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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绩效法制化破解庸官懒政
杭州立法管理政府绩效法制化破解庸官懒政
新华社杭州讯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再次审议《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这是该市尝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定政府绩效管理程序及方法,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绩效,整治庸官懒政和防止干部不作为现象。部分立法实践者和专家表示,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科学界定绩效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还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助推进一步简政放权。
管理政府绩效尚停留在“红头文件”层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之一。而现实中,管理政府绩效仍停留在“红头文件”阶段,缺乏法治思维和刚性约束。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敏表示,截止目前,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没有直接的法律支撑,大多由各地方通过政府“红头文件”形式推动。国内有些地方将政府绩效管理当作“一把手工程”,工作启动和开展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领导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在政府绩效评估和管理领域的立法缺失,已成为各级政府绩效管理深入有效开展的瓶颈。
“用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界定绩效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与责任,有利于提升绩效管理地位,强化绩效管理执行力度,增强权威性,提高公信力。”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解崇明、林丽雅表示,这是因为用法律形式对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各项内容以及实施方式、方法和步骤等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是绩效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究,增强了规范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而且,地方实践也遇到了进一步提升的瓶颈。杭州市综合考评工作源自1992年实施的目标责任制考核,2000年在全国率先推行“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2005年开始实施目标考核、社会评价、领导考评“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2011年被国务院政府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列为全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建波、俞雪坤等认为,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可以对杭州的实践经验进行制度化、规范化,这也是推动“依法治市”的具体体现。
条例草案体现绩效管理注重第三方评估
即将提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的《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草案)》共分8章53条,创造性地明确了杭州市绩效管理的机构、绩效评估、结果运作等内容。
法定化绩效管理机构。条例草案规定:“本市设立的绩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绩效会),依照本条例规定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绩效管理工作;是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绩效办)为市绩效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同时,把“市绩效管理相关部门(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等)工作职责”“绩效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等内容予以规范化、制度化。
界定绩效评估内容、方式。条例草案对年度绩效目标的执行与日常监督、绩效信息的报送和发布、日常绩效改进、回应群众诉求等进行具体规定,并强调突出公民导向,有序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与渠道,规定“市绩效办可以委托绩效评估专门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对部门绩效目标开展专业测评”,体现了绩效管理必须注重第三方评估的大趋势。
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本条例草案规定,探索建立“面向产出和结果”的绩效管理联动机制,将绩效管理结果与政绩衡量、领导决策、政策调校、预算安排、编制调配、行政奖惩、选任干部等人财物的投入适当挂钩。如规定“纳入绩效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施问责:在绩效管理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列入综合考评’一票否决'的工作未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因工作重大失误,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等等。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表示,《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被列入今年杭州地方性立法项目,是破解庸官懒政问题的举措之一。
将推动降低行政成本、简政放权、治理“庸懒散”
多位采访对象认为,杭州市通过地方性立法管理政府绩效,把多年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法定话,将进一步推动降低行政成本、简政放权、治理“庸懒散”,效果可以预见。
“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部门有了合法性地位。杭州市考评办主任伍彬表示,杭州2006年即在国内率先成立了专门从事党政机关绩效考评的职能部门—杭州市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增挂了杭州市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考评办是杭州独有的,当时成立时“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没有上下级的部门。“我干了九年,基本上把人得罪光了。没有一定体制保障,很难推进下去、持续下去。因此,有必要把行之有效、运作良好的组织经验予以固化,以地方先行立法赋予绩效管理机构合法性地位,使其职责法定。”
分散的行政资源将会逐渐被整合,降低行政成本,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伍彬认为,多年来的绩效管理实践,从中可以发现很多问题,比如单位之间存在的资源不共享、建设与管理脱节、部门协调机制等等,而且都是普遍性存在的问题,也是长期困扰并影响机关效能提升的问题。多位受采访的对象表示,多年来的机构改革,背后的职能转变滞缓,反而造成权力过分集中,职能转变已经到了应该“痛下决心”的时候。通过地方性立法加强绩效管理这个抓手,将能进一步促进职能转变,并借此带来降低行政成本、加速减政放权等延伸效果。
