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无福利分房证明(范文六篇)》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无福利分房证明(范文六篇)》。
第一篇:宅基地动迁与福利分房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赢了网s.yingle.com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yingle.com
宅基地动迁与福利分房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很多人认为宅基地动迁与福利分房是可以同时享受的,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只要享受过其中一个就不能享受另一个。接下来的内容,就由赢了网小编为大家分析为什么宅基地动迁与福利分房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相关知识。
一、宅基地动迁的新政策
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
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
1、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4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我国对土地、山林大体上进行了四次确权,即土改、合作化、1962年“四固定”、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土地权属的重新登记。在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时,一般应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任何以其他理由而否认“四固定”时的确权均不予以支持;如果“四固定”时未确权的,发生纠纷应参照合作化或者是土改时确定的产权处理。在解放后,已通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合法协议或经上级处理决定或经人民法院裁决了宅基地的权属,具有法律效力。经过统一规定的宅基地,如果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纠纷,一般应以规划确定的使用权为准。未经规划的宅基地,对地界有争议的,可以参照土改时的确权情况处理。土改确权是对房屋宅基地的确权,但自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土改时确认的农村个人宅基地所有权即丧失法律效力,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原所有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如果原来四至明确的,应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明确的,应参照长期以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地解决。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5、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及时、慎重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福利分房的新政策;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颁布时间:2009-11-12发文单位:财政部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
1、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3、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4、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5、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6、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制度健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2)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3)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4)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7、企业按照企业内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宅基地动迁与福利分房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以上内容还提到福利费财务管理应当以下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制度健全,标准合理,管理科学,核算规范。以上内容还提到了其他相关内容。如果您对宅基地动迁与福利分房还存在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赢了网律师,我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破产抵销权的认定和实施
http://s.yingle.com/y/gs/1098572.html
司法鉴定人应该履行的义务
http://s.yingle.com/y/gs/1098571.html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法律程序2018最新 http://s.yingle.com/y/gs/1098570.html
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http://s.yingle.com/y/gs/1098569.html 个体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的
验
照
http://s.yingle.com/y/gs/1098568.html
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或增发营业执照 http://s.yingle.com/y/gs/109856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公司发起设立 http://s.yingle.com/y/gs/1098566.html 外商办理企业
法人营业
执照流程
http://s.yingle.com/y/gs/1098565.html
企业政策性破产职工补偿金如何计算 http://s.yingle.com/y/gs/1098564.html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63.html
破产清算组股权转让征求股东意见函 http://s.yingle.com/y/gs/1098562.html
注销营业执照要办理哪些手续
http://s.yingle.com/y/gs/1098561.html
云县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贡献奖实施办法试行 http://s.yingle.com/y/gs/1098560.html
珠海市外商独资企业中方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59.html
破产清算法律程序2018最新的规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58.html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如何召集并行使表决权 http://s.yingle.com/y/gs/1098557.html
破产撤销权的法律解释
http://s.yingle.com/y/gs/1098556.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公司运营]如何变更法定代表人 http://s.yingle.com/y/gs/1098555.html
票据基础关系成立案例分析
http://s.yingle.com/y/gs/1098554.html
票据抗辩切断制度的法理依据
http://s.yingle.com/y/gs/1098553.html
集团公司设立的程序
http://s.yingle.com/y/gs/1098552.html
现行法律对票据丧失后权利救济的规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51.html
公司人格否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50.html 6人团伙开具空头支票诈骗
30
多万元
http://s.yingle.com/y/gs/1098549.html
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
http://s.yingle.com/y/gs/1098548.html
什么是上市公司及其特征
http://s.yingle.com/y/gs/1098547.html
什么是定期会议 http://s.yingle.com/y/gs/1098546.html 三人合
作
合
伙
合
同
范
本
2018 http://s.yingle.com/y/gs/1098545.html
保监会完善退出机制不合格分公司将可能关闭 http://s.yingle.com/y/gs/109854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股权托管中心运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http://s.yingle.com/y/gs/1098543.html
如何进行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http://s.yingle.com/y/gs/1098542.html
企业年检都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http://s.yingle.com/y/gs/1098541.html
营业执照的正确使用方法
http://s.yingle.com/y/gs/1098540.html
公司经理工作职责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gs/1098539.html
政策性破产担保的处理
http://s.yingle.com/y/gs/1098538.html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http://s.yingle.com/y/gs/1098537.html
银行票据的规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36.html 看风险:营业
执照之企
业住所篇
http://s.yingle.com/y/gs/1098535.html
外资人代表变更流程
http://s.yingle.com/y/gs/1098534.html
什么是招股说明书 http://s.yingle.com/y/gs/1098533.html 上市公司董事
表决权的
特别规
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3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票据法理论与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http://s.yingle.com/y/gs/1098531.html
法定代表人变更纳税义务会变吗
http://s.yingle.com/y/gs/1098530.html
我国票据制度未赋予交付转让的效力 http://s.yingle.com/y/gs/1098529.html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
http://s.yingle.com/y/gs/1098528.html
未经股东本人同意股权转让不能成立 http://s.yingle.com/y/gs/1098527.html
法定代表人不能随便当
http://s.yingle.com/y/gs/1098526.html
股东会行使哪些权利
http://s.yingle.com/y/gs/1098525.html
