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办公室自查报告(合集)

时间:2022-03-12 19:05:11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28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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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税务局办公室自查报告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海东国税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力求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推进“放管服”改革。

立行立改抓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对照自查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建设。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针对性措施,立行立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客观评价近年来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做到既能全面查找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又能总结经验、深化改革。

放管结合显成效。一是以“放”为前提,坚持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切实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以“数据流转”代替“企业跑办”,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二是以强化后续“管理”为基础,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进行合法性以及合规性审核把关,着重审查有无违规设立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的内容。三是以优化纳税服务为目的,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优化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完善审批资料交接手续,避免资料滞留、积压,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截至2017年3月,“三证合一”登记办理户数为1667户,“两证整合”共接收新增主体户数1677户;通过“委托邮政双代”系统共代征税款455.33万元,实名制办税已采集4239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316户次,全部实现“零超时”办结。

持续深化重落实。今后,市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思路,强化落实。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切实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涵养税源。二是结合“税收宣传月”、“便民春风行动”等加大对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宣传,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加大“互联网+税务”,积极参与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应用,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确保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篇:放管服自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

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第三篇: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实时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规范调整,对5项权利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将30项权力清单进行公布,保证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标准、统一。制作行政权力监管细则,编制了21项《监管细则》和9项《处罚裁量基准》,明确监管任务、监管措施、监管问责及保障措施。

二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加强与工商、公安、财政等部门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积极响应“两证合一”改革,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宣传。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利用内外网,及时公开、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新的税收政策,对系统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各项办税流程等内容在办税厅进行公示,将地税权力公布于众,让纳税人办明白税、清楚税、放心税。

四是优化纳税服务。

围绕“互联网+安徽地税”行动计划,积极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涉税咨询、地税学堂、信息推送、风险管理等活动的开展。实行联合办税,借助“营改增”改革,国地税互进办税厅,将日常涉税业务并入政务中心国税窗口,单位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由地税代开,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方便了纳税人办税。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国地税联合提供纳税信用等级,银行以“信”放贷,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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