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指引范文

时间:2022-03-28 18:08:35 作者:网友上传 字数:135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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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多证合一”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告知书

附件1“多证合一”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告知书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根据“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精神,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即办理了税务登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就是您的税务登记证件,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您的纳税人识别号。请您参照以下指引,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一、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新开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应当在首次发生纳税义务时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二、新开业的企业,可在经营地税务机关接受纳税辅导,办理发票、税收优惠等相关业务。

三、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四、持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办税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五、税务机关将在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采集并验证企业办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及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实名信息。

六、企业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确保在税务机关已结清应纳税款、缴销发票以及办结其他涉税事宜。

七、如在办理涉税事宜时遇到问题和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

第二篇:申请一般纳税人

一、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5、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

6、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或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的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

7、按及其的规定和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必须设置如下基本帐户,按有关增值税核算规定准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工业企业须设置[材料采购(原材料)"、[产成品"、[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成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等帐户及其明细帐;

商业企业必须设置[库存商品"、[商品采购"、[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银行存款"、[现金"、[应收帐款"、[商品销售成本"、[应付帐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变税金--未交增值税"等帐户及其明细帐。

8、能按税务部门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正确编制、增值税纳税申中报表及其他有关报表资料。

9、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税源户的企业必须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准确的向税务部门报送专门的数字资料。

10、能按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

对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小型商业企业原则上不要以财务核算健全为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应按小规模纳税人征税。

对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小型商业企业,原则上不以财务核算健全为依据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对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3-10项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新办的应征增值税企业,其预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需要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律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其预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主管税务机关在认定审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认为其不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3-10项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

3。对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申请一般纳税人。

4。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申请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时限

1、对新开业应征增值税的企业,并且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后3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对虽已办理税务登记,但仍在筹建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在其正式开业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指公历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对经审核不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3--10项条件的,应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时需报送的资料及*件

1、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1)开业日期;(2)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地址;(3)帐目设置状况,能否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4)财务人员状况;(5)能否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

2、税务登记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财务人员**书复印件;

5、租赁承包协议复印件;

6、开户银行帐号、银行开户*;

7、经营场所*;

8、企业上年度决算报表(新办企业除外);

9、分支机构未在本市办理法人登记的,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还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

10、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件、资料。

纳税人在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样式附后)并按上述现定要求填报。

四、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审批

(一)审批权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税政一科)负责审批认定。

2、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涉外科或税政科)负责审批认定。

3、对个体经营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经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审核后,报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对撤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也应报市国家税务局备案。

(二)审批程序

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及报送的资料、*件和

(一式三份)后,应由税务所(征收单位)对所报送的资料作初步审查,经初审后,在内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纳税人申请报告、*件资料及报主管科(税政科或涉外科,下同)。主管科收到税务所(征收单位)上报的申请资料,除应技本规定第一条的认定条件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外,还应对租赁场地经营的,进行实地情况的勘察(也可以委托征收所或税务所进行勘察),审核其是否具备基本经营条件,根据实际审核情况,在其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对批准同意的,在和纳税人(副本)右上角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样式附后)。并将一份留存,用以建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户数台帐",两份退回税务所(征收单位),其中一份留存,一份连同(副本)退给纳税人;对未批准同意的,将所报及*件、资料退回税务所(征收单位)。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后的执行时间

1、对新批准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批准认定申请次月1日起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并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对新批准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开具日期为认定当月的增值税专用*(含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中规定的其他抵扣凭*)上注明的税款,准予在批准认定申请的次月抵扣。

(二)对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1、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增值税专用*的供应上,要按的要求,采取限量限版面供应;

2、主管税务机关对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要定期进行检查;3、临时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上采用第二类申报方式;

4、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对被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企业的财务人员、办税人员要定期进行有关增值税税收政策及增值税核算等方面的培训,以促使临时一般纳税人尽快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

5、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经营一年后,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予以办理转为正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即: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由主管税务机关按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6、对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经营一年后,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但仍不具备本规定第一条第3-10项条件的,以及长期纳税申报异常的,仍按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管理。如发现有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等违反行为的,停止其使用增值税专用*,按应税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7、对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经营一年后,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同时不具备本规定第一条第3-10项条件的,以及长期纳税申报异常的,予以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对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取消资格的,应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审批,具体审批手续由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自行制定办法。

(三)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事项变更的管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在变更事项发生一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1)纳税人发生变更;

(2)主管财务会计人员发生变更;

(3)经营场所发生变更;

(4)银行结算帐号发生变更;

