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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内控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内控制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社险发(2010)2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基金管理,我局对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控制
1.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我局内设统筹科、退管科、居保科、工伤生育科、财务审计科(信息科)和办公室,对每个科室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各科室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针对每项业务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办理程序。在工作中,制订了一系列的组织决策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进行研究决策。对重大的问题由主要领导审批决策或者集体研究。在岗位设置上,会计出纳分设,业务与财务分离,基金征收实行计划与征收分离。在业务经办中,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目前,上述制度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2.强化授权管理。对各项业务办理均实行了严格的授权管理,我局对机关管
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制定了业务工作制度,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基金的退付转移等17项业务全部进行了授权管理,明确规定哪些业务由科室人员直接办理,哪些需要业务需要送主要领导审核,哪些业务需要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每项业务都有明确的授权。在授权管理中,体现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执行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3.强化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了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员招录中,根据岗位要求,设置招录人员条件,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在人员管理中,我局制发了云社险发〔2009〕26号文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强化工作考核,严格开展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
二、业务运行控制
1.完善业务规程。依据现行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明确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核定、账户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确保具体业务操作之间都形成了内在的制约关系。
2.加强参保登记管理。建立了《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程序和审核、审批办法作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涉及补缴1995年12月31日以前养老保险费的审核审批作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要求。所办养老保险登记、申报业务,符合《养老保险操作规程》要求。
参保人员死亡时,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帐户继承情况等方面都符合规定。
3.严格经办程序,加强基金征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要求,对各业务环节的经办范围、程序、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例如,统筹科定期将企业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申报表、明细表等,送财务审计科复核,并根据财务传递的到帐信息及时登记各种台帐,确定专人保管。
强化个人账户管理,按规定利率记息,终止缴费者除建立标识外封存其个人账户。
4.办理退休审核业务时,坚持实行退休人员档案“两审制”,即档案先由业务人员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复审,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同时明确了岗位职责,退休审核岗位与待遇计算岗位相分离,计算退休待遇时,坚持专人办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确保退休信息录入数据与退休审核审批资料一致。
5.养老待遇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支付审批程序健全完善。每月养老待遇的月结算形成的各类支付计划,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离退休人员及两类人员的死亡待遇办理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核。
6.做好领取养老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目前,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的人员已完全到位,我局组织了业务培训,将认证工作下伸到各乡镇(街道)社保所,由各社保所进行生存认定,填好表册,报我局处理。
7.在职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能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包括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转移的个人帐户档案符合要求;跨统筹范围流动就业时,能按有关规定转移个人帐户基金。
建立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业务档案资料按规定归档保管。
三、基金财务控制
1.制定基金管理制度。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目标考核制度》、《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2.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规定,资金存入规定银行。养老、工伤、生育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记账,更正会计错误有依有据。
3.加强社保基金财务对账工作,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银行、审计等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对账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规范了对账行为。指定由出纳负责核对支出户银行账户,由会计负责核对财政专户银行帐户、核对税务征缴数额、核对业务实收实拨及业务计划数,使银行存款账户与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相符,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4.建立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规定了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使不相容的工作岗位相分离。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出纳负责转账支票的填开、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出纳不得登记涉及收支、债权债务等会计业务。
