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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税务自查报告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海东国税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力求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推进“放管服”改革。
立行立改抓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对照自查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建设。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针对性措施,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客观评价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做到既能全面查找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又能总结经验、深化改革。
放管结合显成效。一是以“放”为前提,坚持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切实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以“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办”,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二是以强化后续“管理”为基础,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进行合法性以及合规性审核把关,着重审查有无违规设立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的内容。三是以优化纳税服务为目的,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优化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审批资料交接手续,避免资料滞留、积压,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截至20xx年3月,“三证合一”登记办理户数为1667户,“两证整合”共接收新增主体户数1677户;通过“委托邮政双代”系统共代征税款455.33万元,实名制办税已采集4239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16户次,全部实现“零超时”办结。
持续深化重落实。今后,市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思路,强化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涵养税源。二是结合“税收宣传月”、“便民春风行动”等加大对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宣传,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大“互联网+税务”,积极参与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应用,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确保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篇: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xx〕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第三篇:税务自查报告
天门市国税稽查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
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290067809398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
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
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 ,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20xx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20xx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华泰丽晶苑于20xx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 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20436.34O,工程于20xx年9月开工 ,先后分两期建设 ,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楼,于20xx年5月完工,截至20xx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77822097.37元。截止20xx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68965782.72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xx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 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3252.00 m2 ,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819.85 m2 ,可售面积为71432.15 m2 ,共有商铺2570间。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20483.32 m2 ,实际销售商铺908间 ,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20xx年8月31日账面总成本为210678639.90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60420066.16元,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49257.59 m2 ,已实现销售的面积32944.82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
元。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 m2 ,截至20xx年10月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69411.00O ,于20xx年 5月
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14237.28O,实现已售收入37385294.00元。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 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20xx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第四篇:税务局办公室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单县国税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突出绩效管理,做到岗位、责任、能力、利益的有机结合,调动了国税干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岗位责任的落实,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一、实施岗责绩效管理的背景
长期以来,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管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管理的难题。“岗位就是责任”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该局通过开展岗责自查活动,发现一些基层分局岗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甚至贻误工作;有些人员有岗无责,工作中拈轻怕重,不愿多做工作,而部分同志工作量过于集中,责任大扣分多,挫伤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现行考核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针对这些问题,该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广泛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认为产生问题的根源在于岗责机制不健全,其中明确岗责是基础,绩效管理是关键,只有做到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较好地解决以上问题。该局从问题较为突出的基层分局抓起,梳理工作事项,设立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办法,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强化岗位责任的绩效管理,促进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科学设置岗位。在深入各基层分局调研的基础上,一是梳理工作事项,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首先组织各科室对对应分局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然后根据工作性质相近、工作关联度较高及分局目前实际工作事项在目前岗位的运作情况,进行归类,设置了工作岗位。二是制定岗位职责。根据工作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概念化处理,形成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日常工作,对经常性、常规性的工作进行单独明确,逐条列明完成时限,进行重点管理和考核。在设岗环节,区分分局不同情况,共设置了三个系列的岗位。其中工作任务繁重、人员较多的'城区分局、孙溜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10个;其它分局设置主岗6个,辅岗6个;稽查局设置主岗14个,辅岗12个。明确日常工作119项。