2、变更手续的办理

纳税人发生上述变更事项后,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未及时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发生的一切纳税事项均按的有关规定处理。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建立相应的变更手续管理制度。3、对新发生租赁承包的企业,应及时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事项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由原纳税人办理结票结税(既有无偷税、欠税、帐面是否真实等等)手续。

第三篇:办税须知

办税须知

一、每月必须要完成的工作

1、每月申报期内使用“江西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办理纳税申报。

2、网上申报税款的同时在“江西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上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报表具体要求:①损益表中如有主营业务收入,必须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不能为零;②三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不能同时为零。

3、个人所得税必须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申报。

二、如何办理网上报税和上传财务报表

1、到企业开户银行签订“划缴税款协议”,然后将签订好的协议送至我局办税服务厅录入征管系统。

2、进入“江西省地税局”官方网站---→软件下载---→江西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下载安装。

3、进入“江西省地税局”官方网站----→注册---→提交。

4、点击安装好的江西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登陆(没有办理密钥的企业用管理码登陆,办理了密钥的企业用密钥登陆)---→网上申报、上传财务报表。

三、如何用软件申报个人所得税

1、到我局办税服务厅下载“扣缴义务人基本信息” ---→U盘拷贝备用。

2、进入“江西省地税局”官方网站---→软件下载---→个人所得税v1[1].2.04(企业年金)免注册版---→解压缩---→下载安装。

3、在解压缩的文件夹中打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纳税人端)操作指南”,按照操作指南上的步骤完成个人所得税填写、申报、反馈。

第四篇:办税服务厅

枝江市国税局加强考核管理推进办税厅标准化建设

枝江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紧紧围绕优化纳税服务这根主线,积极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活动,特别是年初被省局确定为全省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之后,在按省局要求加强办税服务厅硬件标准化建设的同时,走特色创新之路,通过建立质效并举的考核标准、实施内外结合的考核方法、强化校偏规范和激励示范的考核结果运用导向,以严格对内考核管理促进业务管理和纳税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着力打造了具有枝江特色的标准化办税服务厅。

一、突出管理与服务的统筹并举,硬化工作标准

办税服务厅是国税工作的“前哨”,办税服务厅工作的好坏,既关系到征纳双方的和谐,又关系到税收管理水平高低。为此,该局从统筹管理与服务入手,坚持法治、公平、效率、规范的原则,通过建立管理与服务统筹并举的工作标准,强化对管理和服务的双向考核,不断促进管理深化和服务优化。

(一)建立“三个一一对应”,打造管理考核硬标准。一是优化简化流程,一项业务对应一个流程。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简化程序、归并环节的原则对原有的84个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优化,共删减归并了普通发票行政审批等15项业务流程,梳理保留了69项业务流程,既简化了业务流程,确保了管理服务效率,又实现了流程全面覆盖业务,为科学设定考核标准提供了好的基础。二是调整明晰职责,一个岗位对应一套职责。按纳税人找国税机关办理的事项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的原则要求,对减免退税等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修改,并对办税服务厅的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将减免退税受理等管理服务职责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并合理地划分界定到各窗口岗位,明晰了办税服务厅职责定位,既充分体现了“前台受理、后台流转”的服务管理理念,又实现了岗位与职责的一一对应。三是细化量化指标,一套职责对应一套指标。在简化优化流程、调整明晰职责的基础上,按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的要求,将办税服务厅所有的业务工作均纳入了考核范围,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指标,将涉税受理、资料审核、数据录入、资料传递、违章处罚等环节细化为41个考核项目,每个考核项目又量化若干个考核指标,总共量化了诸如票证填写差错率、票证使用作废率等105个考核指标,形成了一套职责对应一套指标。这样,业务与流程、岗位与职责、职责与标准的一一对应就形成了一套科学完备的管理质量标准体系。

(二)完善服务配套制度,建立服务考核硬规范。一是以制度规范硬化服务考核规范。坚持“满足纳税人一切合理需求”的服务理念,在广泛征询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先后制定、修改、完善了诸如公开办税、宣传咨询服务、首问责任服务、全程办税服务、导税服务、特别办税服务(包括预约、延时、提醒、代办或上门等服务)、多元化申报纳税服务、即时限时服务、廉政服务、以及服务礼仪规范等12类服务制度规范,既有规范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言行举止的服务规范,也有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措施,以制度规范推进服

务规范。二是以动态监控硬化服务质量评估。制定了服务巡查管理制度、定期回访与服务跟踪管理制度和市局领导坐班值班管理制度,通过按日巡查、按月回访跟踪以及每月一次市局领导坐班征询意见,实现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评价。如服务巡查管理制,即由办税服务厅主任每日对办税服务厅硬件设施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巡视检查,对好典型事例和服务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按日登记,按月汇总通报兑现。