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专人保管,财务人员私章由本人各自分别保管,领导印章由办公室保管,杜绝一人保管全部财务印章。
四、信息系统控制
1.已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建立了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已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2.我局已明确了系统管理员、业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业务人员的权限。
3.我局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的录入、修改、访问、数据维护等都是按照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管理规范进行的。
4.我局已建立了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业务系统已与外部互联网进行了完全物理隔离。坚持按时备份制度,我们是坚持每天对业务数据加以备份的,市局已建立远程备份机制,对计算机病毒实时进行检测,并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以确保数据安全。
五、内部控制的监管
1.我们根据劳动部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云阳县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已设立了内审稽核部门,并配备了内审稽核人员。
2.内控制度以通知的方式发我局各科室,由财务审计科牵头执行,制定了工作计划,开展了内审及内控工作,工作笔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我局对各项业务进行了定期检查,如财务审计科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复审,现发问题及时向业务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4.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同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我局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权力的制约和责任追究,规范了业务行为,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绝了养老基金被贪污、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但经过自查还存在以下不足:如信息系统控制方面感到技术力量跟不上,人才严重不足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从而推动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篇:某支行内控评价自查报告材料
2012年内部控制评价自查报告
【XX支行业务部】
接X邮银发(2012)145号文件,对我支行开展2012年内部控制评价的自查活动,在针对个金业务的会计管理16项中有4项不适用,得分89.5分、中间业务14项中有4项不适用,得分88分、支付渠道17项中有9项不适用,得分80分。现将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做以下报告:
一、会计管理
1、授权管理:(评价编号3.9.3.1)会计人员配备不齐、不合理兼职;
2、凭证管理: (评价编号3.9.12.1)重要空白凭证超量领取现象,如开户证实书、特种转账借方凭证、特种转账贷方凭证都超10天用量。
3、档案管理:(评价编号3.9.16.1)档案调阅登记不规范,存放不合理。
4、金库管理:(评价编号3.9.16.2)现金区监控不能全程覆盖。
二、中间业务
1、组织控制:(评价编号3.5.2.1)系统内人员设置与实际人员不符。
2、业务经营权限(评价编号3.5.3.1)红旗东路支行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3、理财业务:(评价编号3.7.9.1)未进行调查问卷对风险提示语镂空,风险调查问卷填写不规范。
4、代收付业务:(评价编号3.7.11.2)批量交易档案归档不规范。代付数据留存原始工资纸质不全。事后监督没有按规定监督中间业务。
5、事后监督:
三、支付渠道
1、自助设备管理:(评价编号3.10.3.1)自助设备钥匙无交接手续、密码更换未按月修改。
2、运行维护(评价编号3.10.4.1)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维护。
3、商易通业务受理(评价编号3.10.5.1)申请材料、签约资料信息不完整。
4、商易通密钥管理(评价编号3.10.7.1)交接手续不全。
5、商易通客户回访(评价编号3.10.8.1)未按规定频次回访客户、12年均无回访记录。
6、POS收单业务(评价编号3.10.11.1)审核通过后的商户资料录入POS系统后,安装档案归档不及时;退网维护不及时,未按规定上报,对系统内退网维护不及时。
7、POS收单机具管理(评价编号3.10.12.1)POS机具的领用、发放、更换、回收等手续不规范。
8、POS收单业务巡检(评价编号3.10.13.1)未按频次进行巡检,记录不完整。
9、个人网上银行(评价编号3.10.14.1)注册、修改、注销办理业务手续不齐。
针对以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支行会根据相关业务制度,积极整改。
第三篇: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
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
按照总行浦发银[今年]第70号文件的要求,在分行统一安排布置下,个金部组织专人,于今年3月21日至今年3月25日对所辖支行的8个网点及分行卡中心、个贷中心进行了全面自查。
本次自查主要采取逐一对照总行下发的检查提纲,开展询问调查及业务档案抽查的方式。自查结果,我行个金业务总体上能够落实总行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业务*作基本规范,基本符合内控要求,但个别业务*作在手续方面不够完善,业务档案中也存在一些细小的差错。
现将本次自查情况逐条对照总行检查提纲报告如下: 一、东方卡业务内控风险检查情况
(一)业务真实*检查
1、东方卡*真实*管理
(1)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卡的均能做到申请表资料真实、完整并与业务系统内的个人*一致。
但有部分支行个别客户的预留资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只预留了客户的*件号码、姓名,并且有一部分客户签名遗漏的现象;申请表上摘录的发卡号不完整,经办人员未签章。
(2)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的,均能做到批量申请名册要素填写齐全,与业务系统内持卡人资料一致、真实、完整。
但是有部分支行没有预留申请名册。
(3)以个人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人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担保人影印*件齐全。
(4)以单位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单位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书影印件齐全。
此部分的(3)、(4)项,由于昆明分行没有开办*业务所以没有检查。
2、*授信抵、质押资产的真实*管理。
我行目前仅开办了借记卡业务,还未开办*业务。 (二)业务风险防范检查
