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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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养护资金使用的自查情况报告

关于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清理检查的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委办电[2006]68号、省交通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的通知》(川交财便[2006]68号),为全面安排落实好清理检查工作,保证清理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8月24日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财务科、公路科、安运科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清理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局财务科。为及时布臵资金检查清理工作,对(2005—2006年1—8月)交通厅安排的交通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安排和年内追加安排的资金),州交通局以甘交发关于转发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交发[2006]228号)、以及《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发[2006]251号文下发到各单位,并再次重申此次清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州交通局部门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

1、2005年8月11日,我州**公路发生特大水毁、泥石流,致使**路交通中断,**景区路青杠坪大桥全毁,大量游客被困在景区,省政府王副省长、吴厅长亲临现场当即表示补助水毁抢险资金600万元,对受损公路进行抢修。州交通局立即成立了抢险指挥部对景区公路进行了全面抢修,实际工程抢修使用资金828.43万元,缺口资金达228.43万元,无法兑现施工单位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将会被迫挤占其它补助资金,请省厅给予专项补助228.43万元,以解决民工工资及工程款。

2、应收账款2006年1—8月占用养路费资金577.13万元。 ①、公路收费中心于2005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因我州已批收费公路目前正在建设之中,收费中心无经费来源,借支69万元用于人员工资及前期工作经费等,待收费后归还。

②、垫付南干线设计费、咨询费、评估费41.13万元。待该项目立项后用项目资金归还。

③、富顺县法院扣通县油路工程款25万元。待通县油路缺口资金到位后归还。

④、**交通局借**工程因欠民工工资,为了社会稳定从养路费中垫支200万元。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归还。

⑤、因正在改建中的磨西水毁工程建设资金未到位垫支100万元用于工程款。

⑥、**公路局危房改造借拆迁费20万元。 ⑦、**政府办借22万元。

⑧、服务中心借支70万元及省拨养路费误入局交建费帐户30万元(服务中心借支70万元及省拨养路费误入局交建费帐户30万元已于9月份归还到位)。

3、客附费1—8月垫支444万元。

①、2005年代付**路施工图设计费4万元,因项目资金于2006年9月才到位,此款已于2006年9月归还。

②、**公路分局2005年12月因二康路水毁抢修借支50万元,待省厅水毁资金到位后归还。

③、**公路局2006年7月借支39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已于9月归还到位。

4、预算报表与决算报表衔接口径不一致,在会计核算中不太规范,在检查中有一定的难度。

5、自行调整预算项目和金额。由于我州2005年绝大多数县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水毁、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我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为了公路保通对预算资金进行了调整,造成预算与执行不相符。

二、自查自纠情况

关于对2005年至2006年8月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分析原因,逐一跟踪落实、及时整改,现将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①、关于2005年8月11日**公路特大水毁、泥石流、**景区青杠坪大桥水毁工程款缺口资金228.43万元。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省厅的支持,给予专项补助,以免造成新的资金挤占。 ②、关于应收账款中所垫付的养路费资金,通过自纠已收回服务中心借支70万元及局交建费30万元。其他欠款正在进一步落实之中。 ③、关于客附费垫支情况,通过自纠已收回**路施工图设计费4万元、州公路局2006年7月借支390万元、其他垫付款正在进一步落实之中。

④、关于预算报表与决算报表衔接口径不一致,在会计核算中不太规范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

⑤、关于自行调整预算项目和金额。2005年我局是按计划下拨养护资金,2006年我局已整改按省厅下达的预算执行。

三、各县交通局、公路段自查情况

通过各县交通局、公路段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通过各单位的自查,在2005年至2006年1至8月中,未能严格执行养路费资金预算金额为408.3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我州幅员辽阔,点多线长,地质情况复杂,水毁、泥石泥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一些交通部门为确保公路畅通,确保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将紧缺的养护资金、水毁补助资金以及其他资金进行调剂使用,如:

①、**交通局和公路段职工用投工投劳自行进行施工抢险,将节约的水毁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本局职工食堂及办公楼穿衣戴帽工程。

②、**公路段用养路经费节余款15.83万元,用于购买一辆皮卡车。

③、**公路段用水毁经费购买下乡车1辆,摩托车4辆,以及支付接待费、职工服装费、差旅费约20万元。 ④、**公路段用养路经费购北京越野车一辆6.8万元。 ⑤、**公路段在2005年公路养护工程计划中的营九路扎拖大道班的建设经费10万元,用于营

九、九江公路安装道路警示牌。 ⑥、**县公路段用2006年州局拨机具设备购臵款9万元,购臵皮卡车一辆价值6.8万元。

⑦、**交通局2005年用水毁资金,购装载机一台12.8万元、支付通乡油路测设费18.6万元、购臵微机,打印机3.4万元、接待费7万元、车辆使用费6.3万元。

1、挪用水毁资金55.15万元。

①、**交通局将水毁节余资金9万元用于购买路政车一辆、将水毁节余资金弥补局办公等经费缺口24.73万元。(州审计局已作处理)。

②、**县交通局2005年用水毁资金21.42万元,用于燃油费、招待费等行政经费支出。(州审计局已作处理)。

2、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普遍比较薄弱,应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进一步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在实际的财务工作中,一些单位对会计监督与审核认识片面,出现财务监管缺位的情况,如:支付款项时不通过财会主管人员的审签就进行有关支付,事后由出纳交会计做账,造成财务审核缺位。同时也有部分财会人员由于自身的业务素质等原因,对会计基本职能及有关政策法规熟悉不够,造成工作被动不到位。