(三)实施分类跟踪问效,锤炼效率考核硬功夫。优化办税服务,公平是根本,效率是关键。为提高办税效率,该局在对办税服务厅办税业务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中筛选出每笔业务操作基本相同、时限相差不大的业务项目,对其办结时限进行现场测试,制定每项业务办结时限标准,要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必须在标准时限内办结,同时依据该标准对各窗口各岗位的工作进行问效考核。问效考核的方法是:每月终了统计岗位各项业务办结件数,计算公式为:Q=∑(A×B) (其中Q为岗位总工作量,A为业务办结件数,B为该项业务办结时限标准),总工作量多的则效率高,反之则效率低。如对申报征收岗,该局确定了受理申报(一般纳税人企业、小规模企业、个体户、所得税)、零散征收、认证报税、工会经费代征等七项业务作为问效考核内容,通过现场测试,确定办结的标准时限为:一般纳税人20分钟/户次、小规模纳税人10分钟/户次、个体户2分钟/户次、所得税纳税人5分钟/户次、临时征收户5分钟/户次、工会经费代征5 分钟/户次、认证报税为2分钟/份。分类跟踪问效考核既探索了行政工作量化考核,也为办税厅工作人员良性竞争创造了科学评价的平台。

二、注重内控与外评的合理互动,优化考核方式

(一)在考核的组织上,实行上下互动。由于办税服务厅是税收管理的前沿阵地,纳税人找国税机关办理的事项均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工作在各项业务流程中基本属于初始环节,其管理质量好坏,处于后续环节的机关各科室和税源管理单位最有发言权。为此,在考核管理中,该局对办税服务厅实行了双层联考制,第一层是机关各科室对办税服务厅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即由机关各科室按其职责范围,充分利用平时业务流程监控管理中发现办税服务厅管理问题,对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按月进行,按季汇总通报。第二层考核为由办税服务厅主任对各岗位的进行考核,在将机关各科室对办税服务厅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时发现的质量问题追究到各岗位外,主要是按月统计各岗位办结业务总量,按其时限标准计算考核各岗位的工作总量。

(二)在考核的操作上,实行人机互动。一是计算机自动监控考核。即通过CTAIS2.0、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自动提取数据,对办税服务厅及其各岗位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二是人工实地查验考核。对不能通过各类业务系统和软件不能监控的工作,实行实地检查考核,通过人工查阅文书资料、工作记录底稿等,采用“查、看、对、问、算、评、核”等方法进行人工考核。三是“人机结合”共同考核。对能够通过计

算机查询数据但不能直接得出考核结果的考核内容,由考核人员根据从各个信息系统中查询得出的数据,结合实地采集的各类信息,进行人机结合考核。

(三)在考核的综合评定上,实行内外互动。在考核综合评定上,主要采取了内部定量考核与外部定性评价两者合理互动的方式,即对业务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考核以内部定量考核为主,主要采取上下联动、人机结合方式进行;对服务质量的考核以外部定性评价为主,将考核话语权交给纳税人,通过广泛征询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定性评价,并将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指标,以此对办税服务厅及其各岗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其中外部定性评价方法主要有:一是按季实施明察暗访。由监察室每季对30户纳税人进行明查暗访,广泛征询纳税人对办税服务厅及各窗口的评价。二是实施定期回访与服务跟踪管理制。每月向100户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在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同时,由纳税人评选出当月最佳办税服务员;按季走访不同层次的纳税人、行风建设监察员、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征询他们的意见和评价;半年召开一次纳税人座谈会,实行办税服务员与纳税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三是实施纳税服务星级评价,在每个工作人员台前设立评价器,由接受服务的纳税人现场对办税人员的服务效率及质量给予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评价结果在评价系统内自动计算分析,生成一到五颗星的星级服务等级,星级服务按等级设定分值纳入考核。

三、发挥规范和示范的指引导向,强化考核运用

(一)过错必问责,以惩强意识。对通过内部考核监控以及外部评价发现办税服务厅人员在管理与服务中的过错,一律进行责任追究。凡管理执法过错按其情节分别给予扣其绩效考核得分、扣发岗位津贴和奖金、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凡服务中有过错的,除扣其绩效考核得分、扣发岗位津贴和奖金外,还按其情节轻重,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向纳税人道歉等处理。通过严格的问责制度,增强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管理、执法、服务水平。

(二)偏差必校正,以纠促规范。在对过错进行追究问责的同时,分两类情况进行校偏堵漏,一是个性化的过错,实行一事一整改一督查,由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制度、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责令当事人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到期进行督办检查,凡整改不到位的加重问责,对其绩效考核加倍扣分。二是普遍性的过错,进行整改建制,认真分析制度缺失,研究措施,完善制度,从过错的源头上堵住工作漏洞,以制度规范促工作规范。