1、空白重要凭*的管理
(1)空白东方卡均做到专人保管,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分设。 (2)各类东方卡均纳入表外管理,会计主管人员均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检查账实情况,确保账实一致,并做好检查记录。 (3)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之间的日常卡片领用与交回均做好交接纪录。
(4)空白卡、未领用卡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调动均做到顶班交接记录完整、各类卡片交接记录完整。
(5)在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是否做到分人保管,营业日终未领用东方卡应入库保管,密码封应入钢箱保管方面,我行有部分支行没有做到东方卡和密码封分人保管。
对于此违规行为,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6)拾遗卡、损坏卡、销户卡、均做到当日列表外控制管理,并及时对芯片、*做损毁处理。但是对于吞没卡吞没卡各支行均没有在电脑内建立表外控制管理,只建立了登记簿登记备案。
对于此违规行为,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东方卡密钥的管理
(1)分行均根据总行密钥管理办法建立有相应的实施细则。 (2)本行密钥中心对密钥的管理均能做到落实专人管理。 (3)密钥的使用均按规定做到双人会同的原则,并做好密钥使用登记。
(4)对出于制卡需要,*于密钥中心之外保管的用户卡制卡密钥均做到密钥保管人员与制卡人员的分离,密钥日常领用交接记录完整,日终密钥入密码保险箱保管。
(5)密钥经管人没有由技术人员担任的情况。
(6)对由密钥中心统一保管的密钥,均建立完备的密钥领用交接手续,并做成记录。
(三)用卡(准贷记卡)透支风险的控制
我行尚未开办*业务。
(四)收单商户风险管理
1、收单行均遵照商户管理规定执行对收单商户准入的审核。
2、收单商户在我行业务系统内设置的行业属*等相关参数均真实、准确。
3、对收单商户的收单业务规则,包括*辨识、收单结算、pos 机具使用管理的培训均落实专人负责。
(五)业务规范检查
1、代收付业务的管理:代收付业务没有按规定执行相应的盘片交接制度;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装订代收付业务盘片交接清单和代收付业务清单;负责实时代收付业务的*作员均按业务管理要求使用*作员号和密码;均遵照反洗钱管理规定监督代发业务的开展,规避相应的系统风险。
对于该项业务中没有建立盘片交接制度方面,我部已经现场进行了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制卡业务系统的管理:制卡室均*封闭,制卡工作均在*环境下完成;密码封打印完毕后,均对密码封第一联及时销毁。 3、汇款业务风险管理:均遵照反洗钱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对汇款业务的监督管理,规避相关的系统风险。
二、财富管理业务风险检查情况
(一)规范各项业务制度流程防范政策法规风险
1、现有储蓄业务常规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储蓄均能按照开户实名制的规范执行。
(2)代办开户手续均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单位申请开户均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客户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5)受理储户的挂失止付业务均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6)受理储户的挂失结清或挂失换发新存单(折)业务均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7)受理有关部门要求没收存款、冻结储蓄存款账户、撤销冻结均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8)办理原期起息的定期储蓄业务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备注:我行没有原期起息的定期存款业务。
(9)受理储户存单、折的密码查询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10)客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版功能或银*转账、银*通及开放式基金等功能均按照相关制度及执行。
(11)出具定期储蓄均按照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 (12)储蓄柜员办理账户查询均按照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 2、新业务的开办、新产品的引入等特*业务的管理制度建设。
对*和储蓄业务,我行目前尚未有过新产品的引入及开办情况。
3、防止洗钱、欺诈等外部案件发生等的制度建设。
(1)均建立大额可疑支付报告制度。
(2)均定期向外部监管部门报送数据。
4、规范理财产品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我行的经办人员在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时均对客户披露了相应的风险信息。
5、柜面受理质押贷款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执行方面,在检查中发现*西路支行有1笔贷款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贷款的质押率达到93,;对于该笔贷款,检查人员发现后已经现场进行了整改,要求立即联系客户办理相关还款事宜。其他支行在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良好。
6、各支行均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二)各项重要资料或凭*等的保管规范*
1、密码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2、授权卡的保管是否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昆明分行没有使用授权卡授权,而是直接使用密码授权。 3、有价凭*或重要空白凭*的入库,登记和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4、图章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5、重要空白凭*的领用、签收均建立相应的交接制度。 (1)有价凭*或空白重要凭*的印制、入库、领用、调拨、保管、交接、核查、收缴、销毁等制度的执行,均符合会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业务公章的刻制、颁发、保管、交接、核查、收缴、销毁等制度的执行,均能配合会计部门执行。
(3)重要资料,如个人存款账户的资料、有关业务的客户申请书、大额存取款记录资料的使用、保管均符合相关规定。 6、相关的统计报表均能及时准确上报。
(1)银*通资金清算均通过管理机每天预清算、打印,以及与券商核对。
(2)发现客户账户情况异常或发生清算异常情况,均能按照规定流程,分析原因,联系技术部门进行故障排查,并对客户资金进行控制或调整。
(三)明确人员分工职责
1、业务分工均制定明确的岗位分工职责。
2、重要业务或事项均设立了授权规则。
3、特殊业务权限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控制管理。
4、外汇宝,银*通管理机均设定专人管理,密码控制。 (四)与其他部门的衔接
1、重大产品的推出已经建立了相关部门的会签制度。 2、合同文本必须经由法律事务所审核并确认方面,我行所使用的合同文本均为总行提供。
3、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初期请风险管理部参与风险评估方面,我行至今没有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
三、电子渠道风险检查
(一)网上银行
对客户查询密码、东方卡交易密码、移动*书解锁等业务*作流程中的风险点没有提出改进措施,规避*作风险。
