律服务活动。“六五普法”以来,我乡先后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5次,接受群众咨询近1000人(次),提供上门服务30余次;举办各类培训班6次,培训人员400多人(次)。每年“3.15”、“6.25”、“12.4”等涉法节日,我乡早作安排早计划,并多次在乡区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立咨询台,利用标语、横幅、宣传画等工具开展系列活动,突出宣传主题,向广大干群宣传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6000份、悬挂横幅10余条,向群众展示法律知识展板10余块等。通过宣传培训,全乡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四)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的方针,做到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强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在农村,几年来先后培育了如花石村等一批民主法治村的典型。特别是花石村多年来把民主法治工作摆在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首位,把民主法治创平安、开拓创新谋发展作为强村富民、推动村级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为我乡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目前,全乡8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设。

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通过加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理论水平有所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得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加强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凡政府出台的各项文件,均由法制部门把好法律关。各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专项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加强了各专业法的学习,全部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及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随着“六五”普法教育的不断深化而稳步推进,行政村普遍开展了民主法治创建活动,并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

(三)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的创建。“六五”普法工作中,通过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积极发挥法律的引导教育作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建设。

在肯定我乡“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乡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亟待加以解决:一是普治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村和部门对普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致使普治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二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在学法用法、法制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思路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2011—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顺利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许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普法依法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在这五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在以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除陈推新,放开思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我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路子,为我乡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三篇:民政局落实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近年来,我局依法治理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普法办、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依法治理的工作目标,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根据*县政办[2006]18号《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iexiebang.com文章-http://www.xiexiebang.com 找范文,到xiexiebang.com]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强化组织领导

民政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担负着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的繁重任务,如何更好地依法行政,最广泛、最密切、最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局领导班子把落实执法责任制作为更好地依法行政,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根本措施来抓。成立了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同时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分别与局长签定了执法工作责任状,结合本部门内设科室和岗位,将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科室和每位执法人员,明确执法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根据县政府法制办的统一安排,对本部门负责执行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婚姻法》、《收养法》《兵役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条例主要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和自治区级法规主要有:民政部《实施办法》、《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实施办法》等共9法10条例5办法之多。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由局领导亲自把关,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内容发生变化的方面向县法制办报告了改革的意见、建议。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文件,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局机关、婚姻登记办、殡葬管理所服务窗口单位办公场所予以公示。并公示表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民政办。

(二)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将法定职权按业务分工划定到救灾救济办、基层政权建设办、低保办、民间组织管理办、婚姻登记办、优抚安置办、老龄委办、区划地名办、殡葬管理所9个科室。做到日常依法行政和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兼顾并举。建立了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

(三)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抓了领导和业务主办人员的法律学习培训。一是利用每周四下午的政治理论学习之机,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二是参加县级有关部门举办的法规培训班;三是参加区、州业务部门举办的法规培训学习。近三年,每人每年参加区、州、县三级培训不少于4次。结合各阶段的业务重点,组织驻县团场、乡镇民政助理员、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举办了婚姻登记培训办1期,参加人数20人;低保业务培训班2期,参加43人次。2005年,经参加州、县法制办组织的培训和测试,14人取得了执法证,6人取得了执法监督证。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

同时,为业务科室配备了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加快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建设,目前,救灾救济、低保、婚姻登记等已实现微机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信息交流,改善了行政执法硬件条件。

(四)重视法制宣传。近两年,印制、订购民政各类法规宣传材料2.8万份,一是利用局领导、业务人员检查、调研之机,把法规宣传材料发到各乡镇、村组、社区;二是先后举办了2次“以民为本、依法行政”为主题的民政法规宣传咨询活动,我局安排8名工作人员向行政相对人集中发宣传单13000多份,出动宣传车2辆5天。三是通过办板报、简报、公开栏、报送信息等形式,宣传法规,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侧重地宣传。如:每年5月份,为“低保宣传月”、9月份为“敬老宣传月”、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重点宣传基层政权建设方面的法规。通过广泛宣传,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民政法规、支持民政工作、支持民政工作,促进依法治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落实执法责任制保证措施

1、重视制度建设,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廉政制度等内部约束机制。

2、实际工作中,自觉将法律法规原则精神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创新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工作机制。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落实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五保户供养经费;规范了农牧区特困群众救助工作程序,发放了救助证、孤儿证,对灾民倒房重建资金补助到户;探索城乡医疗救助办法。按规定程序草拟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殡葬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方案、通知等,在起草过程中,反复查阅、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联系实际、调查研究,没有违法或不当行为。

3、将行政执法与纠风、行风评议相结合,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聘请了义务监督员,为群众监督提供了有利条件。