(三)先进必激励,以奖增活力。大力开展争创“最佳办税服务员”、“流动红旗岗”、“党员示范岗”和“十佳国税工作者”活动,按月评出“最佳办税服务员”、“流动红旗岗”,按年评出“党员示范岗”和“十佳国税工作者”,对获得上述荣誉的人员在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的同时,在干部选拔培养、轮岗交流予以考虑。在评选中严格以考核结果为准,彻底解决了过去“领导定圈圈、群众画圈圈”和“风水轮流转”的现象,使评出的先进更加具有说服力和公认度,

极大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竞争的意识,在办税服务厅内形成了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四)典型必宣传,以扬强示范。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一是建立《闪光登记簿》,由办税服务厅主任每日登记在管理服务中先进的人和事,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对其中的典型进行宣传。二是按月召开工作月报会,由分管办税服务厅的局领导对《闪光登记簿》中记载的先进人和事进行表扬,对当月的“最佳办税服务员”和“流动红旗岗”进行授牌。三是建立工作展示牌,按月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星级评定情况以及月度“最佳办税服务员”和“流动红旗岗”进行公开展示。

通过严格的考核管理,既促进了管理质量的提高,又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升,有力推动了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促进了管理质量的提高。通过严格考核,有力地规范了各项业务工作,如在今年一季度省局对CTAIS2.0数据分析通报中,涉及县市局办税服务厅有九个指标,该局有七个指标超出省局平均水平并位居前列,其中如滞纳金加收率省局平均水平为31.65%,该局为89.03%;综合违章处罚率省局平均水平为24.44%,该局为49.08%。二是实现了管理前台与后台的良性互动。通过严格考核,提高了各类信息数据录入准确率,截止8月份数据录入准确率99.76%,比去年同期提高近2个百分点,为税收管理提供了准确的信息支撑。加强了已开发票超定额信息运用管理,在严格补税的同时,将此类信息向税源管理单位进行传递,截止8月,共向税源管理单位传递已开发票超定额信息597条,税源管理单位依据传递信息对183户纳税人调增了税负,实现了前台与后台的良性互动。三是促进了良好纳税服务理念的形成。通过严格考核,充分发挥了标准引导、制度规范、激励示范的作用,促进了办税服务厅服务核心理念形成,有力提升了纳税服务水平,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高。去年年该局在每月的问卷调查中,满意度为98.67%,并有6 条意见和建议,今年年该局回收调查问卷近800份,纳税人满意度为100%,没有一条意见。今年该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枝江市“十佳文明服务窗口”。

国税申请书

减税申请书

免税申请书

抵税申请书

减税申请书

第五篇: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篇一:纳税人申请报告]

xxx国家税务局:

兹xxx公司经xxx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xx年x月x日正式成立。本公司法人代表:xxx。经营范围xxx。经营地址:xxx路xxx号。现有人员xxx人。

本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人员齐备。公司采用进行财务核算。会计核算以**为记账本位*。会计期间为本月一日至三十一日。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存货采用进价核算。设置的账薄有总账、日记账、明细分类账等。增zhí shuì方面我们能够做到准确核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并能够提供贵局要求的其他税务资料。本公司财务安全设施完备。配有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公司配有专职*保管员,保*增zhí shuì专用*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安全。根据预测,本公司年销售收入应在80万以上。

从上述情况来看,我公司已具备增zhí shuì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并有能力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现因业务需要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增zhí shuì一般纳税人认定,请予以考察批准!

此致

申请公司:xxx公司(公章)

申请日期:

[篇二:纳税人申请报告]

xxx市国家税务局:

我司成立于x年x月x日,经营地址xxxxxxxxx,主要经营范围为:xxxxxxxx。现有员工x人。

我司于x年x月批准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公司由*的财务人员担任财务主管,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完整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设置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总分类帐,应交税金明细分类帐,未交税金明细分类帐,往来款项明细分类帐,存货明细分类帐等帐簿,以确保按照税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达到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及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销售额共计x元;销项税额共计x元;进项税额共计x元,留抵税额x元。缴纳增zhí shuì共计x元;税负为x%。

库存商品截至20xx年xx月xx日共计x元。

我司对购置的专门的防伪税控电脑设备,按分局的管理规定,将金税卡和增zhí shuì*分两个保险柜保管;配备了专门的“税控室”,安装了防盗门,税务资料的安全得到可靠保*。严格增zhí shuì*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严格执行。对于一般普通*的使用,也执行专人保管,专人开具,领取核销*登记造册,保**使用的安全*和准确*。

恳请上级部门检查我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指正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指导我们更好完成工作。

至20xx年xx月xx日,我司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到期,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现特向贵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转正。

特此申请,望予审批办理为谢!