(二)电话银行
客户查询密码、部门东方卡交易密码为明码问题是否提出防范风险的整改意见方面,我行现在使用的东方卡均已经使用了密码封,不存在明码现象。
(三)自助银行
1、是否制定存款机假*风险责任分担制度及相关防范措施方面,我行现在没有存款机业务。
2、密码、钥匙的均做到了双人保管。
3、*设备的有效*、可用*,如焦距、位置、角度,设备的完好等方面,我行的*设备均有效、可用。
4、atm加*均做到了双人*作。
5、加*人员不能是前台柜员方面。
在此方面有部分支行atm机的加*工作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加*人员有前台柜员代替的现象,我部已经要求有此现象的营业部立即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3、4 项各分行由会计清算部门负责管理)
(四)支付网关
均已经提高技防能力。
(五)atm 的日常管理
1、atm 的装卸*箱及清点*券均严格遵守双人会同的原则,且装*人即卸*人。
2、atm 的*箱清点均做到在*下清点,且存款*箱和取款*箱均做到了分别清点,不得交叉清点。(备注:昆明分行没有存款机。)
3、atm 的顶班均执行定向顶班的原则,对涉及*箱密码掌管人员变更的,均及时变更*箱密码。
4、atm 封包存款的清点最迟不得超过存款日的次日方面。我行没有atm封包现象。
5、实行24 小时工作的atm 机的*箱清点最长不得超过7天方面。 有部分支行atm机的*箱清点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没有留下清点记录,没有执行atm机的*箱清点最长不得超过7天的规定;对于有此现象的营业部,我部已经立即要求其整改,并催收下发了整改通知。
6、atm 机的日常吞没卡应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外核算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用户领用手续。
我行所有支行的吞没卡均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外核算,只是建立相应的登记工作。对于有此现象的营业部,我部已经立即要求其整改,并催收下发了整改通知。
四、个贷业务风险检查情况
一、个人信贷风险控制检查
(一)个贷业务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情况
1、市场营销与贷款审批部门是否分立。
我行个贷营销与审批目前集中在分行个人贷款中心,但岗位是*分开的。
2、放款监督与贷款审批岗位是否分立。
是分立设置。
3、审查审批岗位是否专职。
个贷中心设有专职审查岗位,审查程序为专职审查岗位、个贷中心副主任、主任、个金部总经理。
4、抵押登记岗位是否专职。
抵押岗位是专职设立的。
5、贷后管理和催收保全岗位是否设置。
贷后管理和催收保全岗位是专职设立的。
6、具有审批权的支行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业务要求。 我行个贷管理模式为分行集中统一授信审批,支行的审批权已全部上收分行,支行无审批权。
7、审查审批人员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岗位设置要求(风险管 理部专职审贷人员资格考试)。
个贷中心的审查审批人员目前均未通过风险管理部专职审贷人员资格考试。
8、个贷人员配备情况及考核管理办法建设情况。
目前我行个贷人员配备8名,其中客户经理4名,专职审查1名,档案管理1名,催收1名,抵押登记1名。
(二)个贷产品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分行受理的业务品种是否经总行授权。
各项业务品种均经过总行授权。
2、分行审批的业务权限是否经总行授权。
均经过总行授权。
3、分行实施转授权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风险管理部授 权和转授权实施细则)。
分行实施转授权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4、分行是否制定相应的转授权管理办法和定期评价制度。 已经制定相应的转授权管理办法,但定期评价制度未建立。 5、分行是否建立个人贷款贷审会制度。
我行已建立了个人贷款贷审会制度。
6、分支行是否执行贷款分级审批制度。
目前我行各支行无贷款审批权限。
7、分支行是否归档保留转授权书面文件。
目前我行个贷集中管理,不对各分支行的个贷审批的转授权。 (三)个贷业务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1、分行所有个贷产品的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规 程等规范*文件是否按照总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规范*作。 我行所有个贷产品的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规程等规范*文件是严格按照总行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分行实际情况制定和进行规范*作。
2、分支行自拟文件是否在总、分行文件规定框架内未有突破。 是在总、分行文件规定框架内未有突破。
3、分行新开办个贷业务品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总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
是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总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
4、分行新的业务模式或业务流程改变是否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门或总行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复。
分行新的业务模式或业务流程改变是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复。
5、分行对合作的担保公司、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招投标制度和评价筛选制度。
只建立了评价筛选制度。
6、分行对贷款审批流程中密码、*管理是否提出明确要求,保管不善造成风险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分行对贷款审批流程中密码、*管理实行的是个人负责制。 7、分行是否制定客户经理相关代办业务的*作规范。如不得代办保管现金、代办保管*、*件、存折,代办提前还款等。 已制定了后台专人办理制度,客户经理不得相关代办业务。 (四)贷款审批流程中岗位设置和执行情况
1、审查审批岗对借款人收入的审查,是否按照总行要求,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做出贷款决策。
基本能够按照总行要求,并结合借款人的实际情况较为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做出贷款决策。
2、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因关系贷款放松对贷款的审查,造成信贷风险的情况。
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3、审查审批岗是否重视贷款申请资料真实*的核查,有无骗贷、欺诈等隐*风险。
比较重视贷款申请资料真实*的核查,无骗贷情况。
4、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放松对开发商、汽车经销商、评估公司等合作商户的资质与实力、楼盘项目状况及定价合理度审查,以至出现虚假按揭、暗箱*作等问题,给我行资产带来风险。
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5、审查审批岗对抵押物的真实*、合法*、权属完整*是否进行严格审查并坚持上门核查制度。
我行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但未要求逐笔上门核查,只针对个别把握不准的贷款进行上门。
6、审查审批岗对贷款用途的审查是否严格,是否存在挪用贷款资金,特别是将消费用途的贷款挪作生产经营之用的情况。
对贷款用途的审查按照客户经理上报的资料,能够严格审查贷款用途,但由于贷款发放后对客户的实际资金用途难以*,不排除一些客户改变贷款实际用途的可能。