股东大会有哪些具体职权
http://s.yingle.com/y/gs/1098524.html
北京个人网上开店须办营业执照公开信息 http://s.yingle.com/y/gs/1098523.html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法律后果
http://s.yingle.com/y/gs/1098522.html
股东会议人数 http://s.yingle.com/y/gs/1098521.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贵州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http://s.yingle.com/y/gs/1098520.html
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一点思考
http://s.yingle.com/y/gs/1098519.html
期货交易基本术语 http://s.yingle.com/y/gs/1098518.html 股东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http://s.yingle.com/y/gs/1098517.html
基金合同的成立 http://s.yingle.com/y/gs/1098516.html 国家对
于
集
团
公
司
的
相
关
规
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515.html
股东会应如何召开 http://s.yingle.com/y/gs/1098514.html 了解公司及个人资信情况的新途径 http://s.yingle.com/y/gs/1098513.html
劳动合同(外商投资企业2)
http://s.yingle.com/y/gs/1098512.html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http://s.yingle.com/y/gs/1098511.html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http://s.yingle.com/y/gs/1098510.html
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http://s.yingle.com/y/gs/109850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关于基金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http://s.yingle.com/y/gs/1098508.html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y/gs/1098507.html
投资开放式的基金案例
http://s.yingle.com/y/gs/1098506.html
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http://s.yingle.com/y/gs/1098505.html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http://s.yingle.com/y/gs/1098504.html
股东大会的决议在什么情况下不成立 http://s.yingle.com/y/gs/1098503.html
基金合同的终止情形
http://s.yingle.com/y/gs/1098502.html
营业执照年检受处罚在商业银行贷款受限制 清欠工作再次“施压” http://s.yingle.com/y/gs/1098501.html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瑕疵及补救
http://s.yingle.com/y/gs/1098500.html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
http://s.yingle.com/y/gs/1098499.html
基金网上交易 http://s.yingle.com/y/gs/1098498.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公证书
http://s.yingle.com/y/gs/1098497.html
股东大会能够解雇股东
http://s.yingle.com/y/gs/1098496.html
国有股东如何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http://s.yingle.com/y/gs/1098495.html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http://s.yingle.com/y/gs/1098494.html
公司股东大会能否对未预告事项作出决议 http://s.yingle.com/y/gs/1098493.html
浙江义乌首次向台商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http://s.yingle.com/y/gs/1098492.html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吗 http://s.yingle.com/y/gs/1098491.html
股东会变更决议 http://s.yingle.com/y/gs/1098490.html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http://s.yingle.com/y/gs/1098489.html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http://s.yingle.com/y/gs/1098488.html
股份公司股东如何行使表决权
http://s.yingle.com/y/gs/1098487.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营业执照年检该收哪些费
http://s.yingle.com/y/gs/1098486.html
股东会表决权请教 http://s.yingle.com/y/gs/1098485.html 设立证
券
公
司
有
什
么
条
件
要
求
http://s.yingle.com/y/gs/1098484.html
个人合伙的对外民事责任
http://s.yingle.com/y/gs/1098483.html
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
http://s.yingle.com/y/gs/1098482.html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和上市指引 http://s.yingle.com/y/gs/1098481.html
股东大会解释 http://s.yingle.com/y/gs/1098480.html 有限责
任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格
式
http://s.yingle.com/y/gs/1098479.html
公司董事 http://s.yingle.com/y/gs/1098478.html 股东
大
会
的
职
权
及
作
用
http://s.yingle.com/y/gs/1098477.html
北京规定网上开店也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http://s.yingle.com/y/gs/1098476.html
《基金法》终定盘私募入法退二进一 http://s.yingle.com/y/gs/1098475.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赢了网s.yingle.com
个人资信调查表范本2018 http://s.yingle.com/y/gs/1098474.html
股权转让中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 http://s.yingle.com/y/gs/1098473.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第二篇:无福利房证明定稿
证
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为 ),在我单位未享受福利分房和房改房政策。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空白表小编推荐
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兹有
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兹有
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兹有
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工作,在此期间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无福利分房证明
无福利分房证明
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首先要到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其本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过购买单位房改房、解困房以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然后拿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地产管理科办理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的相关手续。
所咨询的问题核心在于拆迁安置住房与住房福利待遇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根据《马鞍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以及马鞍山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执行《马鞍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函之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是当地祖居人员,后转为非农户口,婚后一直居住在当地,配偶没有享受城镇住房福利待遇(分房、住房补贴)或拆迁住房安置的,则夫妻双方及子女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福利分房的,则全家不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住房补贴的,则配偶本人不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但子女可以享受。通过解读上述规定,可以得知拆迁安置住房与住房福利待遇不能两者兼得,这符合公平的立法精神。现在回到你关于拆迁安置住房的问题。
单位在没有任何法定的理由前提下扣发你的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在单位扣发你工资的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此外,你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辞职。不过这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法定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二是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在三十日期满后与用人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的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劳动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对违约责任存在争议,你也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形式解决。
第五篇: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第六篇: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