申请公司: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三:纳税人申请报告]

xx市税务局:

我公司是经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xx年9月26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销售纺织面料、辅料、服装扣件、各类纱线原料、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电器设备、日化用品、五金建材,办公地址在********。

本公司现有职工x人,配有专职会计人员2名,配备有防盗门、保险柜、防盗窗等安全防范设备;能正确设置会计账簿,能准确核算应交增zhí shu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准确计算应交纳的税金,能准确核算主营收入;所有*存入公司保险柜,并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建立*领用管理制度;预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200万元。

为了我公司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特向贵局申请将我公司认定为增zhí shuì一般纳税人。如果将我公司认定为增zhí shuì一般纳税人,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金。

特此申请,盼予批准为感!

单位名称:xxxx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四: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xx国税局:

我公司注册地址为xx市xx区xx路x号x栋xx室。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xxxxx。预计年销售额200万元。

我公司具有较强纳税意识,财务制度健全,按规定设置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帐簿,能准确核算增zhí shuì进项、销项及应纳税额,配备专职会计2名,能认真学习增zhí shuì条例及*管理办法,积极参加贵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做到持*上岗。*管理严格,配有3号保险柜,专人领用、保管、开具*,并准备申请防伪税控程序。由于业务需要,同时也为了企业更好的发展及为国家税收做出贡献,特向贵局申请认定增zhí shuì一般纳税人。

当否,请批示。

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第六篇:涉税事项办理时限一窗通办

注:本文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一窗通办”办税方式的通知》整理,如有调整请恕不另行通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包括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新办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认定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居民身份认定

居民身份认定包括中国居民身份认定和外国居民身份认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包括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税务资格认定

税务资格认定包括税务资格认定、税务资格认定年审和税务资格认定取消。

(一)税务资格认定

税务资格认定包括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企业、非营利组织、创业投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

A.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B.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C.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企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D.非营利组织、创业投资企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E.小型微利企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F.放弃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权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税务资格认定年审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税务资格认定取消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审批

增值税减免包括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 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污水处理劳务等。

本涉税事项县区级税务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市级税务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六、取消纳税人减免税资格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七、退抵税申请审批

增值税退抵税项目包括飞机维修劳务、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误收退税、多缴退税、安置残疾人就业等。

企业所得税退抵税项目包括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所得税优惠、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及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文化企业所得税优惠、广播电视村村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投资经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企业所得税优惠、误收退税、汇算清缴退税、再投资退税等。 消费税退税为葡萄酒消费税退税等。

本涉税事项由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八、其他退抵税申请审批

其他退抵税申请审批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项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项目包括财产损失等。

本涉税事项由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十、核定事项申请审批

核定事项申请审批包括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财务不健全企业定额核定、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简并征期征收方式确认、取消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简并征期征收方式确认、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确认、取消核定征收申请审批。

(一)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财务不健全企业定额核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简并征期征收方式确认、取消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简并征期征收方式确认、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确认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取消核定征收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

一、延期事项申请审批

延期事项申请审批包括延期申报申请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一)延期申报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日期不得超过申报期限的最后一日)。

(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

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包括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变更和延续、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撤消和注销。

(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和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A.增值税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由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B.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二)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变更和延续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撤消和注销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

三、备案管理事项

(一)增值税减免税备案

增值税减免税备案项目包括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免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的免税饲料产品,军队、军工系统生产销售的军品以及军队、军工系统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列举军品;农业产品免税项目:工业企业生产销售的列举农药化肥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机、农药,企业生产经营的农膜;国内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居民供暖收入;国有粮食销售粮食及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的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粮粮食部门经营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校办企业生产的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货物;高校后勤服务、高校外销收入;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农村电网维护费;拍卖免税货物;人民银行按国际市场价格配售的黄金;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医疗制剂免税。

本涉税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 本涉税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

四、其他审批事项 其他审批事项包括汇总申报(缴纳税款)申请审批、邮寄(电子)等方式申报申请审批、取消邮寄(电子)等方式申报申请审批、不予加收滞纳金及不予罚款申请审批、欠税人处置不动产和大额资产报告、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申请审批和发票购票特批。

(一)汇总申报(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由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涉税事项由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二)邮寄(电子)等方式申报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取消邮寄(电子)等方式申报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不予加收滞纳金及不予罚款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欠税人处置不动产和大额资产报告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申请审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发票购票特批

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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