7、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突破授权权限审批贷款的情况,对开发商授信额度的审批是否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
不存在化整为零的情况,对开发商授信额度的审批是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的。
8、审查审批岗是否执行总行阶段*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如2004 年11 月份开始经营*贷款、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一人多套等高风险品种是否已经集中分行审批。
审查审批岗是严格执行总行阶段*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我行已于2003年11月份起对所有个人贷款品种均集中于分行个贷中心审批。 9、抵押*岗对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是否及时,确保抵押登记真实有效,有无违反规定由借款客户代办相关手续等现象。
我行个贷中心抵押*专岗人员对抵押登记手续办理能够做到及时,确保了抵押登记的真实有效,无客户代办相关手续等现象。 10、放款监督岗对借款合同填写是否规范,各项要素是否齐全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因营销与竞争因素,降低对贷款担保合规合法*的要求。 借款合同及相关文本基本填写规范,要素齐全,但个别有遗漏差错问题。不存在降低对贷款担保合规合法*要求的情况。
11、放款监督岗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放款前与借款人核查制度。 均做落实。
12、放款监督岗对贷款审批意见是否严格逐条落实后发放贷款。 是。
13、放款监督岗是否对房产权属状况、抵押登记结果进行核实。 进行抵押登记核实或预登记、阶段*担保落实后放款。 14、放款监督岗是否对贷款档案及时归集整理。
放款监督岗自贷款发放后5天内对贷款档案及时归集整理。 (五)贷后管理岗位设置及执行情况
1、贷后管理岗是否对贷款发放账户进行管理与核查。 一般由后台人员在上报贷款业绩时进行管理与核查。
2、贷后管理岗是否及时准确统计相关信息,定期提交检查分析报告。 我行由中心的贷后催收管理岗位每日、每月、每季进行全行个人贷款的五级分类工作并准确统计相关信息,按月提交检查分析报告。 3、贷后管理岗是否及时准确统计核查个人贷款五级分类数据;是否监督支行个贷[五级分类"标准的执行情况。
已做到及时准确统计核查个人贷款五级分类数据,并按分行信贷管理部的标准,统领全分行的个贷[五级分类"工作。
4、贷后管理岗是否对不良贷款定期提交分析报告,分析不良贷款成因及应对措施。
每月提交分析报告一次并进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5、贷后管理岗是否建立归档、出借、调阅相关制度;贷款档案管理的规范*文件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资料缺失、外借未还等情况。 已建立归档、出借、调阅相关制度,贷款档案管理的规范*文件由专人负责。
6、催收保全岗与分行资产保全的部门的职能界定是否清晰。 双方部门的职责基本能够清晰界定。
7、催收保全岗是否履行催收职责,是否保留相关催收记录。 已履行催收职责并已保留相关催收记录。
8、催收保全岗是否及时履行法律诉讼程序。
是。
9、催收保全岗是否及时上报贷款核销资料。
催收保全岗根据分行个人信贷评审委讨论,形成意见后将贷款核销资料上报分行信贷管理部和资金财务部。
(六)个人贷款利率执行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银行、总行利率政策。
是。
2、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上下浮动(根据*银行规定,对于抑制炒房行为而进行利率上浮的情况除外);其他个人贷款利率下浮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0%。
在人行今年3月17日新的房贷利率政策之前,我行住房贷款利率只对人行界定的可上浮的对象进行上浮(即按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其他无贷款利率下浮的情况。
3、利率浮动是否经过有权人审批。
是。
(七)个人贷款抵押物状况
1、抵押物所在区域是否为我行限定范围。
我行抵押物所在区域基本界定为昆明市。
2、抵押物房龄、面积是否符合我行业务定位,抵押物权属状况是否经过查*,抵押物价值是否经过合理评估。
抵押物房龄、面积是基本合我行业务定位,抵押物权属状况是经过查*的(若是一手房的做预登记查*),抵押物价值若是以房抵押的且购房时间超过2年以上的必须经评估认定,若是一手房的以购房合同中的价格认定。
3、抵押物是否购置保险,期限是否与贷款期限匹配。
我行根据昆明地区同业业务惯例,对抵押物不强制要求购置保险。 (八)个人贷款担保状况
1、贷款担保是否足额、有效。
我行根据不同的贷款品种设定不同贷款担保底限,一手房不得超过80%,二手房和其他贷款不得超过70%。做到了足额、有效。 2、抵、质押物价值是否定期重估。
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做到定期的重估。
3、是否继续办理保*、信用贷款。
没有办理。
4、是否制定此类存量贷款的清收措施或清收计划。
已成立了分行个贷清收小组对新增和存量贷款进行清收并相应制定了清收措施和工作目标计划,按照目标考核管理。
(九)个贷主要产品风险要点
1、一手房风险点:期房开发商是否按期交付,开发商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是否发生突变或不利影响。
到目前为止与我行合作的期房开发商运作较为正常和平稳,项目能够按期完工,没有出现开发商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发生突变或不利影响的情况,也未出现期房烂尾情况,。
2、二手房风险点:评估价格是否虚高,房产是否为我行受理范围,房产产权是否清晰,抵押登记有效。
我行对二手房业务开展较为谨慎,对二手房业务有一定的选择*,房产符合我行受理范围,房产产权清晰,房价合理,抵押登记有效。 3、经营*贷款: 贷款用途是否与申请一致、是否采用抵押或质押方式。
是一致的,采用抵质押方式。
4、汽车按揭贷款:是否停止营运及工程车辆按揭、是否停止受理由经销商引荐的贷款申请。
我行已于2004年3月停止对外办理各类汽车贷款,包括营运及工程车辆按揭。
5、存单、国债质押贷款:是否履行相关冻结手续和存单(质押品)入库保管制度。
是。
(十)个贷检查范围
1、个贷系统中的所有资料。
个人系统中的所有资料与贷款档案的书面资料核对一直,基本吻合。 2、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书面资料。
岗位设置已根据我行管理实际和业务处理模式制定并形成书面资料上报总行备案,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有书面资料。
3、个贷产品规章制度(包括总行下发与分行细化)。 严格按照总行下发的个贷产品规章制度执行,及时转发并结合昆明分行实际制定相应的施行细则。
4、原始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个案资料"与[合作企业资料",如房产商、汽车经销商、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完整齐备并及时归档保管。
5、贷款调查报告、申请审批表、贷审会决议、超授权业务上报总行的报告及批复件。
完整齐备并及时归档保管。
6、各类业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
基本做到了完整齐备,准确并及时归档保管。
五、集中反映出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行个金业务总体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较好,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业务发展是健康的。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较为普遍和集中的问题如下:
(一)储蓄及卡业务方面
1、 分支行在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卡时,个别客户的预留资