4、根据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由“两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民政重点工作,分阶段对各科室在办理业务过程是否依法办事进行了自查,包括按办程序、时限办理、需提交材料齐全、使用规范性文书等。对各项业务做好执法检查,社团、民非单位、福利企业实行年检;低保按季度检查;救灾救济、婚姻登记、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适时安排检查。同时,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当面征求意见,拟定答复函。

通过加强监督检查,本部门在各项业务管理方面,都能严格依据法规规定的程序、条件、时限依法办事,没有出现错案和审批过错,民政工作依法健康运行。

四、存在的困难及今后改进的措施

1、由于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业务量大,设定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专人专岗有困难。今后,在行政执法方面加大兼职力量。

2、在对社会宣传民政法规和民政队伍自身增强法制观念方面,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的法制意识。

3、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法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听证、处罚等文书资料,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避免发生错案或行政过错。

今后,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方针,树立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第四篇:财政局——依法治理自查报告

自以来,我局依照县五五普法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和(昭财法3号)《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切合部门实际开展了普法工作,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法工作从适应大局、适应我县经济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机构和有相关办事人员。并能够时间推移和相关人员变动随时调

整充实。五五普法领导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局长,有监督检查、综合、预算、会计等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项工作。

二、具体工作

在此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和一实施方案。通过具体部署和周密安排,结合县级普法教育和市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做好日常普法教育工作同时,我们适时开展了有800多人针对全县财会人员和相关领导参加的会计法规知识大赛。

三、普法成效

五年来,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了常规性普法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财政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了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自觉履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篇:五普法依法治理自查报告

修武县质监局

五五普法情况自查报告

2006年以来,按照县“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市局正确领导和县治县办悉心指导下,以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和谐修武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工作保障

1、我局既是行政服务部门,又是行政执法单位。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局认识到,要做好服务工作,必须有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我局按照“五五”普法要求,及时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单位成员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年度召开了2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2、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常年牵头抓法制工作,由局法制股具体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并且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3、结合质监工作的实际,制定了2006-2010年度普法计划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普法工作作为年终考核干部、评选先进的内容之一。

4、修改完善了《制定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等相关制度和办法,使各项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5、我局每年及时召开五五普法自查会议,开展五五普法自查工作,并及时撰写自查报告向治县办报送。

6、每次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重效果,各种文件资料齐全。

7、在“五五”普法中,制定了五五普法培训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目标;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次学习都有学习记录。领导干部每年学法达到48小时以上,公务员每年学法达到40小时以上,职工每年集中学法2次。做到领导先行一步,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实践,以干部表率带动其他执法人员,从而在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学、部门重点学、职工认真学、互相学习、互为促进的普法教育新局面。

8、2006-2010年共编发依法治理简报12期,向治县办和创安办报送信息20条,全年在中国质量新闻网发表信息10篇,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网站发表信息7篇,在市政府网站、焦作日报晚报、市局稽查动态和市局特监网发表信息15篇。

二、普法教育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1、政策业务学习。按照普法要求,我局每季度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学习的同时,在全局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按照修武县建设平安修武指挥部和依法治县办公室文件精神和具体部署,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法律八进”宣传教育活动。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制定了“法律八进”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按照县创安办部署和安排,集中开展“法律八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由“法律专家”在五里源乡对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所辖村党支部书记共计80人进行了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现场发放《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120余份;二是在影剧院广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 咨询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组织辖区内近6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法》集中宣贯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相关资料100余份。四是积极开展5.20计量日和质量月法制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200

7、2008年度我局被评为法律八进集中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3、及时到治县办领取《修武普法报》,积极编发信息稿件并向向治县办报送,共报送法制信息20篇。

4、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县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按期缴纳相关费用,干部考试合格率达100%。

5、根据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县法制办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我局精心安排,积极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在县委、县政府门前参加了“12.4”全国法制宣传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展示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版面;向群众发放《质监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宣传手册》和《特种设备安全小知识》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现场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6、在2009年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建国六十周年爱国歌曲大家唱比赛活动中,我局自编自演的宣传质监法制的音乐快板《质量监督大家唱》,收到了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此次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7、对于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安排的其他事项,我局均能按时间和相关要求认真予以完成。

三、依法治理,全面推进

1、认真组织实施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内设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主管责任人、分管责任人、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违法行为的追究措施;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考评奖惩机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我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领取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均能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08-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全县执法案卷评查第一名。

2、按照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施办法,明确各股室、队岗位职责,全面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先后制定了服务企业相关制度和规定,制作了服务新上企业流程和相关工作表格;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制度;编制了行政机关工作质量管理手册;对每一个工作岗位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目标;对局内各种行政行为均制作了流程图;以上内容均在全局范围公开,并将其核心内容制作成牌匾上墙,让每一个人均依法依规范办事,实行政务公开和阳光权利。积极开展创建法治型机关建设工作,由于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我局连续两年被市政府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得到了市、县法制部门的表扬。

