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专项自查报告(大全)

时间:2023-05-20 21:17:4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57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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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20××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三化战略”为指导,全力服务“三区一城”建设,将审计工作和依法行政紧密集合起来,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区法制办的要求,我局对20××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业务局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审计执法过错进行确认和追究。并在法制科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资料复核、整理等日常工作。

二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每年年初,我们都根据区委区政府、上级审计机关及组织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事先进行审前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目的、内容、重点、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做出具体规定,保证审计工作高效、顺畅地完成。

三是实行审前公示、审计结果公告等审务公开制度。在审计进点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内容公示书,将审计流程、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审计组成员、审计纪律、监督举报电话予以公开;审计结束后,通过传阅公告或会议公告等形式,将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一定层面进行公开。以利于干部职工对审计工作和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严格依法行政

我局依法行政事项主要为审计检查,并相应地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或处罚。

对每项审计我们都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规范要求的程序实施。同时,我局建立了以审前调查进点见面会、审前公示、审计复核、审计报告预审、审计纪律反馈、审计质量责任追究等为主线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对每个审计项目,我们都要求由专人在项目结束后及时进行审计档案整理,并交由办公室归档保管,每个审计项目的各种立项和结果文件及审计证据、审计底稿、审计日记等一应俱全。

我们还采取邀请专家作报告、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由本局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等形式,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技能和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积极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梳理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经逐一审查确认,对审计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的条款认真地进行分类编排,并及时报告区法制办。

二是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我局根据内部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配置情况,将我局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岗位,并责任到人。对每一执法行为的工作程序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每个科室还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审计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审计法》和《审计法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执法过错行为、追究过错的种类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出台了审计业务考核办法,规定从文书质量、查处力度等多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落实到人,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和奖惩挂钩。

第二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我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正确指导下,严格落实xx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对照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从执法基础制度和机制的落实情况、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情况、执法监督情况等方面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基础制度和机制落实情况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我局自成立以来,针对原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持有不同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统一向市法制办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换证法律培训班,邀请xx法制办法律专家进行集中授课,404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无未经考试、培训即上岗情况。按照年初制定的《xx市市场监督管理20xx年法制工作教育培训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xxxxxx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及细则》,对照规定评查案件,倒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能力。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对因调离和退休等原因已不在我局行政执法岗位的29名执法人员,办理的证件注销手续,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对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上执法区域不在xx市的执法证件进行变更;对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丢失在省级媒体挂失声明进行补办。目前实有在岗持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75人,无工勤人员、聘用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无委托行政执法的情况。

(二)面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自觉接受监督。xx市市场监管局具有行政职权71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269部,内设科室22个(其中:法制和行政执法部门共17个,占总量的77.3%),下设6个稽查大队,四个分局各设立1个综合稽查队。分别承担着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商标广告、计量标准等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针对以上行政职权制定了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审核并向社会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初稿已上报市政府。

二、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一)严格依照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根据《xxxxxx行政程序规定》和国家工商、质监、食药总局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基层执法实际和我局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印发了xx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听证规则》等内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为执法人员配备照相、录音、录像等执法装备,要求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依照程序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对符合《xxxxxx行政程序规定》听证的案件,依法根据当事人申请召开了听证会;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依据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内容和陈述申辩权利,充分提取当事人的意见。程序的严格实施,确保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到位,案卷制作规范,文书使用齐全。

(二)落实《xxxx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一是我局汇编了xx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局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将其作为裁量的依据。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提交的案件处理意见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暂行规定》,设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3个政处罚案件审理专委会,在4分局设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分委会。实行所有的一般程序案件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重点对对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内容进行审议,形成审理意见。非经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的发生,杜绝行政执法过程的“人情案”、“关系案”。审理机构发挥的审理功能,有效的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的发生。确保行政处罚体现法律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xxxxxx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建立法制机构案件核审制度,实行办审分离。法制机构从违法主体的认定、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等8个方面进行初审,核审通过后提交案件审理机构进行审理,有效发挥了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今年已完成对《xx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xx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的审核。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聘请了xx兴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根据在职具有律师资格人员情况,向xx司法厅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已获得批准。聘请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行政执法有力的提供法律支撑,从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确保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落实《xxxxxx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若干规定》,做好行刑衔接工作。一是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办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加强协作、案件会商、移送、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执法尺度,切实形成合力。二是在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符合移送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无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三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与检察机关信息沟通。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的案件信息准确、完整,信息平台畅通,有效的与司法监督衔接。四是对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安保大队联合办案,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在食品案件查办中邀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引导执法,强化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了的良好工作机制。

(五)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执法信息。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梳清流程。结合权利清单,绘制运行流程图,以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并及时通过信息公开将权力流程向社会公开。截止目前,我局20xx年8月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媒体上进行了统一公示。同时通过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质监总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xx食药局公示平台、市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市局网站公开了我局的711项行政职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等内容全部公开。

三、强化执法监督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认真全面梳理了涉及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基础上,明确执法岗位和责任,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考评奖惩。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每年定期组织案卷评查,组织召开评查通报会,通报案卷评查结果。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通过有效监督,增强了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案件的自觉性,提高办案质量。目前无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案件1件,xx食药局正在审理中。

四、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我局成立以来,通过全面的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性设备不配套、人员的知识结构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分局、监管所在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二)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局三局合一后,直接面对三个xx上级部门,部门之间对行政执法的要求存在差异,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如在行政处罚公示工作中存在多头公示,公示的内容、方式、途径不尽相同,给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增加了工作量。