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只预留了客户的*件号码、姓
名,并且有一部分客户签名遗漏的现象;申请表上摘录
的发卡号不完整,经办人员未签章;
2、 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时,部分支行没有预留
申请名册;
3、 部分支行柜员的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没有做到分人保
管;
4、 全部支行对于atm吞没卡均未做到列表外控制管理,但
都建立了登记薄;
5、 全部支行在代收付业务管理方面,均未做到相应的盘片
交接制度,没有交接清单,部分支行没有保留代发清单; 6、 在自助银行的管理方面,部分支行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
关*作,加*人员为前台柜员;
7、 在柜面受理质押贷款方面,*西路支行有1笔贷款没
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质押贷款的质押率达到
93,;对于该笔贷款,检查人员发现后已经现场进行了
整改,要求立即联系客户办理相关还款事宜; 8、 有部分支行atm机的*箱清点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没
有留下清点记录,没有执行atm机的*箱清点最长不得
超过7天的规定;
(二)个贷业务方面
1、2003及2004年期间发放的汽车贷款出现不良较多,*作
也不够规范,客户资信调查薄弱,后期管理也未跟上,
已形成难以催收消化的包袱。
2、2003年前后发放的一批信用担保贷款,虽然总数不多,
但大部分形成不良。
3、部分消费贷款实际用途是经营*贷款。
4、部分贷款档案要素不全,并有差错。
5、对逾期三个月以内的贷款催收不够及时,催收力量单薄。
6、信雅达系统*信息维护不够。
六、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将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尽
快整改:
(一)储蓄及卡业务
1、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可以当时解决的问题,我行已要求现
场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了检查。
2、 对各检查网点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
落实,并进行后检查。
3、 要求各网点组织一次全面的业务学习,加深对规章制度的
理解和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 个贷业务方面
1、 加强不良贷款的催收。个金部本周内作出个金不良贷款的
专题分析报告,对不良贷款逐户分析,制定催收方案,并
将催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个金部内调整充实催收人员
力量,增派三名后台人员主办逾期1个月贷款催收,安排
所有客户经理负责逾期2-3个月贷款催收,指定催收小组
负责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催收,形成三道防线,按月下达
催收任务并与当月奖金挂钩。加大与律师事物所、保险公
司、司法部门的合作,借助外部力量多头并举抓催收。 2、 制定个人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个贷
档案全面清理,查缺补漏,完善要素。
3、 目前已基本停办了汽车类贷款和个人信用担保消费贷款。
加强对消费类贷款的审查,原则上对消费类贷款不再实行
到期一次*还本方式,改为按月还款方式。 4、 加强个人贷款贷前、贷中、贷后三个层面的风险控制,完
善个贷中心的岗位职能。
第四篇: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一、统一思想《内控规范》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重点强化机制建设,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中,是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实施《内控规范》对提高单位管理水平,规范财经秩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范围
20xx年1月1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全面实施《内控规范》工作。
三、总体目标
通过《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夯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达到进一步推进财政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化、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总体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内控规范》的贯彻实施工作,县财政局建立由局长负责、分管局领导牵头实施,局内相关股室、县直各单位、咨询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实施的工作联络机制,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各单位应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采用适当的方式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负责本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和运行工作。
五、实施步骤
全县《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20xx年5月)
20xx年5月,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动员和培训大会,组织各单位学习财政部通知精神,系统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意义、内容、实质和精髓,为全面实施内控规范营造良好氛围和奠定基础。
(二)各单位内控规范建设(20xx年5月-20xx年10月)
各单位按照内控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准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一是各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宣传发动工作,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氛围,二是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尽早启动此项工作,并在20xx年6月底前将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备案。
2、建设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以《内控规范》为依据,以单位现有管理体系为基础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流程梳理:各单位以本单位的经济活动为基础,按照《内控规范》要求,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现有工作制度和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流程,形成本单位规范的经济业务流程目录。同时,对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支出进行系统梳理,形成本单位的经济支出分类目录。
(2)风险评估:在流程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管理现状,开展经济活动的风险评估工作,识别潜藏的经济活动风险点,形成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风险清单。