四、文明执法,效果明显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始终贯彻“规范、服务、和谐、建设”八字方针,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强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提高行政效率,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在2006-2010年,我局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一个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氛围正在全局形成。近年来,我局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总之,我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表现在少数职工对学法用法的认识不足;有些行政相对人对我们的执法不理解;普法经费较少,严重制约着普法工作的开展。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工作,为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年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第六篇: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宜宾县教育和体育体局

二○一六年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宜宾县依法治县办:

我局根据宜宾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依法治县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宜县法组[2016]1号)和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宜县府办[2016]54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示范创建,为全县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宜宾县教育局2016年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工作落实

我局调整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法治工作专

兼职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地落实;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推进依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和干部绩效考核;落实目标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完善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促进全县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我局制定了《宜宾县教育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2名法律顾问,各中心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分别聘请了1-2名法 1

律顾问。该制度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提高了教育系统依法治理水平,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我局每年经办的教师调动、学校领导的提拔和调整、机构编制调整、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等重大事项均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民主讨论后, 在全教育系统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教职工绩效考核、学校质量考核等级评定,必须在各校公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和修建工程通过规范招标确定商家。我局制定和参与制定了《宜宾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考核方案(修订)》《宜宾县教育教学考核实施方案》、《宜宾县县城外教师遴选方案》等重要文件,制定过程科学民主,整个制发过程符合《宜宾县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的要求。

三、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局机关15名同志申办了教育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16年受理新设民办学校审批2所;完成民办学校办学事项变更审批4项;完成终止办学审批4所。2016年上半年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129人,下半年已完成网上报名140人。以上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匀在教体网上进行了通告,执法人员办理程序合法、审批规范公正、服务周到热情。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6年县招办对1件国家考试违规案人员进行了取消考试成绩的行政处罚(代 2

省招办)。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运作程序规范,受处罚当事人无异议。全局未发生对法定职责不作为或滥用执法权力乱作为、对执法过错责任应追究而未追究、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现象。

严格教育行政督查。开展民办学校年度检查。2016年4月中旬至5月底,宜宾县教育和体育局对该县97所民办学校进行了2015—2016学年度检查,包括县内民办幼儿园88所、义务教育学校1所、一贯制高中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所、培训机构 4所。本次年检合格94所,基本合格1所,不合格1所,未年检1所。对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学校进行了限期整改。

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暑期行为。制发了《关于做好维护民办学校暑期正常教育秩序相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民办学校暑期管理的重点事项,对民办学校暑期行课、规范暑期办学行为、加强安全工作、排查整治无证办学等提出具体要求。7月局党委副书记范会权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对宜宾县柏溪圆梦教育培训学校、北京神墨学堂宜宾县分校、宜宾县柏溪成都戴氏教育精品堂培训学校、宜宾县阳光宝贝儿童潜能开发教育中心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几所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办学行为规范,制定了安全管理预案,同时针对安全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搞好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9次,其中 3

参予新设民办学校审批监督3次、招生考试督查4次。认真参与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教师招聘等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程序,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宜宾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和学校要在“职能职责、重大决策、人事、财务、基建、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招生、自考管理、学生管理、廉政”等方面进行公开,2016年我局在宜宾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机150多条。

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探索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今年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3号)要求,我局共有行政权力31项,重新编制了行政权力流程清单,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落实了专人负责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管理工作,设置了监察点,今年在该平台上录入行政权力执法事项168项(以申请审批单位计算),全部绿灯通行,无红灯预警,逐步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

五、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根据宜司法发〔2016〕11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

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认真落实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局长与县政府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局班子成员和局长签订了依法治县“一岗双责”责任书,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签订依法治县岗位责任书,把依法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局领导严格遵守“一岗双职” 制度,带头把法治工作贯穿到分管业务工作始终,做到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将领导班子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和其他工作一起纳入年终考核。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局机关和学校分别制定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并以多种形式加以落实。坚持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不定期安排部署法建设工作,今年局务会和局党委中心组共学法12次。组织全局各股室对其工作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梳理并拟出学习考试题,汇总后形成一套全局各股室职能工作所涉及的法治知识资料,于“五一”节组织全局职工学习。制作《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宣传橱窗供职工 5

浏览。组织全县教职工于暑期学习《宪法》、新修订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诉讼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改进方向

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3.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方向:

1.加强法制学习,增加培训时间、改进培训方式,进一步做好“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工作。

2.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搞好行政权力清理,确定执法责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宜宾县教育局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民政依法行政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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