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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金秋助学公示无异议证明
公示无异议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XX,该同志的小孩XXX于今年以总分XXX分的成绩考取了广西XX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我单位拟将其作为申请XXXX年“金秋助学”的资助对象申报,并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进行公示,公示期X天。公示期间,没有异议。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邻无异议证明
四邻无异议证明
都昌镇规划所:
兹有
乡(镇)
村委会
自然村村民
其四邻住户东为:
南为:
西为:
北为:
。经调查核实,该房屋不影响周边住户的通风、采光和居住,四邻住户均无异议,并签字同意,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附:无异议四邻签字: 东: 南: 西: 北: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篇:公示证明
公示证明
经本人申请,振兴社区审核并入户核实,确定闫美秀为困难职工,根据市总工会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即3月30日——4月5日,凡对上述同志评定为困难职工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振兴社区反映。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无公积金证明
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
异地居住证明
无法证明
无罪证明
第四篇: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开干齐乡、各街道办事处:
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就要开始了,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的范围
奎屯市低保家庭、特困居民家庭(包括零就业家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困难家庭。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家庭证明材料、个人申请报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大专以上)复印件等材料。
三、救助的程序
个人携带相关材料以书面的形式到现住所在辖区居委会申请,由居委会入户调查、街道办初审后,在新生入学申请特困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派专人进行逐户调查,最后由民政局综合评定通过。
四、有关要求
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辖区居民进行宣传,把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怀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组织人员进行摸排,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查结果以乡、街道为单位于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民政局 。
联系人:刘英
电话:XXXX
XXX
20xx年X月XX日
第五篇:公司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17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2017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 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6]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2016年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17年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第六篇: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为了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困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扶贫帮困的作用,按照沙坡头区总工会通知精神,现就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今年工会帮扶的主要对象是符合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建档标准的上学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具体对象包括:
1、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超过职工家庭年收入60%的低保边缘职工(农民工)子女。
2、因残疾失去就业能力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
4、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人均收入570元以下)低保边缘家庭的.职工(农民工)。
二、助学程序
(一)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或社区核实并张榜公示后,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镇工会联合会。
(二)凡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须提供以下证件:
1、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卡号复印件(限于中卫市)。
2、工资证明:职工家庭中一方为在职职工的须由所在单位提供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表或工资卡流量并加盖公章;另一方系无收入城镇居民的由社区、村居会开无业、无收入证明;系农民由村委会开具年度总收入证明。所开具的收入证明均需证明人备注其姓名及联系方式。
3、考生录取通知书,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4、有低保、残疾证等证件的困难职工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须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
6、农民工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并由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劳动合同;
7、此次申报救助的困难职工需是录入工会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职工(农民工)。
(三)登记时间:
截止20xx年8月20日,过期不候,请相互转告!
XX社区
20xx年X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