(3)内控诊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内控规范》,对本单位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诊断,查找本单位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遵循程度和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控制措施对风险的防控能力,诊断出本单位现有内控体系的缺陷,形成诊断报告,编制缺陷清单。
(4)管控设计:在内控诊断的基础上,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八类控制方法,设计控制措施。
(5)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设计的控制措施,利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搭建本单位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框架。
(6)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全面组织内控制度的实施。
(7)信息化落地:根据本单位的内部管理需要,逐步构建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将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固化在信息系统之中,达到内部控制标准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约束的机控“自动”生成,实现内部控制在本单位的信息化落地。
(三)总结(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全县行政事业各单位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后,及时编制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结报告,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xx年10月底前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备案。
20xx年11月起,财政、审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内部控制咨询委员会成员等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对《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形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范本(含工作方案、工作底稿、工作成果等),为单位更好地实施《内控规范》提供指导。
乡镇人民的政府、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考核评估结果纳入20xx年度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估和单位财会人员年度业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
各单位要组织全员学习《内控规范》,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单位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了解掌握《内控规范》、本单位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基本要求、控制重点、监督程序和方法等。要把认真学习《内控规范》、本单位管理制度贯穿于施行《内控规范》的全过程。
(二)加强领导
各业务主管部门,既是本部门内控实施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也是本系统内控组织实施的管理者和指导者,要积极带头并组织本系统开展工作,形成内控管理范本,加强对本系统内控实施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各单位作为《内控规范》实施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负主要责任的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单位内部控制部门联动机制,做到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各《内控规范》单位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确保《内控规范》施行取得实效。
(三)跟踪服务
为加强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工作的指导,由县财政局聘请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县直内控实施重点联系单位财务负责人组成“澧县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咨询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内控规范》贯彻实施的政策指导、培训学习和咨询服务,实行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临时会议制度,帮助实施单位解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按时推进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时间节点和要求,按时推进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有序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内容将纳入以后年度财政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
(五)着力保障
《内控规范》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财政部门和各单位要安排必要的贯彻实施内控专项经费,以保障《内控规范》实施的需要。
(六)加强沟通
《内控规范》涉及到单位制度建设、业务流程、评价监督等多方面工作,既需要单位内部各部门和岗位加强沟通、相互协调、齐抓共管。也需要单位与单位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相互交流沟通,形成互动。各单位要将每个时期主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完成情况及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以文档形式报送县财政局会计股,以便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单位进行交流指导,保证《内控规范》有效实施。
第五篇:内控评价报告
附件:
西安航天工业学校2014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天科审字[2014]1263号),我们自2014年元月10日至2014年元月20日对本单位2014年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报告已经行政办公会会议通过,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权力机构声明
法定代表人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法定代表人的责任;综合管理部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内控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执行。
本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优化内控组织架构
2013年学校系统搭建了内控组织架构,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计划通过两年时间完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主要业务流程。