通过立法布防“为官不为”,将让“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没有了生存空间。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龚正表示,“不但当、不作为、效率低等方面突出问题,已经成为杭州加快转型发展的最大阻碍。”浙江省社科院专家钟其等表示,要有效防止“为官不为”,依法管理是个刚性约束,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政府绩效管理程序及方法,尤其是条例草案中给出了行政问责的条款,重拳敲打“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以及“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等“为官不为”的苗头性倾向和问题,使之深入到每一个公职人员心中,使绩效管理办法内化为每个公务员的工作规范,用法律的形式治理庸官懒政。
(记者 岳德亮 张乐)
第二篇:整治庸官
整治庸官
来源: 时间:2011-06-22 14:25:06 【关键词】
治庸风暴 提高政府形象与公信力 制度建设 舆论监督 强化思想教育 【背景链接】
“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为此,武汉市以“打造全国发展软环境最优城市”为目标的“治庸问责”行动,剑指吃、拿、卡、要等50种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以及得过且过、业绩平庸等10种“庸病”。并开通“治庸”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电话举报投诉庸官、懒官和散漫官,还专门设置一个办事机构,称之为“治庸办”。
2011年4月,武汉市“治庸”办对武汉市3个区、5个市直部门所属的14家单位进行首次暗访,曝光29起偷菜、斗地主、聊天等“庸懒散”问题。湖南也针对治庸风暴专门出台文件,机关工作人员对企业和群众投诉、检举等无故不予受理或拖延,对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偷盗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类似的行为都将被严格问责。而与此同时,新疆、山西忻州等多个省区和城市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
【标准表述】
[内涵]
懒政和庸政在本质上是一种政府不作为现象和行为,表现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和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及时履行、没有完全履行自身的法定职责。从治懒治庸的角度看,政府不作为又具体表现为政府“未作为”、“慢作为”、“弱作为”和“假作为”。
[深入分析] 近年来,庸官懒政问题逐渐成为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个突出矛盾,一些干部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追求安逸,集中表现为“心懒、嘴懒、手懒、身懒”。
而对于庸官懒政不断滋长的原因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竞争短缺,动力不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尚未形成竞争择优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未能真正做到干部能上能下。
二是问责短路,压力不大。现有制度对于那些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隐性失职”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制度。
三是考评短腿,活力不强。庸官之所以能混,懒官之所以能撑,跟目前比较模糊的考核方法不无关系。同时,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任命、升迁乃至考核、评价缺乏实质性的权力,甚至投诉无门,使那些没有“硬伤”的干部没有压力、没有敬畏之心、没有危机感。
[影响]
懒政庸政会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伤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感情,也会显著降低政府效能,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和党的伟大事业健康发展。
[措施]
“治庸”风暴挟雷霆之势对下面“庸、懒、散、拖”等现象亮出利剑,要想彻底的治理庸官懒政,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治庸”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要加强制度、规章建设,制定对不胜任、不称职的“懒官”、“庸官”进行组织调整的办法细则,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将办法细则对症下药,切实执行,让被治理的人员心服口服,并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职责所在,进而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只有这样才能让“治庸”成为有本之木,开花结果。
“治庸”要和个人考核评价相挂钩。现行的干部考核评价往往体现在年终的本人述职上。一个干部,只要不做太出格的事情,往往很容易通过群众和组织的测评和考核。如此一来,很容易出现混日子的庸官、懒官。同时,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任命、升迁乃至考核、评价缺乏实质性的权力,使那些没有“硬伤”的干部没有压力、没有危机感。因此,必须加强监督,成立专门的信息通道,让个人的工作表现、精神风貌、工作效率也能和考核评价挂上钩,将其与每个人的年终考核优劣情况相联系,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只有这样“伤筋动骨”才能让“治庸” 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治庸”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当前信息逐渐透明,传播速度越来越快,网络媒体的监督日渐发挥重要的作用,甚至有许多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在网上开通微博,更新工作状态,网上与百姓沟通,解决问题。通过互联网,广大官员被置于人民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之中,多方面的外部压力迫使他们不断地努力改进工作、改进作风、为民履职。机关人员内部监督和人民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治庸”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不流于形式,让百姓叫好。
治庸还要强化思想教育和监督作用。一方面,党政机关需要加强干部思想教育,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公仆意识,进一步大力转变作风,做到勤奋敬业、勤政为民;另一方面,党政机关需要引进监督机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和普通民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从“外围”给机关工作人员“施压”,使其不敢庸懒。
“庸政”“懒政”现象正成为中国各地政府着力破解的难题,它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形象,而且影响了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政府工作效能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