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休假证明书(合集)》范文,希望对您的工作学习有帮助,你还可以在无忧范文网网可以找到更多《休假证明书(合集)》。
第一篇:休假证明书
休假证明书
休假证明书休假证明书
、医生根据病情开具休假证明书。
2、患者持病历(或手册)及休假证明到专科分诊处,经护士核对无误后盖“专科标记章”。
3、患者持盖有专科标记章的休假证明书到门诊楼一层咨询处,加盖“休假证明章”。
4、急诊科开具的休假证明书在急诊科分诊台盖章。
5、感染性疾病科开具的休假证明书在感染性疾病科盖章。
6、不能补开休假证明书。休假日期一律从当日算起。
开具医学证明书管理规定
医学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学证明书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医学证明书。并且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有法律责任。
(二)休假证明书:
1.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可由主诊医师开具。
2.慢性病病休一个月的,由所在科室主治医师以上资质的医师开具。
3.休假证明书必须由各科室门诊分诊台加盖休假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三)诊断证明书:
1.凡需开具涉及司法办案、病退、评残、保险索赔、生育第二胎等的疾病诊断证明书,须持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方可由所在科室主治医师以上资质的医师开具,并逐项登记在本科室诊断证明登记本上。医务处定期抽检诊断证明登记本。
2.门诊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由门诊大厅服务台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后方能生效,盖章工作人员必须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四)医学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书。
(五)医学证明书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盖章有效。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将酌情扣当事人所在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考核评分。
(七)由于违规出具医学证明书引起的医疗纠纷需承担纠纷所引起的费用,由出具医学证明书的个人承担。
(八)本规定自公布日起生效。
注:诊断证明登记本需注明开具时间、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证明书内容(涉及的特殊情况)、开具证明的医师签字、盖章护士签字。
第二篇:医院诊断证明
中国人民**第**医院
证明书
兹证明**,**,**岁在本院**门诊诊治
住院:
门诊:******** 临床诊断:
1、**
2、**
3、** 患者因“**”于**就诊。初诊检验t:**°,wbc:**↑,中性:**
↑,排除流感。予以**肌肉注射,**肌肉注射抗菌治疗。
处理意见:建议:
1、全休*周,避免外出受寒,卧床休息
2、按时服药,密切关注体温变化
3、不适随诊
注:本证明需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经治军医:** 证明时间:****
第三篇:诊断证明书怎么写
诊断证明书怎么写姓名:xx-x 性别:男/女 科室:心内科 病案号 :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 (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 阵发性室上速: 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诊断说明书
姓名:XXX 性别:XX 年龄:XX 断字 ------------号 门诊号 住院号 印象: 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主治或住院医师:
(此证明书无医院证明书专用章者无效) 不知道你要这个干吗,这个是由医院医生开的证明,你可以向医院医生说明情况后,让医生给你开这个证明. 姓名:xx-x 性别:男/女 科室:心内科 病案号 :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 (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 阵发性室上速: 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
姓名:xx-x 性别:男/女 科室:心内科 病案号 :可以不写 临床诊断:阵发性室上速 (或写全称: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 阵发性室上速: 是心律失常的一种,表现为突然发作的心悸、胸闷、焦虑不安、头晕、少见有晕厥、心绞痛、心力衰竭与休克。一般突然发作突然中止,持续时间长短不一,短者数秒钟,长者可持续数小时至数天。病理诊断报告没有医生签字是无效的,肝癌的病情证明到手术医院去可能才会开给你,住院病历是要保存十多年的,随时去你爸爸的主管医师都有义务为他开具,而当地县级医院没有上级医院有效证明或本院的检查报告不会为你开证明。 2. 病理诊断报告没有医生签字是无效的,肝癌的病情证明到手术医院去可能才会开给你,住院病历是要保存十多年的,随时去你爸爸的主管医师都有义务为他开具,而当地县级医院没有上级医院有效证明或本院的检查报告不会为你开证明。
诊断证明一般包括两部分:1.诊断:这个可以按照你的出院诊断证明写;2.治疗建议,可以写上建议休学几个月。再签上医生的名字、盖上医生的章,和医院的章就可以了。
第四篇:医学诊断证明
医学诊断证明
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应为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三、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五、诊断证明、休假证明只证明病人疾病诊断和是否需要病休以及时间或医疗建议,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六、医师只能出具在本医疗机构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保险索赔、办理低保、生育第二胎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交通管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院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相应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开具诊断证明。
七、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负责加盖公章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对诊断证明审核、把关、登记、保存。
八、医学诊断证明严禁涂改、伪造、弄虚作假,开具诊断证明的医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敬的病员及家属:医学诊断证明是一项高技术含量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活动,我院愿及时、高效地为大家提供此项服务,但需履行下列手续:
1、原则上都必须持有介绍信;
2、患者本人及家属原则上必须到场;
3、由医生接诊后做好完整规范的病历记录,既要有主观资料,同时必须有相应客观的测查资料;
4、对于首诊者原则上在就诊三次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特殊情况由医务部处理、必要时做医学鉴定。
第五篇:请假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4、请假申请规定: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④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4)、婚嫁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正式转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第六篇:请假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3.3.2.2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3.3.2.3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3.3.2.4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3.3婚假
3.3.3.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3.3.3.2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3.3.3.3婚假含节假日。
3.3.3.4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3.3.4慰唁假
3.3.4.1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3.3.4.2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3.3.5产假
3.3.5.1 女性员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可请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75天),请产假不扣工资。
3.3.5.2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3.3.6公伤假
3.3.6.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3.3.6.2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3.3.6.3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3.3.7调休假
3.3.7.1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3.3.7.2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3.3.7.3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3.4.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4.假期审批
4.1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准,否则视为旷工;
4.2请假1~3天(含3天)的,须部门经理签准,否则不予承认,视为旷工;
4.3请假3天以上的,须部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4.4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或副总经理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
4.5部门经理级员工由副总经理签准,送行政科备案;
4.6急病或临时重大事项,不能事先亲自办理的,事后应补办手续。
5.职责
5.1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根据假期核准权限呈请部门主管批准。
5.2 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以电话向直属主管请假并知会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核准手续,否则,做旷工处理。
5.3 超过请假期限逾期未回的,应使用电话向直属主管申请,上班当天补办续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5.4 请假所需提供之证件,必须真实。如持假证明,将作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6.附则
6.1本规定的解释权在行政科。
6.2本规定自颁布日起执行。
附件:
1、《请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