五、下一步打算

(一)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将人员力量科学地向执法岗位倾斜,配齐配强相关特殊岗位的行政执法业务人员,利用空缺编制公开招录所缺专业公务员(今年已招录25名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同时,必须把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规划全年业务培训,做到执法工作和学习培训两不误、双促进,通过强化现岗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锻造坚强有力的、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继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案审规则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办案公开、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对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审理、行政处罚等环节按要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公开运行;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督查督办,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手段对各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实施日常化督查督办,提升执法效能。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自我局20xx年11月成立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xx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对照《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的通知》的检查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xx市市场监管局具有行政职权711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269部,内设科室22个(其中:法制和行政执法部门共17个,占总量的77.3%),下设6个稽查大队,四个分局各设立1个综合稽查队。承担着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商标广告、计量标准等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20xx年共查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219件,收缴罚没款320余万元。20xx年截止5月30日,查办市场监管违法案件100件,收缴罚没款余95余万元。移送公安1件。

二、行政执法相关规定贯彻的执行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自我局成立以来,针对原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持有不同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情况,为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有效,统一向市法制办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换证法律培训班,邀请xx法制办法律专家进行集中授课,404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今年已完成对持证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重新登记, 29名执法人员调离和退休原因人已不在我局的行政执法岗位,正在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办理注销手续。目前实有在岗持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75人,无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问题,无委托行政执法的情况。

(二)《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一是根据《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和国家工商、质监、食药总局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基层执法实际和我局机构设置具体情况,制定印发了xx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听证规则》等内部行政执法制度;二是严格依照程序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检查时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利;对符合《xx回族xx行政程序规定》听证的案件,依法根据当事人申请召开了听证会;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的依据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内容和陈述申辩权利,充分提取当事人的意见。程序的严格实施,确保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到位,案卷制作规范,文书使用齐全。目前无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

(三)《xx回族xx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一是我局汇编了xx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局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将其作为裁量的依据。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提交的案件处理意见中必须载明自由裁量权的依据。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暂行规定》,设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3个政处罚案件审理专委会,在4分局设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分委会。实行所有的一般程序案件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讨论,重点对对违法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自由裁量权适用等内容进行审议,形成审理意见。非经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有效防止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的发生,杜绝行政执法过程的“人情案”、“关系案”。审理机构发挥的审理功能,有效的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的发生。确保行政处罚体现法律本意,公正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xx回族xx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办法》贯彻执行情况。一是建立法制机构案件核审制度,实行办审分离。法制机构从违法主体的认定、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等8个方面进行初审,核审通过后提交案件审理机构进行审理,有效发挥了法制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作用。二是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今年已完成对《xx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xx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行政执法制度的审核。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聘请了xx兴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根据在职具有律师资格人员情况,向xx司法厅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已获得批准,筹备工作正在推进。聘请法律顾问和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为行政执法有力的提供法律支撑,从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确保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合法、适当,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xx回族xx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一是与xx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办理食品药品案件的加强协作、案件会商、移送、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统一执法尺度,切实形成合力。二是在案件查办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符合移送的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无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案件。三是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与检察机关信息沟通。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录入到“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的案件信息准确、完整,信息平台畅通,有效的与司法监督衔接。四是对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安保大队联合办案,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在食品案件查办中邀请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引导执法,强化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了的良好工作机制。

(六)《xx回族xx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评查标准及细则》及行政处罚公示等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一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评查标准及细则,对照规定评查案件,倒逼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办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二是每年定期组织案卷评查,组织召开评查通报会,通报会案卷评查结果。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三是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0xx年的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在媒体上进行了统一公示。同时通过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质监总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xx食药局公示平台、市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网站公开了我局的711项行政职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等内容全部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全面梳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在此基础上明确执法岗位和责任,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落实考评奖惩。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必追究的执法责任监督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自我局成立以来,通过全面的培训,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严重欠缺、专业性设备不配套、人员的知识结构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分局、监管所在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

(二)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市局三局合一后,直接面对三个xx上级部门,部门之间对行政行政执法的要求存在差异,统一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如在行政处罚公示工作中存在多头公示,公示的内容、方式、途径不尽相同,给行政执法人员录入增加了工作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一)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将人员力量科学地向执法岗位倾斜,配齐配强相关特殊岗位的行政执法业务人员,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同时,必须把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规划全年业务培训,做到执法工作和学习培训两不误、双促进,通过强化现岗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锻造坚强有力的、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继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案审规则和行政执法责任、执法办案公开、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对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审理、行政处罚等环节按要求实行程序化运作、网络化公开运行;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督查督办,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手段对各项重点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实施日常化督查督办,提升执法效能。

第四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第五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办字发[20xx]5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区主管领导和执法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开展了行政执法行为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区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业务知识培训与实际案例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活动。至今为止,全系统执法部门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区执法部门和单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执法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身着制服,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管理,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罚款不开票,下达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区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同时,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按要求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按上级要求备案。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在实施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执法显得十分薄弱和被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提高本部门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的同时,积极做好群众的法律宣传工作;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素质还有待提高,业务尖子还相对缺乏,下一步我们要在提高业务知识和实际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行政执法,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提高行政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第六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水基【20xx】5号)和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水务发〔20xx〕123号)精神以及20xx年2月1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司的实际,现对丰都县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

在接到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织工作组,负责对20xx年实施的丰都县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进行全面自查。

二、精心组织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公司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排查力度,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三、全面排查

按照渝水基【20xx】5号和丰都水务发〔20xx〕123号文件要求,公司对丰都县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报批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不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或投资计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未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3、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管理骨干固定、职责明确,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不存在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质量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

4、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不合规、违规使用资金、物资采购监管薄弱、严重超概算、工程配套资金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5、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未出现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6、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坚决落实稽察、审计、监察等整改意见,对有关投诉和举报及时进行受理,不存在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在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在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依法行政专项自查报告(大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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