为加强内控体系建设,2014年学校成立内控体系建设项目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项目组按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有机融合,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要求,对学校各部门内控体系进行指导、不定期检查,确保内控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化内控管理制度
健全规范的内控管理制度是学校良好运行的坚实基础。制度文件的缺失不仅是管理上的漏洞,亦是内控设计缺陷。2014年学校内控建设的主要工作是完善管理文件和全面梳理业务流程,通过对内控体系进行优化提升,学校修订及新建制度97项。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剖析学校的主要业务流程,对现有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诊断,进一步完善了学校的制度体系,优化了管理流程,强化了制度执行力。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主要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形式、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和汇报途径等进行简要说明。
为不断完善学校内控体系,堵塞管理漏洞,从而达到保护学校资产,实现学校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学校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分为半年度内控自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半年度内控自杳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内控建设项目组对自查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专项监督检查主要由内控建设项目组组织实施。2014年主要选取印章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学生管理、学生就业实习管理等作为内控专项检查的重点流程。学校旨在通过专项检查更加深入、全面、系统的识别内控缺陷,以改善学校在运行管理中的不足与缺失,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报告旨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部门有: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服务保障部、学工部、招就办。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组织机构 采购业务 工程项目 财务报告
六、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本单位开展的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集团公司规定的程序,在分析学校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后,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方案,确定检查评价方法,并严格执行。
评价程序主要包括:
(一)评价准备阶段 1.评价培训与宣贯
在实施评价前,项目组负责组织培训内控评价组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各业务流程需重点关注的问题、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方法、缺陷认定标准、评价人员的权利与责任等内容,确保评价组每一位成员都能有效完成内控评价任务。
2.评价动员与单位配合
内控评价组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意义等向被评价部门宣讲和动员,对评价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被评价部门向内控评价组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安排相关人员配合现场测试工作,根据评价组要求提供各项证据资料。
(二)评价实施阶段 1.开展现场评价测试
内控评价组根据人员分工,按照学校《评价手册》的规定,认真执行测试程序,填写评价工作底稿、记录相关测试结果,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2.认定控制缺陷和通报评价结果
内控评价组针对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形成现场评价初步结果。然后就现场评价初步结果与被评价部门交换意见,向被评价部门通报,由被评价部门负责人反馈意见后,交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审阅。
(三)跟踪整改阶段
对于认定的内控缺陷,内控评价组提出整改建议,被评价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相关责任人在评价结束一个月内向内控组反馈整改情况与结果。内控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四)报告阶段
内控组汇总分析对各部门的评价结果,结合后续跟踪整改情况,形成内控评价报告,经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对外披露。
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本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根据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学校内部控制评价方法适当,获取的评价证据充分有效。
七、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学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学校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根据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八、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本单位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对截至2014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尚未达到建设目标。
报告期内,本单位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与本单位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5年主要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和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业务,进行了全面的业务流程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业务环节名称和内控制度“立改废”的任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完善6项经济活动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与措施,同时,研究进一步完善学校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监督的实施办法。本单位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本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