(二)落实绩效,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工作难易程度、岗位待遇相匹配的原则,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岗责绩效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岗位分值。每个岗位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合理确定一定分值。主岗统一设定为100分,辅岗设定5-20分的分值区间,具体分值由分局自行设定。主岗及辅岗分数累加值为国税干部岗位绩效考核分值。二是设置岗位绩效奖金,按人均固定数额核定到各单位。各单位考核奖发放总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核定奖金总额范围内。主岗考核奖采取县局统一核定的方法,各辅岗奖金数额,由分局应根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进行合理确定,原则上控制在30元――150元之间。
(三)对号入座,组织定岗定责。每名国税干部原则上至少应确认一个岗位作为主岗,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能力选择一个辅岗作为兼岗。一是确定主岗。每名国税干部根据现行工作岗位明确一个主岗,作为基本工作岗位,主岗采取国税干部自主选岗和分局研究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二是确定兼岗。在确定主岗的同时,国税干部可根据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等因素选择若干辅岗。辅岗采取竞岗方式,在分局公开竞争,辅岗报名人员只有1人,由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直接确定。三是岗位确认。组织填写岗位职责确认书,以示明确岗位和责任。四是岗位公示。岗位确定后,分局在本单位公示岗位确认情况,接受监督。
(四)严密组织,实施岗责考核。一是县局考核部门按月下发各科室对分局的考核结果,由分局落实到个人。二是分局考核人员结合县局考核结果并根据分局岗位绩效情况对分局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及时统计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县局考核部门。三是县局考核部门及时汇总考核情况计算每人应得绩效考核奖,并按月将绩效考核奖统计情况传递财务部门兑现考核奖。四是按月公示考核结果。建立岗责绩效考核结果公示栏,每月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增强了岗责意识。通过重新设立岗位,明确岗责,使每个同志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岗位是什么,职责有哪些,具体日常工作有哪些等,从而更好地尽职履责,提高了履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了履责积极性,激发了工作动力。根据岗责绩效管理办法,每增加一个岗位,就会得到一个岗位相应的待遇,实现了责任、能力与利益的协调统一。一个单位内部岗位之间奖金差距达x元,彻底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激发了工作动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
(三)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岗责绩效管理结果直接与个人经济利益、政治待遇挂钩,通过设岗定责,真正发挥了基层业务骨干的作用,使那些素质高、有能力、能干事的同志发挥应有作用,并得到相应的报酬和政治待遇,通过考核考出了正气,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推动了工作开展。通过落实岗责并严格考核,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畅通了履行岗责的渠道,在系统内形成“有岗则有责,尽责则有位”和“尽责得褒奖,失职受惩处”的共识,国税干部积极履职尽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畅开展。上半年该局常规性工作考核居全市第三名。1-7月份,累计完成收入x万元,同比增长x%,增收x万元。
第五篇:税务局办公室自查报告
今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信访局、市国税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在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根据《xxxx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国税办发[xxxx]3号)和《xxxx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补充通知》(萍国税办便函[xxxx]3号)的要求,我局对xxxx年信访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了领导责任制。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信访格局。我局专门设立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建立了信访制度和渠道。
(二)完善了工作制度。我局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了科室,落实到个人,并将各项举措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先进个人评比相结合。一是制订和出台了《湘东区国税局信访工作制度》,保证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并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归类统计,并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定期报送局领导和区综治办,同时,实行了“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三是建立了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信访工作报告,特别是典型、重大的信访信息,力求做到不过夜,使领导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四是加强队伍培训,强化信访维稳意识。我局定期组织培训工作,强化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确保全局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截止目前群众来信来访基本情况
1、截止xxxx年6月24日,我局未发生群众来信来访事件。
2、xxxx年5月收到区信访局转来信访件1件,内容为湘东区部分福利企业要求减免福利企业先征后返所得税的请示,该件已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
3、我局不存在历年来未解决问题和未息访事件。
4、我局未发生赴昌、进京上访事件。
三、下一步信访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信访突出事件特别是群体上访事件,我局计划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成立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组,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包括税收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信访突出问题、重点信访对象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局领导。二是深入基层,排查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制度、信访联系制度,领导亲自带头下访、与普通税干谈心交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排摸梳理,争取及早发现信访隐患和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对苗头性问题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现场协调解决,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集体研究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处理到位;另一方面确立专门人员加强与纳税人以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促使信访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严肃纪律,加强考核。将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部门年终考核,对发现的事项处理不及时或推诿塞责的,对出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严格兑现奖惩,杜绝久拖不办,久拖不决问题,确保将发现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力将上访案件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力争上访不扩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做好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