四、各县交通局、公路段自查自纠情况

1、关于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的问题,将针对这一情况进行研究,由于养路经费投资少,经费紧张,矛盾十分突出,将查明原因,逐一落实。

2、对于**交通局用水毁节余资金购工作用车、弥补办公等经费和九龙县交通局用水毁资金用于燃油费、接待费等行政性支出的问题,将整改落实。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比较薄弱的问题,将通过多种形式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如:用举办培训班、交叉检查的形式来逐步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附:四川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统计表一份。

第二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xx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xx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xx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第三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第1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我局认真组织对20xx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当年就业资金筹集总额:2296.9万元,其中:1、中央和省财政安排:2202.5万元;2、县级财政安排:93.6万元;3、利息收入:0.9万元。

(二)就业资金使用情况。

当年就业资金支出总额:1812.9万元,较上年2029.5万元减少216.6万元,减幅为10.6%。当年享受就业补贴人数xx3xx人。

1、职业介绍补贴支出:21万元,较上年62万元减少41万元,享受职业介绍补贴人数:1241人;就业人数:1192人。

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597.65万元,较上年721.3万元,减少123.6万元。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6461人(含中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支出24.6万元,培养高技能人才312人),技能培训后就业人数6039人,就业率达95%。

3、技能鉴定补贴支出:55.5万元,较上年81.3万元减少25.8万元,享受技能鉴定补贴人数:3701人,较上年5417人,减少1716人。

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19.7万元,较上年372.7万元减少xx3万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903人,较上年1734人减少821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93.1万元,较上年332.6万元,减少xx9.5万元。

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3.28万元,较上年523.6万元,减少450.3万元。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179人。

7、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人数445人;补充小额贷款担保金支出300万元,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数257人。

8、公共就业服务支出:276.3万元,(含基层特定岗位人员20xx年上半年预拨工资待遇129万元、劳动力资源调查支出xx0万元、其它支出7.3万元。

9、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58万元,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数127人。

(三)年末就业资金累计结余:499.8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城镇新增就业稳中有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就业空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企业招聘会”、“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城镇新增就业岗位xx652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8336人。

(二)下岗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得到有效保障。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2612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32人。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600个,安排就业困难人员186人,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打零工、夜市摆摊等自主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促进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对对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507人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103.8万元。

(三)就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共投入就业技能培训资金597.7万元,培训人数4866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的稳定性。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就业更加稳定。

(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一是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基础平台全面建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县、乡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就业服务效率。依托省就业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共录入71万余条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

(五)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在扶持创业方面,结合我县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积极扶持各类创业群体自主创业,促进就业。一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创业。鼓励和扶持创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共同就业,通过资金扶持,促进了个体民营经济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催生的各类经济实体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如园区民营企业英杰精工、春秋塑编等企业通过贷款贴息扶持,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安置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xx年共审批贷款申请6630万元,银行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74万元,其中企业贷款750万元。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共举办2期创业培训,落实240人参加。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我们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一)完善管理制度,做到有规可依。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和跟踪反馈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印发的《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安徽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的要求操作,重点确保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为全年的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等管理规定。各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

(三)加强信息台帐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补贴范围、标准、期限等)、监督管理等进行严格的限定和明确,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在规范纸质台帐的同时,全面推行全省就业资金网上审批管理,特别是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直补个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的拨付方面,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

(四)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实行项目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工作协议和廉政承诺书,确保培训质量;二是实行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制度。会同县财政局及时将项目资金信息录入财政再就业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三是严格实行项目“一表一账一单”制管理。严格将经费补助申请表、培训台账、培训清单作为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转移培训机构在财政部门报账的依据;四是进一步完善资金“专人、专账、专户”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就业资金信息系统运行总体较好,但在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金运行中与系统要求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新老更替,对办事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不熟悉,认定时间较晚;二是基层站所在申请就业援助队形认定时把认定材料和申请社保补贴材料打捆上报,导致认定时间与享受补贴时间有冲突。这种现象已解决,20xx年将不再存在。

【第2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11]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第3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金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942.22万元,财政安排932万元,利息收入10.22万元。20xx年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931.65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1.37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65.63万元;拨付社保补贴4.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末滚存4365万元。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1041.41万元万元,财政安排1035万元,利息收入6.41万元。20xx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22.83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98.83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1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收入1100万元,年末滚存5465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近年来,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主要安置在城市治安及交通管理、绿化环卫、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三是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电工焊工、挖掘机装载机、服务类等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职工多,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增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步。一方面受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行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把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外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导致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第四篇:资金违规使用自查报告

  局(公司):

根据市局(公司)的工作部署,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报告如下:

我局(公司)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能够始终将严格规范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局、省局“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资金的规范使用、阳光操作和有效监管。

一、坚持民主集中原则,确保大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费用的开支建立了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财经开支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抓好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等方面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企业内部建立重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透明规范的运作机制,加强对资金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切实从源头抓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监管漏洞。

三、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我局(公司)切实树立“有支出必先有预算,超预算必须先经过调整”、“没有预算,不得开支”的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规定,加强对资本性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对外捐赠等费用项目和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的预算管理力度,预算变动先按照行业规定的投资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纳入开支。

第五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发放,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六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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